汤元化的神色推心置腹,语声也诚恳异常:“当日萧后殿下,因巡视先帝陵寝的人选为难。她原本拟定了几个人选,都被礼部以各种缘由驳回,实在无人可用。于是旁问左右,庄侯二位掌案却也争执不下。老奴恰好在旁,便主动提了李上仪同的名字。当时是一片好心,为为地下暗渠一事回报上仪同,给您一份晋升之阶。可哪曾想到——”
李世民却是眼神微凛,注意到了汤元化语中提及的‘礼部’二字。
“此时回想当初,那日的情景,委实让人心疑。萧后殿下的驾前,就好似等着老奴,说出上仪同的名字。”
汤元化继续解释道:“之后挑选随行人选,老夫并未尽心。是下面人将合适的人选,列出名单给我看。其中令弟之名,是在第三位。老夫于是首先选了令弟,而董纯也认可了此事。当日我却未曾想到,以令弟的资历,如何能够担当此等要务?宫中的备身与旅帅足有二百多人,都嗷嗷待哺,等候晋升之机。无论如何,他的姓名都不该排在前列,甚至不该出现在这份名单当中。”
李世民则是深深一个呼吸,压中心中的波动。他本能的判断汤元化绝无虚言,这位的言语也印证了他的一些判断。
“多谢汤公公您能对我坦言此事,不过我还想知道,当日礼部,是以一些什么缘由,驳回萧后殿下提出的人选——”
※ ※ ※ ※
就在李世民正与汤元化说话的时候,阿史那明慧正趴在鸾车的车窗上,望着不远处那个英姿勃发的身影。她的唇角微俏,面上露出了明媚的笑容。
杨颖那边,则是脸色难看无比:“阿史那明慧!你到底让不让开?我是真的有事。”
“让开?是想要看心上情郎吗?”
阿史那明慧完全没有挪动身体的意思:“可你这个年纪,也实在太小了。等你长大,人家也已经是有妇之夫。为了表妹你的将来着想,我觉得我还是不能放任你走上错路。”
“要你管?”
杨颖感觉此时的阿史那明慧,有些不对劲,不过她暂时还没往深处想,只冷笑道:“我发现你的脸皮还真够厚的,连累了这么多人,还能悠哉悠哉。我要是你,直接就死在外面,不回来了!省得丢人现眼!”
尤其她听说这次李世民,差点就进眼前这个女人送命,让她对这个所谓的‘表姐’,更加的没有好感。
“说到连累人,你杨颖这个混世魔头也没脸说别人吧?”
阿史那明慧笑了起来,对杨颖的恶言,丝毫都不以为意的反唇相讥:“不过这次累二郎重伤,又被陛下训斥,这确实我的过错,所以一定要补偿不可。在离开大隋之前,我想要听他亲口说一声原谅。”
“二郎?”
杨颖听着这女人嗲到不行的语气,不禁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她也下意识的感觉不对,之后不久,就也注意到了阿史那明慧的视线。
杨颖不由娇躯微震,眼中现出难以置信之色。
“阿史那明慧,你这家伙,该不会是——”
“没错,我现在喜欢上他了!”
阿史那明慧的神色坦荡,似乎在说着什么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似他这样的少年英雄,本就让人心仪。何况这次,他还能对我舍命相救。”
说到这里,阿史那明慧忽然叹息般的一声呢喃:“我之前怎么没注意到。李上仪同他,居然如此英武!”
只因这时,李世民已经一跃而起,骑上了那匹汗血龙驹。此时的姿态,的确是威风凛凛,雄姿英发。
阿史那明慧只觉自己见过的少年,再没有一人能够与李世民比较。
第两百七十六章 他喜欢你()
“你,你,你——”
杨颖已经不知该怎么反应才好,良久之后,她才收拾起了心绪,冷然道“你别自作多情了,毗卢遮他之所以救你,可不是因为他喜欢你,而是不能不救。”
“我知道啊!李家二郎他为什么救我,很重要么?这一辈子,我就只看到他能为我舍弃一切,这就足够了。””
阿史那语气平淡,神色自负“我们草原人也有一句话,只要有心去做,那么连贺兰山都可以搬开,我想他迟早会喜欢上我的。
“我看你是在做梦!”
杨颖发现自己越来越讨厌这个表姐了“毗卢遮他才不会喜欢突厥外族,他更不会喜欢你这个蓝眼睛的怪物。”
突厥王族的男女,眼睛的颜色都是蓝色的。
‘阿史那’这个名词,除了“高贵的狼”,“贵族狼”,“长生天(腾格里)”的意蕴之外,也有‘蓝色’的意思。
而阿史那部,也被称为蓝突厥。
史书记载突厥人的第三任可汗阿史那俟斤——状貌奇异,面广尺余,其色赤甚,眼若琉璃。
而当她这句道出,阿史那的面色,终于沉冷了下来。她直起了身,以冰冷让人心悸的目光与杨颖对视,良久之后,又展颜一笑“你是怕我与你争是么?很可惜,我现在就是这样的想法。李家二郎,我不会让给别人,表妹你也是一样。”
“等你真的让毗卢遮喜欢你再说!”
杨颖心中发荒,却抱拳于胸,丝毫都不肯露怯“而且,你能在中原呆多久?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我才不会怕你!”
“嘁,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
阿史那一声嗤笑,然后又俯身趴在了车窗上,看着李世民策马离去的模样。
她的眼里,也闪现着迷恋之色。
“信不信?只要我愿意继续留在洛阳,舅舅他一定会答应,而且会高兴坏的。”
一个现成的人质,怎么可能不喜欢?
杨颖听不太懂,却发现阿史那很有自信。她不禁握了握拳,很勉强才没当场发飙,接下里只是以刀子般的阴冷目光,注视着阿史那:“我不管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可只要你还敢连累毗卢遮出事,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
而与此同时,在距离二女所在这辆鸾车大约百丈开外的另一辆华贵马车上,穿着一身国公服饰的杨玄感,同样在看着车窗之外,李世民策骑而过的身影。
他负手而立,眼神阴郁。
“高天意的下落,你们找到了没有?”
“未曾!”
这二字,来自于后方的一位年轻人“不过我们可以确定的是,高天意并未落入绣衣卫的手中。我们还在搜寻他的下落、可以高天意的实力,只要成功逃离王崇古追捕,这世界能够奈何得了他的少又少。再以他的脚程,如果全力奔驰,最多五天之后,就会回到高句丽。”
这句话,总算使杨玄感的神色稍霁“此事不能放松,一定要确证高天意成功逃脱。”
之后他又转过了身“那么前天又是怎么回事?为何会是李家这个小子舍命救人?你们昨天说不知道,现在应该已经打探清楚了。”
“关于此事,至今还是一团迷雾。”
年轻人将眉头一皱“他们只打探得知,这位李二郎得知公主失踪之后,就匆匆离开大营,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寻到高天意袭击阿史那的方位。原本我们是安排五公子,在公主临危之际出手相救,可结果——”
“结果这李二郎首先现身,使得五公子只能袖手旁观,错过了机会。至于他为何能得知高天意的身份,按照他刚才在天子面前的解释,是因张仲坚之女告知。”
“竟是如此?”
杨玄感还有很多疑惑,比如那张雨柔,又从哪里知晓高天意要袭杀,那李世民,又是怎么准确的找到方位。可他看这年轻人的神色,就知道自己,暂时再没法问出更多。
“罢了!这件事到此为止,不能向义成公主卖好虽让人遗憾,可既然已经错过,那也无可奈何。如此也好,接下来倒是无需再向那高天意解释什么。”
可他虽是这么说着,语气里却依然充满了惋惜。
义成公主并非是当今天子的亲姊妹,而只是出身华阴杨氏的宗室女。
可他们这一脉,却也同样是宗室的一员,论到亲疏远近,还要胜过当今天子。
“不过这之后的那件事,再不能出任何意外!我从不知道,青龙山庄的耳目,竟然如此灵通。可他们既然能够得知高天意图谋不轨,也未必就不能查到齐王杨暕的端倪——”
这个时候,杨玄感发现眼前年轻人的异常。后者不知为何,始终眉头深锁,不知在想些什么。
他当即浓眉微扬“法主,你可是想到了什么?”
“我是感觉不太对劲。”
那年轻人略略迟疑,还是开口道“不知国公你可发现了,这次唐国公,居然并未随行。”
闻得此言,杨玄感也不由一阵愣神。
却确实很奇怪,前天夜间李世民重伤晕迷,而身为其父的李渊,居然自始至终都未出面,也未在天子面前告罪求情。
可冬狩伴驾这种事,可是被大隋所有的大臣亲贵视为荣耀,是受天子信重的象征。
似李渊这种正削尖了脑袋往上钻营的家伙,怎么会错过?
毕竟此时,他那位世兄,无论是身份地位,还是受天子重视的程度,都已有足够的资格——
※※※※
李世民骑着他那高大威猛的新坐骑,带着好十几个箱笼的东西,返回了他临时使用的马车内。
附近诸多禁军将官都看在眼中,不仅都艳羡有加。
不过其中眼热之人,却是少而又少,这毕竟是李世民拿性命换来的东西。昨日凌晨李世民被人抬回来的惨状,很多人都是亲眼见到的。
且真正使人心嫉的,可并非是这些财货,而是当今帝后,还有燕王殿下对这位李家二郎的爱重与宠信,
李世民的前程远大,已经是可以预料的现实了。只需日后资历足够,谁都没法阻拦此子,等上大隋朝廷最顶端的那些高位。
而李世民匆匆登上马车之后,发现这车内,居然还有这几个箱笼。
他不禁一阵错愕,抬头看了张雨柔一眼。
后者则语声平淡的回应“是三位皇孙,还有阿史那家的那两位让人送过来,以表慰问。尤其是那个什么阿史那什钵苾,箱笼送了足足三十台。我没看,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不过你用存放东西的那二辆马车都被塞满了,剩下的只能堆在这里。”
李世民知道这位身家豪富,根本看不上这些东西。
他毫不以意,性质勃勃的清点起了收获。
天子赠送的东西,共有黄金三千两,一百二十顷的田庄田契,一百五十户的奴籍,两杆接近神兵级别的马槊,两口同样品质的千牛刀,三张超品级别的降神符,以及十枚丹药。
黄金三千两算不得什么,可那田契却让李世民很是欢喜,
一千二百亩的良田,虽是数量不多,可位置却在关西,就在长安与武功附近,距离他原本经营的那座庄园也不远,完全可以并在一处。
一百五十户的奴籍,意思是他从现在可以再隐僻一百户作为自家的奴仆,免除官府赋税。
之前他得封开国子,也就只是食邑二百户而已,
马槊与千牛刀倒是没什么,虽然也很珍贵,大约武功李氏的财力家世,要入手这样的兵器轻而易举。
且正如不久之前,李世民对长孙无忌所说的,他现在家里已经有好几套了,不怎么稀罕。
那三张超品级别的降神符,却已是锁定了一位神明,乃是西方金德白帝白招拒。
这是五方天帝之一,位格算是仅次于三清六御,战力也是极其的强大,并不逊色于勾陈上帝多少。
虽不及勾陈上帝般与他契合,可一旦能够降神于体,也能够为他带来很大的提升。
至于那十枚丹药,是所谓‘轩辕御气丹’——传说是与当年轩辕黄帝飞升前,一夜御女三千时所服丹药的同款。大隋的大臣勋贵,也确实将此丹,视为壮阳圣药。据说服用之后药力可持续达数日之久,夜间御女三千是没可能的,体力好的人一夜七次却是勉勉强强。
可李世民知道,这东西最初被丹师炼制出来。其实是为了让初学道的术师,在短时间内没有后患的激发气血,达到接近于武人的程度,由此滋生灵力。
可后来却有人发现,此丹不但可以壮阳,还可助武人练气健身,滋养真元。于是它们的价格越来越昂贵,逐渐到了一般术师永远用不起的程度。
不过这些东西,都及不上最后的一件——那件王阶层次的墨甲。
李世民以手轻抚墨匣,仔细感应了一番,随后就眼现喜色,当即用手一拍,将里面的墨甲,穿戴在了身上。
第两百七十七章 受宠若惊()
这尊王阶战甲是淡黑色的涂装,边角镶金,造型颇显尊贵。
不过随着李世民在墨甲内的一番操作,这些金边就完全消失,转为全黑色。
之后这涂装的颜色,也开始生变,随着周围不同的色泽,发生深浅不一的变化。
一看就知道,这是一种擅于隐匿形迹的墨甲,比之罗礼使用的‘落日雷鸣’,更适合一个神射。不用似后者那般,每到夜晚就必须进行伪装不可。
不过这只是这尊战甲,最基础的几种能力之一。关键还是得看战技,合用的战技,才能将他本身的战力最大程度的发挥。
“这是天子赐给你的墨甲?”
张雨柔也终于对李世民这边多了几分关注,不过他的神色却是不以为然:“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吗,只是最普通的王阶战甲而已。”
也就是军中制式的那种,造价在百万贯左右,无论是动力,装甲,还是战技等等,都只堪堪达到王阶的水准。
如果把王阶战甲分为九个品级,那么这就是最下等的。
李世民闻言,则几乎吐血。
什么叫不怎样?他这尊战甲,好歹也是值一百二十万贯好不好?
是这次天子御赐之物中,价值最昂贵的,也是天子继位以来,少有的恩典。
由此可见,天子对阿史那明慧,以及与突厥之间关系的重视。
而且,哪怕是最基础的王级战甲,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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