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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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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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一动,身后的武士也是跟着移动,跟在吴凤身后,用十分警惕的眼神看着这帮红夷人,以防他们有何歹意。

    而这时候老板快步的跟上吴凤,走到他前面,将他引到一张空桌前,并迅速的用布巾将桌子和椅子擦了一遍,接着媚笑着请他坐下。

    吴凤也并未在意,直接坐下了。

    这圆桌子一看便是橡木造的,上面有厚厚的油污,就算是擦过了,也泛着亮光,这个桌子上有几道刀痕,还有一点点的血迹,看来这酒馆里边也是经常发生摩擦啊。

    吴凤坐下之后,武士们便全部站到了他的身后,以半圆的队形站定。

    而吴凤在询问老板,有什么酒水。

    老板向他介绍,这里有自酿的麦酒,还有朗姆酒以及葡萄酒。

    葡萄酒和麦酒,吴凤在后世都喝过,现在对这两样也没多少好奇。

    便让老板拿一瓶朗姆酒过来,再拿一个杯子过来。

    然后让老板再跟这帮红夷人说一声,如想应聘的,赶紧过来。

    结果在老板把酒和杯子拿过来了,还没人过来,大家都在互相观望,在等第一个人过去,看看情况。

    东方人,大家其实都没多少交流,不知道这种情况到底应该怎么做,最好有第一个人吃螃蟹,给大家打个样。

    吴凤好奇的看着这郎姆酒和这杯子,现在已经有了玻璃,但是现在这种玻璃里边杂色太多,浊色太重。

    这个朗姆酒外面这酒瓶子就是这种浊色很重的玻璃瓶,外形已经接近后世的酒瓶,上面的塞着软木塞,杯子也是那种很是浑浊的玻璃做的。

    这种玻璃,因为杂质很多,所以制作起来相对简单,价格也没那么贵,现在在海上,很多红夷人出海都带着朗姆酒,而朗姆酒除了用橡木酒桶装,别的使用最多的载具,便是这种杂质较多的混浊玻璃瓶。

    吴凤倒一杯出来,看看这酒色,是暗琥珀色,里边的能看到很浑浊的酒渣,闻起来味道很香醇。

    看看吴凤这一行人的打扮,在听到吴凤要朗姆酒的时候,老板根本就是毫不迟疑,就拿出了这边存的最好的朗姆酒,根本就不是那种对过水的货,而是正宗的原酒。

    吴凤微抿了一口,嗯,酒味香醇,喝起来酒味也挺烈的,是烈性酒,后劲应该不小。

    这玩意儿也就尝尝鲜。

    吴凤本来就不是一个好酒的人,他也就稍微对这美食有爱好而已,但看看这酒馆的装饰和这脏的程度,对这里做的食物实在是没什么胃口。

    抿了这几口酒,发现还是没人过来。

    吴凤便用日语对着他们说,“有人可以听得懂我说的话吗?

    我这次来是抱着诚意来的,诸位远航至此,用了无数天的时间,无非不是为了钱财和前程,我现在正是用人之际,急需人才,如有能力的人,有本事的人肯加入我。

    助我成事者,我必定不吝钱财富贵。

    而我在这不会坐很久,你们可能是在等第一个人来试试,但是我再等一会,如果还没人,我就便走了。

    你们应该在这呆了一段时间了,你们不远万里穿过大洋来到东方,就应该都是那种敢闯的人,那你们也应该都知道机会这种东西的重要性,现在我这儿就有一个机会。

    就看诸位有没有人有那野心,想要抓住这种机会。

    现在我求贤若渴,欢迎。”

    吴凤的话,还是有些人能听懂的,就算是有的人没听懂,也在询问那些听懂的人,而吴凤又让老板过来。

    刚刚吴凤说的话声音很大,整个酒馆里的人都听见了,吴凤麻烦老板帮他详细的翻译一下,毕竟有的人还是不知道他到底在说什么。

    吴凤告诉老板帮他好好翻译,有酬劳。

    那有了钱呢,当然就不一样了,对吧?

    那老板的这个热情肯定更是高涨,于是把吴凤说的话仔仔细细的跟大家说了一遍,而且又加上了自己的看法。

    告诉他们,面前的这个人很有可能是一名东方的贵族,手里的领地和财富绝对不是欧罗巴的贵族可以相比的,现在难得有这种机会,大家能抓住机会那就最好了。

    吴凤的话和这老板说的话皆有打动这帮家伙。

    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人。

    吴凤这第一杯酒已经喝完了,他打算再喝一杯,事不过三,如果第二杯喝完,在倒第三杯的时候还没人来,便一口喝掉第三杯,带人去吃饭。

    而在他倒第二杯的时候,突然在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人站了起来,他背对着吴凤,转身走了过来。

第三十三章 有故事的男人() 
吴凤这第一杯酒已经喝完了,他打算再喝一杯,事不过三,如果第二杯喝完,在倒第三杯的时候还没人来,便一口喝掉第三杯,带人去吃饭。

    而在他倒第二杯的时候,突然在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人站了起来,他背对着吴凤,转身走了过来。

    吴凤看到了,看来还是有人懂的机遇有多么重要,看看这人。

    这个男人应该大约30多岁,留着一抹八字胡,看其脸相还挺英俊,眼窝深邃,一双蓝色的眼睛,略显忧郁,但很是有神,鼻梁很挺,最显眼的便是那鹰勾大鼻子。

    尖下巴,面部很消瘦。

    人中不长,嘴巴也不大。

    嘴唇不厚,但也不薄,正好中等,面部偏黄。

    一头黑色的头发,看起来头发还挺长,从帽子下露出的头发来看,油腻腻的,看来也很久没洗过了。

    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上衣,白色衬衣外边还套着一件皮质坎肩儿,在外还披着一领黑色的斗篷,穿着一条黑色裤子,脚上踩着一双高帮的黑色牛皮靴,手上戴着一双手套。

    左手在行进之中按住挂在腰间的刺剑的剑柄。

    脑袋上戴着一顶黑色的宽边帽,帽子的左侧还插着两支山鸡的尾羽。

    吴凤看着这人。

    看着这人的长相、装备,不尽想起了一部西班牙电影——佣兵传奇,他跟里面那主角儿演员——维果·莫特森打扮像极了嘿,这脸长得也挺像的。

    这不会在这碰上电影里的人物了吧。

    这男人走路带风,看起来很有范儿,大步走到吴凤面前,站住,右手抬起,扶住额前帽檐,然后一低头,向吴凤表示敬意。

    这人走到近处,吴凤观察起来更是细致。他身上的衣服虽然还算整洁,但已经略显破旧,唯一值钱的,看起来应该是他腰上的剑,原来他带了两柄剑,刚刚在他走路的时候,露出了他左边腰侧挂着的一柄短刺剑。

    这个时候的欧洲刺剑一般就是一长一短。而这短剑也是分很多种,他的这柄应该算是最短的那种。

    护手刺剑(rapier)是于16世纪欧洲出现的一种带有复杂护手结构、细长剑身和以刺击为主的单手民用剑,而极少用于战场上。不单只贵族阶层,刺剑也被大量普通民众甚至罪犯所使用,但大量刺剑都有精致奢华的装饰以显示主人的身份地位。刺剑用途颇为广泛,不单只是决斗,作为民众日常防身武器可以用于多种低强度的战斗中。

    刺剑源于15世纪末一种叫Espada Ropera的单手劈刺剑,并于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发展成熟,相关的剑术体系也在17世纪前期得道完善。1550前的刺剑具有复杂护手的甚少,剑刃形状也更适合于劈刺。从16世纪后期开始,刺剑剑刃逐渐往长而细的方向发展,并演变出一种以刺为主要攻击方式的武器。刺剑在17世纪中后期逐渐被更轻、更小的小剑(smallsword)所取代,但是西班牙式的碗状护手剑持续被使用到19世纪前期。

    剑柄由握把(hilt)、护手(guard)和剑尾的配重(pommel)组成。它常常会被误以为如现代击剑里的foil般轻巧灵活,但根据对大量文物的测量,刺剑的重量往往都在2。5磅(1。14公斤)以上到3磅(1。4公斤)左右,接近或超过欧洲长剑(longsword)的重量。与此同时,刺剑仍能相当灵活地进行攻击。典型的剑刃长度在36英寸(91cm)到50英寸(127cm)之间,呈扁平菱形状并左右开锋,后期也有火焰状的剑刃。开刃可以是全身开刃也可是只开一半。其剑刃细而偏厚,但强度却不弱。在无甲状态下,刺剑仍能作出有效的劈砍,并且能格挡(Parry)各种更大更重的武器劈砍。

    在成熟期的刺剑护手形式主要分三种:意大利的Swept…hilt式(圈状),西班牙的cup…hilt(碗状)式以及Pappenheimer式(碟状)。Pappenheimer式的起源众说纷纭,一说是源于神圣罗马帝国元帅Pappenheimer将军卫队所使用的剑,但据大量的文物考察该种形式的刺剑被广泛用于北欧以及荷兰一带地区。

    看这两柄刺剑的样子,应该是他身上最值钱的东西。

    这两柄刺剑都是典型的西班牙式的,也就是碗形,护手以及剑柄的尾饰皆是由黄铜打制,而且上刻花纹还有镂空,看起来很是精致,长时间的摩擦黄铜已经被磨得发亮,而两柄剑柄上的握把看着材质,应该是鲨鱼皮。

    剑鞘看不出是什么木质,但是剑鞘上别的物件儿也都是黄铜打制的。

    这人应该之前风光过,而且对他的剑非常的爱,现在虽然衣服破旧,但从这走路的姿态和这气质上看,应该绝非常人,可以好好相交一番。

    在这人抬起头之后,吴凤伸出左手,意思便是邀请他坐下,他也很大方干脆,直接将凳子往后微微一拉。一甩身后的斗篷,很是帅气的坐下。吴凤又让老板拿了几个杯子过来。

    取其中一个,放在这男人的面前,给他倒满一杯朗姆酒。

    然后举起自己的杯子,放到面前,微一示意便喝了一口。

    而这男人看这酒,也很是喜欢,拿起来,并未喝一大口,而是微抿一小口,在嘴里仔细回味。

    看起来这人应该也是一老酒鬼,只是现在落魄了,喝不起这酒了。

    吴凤要麻烦老板帮他翻译,而在这时,这男人放下酒杯,微微举左手,止住这一举动,用有神的眼睛看着吴凤,用英语说道:“您可以跟我说英格兰语,我听得懂,我会说一点。”

    哦,有点儿意思。

    吴凤心中对这男人更有了一丝与之交谈的兴致,这人是个有意思的人,那也好,就用英文交流,更显隐秘,也更方便一些,向老板示意让他先去忙。

    打发走老板之后,吴凤转头,面带微笑,但是这自有一股气势,身为一支船队的主人,手下那么多精锐的武士,本身这身上就自有一股气势,走路说话很有范儿。

    “自我介绍下,我是一名汉人,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我手下自有一股势力,我叫吴凤。

    未请教。”

第三十四章 西班牙人安德列斯() 
“自我介绍下,我是一名汉人,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我手下自有一股势力,我叫吴凤。

    未请教。”

    “你好,阁下。我叫安德烈斯?罗哈斯,西班牙人,我是一名佣兵,我身边有十几个平时一起战斗的战友,我们从西班牙出发来到东方,我们在之前的对外战斗之中顶撞了军官,发生了冲突,他们是贵族,非常的有权势,我们只能躲出来,而当时他们封锁了码头,只有一艘远航东方的船可以逃出去,我们就此上了船来到了这里,我和我的人已经在这个鬼地方呆了快20天了,我们需要一份工作,并且我们有能力完成你能给予我们的工作,以换取我们应得的报酬。

    我们都是老佣兵,我们参加过西班牙对外的很多次的战争,在西班牙军团中服役了很多年。

    现在我听说你想招募一些佣兵,那我就来推荐我自己,并希望您能通过我看到我们整个团队的能力。

    您现在需要人手,而我们绝对可以说是非常棒的人选,我希望可以得到您的雇佣。”

    这身份背景听起来跟电影就更像了,就是这名儿不对,这名字虽然是非常典型的西班牙名字,但是跟主角就搭不起来了,接着问问他的情况。

    “我现在的确正需要很多人来为我效力,我的势力开辟了新的基地,我需要大量的人手,是巩固我的基地,并去扩大我的领土版图,我手下有一批非常精锐的战士,但是他们的人数对我现在来说,还是感觉太少了,新兵需要时间去操练,所以我才急需要一些有着丰富经验的老兵。

    你是一个在西班牙军团里面服役多年的老兵,我很担心一点,我知道你们欧罗巴人说话都是直来直去,那我也不拐弯抹角。我知道雇佣兵很多都是越老越油滑,上阵的时候都往后躲,有功劳的时候往前抢。我希望你们不是这样的人。”

    “阁下您很了解佣兵,说的没错。很多的雇佣兵在战斗经验丰富和年数长了之后便都成了老油子,就像您说的那样,战斗往后躲,有功劳往前抢。

    但是这种佣兵也都是没几个人肯雇佣他们的。因为大家还是要有口碑这种东西的。如果他们畏战不前,只知道抢功劳的话,他们的名声就会臭掉。大家在雇佣兵之前去打听他们,很容易就会打听到他们的过往和他们的黑历史,那样的话就没人肯雇佣他们。

    而这些人的出路要么是下海当海盗,要么就是去了异国他乡去蒙骗那些不知道他们的黑历史的人。

    我知道我这样说,您不禁会想,我和我的团队是不是我刚刚说的那些选走他乡的那些老油子。

    我可以用我的生命和荣誉担保,我和我的团队并不那种老兵油子。

    我们在西班牙军团里面服役那么多年,也是因为我们敢打敢拼,敢于承担责任,有敢死敢战之心,而之所以我现在还活着,只是因为上帝对我的垂怜,让我没有那么快的就死掉,他使我避开了很多次死亡的拥抱。

    我和我的团队之所以远离罗巴来到这里,就是因为我刚刚说的那个理由,那个理由是真实的。

    我不会说很多那种空话,但是我想请您可以雇佣我们,然后观察我们,我们绝对是言行一致,我们作战的时候是绝对不会畏战不前,会坚决的执行命令,这是我们作为一个战场老兵的荣誉,虽然我们为了金钱而战,但是这荣誉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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