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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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工程师- 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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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老汉嚎啕大哭,语不能声的悲号:“可怜我儿才三十多岁,正当壮年,就此含恨离世,那曾英还不肯罢休,第二天就有成百官兵上门,诬陷我等通匪,锁去了我的二儿子,抢尽我家中财物,砸烂家具,将我全家赶出门去,流落街头,想我已年近六旬,居然落得如此下场,怎不让人伤心欲绝。”

    张老汉哭声凄惨悲伤,闻者无不动容,换回本名陈相的陈二狗听得目疵欲裂,满面怒容,一双拳头捏的紧紧的,几欲出水,就连喜怒不粘颜的马新田,也目光闪闪,瞳孔中不易察觉的浮现着一丝怒意。

    “偶然间家人在街头听从石柱返回的乡民传言,在石柱万寿谷中,有王大善人开仓放粮,赈济流民,附者只要肯干活、肯出力,就能有安稳日子过。小老儿寻思,既然老家呆不下去了,不若举族逃走,到万寿谷中寻一条活路,我家中虽都是老弱,却是肯吃苦能下地能过苦日子的良民,到得谷中,一定过得比老家要好。结果一路行来,碰到不少周边乡民,都是跟我们一个想法,大家结伴同行,却不曾想在此遇到大人。”

    张老汉一边哭,一边说,絮絮叨叨的说到此处,把拐杖一丢,“噗通”一声双膝跪地,全身都趴了下去,口中高叫道:“此时上天怜勉,让我等能一睹大人虎威,请大人收留我等,小人们一定任劳任怨,出力干活,只求能有一顿饱饭、一片遮雨草棚,以安残生!”

    跪在一边的张家族人也跟着拜下去,齐声哀求道:“求大人收留,求大人收留!”

    面对着脚下趴了一地的人头,陈相几乎热泪盈眶,他出身贫贱,幼时受了不少欺负,混迹于市井间,打小就被流氓杂皮殴打奴使,最是见不得这样的情景,脑子发热,脚下一迈,口中叫着:“好好好,都去,都去,万寿谷可大着呢……”就要去扶。

    马新田不动声色的一把将他拉了回来,陈相错愕的看向他,却见马新田摇摇头,冷着脸轻声吐出一句话:“大人自有计较!”

    陈相脑袋一拍,恍然醒悟过来,暗道好险,这是大人装逼的时候啊,怎么能让自己去出风头?不由钦佩而又感激的看了马新田一眼,心道这姜还是老的辣。

    王欢果然表情沉痛的双手扶起张老汉,稳稳的托住他的肩,沉声道:“好,万寿谷初建伊始,正是用人之机,你们能来,正逢其时,我这就派人带你们去谷中,放心,万寿谷不似那吃人的乱地,只要遵守法纪,不仅能容身过日子,日后定能越来越好。”

    他微微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俊朗的脸上眉毛一挑,双眼有如一道弯月,透着浓浓的喜意:“而且你祖传的皮货生意,可不能就这么荒废了!”

    (本章完)

第104章 出路() 
王欢分出一个护卫,带着千恩万谢的张家一众人走了,张老汉感激涕零,一连叩了几个头,才一边哭一边笑的上路。

    这王大人的确不枉王大善人的招牌,不仅收留了全族人口,还承诺让他继续经营自家的皮货生意,如果银钱不够,甚至可以向万寿城官署贷款预支,这是从未听闻过的好事啊,从来只有官向民收钱,没听说过还有民能向官要钱的。

    万寿城,万寿谷,那里真是如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啊!

    王欢目送一行人慢慢走远,消失在官道的拐角处,还站在原地思索良久,这才翻身上马。

    陈相有些不解,凑近马新田身边,轻声问道:“欢哥有些不对啊,路上那么多流民,他打招呼说话抚慰的也不少,怎么对一个破落皮货商如此重视?”

    马新田冷然道:“叫王大人!”

    陈相忙改口:“是,是,是王大人,不是欢哥,我错了,我错了。”

    马新田看他一眼,暗暗叹口气,策马跟着王欢的马行去,陈相连忙跟上,他心知马新田面冷心热,最重上下尊卑,虽然出言呵斥,但一定会为自己解释的。

    果然,马新田沉默了一会,似乎在思考该怎么说,然后好像漫不经心般用竖着耳朵的陈相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那张家从重庆来,又是城中富商,定然是有底蕴的,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那么大的家族产业,怎么会说丢就丢,一定留了人在城里的,况且他是当地土著,人熟地熟,大人之所以交好他,另有深意,你懂了么?”

    陈相懵逼着一张脸,想了好一会,双掌一击,猛然明白过来,惊讶叫道:“啊!你是说,大人对重庆……”

    马新田脸都没有转过来,一双眼睛紧盯着驱马走在前头的王欢,目光充满着崇敬的色彩,由衷的说道:“我们的王大人,志向不小,区区万寿谷不是他的目标,我想,就连重庆府,也只是一个跳板。”

    他双目闪烁着奇异的光彩,精神振奋,面容肃穆的说道:“身为武人,跟着他,我们才不枉在这世间走这一遭,陈相,你跟大人这么久,难道没有发现么?”

    “发现了,发现了,你这么一说,我发现得更透彻。”陈相的粗眉毛扬了起来,眉飞色舞的喜道:“哈哈哈,欢哥,哦不,王大人,我等必为他效死力。”

    马新田轻轻顿首,笔挺的身子在马上稳如泰山,军人的威姿跃然而出,脚下一夹,座下马儿嘶鸣,四蹄奋起,追在王欢马后,绝尘而去。

    八十里的山路,在天黑之前,终于跑完了,一行人来到两座山峰相对的一段狭窄官道上,举目望去,山体有如刀削,直上直下,连草都没有长一株,唯有青苔密布,猴子都爬不上去。

    两山之间,有一丈多宽的缝隙,一条小道从中穿过,蜿蜒在其中若隐若现,此时正值傍晚,行人绝迹,山间光线昏暗,阴风阵阵,纵然正值夏季,吹在人身上也感到透骨般的凉意。站在远处看去,竟然有一进山谷,如同进入阴间冥界的错觉。

    “此地就是一线天,两侧山高百丈,有小道可从山后上去,翻越起来很费力气,陡峭难行,故而行者都走山间官道。”马新田站在谷口,用马鞭指点着山体,对王欢介绍道:“因有风从山间吹出,风啸时其声怪异,犹如恶鬼出世,恐怖慑人,乡民惧怕,所以此地得名黑山谷。”

    王欢感受着从山缝中吹出的凉风,不由自主的裹紧了身上衣服,风从身边穿过,在众人耳畔回响着类似厉鬼嘶吼的回声,的确是慑人魂魄般的吓人。

    身后的一众护卫,都面有惧色,神鬼之类的东西,对这时代的人有莫大的杀伤力,而自唐代兴盛的佛教,更是将这种效果发扬开来,所谓神佛乱人心,正是此意。

    王欢不信鬼神,倒是没什么感觉,他左右观察了一番,又举目借着余晖眺望了一下高大的山峰,开口道:“将那位樵夫带上来罢。”

    马新田招招手,有护卫领上来一个粗壮汉子,一身麻衣,手脚长大,一看就是惯于山间行走的乡民。

    王欢回过头来,看向来人,那樵夫慌忙跪下道:“小人拜见王大人。”

    王欢微笑着扶起他,亲切地问道:“麻六,你在万寿谷中,过得可安好?”

    名唤麻六的樵夫一脸惶恐,受宠若惊的连忙应答道:“谢大人,麻六一家现在有房住,有饭吃,大人又新分下田地,家中安好得很,都盼望着今年年底有个好收成,这都是大人赐予的洪福,我全家都万分感谢大人。”

    这个麻六,正是刘明亮等秀才闹事时,出言拥护王欢的那个庄户人,他第一个报名下银矿,又第一个报名到万寿城筑城,很得许铁柱的赏识,将他提拔为甲长,恰巧此人在逃难入石柱前,是丰都县的乡民,经常在山间打柴砍树,对这黑山谷的地形地貌,非常熟悉。许铁柱无意间得知了,立即将他推荐给王欢,所以这次就一并带来了。

    “好!来,麻六,我知道你是此地樵夫,熟悉这片山岭,你来看看,如果我们要在此设伏制造一场山崩,应该在哪里埋药?”王欢拍着他的肩,引他到山前,充满期望的问道。

    麻六被他拍得几乎矮了一头,心中自豪感爆棚,拍自己肩膀的是谁?王大人呐,万寿城之主,居然跟自己称兄道弟般拍肩膀,回去跟那帮一起挖土的泥腿子一吹,那还不把自己捧上天去,看他们谁还敢看不起我麻六。

    麻六只觉得这时候就算自己为王欢去死都没有二话,心情激动的说话都不利索了,伸手抖抖索索的指点道:“大,大,大人,这左边的山,名为照母山,山体全是泥山,石头很少,根基松软,下雨天容易塌方;而右边这山,名唤夸父山,山上都是巨石,坚不可摧,树木都不易生长,照我看,如果要炸山埋人,照母山不易成事,最好在夸父山上寻一处要点,只需数百斤的火药,就能炸塌数块巨石,从高处砸下来,一定能断绝谷中通道。”

    王欢看着麻六所指,点头赞同道:“不错,泥山虽经不起雨水冲洗,容易塌方,但要想人力促使,却是不易,反而那石山倒是容易被炸塌,只是我手中火药较少,就怕炸不塌啊。”

    麻六脸上笑意满面,献殷勤道:“大人休忧,小人在这两山间砍柴十年,一草一木都清楚得很,这夸父山看似一块整体的石山,其实并不是,在山顶之上,有一处石缝,斜斜的连着山顶巨石,约有上万斤重,只要炸开石缝,那巨石就会滑落而下,化为无数碎石,塞满谷底。”

    王欢两眼一下睁得老大,惊喜的看着麻六,大力的拍着他的肩膀,口中哈哈大笑不已:“好,果然不错,麻六,回去你就是甲首了!什么?你已经是了,那就多分给你家五亩土地。”

    麻六同样惊喜万分,一迭声的称谢,欢喜得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了,身子又被王欢拍矮了几分。

    “今晚我们就在这谷底宿营,明天陈相穿谷往重庆,我们上山去!”王欢喜不自胜,笑眯眯的发令道。

    (本章完)

第105章 冶炼之城() 
第二天一早,天色刚亮,陈相就带着手下二十人的细作队伍出发了,临行前,王欢拉着他的手再三叮嘱:“此去凶险,万事以自保为重,切莫贪功冒大,必须小心行事,你我年轻,还有大好光阴等着我们,谨慎再谨慎!”

    陈相认真的点头,朗声道:“大人,我五岁就在扬州城关街厮混,十岁当生捻子,大小衙门各类官差不知道打了多少回交道了,要论市井厮混的本事,不是我吹牛,万寿城中恐怕找不出比我还在行的了,你放心,别说是人,哪怕从重庆城中爬出曾英的一只蚂蚁,我也必会报与你知晓,大人无须担忧。”

    言罢,他向王欢和马新田等人抱拳告别,赫然转身上马,神气十足的冲排列在身后的二十骑大喝道:“走,随我到重庆府去搅一搅!”

    二十名细作装扮各异,都是一些扔在人堆里就找不出来的角色,闻声一齐答应,在马上向王欢拱手告别,跟在陈相身后头也不回的跑马而去。

    马队窜入山谷一线天中,转眼就没了影子。

    王欢站在原地,惆然若失的呆立,久久没有挪动脚步,双眼看着好似在巨大山体间用巨斧劈出的一线天,仿佛陈二狗等人的背影还依然在那里一样。

    马新田心知王欢兄弟情深,轻轻走上前去,咳嗽一声道:“大人……”

    王欢摆摆手,转过身来,面容恢复了淡然平和的模样,一双眸子间静如秋水,对站在不远处的麻六说道:“带路吧,我们上山。”

    照母山高约四五十丈,并不十分高大,但胜在陡峭,上山的小道几乎要靠攀岩的手段才能上去,一行人气喘吁吁的费了老鼻子力气才上了山顶,找到了麻六所说的位置。

    王欢一看,果然有一道石头缝隙横在山巅,只要把这块石缝炸开,上万斤的巨石就能顺山势滚入一线天,别说下面是人,就算是一队坦克也能砸得稀巴烂。

    王欢大喜,立马决定就在此地放置火药,那五百多斤火药已经用马车装运,随行而来,麻六领着十多个护卫,上上下下的忙碌,用了差不多两天的时间,才将这半吨黑火药运上山顶。

    王欢趁着他们搬运的时间,已经勘察了一遍,选好了起爆的地点,他是矿业出生,这是本行,并不算困难。

    然后众人又七手八脚,搭了一个遮雨防潮的窝棚,又用苫布将火药桶盖好,毕竟不知道什么时候曾英的兵马才会来到,得做好久置的准备。

    王欢留下马新田和十个人,带着够吃十天的干粮,在山顶守着火药,马新田沉稳,有他在,必定万无一失。

    “此处离万寿谷八十里,如果重庆府兵马神速,来不及报与我知晓,你可自行下令炸山,无须等我的命令。”临走时,王欢向马新田面授机宜。

    马新田一如既往的板着脸,将头略略一点,说了一个字:“好!”

    响鼓不需重锤,这一个字就代表着责任,对马新田来说,一字足矣。

    王欢毫不怀疑马新田的办事能力,此人除了刻板了一点以外,拥有合格军人的一切素质,并且忠心耿耿,一旦他认准了的人,绝对不会背叛,这一点和李严非常相似。

    如果自己有一天身陷险地,下落不明,马新田一定会和李严一样,奋不顾身的来寻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想起李严,王欢又是心头一沉,时间已经过去两个月,李廷玉依然下落不明,自己也派了几队人出去搜寻,却连李严都找不到,不知这两人如今身在何处。

    长叹一声,王欢甩甩脑袋,领着余下的几个护卫,上马离去,朝万寿谷奔去,那里还有一摊子事儿呢,千头万绪的工作,都需要他来拍板。

    ……

    回到万寿谷的时候,已经是七月十五日,王欢不顾劳累,立刻又领着许铁柱和一干文吏,风风火火的投入到城池建设和田地耕耘当中。

    行走在阡栢纵横的田间,一亩亩水田已经成形,从山边水潭里用巨大水车引来的山泉水,顺着宽三尺三寸、深一尺五寸的石砌水渠,潺潺流到每一块地里,肥沃的泥土和上等泉水,将荒芜的谷底变成了稻米之乡。

    “大人,引水造田,一共得到上好水田一万五千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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