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仲逸,金少尘还是下过一番功夫的:这个翰林院的庶吉士,当初在督办博野县繆大柱夫妇被杀一案中,先后查出近二十名朝廷命官。
足见手段非常了得。
当初,仲逸与樊文予在对付博野县知县、保定知府时的手段,也多多少少在博野县衙和保定府中,流传出了些说法。
据金少尘的判断:仲逸是一个有勇有谋、处惊不变之人,虽然有时不按常理出牌,但有公心而无私心。
值得信任、值得托付。
至于仲逸身边的石成,就更不用说了:仅是他一个锦衣卫北镇抚司千户的名号就足够了:圣上会主动召见他,亦会更相信他说的话。
当初,石成在博野县的壮举,也不得不令人称赞。
人啊,所谓的金子、银子,所积累下来的财富,远远不如口碑与威望。
而所谓的口碑与威望,在很大程度取决于一点:你之前做过什么?是如何做的?
这些事,在有些时候,可以救你一命,也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当然,这些都是金少尘根据之前所发生的事,来做出的推断:如今仲逸到了大同,身份也从原先的庶吉士,变为现在的翰林院编修兼钦差副使。
看看再说吧,还得观察观察。
尤其是仇四的突然出现,加之他与仲逸看起来十分熟悉的样子,就再得看看了。
当然。金少尘依旧相信:这是仲逸不按常理出牌的一个表现。
“金大人留步”。
一直未表态的仲逸见二人争论不休,所谓各怀心事、各有所属,一番思量之后,他终于开口了。
“二位这是干什么?怎么说,仲某人才是此次朝廷委派的钦差副使,是不是要听本钦差说两句啊?”。
“末将听着呢”,金少尘见仲逸终于开口了,他立刻停下脚步。
这时,仇四急忙露出笑脸,朝仲逸与石成这边走了过来。
“仇管家,朝廷自有朝廷的规矩,你虽是仇鸾府上的管事,但既不是朝廷命官,又无品无衔,是不是应该暂且退下?我们要说正事了”。
石成尽量保持着他难有的好脾气,若不是仲逸曾叮嘱过:要暂时先不与仇四翻脸,等抓到把柄之后再一举拿下的话,恐怕这个小小的管家早就被灭了。
“这?”,仇四望望石成,再看看仲逸,竟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这什么这?还不退下?非得要老子动手,是不是?”,石成身边一位随从立刻耐不住了。
“是是是,小的这便告辞,为二人大人准备些饭菜,一会便过来”,仇四虽在平日里狐假虎威惯了,但此刻知道是锦衣卫的人与他说话。
这帮人可不是好惹的,弄不好会搭上这条小命。
“金大人,俗话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女子再难说话,也总能有说通的时候,可这小人嘛,非但说不通,还会不停的给你使绊子”。
仇四退去之后,仲逸便缓缓落座,他恢复一贯的神情,郑重其事道:“办案之事,有时需做做表面文章,如今仇鸾既主动派出仇四与我们周旋,若是我们断然拒绝,打草惊蛇不说,反而会令对方更加警惕”。
“仲大人过真是翰林院的高人,明明是不愿得罪人家,竟还能说的头头是道,佩服、佩服”。
金少尘一脸笑意,异常恭敬。
不过。他显然还是有些不太相信仲逸的话。
看来,也没有必要再绕圈子了。
“离京之时,圣上曾有过一道旨意:若你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写下来,仲某直接呈圣上御览”。
“你,说的是真的?”,金少尘立刻迎了上来。
第273章 大同之行(下)()
话说仲逸正与副总兵金少尘“推心置腹”:一方生怕对方拿不出足够的诚意,故此,只能不停试探彼此。
身为总兵的仇鸾,如今正享受着他即将到手的荣华富贵,要查清军中事务,在很大程度上,还得依靠身为副总兵的金少尘。
时有不按常理出牌的仲逸,经过一番思量之后,决定在适当的时候,拿出足够的‘诚意’来。
当然,在这之前,还得要再确认一番:初次见面,不得不防啊。
“钦差大人,实不相瞒,末将在保定府衙门中也有些人脉,大人当初在查办繆大柱夫妇被杀一案时,对保定知府痛下杀手、雷厉风行,着实令末将佩服”。
金少尘此番话确实不是恭维:“想必,保定府衙门的不少人对大人,也是如此钦佩,恐怕在京城也传开了吧?”。
“纠正一点,那不是痛下杀手,是办案所需”。
“金大人,在大同府说保定府的事儿,仲某人可不可理解为:你现在终于可放心大胆的,将你要说的都写下来了吧?”。
仲逸并未将保定府之事当做自己的功劳薄,办好眼下大同的差事,才是最为关键所在。
当然,金少尘如此一说,也无非是为他自己找一个更为充足的理由而已。
“钦差大人果真非比寻常,字字切中要害、句句不离主题,好吧,就冲博野县、保定府的壮举,末将索性就将知道的都告诉你”。
金少尘也变得咬文爵字起来,那些门门道道也都用上了:他之所以将仇鸾之事说出,又何尝不是为他自己做打算?
抛开金少尘与仇鸾明里暗里的不和,若身为总兵的仇鸾被处置,自己没准就能更进一步了。
“当初鞑靼大军直逼大同,原总兵官张达、副总兵林椿皆战死,后来新任宣大(宣府、大同)总兵仇鸾到来后,将士们皆以为有一场恶仗要打”。
金少尘边说边记,只是平日里习惯手握刀剑,突然拿起笔,又要写这么多,还真是为难他了。
“末将记得,当时邱鸾私下曾与鞑靼首领俺答会过面,只有他的几个亲信随从在场。之后,鞑靼军便停止攻打大同,再之后就移兵东去”。
说到这里,金少尘突然停顿下来,他抬头向仲逸问道:“后来军中都在流传:是仇鸾用重金贿送俺答,鞑靼这才撤走的。可是这个并无确凿的证据,能否写进去?”。
“这个?”,仲逸略加思索道:“既是有这样的说法,你写进去便是,此事不同于博野县的命案:你只需将知道的记录即可,之后我们会继续调查,结论并非以你一人之言而定”。
末了,仲逸重复道:“可写,你无须多虑”。
“还有一事,还请钦差大人示下”,金子少尘才落笔,却又犹豫起来。
“不要示下,你是三品,仲某只是个七品编修,金大人有什么话,尽管说便是”,此刻,仲逸对这位戎马一生的行伍之人,都有些刮目相看了:方才那股硬汉子的劲儿哪去了?
看来,是时候向这位副总兵,拿出更大的‘诚意’了。
“石大哥,将仇四那日送我们的银票给金大人看看”,仲逸朝石成略略一笑。
石成立刻领会:看来,仲逸是要彻底打消金少尘的顾虑了。
一旦将仇四在半道拦路送银票的事说出,就足可说明对他是真正的“推心置腹”。
“哎呀,当初有人说起博野县、保定府的事儿时,末将还不信,现在看来都是真的:先收银票,以此来麻痹对方,暗中该怎么查,还是怎么查。
最后,银票也上缴朝廷”。
金少尘看到银票之后,终于明白:为何方才仲逸与仇四那般客气了。
“末将误会钦差大人,还请大人不要介意”。
金少尘拍拍胸脯:“从此刻起,但凡末将知道的,那怕是听说的,都会一字不拉的告知大人。同时,钦差大人有任何差遣,末将万死不辞”。
“若这‘听说’也算的话,还有人说仇鸾当初之所以能当上这个宣大的总兵,也是靠贿送财物的方式,通过严士蕃走的门道”。
不过,这话才出口,金少尘却再次双眉紧锁:“这个要是写上去,圣上还能信吗?”。
“若要圣上信,那就拿出更有力的证据,这个道理,恐怕不用仲某提醒你吧?”,仲逸用手点点他:先写下来吧。
说归说,仲逸心中却越发有些失望起来:如金少尘所说,无论仇鸾贿送俺答撤销对大同的围攻,还是他用同样贿送财物的方式,在严士蕃那里博得一个总兵、甚至平虏将军的差事。
都没有确凿的证据,仅品‘听说’是远远不够的。
所谓苍蝇不叮无缝蛋,真正意义上的空穴来风之事,少之又少。加之以仇鸾、严士蕃的做事风格:能做出如此龌龊之事儿,也不足为怪。
离京之时,师兄宗武曾说过:当初在白羊口一战,仇鸾明明战败,本人也差点被俘,可最后他向朝廷上的却是‘捷报’。
既然仇鸾敢冒欺君的风险讳败为胜,还有什么他做不出来的?
“金大人,你再想想,知道此事的,还有什么人?”。
仲逸顺手接过金少尘写好的‘供状’,之后再交到石成的手里。
意义不大
“另外的人?”,金少尘挠挠后脑勺,两站眼睛频频眨动:“当时跟随仇鸾身边的亲信,大多都没了下落”。
“大多,大多是什么意思?”,仲逸立刻上前道:“照你的意思说,还有其他人能找到?”。
“仇鸾此人贪生怕死,平日里出入都会有七八名近侍,除一个识文断字的外,其余皆是身手相当了得的高手”。
思虑半天,金少尘终于想到了重点:“说来也怪,此事之后,这些人陆续消失,后来仇鸾身边的人全部是新面孔”。
很明显,这就是所谓的‘杀人灭口’。
越是这样,就越能说明:仇鸾确实做了见不得人之事。
“哦,对了,还有一人押入大牢,当时的罪名:好像是违反军法”。
金少尘再次拍拍脑门:“当时好像要折磨死来着,不过这小子人缘不错,又舍得花银子,狱中有人保他,后来鞑靼大军直逼京城,仇鸾也就没在意这事儿,只顾着自己封疆拜侯去了”。
“此人现在在何处?”,一旁的石成急忙问道。
“还在大牢中”。
金少尘补充道:“军营中要处决一个人,不同于刑部等三法司审谳那么麻烦。尤其两军交战时,一个‘军法无情’就可要了你了命,更何况一个小小的军士呢?”。
“那还愣着干什么?快带我们去大牢”,见到一丝光明,石成立刻来了兴致。
“慢着”,仲逸立刻制止道:“既然仇鸾有意通过‘军法无情’来处置、打压别人,那我们就再做点‘文章’吧”。
第274章 撬开嘴巴(上)()
“金大人,照你这么说,营中要处置一个人,不同于刑部等三法司审谳定罪,那恐怕牢中关押的人,不在少数吧?”。
一番交谈之后,仲逸几乎可以断定:仇鸾口中所谓的‘军法处置’,无非是他排除异己、打压别人,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而已。
至于将人打入牢房,无非是看着更为‘规矩’一点。
尤其遇到战事,主将的一句话,可顶的上十条律法。
既然仇鸾将反对他的人要关押起来,那何不将他们全部放出来?一起指正他。
反对的声音越多,对仇鸾就会越不利。
相反,对于一心想查办他的仲逸来说:则越是一个好消息。
那怕十个反对仇鸾的人当中,有一人能拿出不为人知的证据来,也值了。
当然,前提是这些人果真没有严重触犯朝廷律法。
“金大人,速将牢中在押人的名单取来,本钦差要逐一核查”。
仲逸特别指出:“尤其关押人的品佚、职务,还有入狱的时间,涉及的罪名等,重中之重”。
末了,他补充一句:‘当然,若能知道被关押人之前与仇鸾有什么私人恩怨,那就再好不过了’。
“末将明白,末将立刻去办,请钦差大人稍后”,见仲逸动了真格的,金少尘顿时信心满满,那多日以来压在他头上的阴霾,似乎终于可以解开了。
钦差大人是朝廷所派,朝廷以后是万岁,若朝廷真的想处置仇鸾,不管他身后之人是谁,恐怕都无济于事。
事已至此,作为一直与仇鸾不和的金少尘来说:还有什么理由不全力协助钦差大人呢?
“金大人留步”。
见金少尘迫不及待准备迈脚离去,仲逸再次上前叮嘱道:“记住,此事,不得向外人提起,要用可信之人去办………要快”。
“明白”。
这时,石成却打趣起来:“金大人,你身为副总兵,又是卫司的指挥使,想必军中定有不少亲信,此刻正是用他们的时候”。
锦衣卫就是锦衣卫:无论任何时候,都不会忘了‘亲信’一说。
可不是吗?作为锦衣卫本身,不就是皇帝的亲信之一吗?
“末将明白,二位大人尽管放心,我金某人自恃对兄弟们还过得去,莫说几个亲信,上阵杀敌,就是一起陪着送死的兄弟,也大有人在”。
金少尘再次轻轻抬起那一双迫不及待的腿脚。
那一刻,他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
“石大哥,此处就你我二人,我们该说说这个仇四了”。
金少尘离去之后,屋中只剩仲逸与石成,在牢中被关押名单未到来之前,他们不宜贸然行动。
不过,眼下有一人,需尽快核实清楚。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那日在路上拦道,悄悄送上万两银票仇鸾府上的管家………仇四。
记得当初在对付罗龙文的时候,仲逸自己就曾对罗英说过:要了解一个人,务必要从三类人入手。
那三类?为他管兵、管人之人;为他管钱、管账之人;几乎时时刻刻都在他身边之人。
管兵、管人,说白了就是管‘兵马’之人,一旦开打,没有人手自然是不行的。
管钱、管账之人自不用说:没有银子、寸步难行。
而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人,经常跟在主人身后,绝大多数事务皆要经手:或大或小、事无巨细。
也许这个人不直接管束‘兵马’、‘金银账目’,但却不能少了这个角色:类似于管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