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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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夫子-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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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涛也高兴的说道:

    “不过大哥还是给我的小侄儿取个名字吧。”

    “也该给孩子取个像样的名字了。”

    曹勇点头说到,走到床上那名女子身旁,一只手抱住李遥,一只手轻抚那名女子的额头,似乎是想擦去那满脸的汗水和焦脆的脸颊:

    “倩儿,你说该给我们的孩子取个什么名字呢?”

    那名女子露出很乖巧的表情,幽幽地说道:

    “还是夫君决定吧!”

    她的名字加李倩,来历其实全村的人都不知道,是个外来人。

    据传当年曹勇去县城的路上,正遇到山贼杀害了李倩的奴仆,把李倩从轿子里拽了出来准备带走,是曹勇救了她,并把她带了回来,于是他们便结为了夫妇。

    人人都知道这名李倩的来历恐怕不小,但李倩却说她的家人全被山贼杀光了,之后便只字未提。

    曹勇信了,即使不信又能怎样?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他想了想,若有深意的看着李遥说道:

    “就叫曹耀吧,希望我的儿子可以光宗耀祖。”

    王涛走到曹勇面前,像一位长者慈祥的看着他的侄儿:

    “曹耀!曹耀好啊,待到将来,曹耀一定会成为了不起的壮士。全村的人都将以他为荣。”

    “二弟,你就别这么赞他了,不然以他还不翻天么?”

    曹勇笑斥道。只留下王婶在一旁微笑,和躺在床上安静与慈祥的目光。

    这是她的孩子,她的眼神里也流露出异常的高兴,但也有一丝默默的担忧,而这样的担忧她掩盖的很好,并没有人看的出来。顺其自然吧!

    李倩想到这里,也就欣然接受了,她闭上了眼睛,因为她实在太累了。

    但是这样的场景李遥却不敢接受,因为他还没有弄清这究竟是哪一年,万一自己来到了东汉末年那个政治崩溃,车荒马乱的年代,自己恐怕很快就成为一抔黄土。

    他很想说话,但发现他的声带还没发育成熟,只能凭空的干吼两声,在大人眼里却显得十分正常,因为这与哭毫无异议。

    来到了这里,其实李遥并不怎么开心,即使是遇上从来没听说过的轮回,也没什么值得炫耀的。

    没有丝毫信息设备的古代,怎么能找到让一个现代人安于其中的趣事,没有发达的交通,去哪里都如那蜗牛般潜行,让他怎么接受得了,这就是他幻想中的东汉末年。

    然而,他还是会安慰自己的。他来到这里就当远离了快节奏的生活,让他更加贴近大自然的味道,更能领略大自然的秘密。

    他早已有了个人的打算,他要开辟一个闲云野鹤,锄豆南山的生活,他要大隐于市,去做那神仙般的情趣。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暴力与凶残的古代得以保全自己。李遥想得很多,但他真的能如愿吗?

    要知道,一切未发生的事件都是不确定的,有些想法是可以因为事情的发展而改变的,正如有些人在小的时候想去当科学家而报效祖国,长大了又因为经济的困乏想去当一个企业家一样。

    李遥,真正意义上来讲,他是不能左右自己未来方向的。

    如果历史的走向与自己知道的历史完全相符,那么自己身为上知五百年,下知五百年先知,真的能独善其身?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在庐江皖县一个小村庄,小村庄的名字叫落雁村,村里有一颗大槐树,树下有一户人家,家里有三口人,最大的只有二十几岁,最小的只有三岁。

    不错,离曹耀出生有三年了,这三年里,曹耀展现了惊人的天赋:刚出生几个月就学会了说话、走路。让村里的大人和小孩阵阵惊奇。直称他为天才。

    然而,有些事情是逼不得已的,因为让一个三十几岁经历的人去学一个孩子的天性,未免有些强人所难。

    于是,在无法伪装的基础上,曹耀也学会了在他们面前展现自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习以为常,让他们习惯曹耀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样,曹耀也就没人再打扰了。

    曹耀是在刚出生一岁多才了解到这里的空间轴和时间轴的:这是公元175年,是接近诸侯纷争的年代,是东汉命数已尽的年代,也是三国争霸拉开序幕的年代。

    有时曹耀在思索,他穿越的年代正好处于他在秘境中,看到的那本古朴书籍里,正好处于字迹模糊的年代,而这,意味着什么?

    他清楚的记得那字迹模糊之中,多次提起了一个姓氏————曹姓,难道自己跟曹操有关,或者冥冥之中自有安排?而自己真的能改变历史?

    曹耀摇了摇头,觉得自己的一番想法就是无稽之谈。怎么可能会改变历史?按道理说,曹耀是21世纪的人类,这古代的历史已经发生,又怎么会把发生过的事情又去改变呢?

    如果按照爱因斯坦的理论,这里是一个不同于曹耀所处的独立空间,所发生的事件也可能与他那个世界不要全相符,但是,这个空间已经诞生那么久了,从诞生之初就与曹耀相同,以后会不同吗?

    况且,曹耀也不想改变世界,不想凭借所学去改变世界的进程,这样太累,也十分的不安。

    曹耀对此感到略微的怨天尤人,曹耀只想过自己的生活,不想卷入国家的纷争,然而这样的乱世,只会削弱他的抗生存能力,让他更加的被动。

    但是,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却总不能坐吃等死吧?好歹也要学一些养家糊口,娶妻生子的法门,而且乱世,也要学会保命。

    在这个以武为尊的年代,最好的保命手段当然是武学。但他这个年龄却做不了什么。于是,他想乘此机会学学汉末的文字,让自己也像个读书人,至少不是个文盲,让那些自命清高的人耻笑。

    “母亲,我要读书写字!”

    曹耀走到李倩的身旁,装作很乖巧的模样,小嘴嘟嘟的说道。他知道他的母亲绝不简单,即便没有展现过写字的本领,曹耀有过直觉,他的母亲一定会写字的。

    “啊?你要学写字么?”

    显然,李倩有点措手不及。

    “读书写字是很花钱的,家里没有足够的金钱来支撑你读书写字”

    曹勇在一旁插嘴道:

    “最关键的是,没有人教你!”

    曹勇也露出了遗憾的眼光,毕竟孩子想读书是件好事。

    “可是,我真的很想读书写字,我不想成为山野莽夫,迂腐于此生”

    曹耀忽悠到。他想看看自己母亲的表情,看看他是否像他想象的那样不一般。尽管,他已经在以前的日子里,试探过很多次了。

第十一章 天才() 
“况且,母亲真的不会吗?有一天,我明明看见你写字了。”

    曹耀口无遮拦的说道。这对一个孩子来说,像是无心之举,但对于他,就没那么简单了。曹耀望了望母亲,再望了望父亲,想从他们口中探出端倪。

    这次轮到李倩与曹勇沉默了,曹勇望了望李倩,没有说话。他们之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过了许久,李倩想了想,对曹勇说道:

    “夫君,其实我会写字的,以前我父母尚在的时候教过我。”

    毕竟,曹耀也是她的亲生骨肉,血浓于水的亲情是可以改变一切,催人执往的。

    “我可以教他读书写字,家里没有闲钱就把这个东西当了吧,它应该够了卖一些书本笔墨了。”

    李倩从脖子上取出来一块玉佩,看这样式,似价值不菲。曹勇沉默了,他又怎么不知道她的不简单呢,只是她不说,他便不问。

    曹勇忽然又觉得不应该去怀疑他,毕竟,他们早已不是什么陌生人,而是即使全世界都背叛你,你却义无反顾的站在她身旁,保护她的男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玉佩这件事会让曹勇觉得很尴尬,因为大男子主义的他,也有让自己的夫人掏钱的时候,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只是为了孩子的将来,也就硬着头皮接下了。

    他依然没问这玉佩的来历和象征意义,因为她不说,他便不问。而这不问间,有充满了信任。

    看着曹勇释然的眼神,曹耀也读懂了他的意思,是啊,这是骨肉亲情,又怎么会有什么心机?

    只不过,过了几年世间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看着他们的相濡以沫,相敬如宾,他在内心里反复的问自己,这样的日子真的能持续到永远吗。

    他的前途充满了未知与神秘,他又不愿做那指点江山的书生,经历了前世今生,他觉得累了,要休息。

    但是,他又有什么条件来维持现在的生活呢,在他看来,只有读书学武。因为,这是封建社会的潜规则。

    这也更加坚定了曹耀学文习武的信念,因为有些东西是值得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守护的,只是希望一切都还来得及。

    时间匆匆,留下了大槐树的年轮,落下了化作春泥而护花的树叶,挥洒了淋淋尽至的汗水,疲惫了来往茫茫的人们。

    只是在这样的时间里,曹耀是感慨不了物是人非的意境的,因为,一切都那么真实,一切都像注定好了要上演的一般充满危机。

    人们早去晚归,曹耀也是规律性的被教导写字读书,一切又都那么自然,但有时候也会规律性的出现一些小插曲,那就是王叔家的同龄小妹。

    她是随曹耀出生没几个月就生下来了,还被村里的人戏耍成天生的一对。久而久之,待到长成孩童,青梅竹马的关系早已深种邻家小妹内心,于是便更加黏上他。

    毕竟相差那么多岁,曹耀哪里受得了她的打击,每次都落荒而逃。

    “曹哥哥,还在写字么,我都看得头大了,别写了,陪我出去玩好么?”

    “曹哥哥,昨天我爸爸打回来一只兔子,好可爱哦,我们一起去跟它玩好么?”

    “曹哥哥,刚才刘叔家的那位哥哥偷吃了邻居家的东西,被刘叔打得满天飞哎”

    “曹哥哥,明天就是……”

    就像是蚊子,亦或者十足的小跟班,黏着曹耀不放,让曹耀有点接受不了。整天求神拜佛,让他们拯救他的疾苦与灾难。

    就这样,春去冬来,争艳蝉鸣,时间就像手中的沙子,怎么抓也抓不住,再回首,又过却两年。

    两年的时间,五岁的年龄,足够曹耀做很多了,尤其是李倩知道自己的儿子很有天赋的情况下,但事实证明,她还是低估了曹耀,在她看来,他倾其所有的教他知识,再怎么也要三五年。

    而曹耀却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完成了这项任务,这让李倩极度震惊。

    “我记得,我小时候学这些花了十几年吧”

    但她哪里知道,如果是纯粹的知识点的话,曹耀在前世就已经掌握很多了,只是现在的字体,也就是小篆,曾经没有深入研究过,待到你认识,自然就水到渠成。

    这件事上,李倩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村里的亲朋好友,因为这已经不只是一个奇迹了,这样散播出去,一定会发生巨大的震惊,到时,他们安逸的生活就会终止。

    李倩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再交给他了,于是今后的一年纯粹就是曹耀自己在研究一些学术问题,和分析天下的走势,纯属于娱乐。

    而早就在前世读了那么多书的曹耀,自娱自乐的学术问题以及天下大势,如果让读书人看到,一定惊呼这是神人,神仙转世。当然,这是后话了。

    曹耀今年五岁了,他觉得他因该可以做更多的事情,至少可以教村里的孩子们读书写字了,因为在他看来,读书写字是人所必要的,也是一种处于孩子心态的好玩。

    “父亲,我想在村里成立一个私塾,无偿的教导和我同龄的人学习读书写字,将来也让他们能够有着出人头地的机会。”

    曹耀思索了片刻:

    “村里的孩子没那么多的钱来读书写字,要知道,你也是靠你母亲的玉佩才支撑起来的。”

    是啊,这是古代,不比现代社会,可以说古代的读书就是一奢侈品,让大多数人们可望而不可及。

    曹耀并没有放弃这个计划,因为他觉得让去村的孩子们读书是一次挑战,一次颠覆现如今人们世界观的东西。而曹耀就是喜欢挑战。

    现如今,就是钱的问题。曹耀也在思索,怎样能获得钱财,而他只是个孩子。

    曹耀一边梦想着他的发财大计,一边在村口的路上发呆。这时,正值王婶从村口走过来,手里拿着几个梨子,看见曹耀在那里发呆,就走了过去。

    “小曹耀,在发什么呆呢?”

    随手给了他一个梨,说道:

    “这是刚从树上摘的梨,快吃了吧。”

    曹耀回过神来,便接下了梨。看着这梨,曹耀便感到了奇怪

    “王奶奶,梨都张那么大吗?”

    “是啊,这还算是大的了,市里买的可能还没那么大呢!”

    王氏自豪的回答到。

    曹耀又陷入了沉思,因为这梨并不大,跟后世比起来,显得太小了,跟本没法比。这是怎么回事。

    曹耀分析,这可能跟现如今的科技发展水平有关,没有人去研究过梨的生长、发育,就不可能有出色的梨诞生。

    不过,现如今,什么杂交实验啊,组织培养技术啊,或者孟德尔的遗传定律,都是能做研究的。

    曹耀灵机一动,突然就想出了一个发财的好方法。那就是用自己的所学知识去改良只些植物品种,让它们获得较高的生产,然后拿出去卖钱,就可以赚到很多钱来开学堂了,甚至请一个老师来授课。

    曹耀一边幻想着,一边像是发现了什么震惊世界的定律似的,顿时手舞足蹈的欢呼起来,匆匆的跑回家里去了。只留下王氏在那里干望着,顿时发出了一声感叹:

    “一个梨而已,有必要那么高兴么。”

    不过王氏还是笑了,因为这是她给他的梨。

    “这才像个孩子嘛。”

    王氏摇了摇头,转身朝自己家的方向走去了。

    曹耀回到家里,开始了他的发财纸大计:首先自己得制造出后世的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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