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屋子,曹耀安排了人昼夜把守,不许放黛嫣出去。因为,这件事情关系到他们的生命安全。
走了进去,黛嫣早已经醒来,准确的说,她也没有睡过什么安稳觉,因为,这样的大事发生,总会让她心不在焉。
她甚至觉得,蛮越族与匈牙族发动战争,本身就是一个被人算计的争斗,而争斗的双方,没有赢家。
“你终究还是舍得来看我了……”
“我一直都那么舍得,只是,我舍得,你却不舍。”
这样的对话,让场面一再尴尬,黛嫣非常好奇的问道:
“是不是我们一开始发动战争,就陷入了你布下的局?”
曹耀想了想,对她说道:
“我知道,你们必有一战,我只是利用了战机。”
于是,又不在多言,黛嫣继续问:
“我什么时候能回到蛮越族?”
曹耀望着她的眼睛,回到到:
“你不是说过,不走了吗?我是来通知你,我们该回安都了……”
……
一个月后,安都。
经过一个月的整顿,胡厥族总算是初步安定了下来,并且,也逐渐融入到一个群体中来。
夷州对于俘虏或者征服的部落,地位是十分低的,甚至达到了奴役的地步。所以,虽然有人为他们许下过承诺,但还是持怀疑态度。
但当他们真正到来的时候,发现真的没有等级之分,每个人都可以安居乐业,生活美满,渐渐的,他们大多数人居然都爱上了这里。
特别是新兴的市场制度,为他们灌输了劳动的活力。而自己的生活,也因此而不在单一。并且,各式各样的菜肴吃法,简直是不敢想象的,这让他们感觉,他们真的来到了乐土。
于是,他们的仇恨淡了,甚至还流露出感激之情,他们,更愿意为这个国家奉献自己。
在此,曹耀也做过大量工作,并且,加大了宣传力度。
这宣传,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胡厥族思想的解放与政府将为他们带来的福利。简单的说,就是洗脑。
第二个,就是对原本安都子民的宣传。宣传他们包容的胡厥族人心境,每个老百姓人人平等的思想。
然后,在考虑到胡厥族人居住的问题上,曹耀并没有然他们群居在一起,而是让他们分散开来,与原住居民混个居住。
这样,可以防止他们群居在一起发生动乱,也可以然他们与原住居民相互交流,接受新的思想。
就这样,在这一条条的举措下,让胡厥族人心悦诚服。
瞬间,曹耀的形象在他们的眼里并不代表着罪恶的杀神,代表着,他们最真挚的信仰之名。
于是,安都的人口已经超过一万,已经达到了夷州超级大势力的标准,初步具备了与蛮越族、匈牙族分庭抗衡的能力。
胡厥族被攻破的消息传播到其他两族的时间是在胡厥族人被迁移到安都后一天。这间石破天惊的消息让其他两族气急败坏,而现在又别无他法,只好改变原来的策略,差遣使者来搞好关系。
因为,按目前来说,只有跟大夏搞好关系,才能形成结盟关系,使另一个族群不敢轻举妄动。
曹耀分别接待了两国的使者,表明了他无心战争的心思,于是,两国使者满意而去。
如今,大家都经历过战争,都需要时间来休养生息,壮大实力。所以,得到了曹耀的肯定,他们也暂时缓了一口气。
曾经,匈牙族进攻大夏的计划,也就随着大夏国力的增加而宣布破产。
一个月过去了,曹耀也抽空陪了黛嫣很久,因为他知道,这样的日子,不久了。
而这一天的来临,却是在一个月的今天……
今天,是一个晴朗非凡的日子,如果选择去旅行,最好带上自己心爱的人,因为,这是一个蜜月季。
地点,是在大夏国最美丽的湖泊,这里万花丛中,莺花艳舞。
“这里,真的很美!”
黛嫣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像一只可爱的小蝴蝶,这样的心境,曹耀并没有一次在她的身上看到过,难道,这就是一场彻彻底底得结束?好,那我宁愿让次变得很完美。
一个时辰之后,一身打猎装扮的曹耀出现在了丛林。
一向警觉的他闻到了猎物的香味,于是,箭只飞驰,顿时,猎物的大腿被箭只射中,倒地挣扎。
曹耀乍眼一看,原来是一只兔子。于是,拾起了它。
黛嫣在不远处的花丛中,他们把它开辟出一块空地,点燃了柴火。
曹耀走了过来,把手中的兔子扔在了旁边,兔子因为受伤,但对于生命的热爱,还在做垂死反击。
“好可怜的兔子!”
黛嫣把兔子抱在怀里,检查它受伤的情况,于心不忍,拿出她看家本领,为它包扎伤口。
曹耀就这么看着,坐在傍边,沉默不语。他知道,她一直都那么善良,即使再小的动物,都会忍不住生出怜悯之心,所以,她学会了用曲子控制飞禽走兽。
一会儿,便包扎完毕,她把兔子放回草地,那兔子恋恋不舍,回头看了看急眼,离去……
待到兔子远去,曹耀才对黛嫣说道:
“你放走了我们的食物?”
黛嫣微微一笑,仿佛,全世界的花都开了:
“不是还有你吗?”
……
又过了一会儿,当曹耀又来到黛嫣身边的时候,手里拎着一只山鸡。
这样的结果似乎令黛嫣满意了,于是,开始整理山鸡,把它放在了烤架上。
等到烤肉正香,黛嫣也拿起自己的箫,缓缓的吹奏。
这是曹耀一年前交过他的曲子,如今,却听得如此缓缓悦耳,但是,却为何,会如此悲伤?
曹耀不懂,黛嫣也不懂!
然后,舞剑却成了对这场音乐最好的诠释。
蝴蝶飞舞,曲声肃美,剑声飞扬。这是一个旷古的绝世奇观!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儿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横汾路,寂寞当年萧鼓。荒烟依旧平楚。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暗啼风雨。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
这是一首凄美的爱情诗篇,曹耀舞剑,有感而发,他以为她读不懂,但是,她却读懂了……
……
第二天,黛嫣不见了,他知道,她走了。
他依然不懂,为什么有的事情,她依然放不下。
因为他不动她,而她却也不懂他,所以,离别是我最好的结局,就如同,从未发生过。
昨天,已经为之前的相遇划上一个重重的结局,从此,他们不在相认……
曹耀并不感觉有多少悲伤,毕竟,这是她自己的选择。
就这样,曹耀埋头在了军事当中……
第五十九章 又过一年()
大夏国因为跻身进入万人大族,准确的说是一万两千人。以前的兵甲人数就显得略少。
按照大陆的习俗,征收士兵会按照十抽一的原则,也就是说,十万人口,才出一万兵力。
但是,对于少数民族,却不能。第一,少数民族的男女比例更加失调,男人要比女人多得多。第二,他们族群都崇尚武力,愿意为了自己守护的东西而失去生命。
特别是为了他们的天子。又是,曹耀甚至觉得,只要他愿意,让某一个族人无条件的死去,他也愿意。
这样很不好,容易让人产生专政的思想。但对于无心当天子的曹耀,却是一个例外。
所以,因上种种,曹耀决定再次招收士兵两千,达到总人数三千。
不过,剩下的九千人数要要养活政府部门以及军队,对与古代生产力如此低下的人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况且,那九千人数当中,还要排除老人小孩,劳动力就更加所剩无几了。
即使曹耀略微增加了他们的生产力,但还远远达不到要求,所以,曹耀决定在兵士训练之余,开始屯田。
屯田的效果能养活军队本身,所以,也就减轻了百姓的压力。
而为什么蛮越族、匈牙族会拥有那么多战士但却没有劳动力不足呢?还是那句老话,他们在战斗之余,就不再是战士,而是各回各家,变成了不通老百姓。
军队的训练在大刀阔斧的进行,由于目前与两大族群都搞好了表面上的关系,曹耀决定跟他们进行外交贸易。
而这些贸易,曹耀控制在了民生范围,而炼铜技术等所有涉及军队战略资源本身的,并没有跟他们做任何交易。
但是,随着交往贸易的提升,也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其他族人的生活习惯,比如食用蔬菜、做菜等餐馆厨艺。
曹耀专门建造了边界上自由贸易区,提升了贸易的便捷与质量。
不过,其他两族对于名叫米粟的东西十分向往,他们渴望得到它的种子以及种植方法。
曹耀并不是那种迂腐不化的人,虽然自己本国富裕了,看到又有其他人生活在穷困潦倒之中,难免也会悲天悯人,所以,就答应了。
但是,曹耀为了本国的发展,还是订出了一些条件:
第一,要在他们自己的族群里宣传是大夏国天子怜其他族人生活不富足,才愿意与他们共享成果。
曹耀知道,台湾是有油田以及煤矿的,而且对他们的利用也算是历史悠久。但是在本国却没有发现,可能是有些油田煤矿很深,现在的技术还发觉不了。
所以,曹耀四处打探以及考察,发现蛮越族与匈牙族都这两种矿产资源。
第二个要求就是能够让他们进他们族群开采石油以及煤矿。当然,曹耀并没有告诉他们要干什么,开采的东西有什么用处,而是随意找了理由把他们忽悠过去。
即使按照目前的开采技术,对石油与煤矿的产量很低,但对于一个一两万人的小国,却是够用了。
由于曹耀对生产力的要求十分巨大,而且还要进行他族贸易,所以人手难免不够,所以,他们雇佣了大量外族廉价劳动力,以此来强大自己的国家。
渐渐的,这里就变成了夷州的中心,人员密集的场所。
曹耀对其的输送主要贸易有渔业,丝绸自己瓷器品等手工业。而交换回来的,大多是战略资源。
渐渐的,曹耀似乎改变了整个夷州的生活习惯,瞬间达到了大陆的水平。
对于城市的建造,外族人在观赏了安都以后,也想过模仿,只是由于他们的建筑技术落后,也只能干瞪眼,毫无它法。
经过贸易,曹耀换回了更多的马匹,加上以前的,足足有五百匹。他知道,这恐怕是夷州马匹的全部了。
对于大夏国那么渴求的收集马匹,虽然产生怀疑,但对贸易巨大的诱惑下,还是不了了之。
那些马匹,曹耀并不打算全部用于军事,而是分一些给民用运输。
因为交换物品的局限,其他两族开始流行曹耀发行的货币,时间一长,曹耀的货币就成了夷州通用货币。就这样,他轻松就打赢了货币战争。而文字、度量衡而因此统一。
随着贸易的持续进行,种族之间的交流也得到了非常之高的提升,其他族人对于曹耀的喜爱,也因此而改变。这对曹耀今后统一夷州,埋下了民意基础。
待到这些事情做完,对于教育的重视,也因此而提上议程。
国家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用曹耀撰写的诗书礼仪、三书五经作为教材,因材施教,陪在帝国的接班人。
今天,曹耀来到官府开办的学堂,看望正在刻苦读书的孩童。其中,他来到了洛巴。
洛巴是一个孤苦伶仃的孩童,虽然,他只比曹耀小了两岁,但是,失去家人的痛苦,让他学会了很多。
以前,因为洛巴失去父母的关系,扎里还十分照顾他,于是,跟他一起居住在一起。
后来,扎里当上了帝国大将军,出现在洛巴面前的机会就变得越来越少,最终,洛巴还是一个人居住。
据了解,他是一个非常非常勤奋的人,别的孩童花了一年都没有把四书五经学个皮毛,但是他却做到了。
就因为曹耀对全国人说过的一句话:
“谁要是把书读好了,就能在不久的将来,治国平天下。”
扎里信了,他最信扎里和曹耀说的话,所以,他几乎花了所有的时间来读书。
曹耀在远处望着正在刻苦读书的洛巴,他知道,洛巴有一个梦想,梦想着再也不让别人像他一样,失去自己的母亲。
但是,曹耀却略微皱起了眉头,因为这么刻苦读书的他,忘却了劳逸结合的要求,使他身体虚弱无力,这对他的寿命,会产生影响。
“洛巴……”
洛巴望向远处,是他最佩服的曹耀走了过来,脸颊露出久违的笑容,飞快的走了过去,大喊:
“耀哥哥!不,是天子!”
洛巴收起了笑容,屈膝恭敬,毕竟,他受到了书中礼仪制度的影响。
曹耀无奈,毕竟,他还是一个孩子啊,本来,他可以享受那种天真烂漫的童真,只是,他一直都在压抑他的性格。
“你不用这么叫我,你应该知道,我永远都是你的耀哥哥。”
曹耀语重心长的回答道,心想,他们也快一年不见了吧!如今,他却越来越憔悴,越来越无助与弱小。
“我真的可以吗?”
洛巴不敢相信,随着曹耀的威望原来越高,洛巴与他的距离就变得遥不可攀,如今,面对自己最敬重的人,真的可以回到曾经吗?洛巴不敢相信。
“是的!”
曹耀望了望洛巴手里拿着的书,对其说道:
“你不该这么读书的。”
洛巴试探性的望了望曹耀的眼睛,对其说:
“据大人们说,耀哥哥日理万机,是非常忙碌的,所以,我想认真读书,将来好为耀哥哥分忧。”
曹耀心酸,不过洛巴的确是一个可造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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