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平行世界之战争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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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平行世界之战争重启- 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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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朱治国的审讯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结束了,而对于李淑娟的审讯难度则要大一点,但在强大的专政工具之前,特别是儿子朱治国的口供,也完全摧毁了李淑娟的心理防线,交代了问题,对朱治国案如何运作、找了那些关系,如何收买等一系列的问题都交代了个彻底。

    至于利用朱伟平的关系谋取私利,和这些比较起来,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最后,李淑娟还扯出了一个大人物,帝国内阁院的第四长老,李伟文。

    这时负责审讯的人,头大了,内阁长老都扯了进来,涉及到的问题已经超出了他们的审讯范围了,审讯被暂停了,负责审讯的人员立刻把这个消息反馈到了军部大帅朱其武那里。

    大帅接到消息后,同意了审讯人员的做法,先将李淑娟收押,关于第四长老李伟文的问题,还要等天明,和内阁大长老商议一下,再做决定。

    至于朱治国的两个死党,也没跑掉,当晚也被收押审讯,审讯结果也额是触目惊心,一个以朱治国为首的五人犯罪小团伙浮出水面,还有两名同案犯,并没有随朱治国一起来帝都,留在了合肥。

    这两人也跑不了,帝都警察局将发出抓捕令,命令合肥警察局进行抓捕行动。不出三日,这两人必定归案,上峰的命令他们敢不听吗?

    朱治国的案宗已经整理完毕,朱治国也已经签押,涉及军方的将在明早由军事法庭审判,而其他的刑事案件,则要转交地方法院处理,但朱治国这次是无论如何也逃不出了,等待他的这会是法律正义的审判。

    李淑娟,交代出的东西有点耸人听闻,更是涉及到帝国的重臣,内阁的第四长老啊!军部是无论如何也不好再审讯下去了,还是把案件移交出去,交给内阁本身去处理吧。

    这并不是军部不想审讯下去,而是不能再审讯下去了,这个时候李淑娟案件已经超出了军部的职权范围了,本来把李淑娟带来就是以协助调查的名义带过来的,没想到,这以调查,却查出一条大鱼来。

    第二天一早,大帅就来到了内阁,事关重大,容不得半点迟疑,同时也把李淑娟的案宗来了过来,对于大帅一大早就到内阁来,内阁成员已经有了心里准备,昨晚闹出那么大的动静,虽然的晚上,但一夜过来,在有心人的传播下,已经在帝都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李普台,在帝都也算得上是号人物了,有关他家是事,肯定会引起关注的,但让内阁万万没想到的是,大帅送过来的是一枚炸弹,如果引爆了,将在帝国的政坛上引起一场大风波。

    大帅把案宗交给了内阁的大长老孙庆元,只说了一句:“自己看吧。”说完就头也不会的走了。炸弹已经送出去了,还在那等着看炸弹爆炸呀,万一蹦到自己那不亏大发了。

    孙庆元一头雾水的结果案宗,看完后,拍桌子骂娘,“朱其武,你个老匹夫。”可惜人以走了,再怎么骂,大帅也听不见了。

    孙庆元头大至极,这那里是炸弹啊,这完全是一枚核弹,如果他知道核弹是什么的话!

    内阁长老,那个是省油的灯,那个背后不是一个个利益集团,虽然只是第四长老,排名靠后,但也不是可以轻易动得了的。

    但大帅送来的案宗里又没有提到这个李伟文到底涉及多深,看来大帅做事还是有分寸的,没有继续审讯下去,将主动权交给了内阁。

    但这件事必须要给军部一个说法,前面亏欠军部太多,朱治国案要不是内阁中有人作祟,估计不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孙庆元揉了揉脑袋,拿起了案宗,向皇宫走去,这件事要和皇帝通个气,另一面派出人手把李淑娟解押到内阁来,这个炸弹,接也得接,不接也得接,没有半点缓转的余地。

    大长老和皇帝商议了半天,却没有商议个结果出来,现在还不知道这个李伟文在朱治国案中到底做了什么,如果真的涉及太深,也只好忍痛放弃了。

    皇帝和大长老一同参与了对李淑娟的审理,审理结果也在第一时间知道了,在知道后,大长老和皇帝同时叹了口气,这个李伟文,不得不放弃了。

    早在内阁派调查小组对朱治国案调查时,这个李伟文多次混肴视听,影响调查,并且派出心腹混入调查小组,直接或间接阻挠调查行动。

    朱治国案之所以能拖这么久,而且始终无法得出调查结果,李伟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是他一人在其中捣鬼,使调查工作无法继续下去,要不然,凭着朱伟平一己之力无法做到这种地步。干涉到内阁派出的调查小组的工作。

    朱治国案已经正式移交到地方法院了,这次没有了干扰,相信法院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审判,而内阁也派出了若干个工作小组进驻合肥,这次朱治国案,将在合肥引起一场政坛的震动。

    没想到更大的震动却在朱治国案后的第七天,内阁的第四长老李伟文因为身体原因,向帝国的皇帝递交了致仕请愿书,在帝国皇帝再三挽留无果之下,在致仕书上签了字,同意了李伟文的致仕。

二百零二。结案() 
三天之后,安徽合肥法院,对以朱治国为首的五人犯罪团伙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这里面涉及到了坏人清白的案件。

    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最后的审判结果出来了,五人中,有四人被判处死刑,其中就包括主犯朱治国,还有一人无期,被判无期的这个家伙是因为加入这个犯罪团伙的之间并不长,但因参与了对安子轩妻子的凌辱案,虽捡的一命,却要在班房里度过后半生。

    五人均没有上诉,这件案件已经引起了帝国皇帝、内阁、军部的关注,没有人敢徇私枉法,也没有人滥用法律,这次审判完全依照大文帝国的法律条款进行的,符合各项法律条款,更符合法理道德。

    至于李淑娟,则另案处理,朱伟平也因为朱治国案,从副省长的位置上引咎辞职,其他参与到案件中的大大小小官员也落马不少,从厅级到普通的办事员,只要参与的,都将得到法律的严惩。

    大文帝国有心拿这次朱治国案来立典型了,一时间,整个大文帝国的官场上,官风为之一正,杀鸡儆猴的效果还是很不错的。

    朱治国案到这个时候,已经算是落下帷幕了,但不管是官场还是民间,这件事情却在持续的发酵之中,民间的讨论是在为帝国点赞,都在称赞这次帝国的高层做的好,做的漂亮。

    而官场里,则引发了一次大讨论,特别是那些为官清廉,有远见的卓越之士,更看到这次案件所蕴含的恐怖真相,法律在不知不觉中,沦为权力的俘虏。

    法律是国家根本所在之一,大到政府机关,小到个人,他的所有行为都应该在法律所容许的范围之内,法律应该凌驾于权力之上的。

    但朱治国案中,法律在权力面前,竟然沦为了一个笑话,这不得不让人们警惕起来,如果法律沦为权力的俘虏,甚至是权力的工具,那么这种后果是极为严重的。

    第一,丧失政府的公信力,法律都可以沦为******丧失了法律的尊严,政府还会有什么公信力吗?

    第二,社会道德的沦丧,当法律不再公正、公平的时候,法官会用一些奇葩的审判来不断的刷新人们的道德底线,道德底线的降低,肯定会引起社会风气的转变,而这种转变是让人恐怖和绝望的。

    第三,当权大于法时,也是这个社会变得动荡不安是时刻,社会矛盾将更加突出,违法乱纪的行为也会越来越多,乱象丛生,动摇的不止是民心,还有大文帝国国家的根基。

    渐渐的,讨论的声音不在了,所有的讨论都融为一股洪流,要求帝国内阁修改法律,不能让法律成为权力的牺牲品。

    对于这种情况,李儒晋还是喜闻乐见的,这说明帝国的官员还是淳朴的,公正的,还是一心为民的。他们对国家还是负责任的,对人民还是有感情的。

    能有这样的官员,是大文帝国之幸,也是大文帝国民众的幸福。李儒晋也没闲着,连忙找来大文帝国的法律文书,仔细的看了起来。

    从总体上讲,大文帝国的法律还是比较健全的,但划分的很笼统,特别是民事和刑事的划分,界线显得模糊不清,留下很大的漏洞,这也是封建社会统治造成的。

    封建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人治而不是法治。所以帝国的法律只是大而全,缺少了精和细,对一些通用性条款缺少了仔细的划分和应用。

    例如同是抢劫案,徒手和持械肯定是不一样的,大文帝国的法律却全判为重型刑事案件。打架斗殴,根据情节不同,应该有不同的判罚,没造成伤害的,可以用民事条款来处理。

    出血了,伤残了,也要根据不同是情况来处理,打死人了,也要分是过失杀人还是故意杀人等等。大文帝国的法律却对这一块判罚很轻,只要不死人,都属于民事案件。

    只有死人了,帝国的法律才会重视,而且处罚条款简单、粗暴,直接以杀人偿命了事。

    李儒晋把大文帝国的法律条款仔细的看了一遍,发现的问题还不少,而且漏洞很多,现在这些漏洞暂时还没有大文国人去利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漏洞将成为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的捷径。

    李儒晋这时有一种感觉,这个时候哪怕他去杀了人,他都可以利用大文帝国的法律上漏洞为自己开脱,而且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另外在大文帝国的许多地方,如一些偏远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区等地方,帝国的法律甚至不如地方的法规风俗和宗族的家法,在那些地方,帝国的法律只是一纸空文。

    想在大文帝国实现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啊!现在最先要做的就是修改大文帝国的法律,改大文帝国目前大而全的法律体系为细而全,精而全,结合实际情况,以人为本,对大文帝国法律进行修改。

    特别是法律上的漏洞问题,更要加以重视,不断的推出补充条款,堵住漏洞,当然是想要做到一点漏洞没有是不可能的,再完善的法律也会有一些小的漏洞,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

    法网法网,因为是网,所以必须要有洞,想要做到疏而不漏,却是千难万难,所以还是要做好法律的宣传工作,防范于未然。

    李儒晋迷迷糊糊的想着,在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

    次日早上,天空阴沉沉的,李儒晋缩了缩身子,钻进车中,向内阁驶去。要让李儒晋亲自去修改或制定法律条款,肯定是不行的,光军部研究所的那一摊就够李儒晋忙的了,更多的是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指出大文帝国法律的不足之处。毕竟李儒晋现在身处封建社会,对封建社会的法理还有许多想不通的地方。

    法律并不是越完善越好,而是合适最为重要,每个社会都有自己意识形态和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只有从实际情况出发,以人为本,才能制定出最合适这个社会的法律条款。

    这个时候李儒晋不可能把美利坚的法律拿过来,套用在大文帝国身上,也不可能把共和国的法律拿过来,套用在大文帝国的身上,只能以一个过来人的眼光,去审阅大文帝国的法律,利用自己丰富的法律知识去补充大文帝国的法律体系。

二百零三。大汉民族保护法() 
朱治国案成为大文帝国的法律史上里程牌,是它催发了大文帝国现代法律的诞生,它一改以前大文帝国法律以大而全的粗犷式法律,变成以国家宪法为法律主体,分门别类的建立了行政法、民法、刑法、商法等法律法规,基本上涵盖了大文帝国的各个方面和各行各业。

    新的大文帝国法律的诞生,极大的促进了大文帝国法制化的发展,为了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李儒晋提出了公民这个新名词。

    在帝国的法律面前,所有的帝国民众都是公民,不分贵贱,没有贵族、平民之分,都以帝国的公民接受法律的审判,在审判结果下来之后,进入执行阶段时,贵族可以依靠自己的身份,对处罚进行减免,但付出的代价也是高昂的,如果是杀人、叛国这类案件,贵族身份就不起作用了。

    因为这类案件在审判结束后都会剥夺被告的政治身份,贵族的贵族头衔也会被剥夺。

    公民这个新名称的出现,在法律范围内,提高了民众的身份,降低了贵族的身份,将原本不平衡的双方,通过法律手段相互扯平,防止在法律面前出现出现强弱之分,保证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

    公民还有另外一层含义,但李儒晋没有敢说出来,毕竟大文帝国还是封建社会,是家天下,公民只适用在法律面前,抛开法律,大文帝国依然是封建的阶级社会。

    但李儒晋相信,随着新法律的公布,推行,公民这个词会越来越多的的出现在民众的口中,民众对政治上的需求也会越来越高,公民这个词将覆盖大文帝国所有普通民众。

    封建社会的局限性,桎梏不了大文帝国汹涌的经济发展,现在帝国的社会属性已经开始慢慢的向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社会发展了。新新的资本主义已经开始崭露头角,走上了政治舞台。

    特别是李儒晋在前期,用青霉素工厂,房地产业,将帝国的贵族抱成团,并逐步的向资本家转化。这些贵族将成为帝国的大资本家,为了利益上追求,肯定会设法扩大在政治上的话语权。进一步加快帝国向资本主义社会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普通民众和小资本家的社会地位也会逐步提高,士农工商的排列顺序也将会变化。当量变达到一定是程度时,才会发生质的变化。

    如果这个变化是从下而上改变,这个过程可能会充满血腥,会爆发战争,但如果是上下一起质变的话,可能只需要一个社会的变革就可以改变社会的属性,将大文帝国由封建社会发展为资本主义社会。

    这个变革也会更加平稳,过程更加平和,将损失减少在最小的范围之内,让国家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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