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古代之末世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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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古代之末世求存- 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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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同小刘氏不是很熟悉,没聊多长时间,叶明泽和蒋敬之就告辞了。他们还要和村民汇合,同叶老爷子交代一声后便出了叶则全家。

    小刘氏受伤加怀孕期间,家里仍由她掌权,各房各院都有嬷嬷管事负责,她只要把握住大方向就行。人情往来自然也归她管,叶明泽两人走后,东西很快就造册分配完毕。小刘氏看着手中的单子,眯了眯眼:海鲜肉类就算了,都很常见,居然连荔枝龙眼都有。她虽没吃过,至少也是听过的,知道这些东西是南边产物,在阳山县城着实是个稀罕物。

    边上小刘氏的心腹妈妈也看到了单子上的内容:“夫人,老爷的二侄子是个能耐人物,万不可小觑。”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荔枝龙眼拿来尝尝,连我都没吃过呢,你也吃几个,过了村可没这个店了。”

    “还是夫人心肠好,连我们都想着。”心腹不愧是心腹,时刻不忘逢迎自家主子。

    地震导致人口减员严重,差不多一年过去了,阳山县城里又有不少人补充进来。虽比不上地震前,起码看着不那么死气沉沉。城里人看着光鲜,实际上除了比较安全之外,底层居民的生活条件未必比得上那些依山傍水的大兴村落。

    得到各大势力的庇护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付出同样的劳力,得到的报酬多半不如太平年间。可即使这样,人们依然甘之如饴。能有个安身立命之地,他们已经非常满足。阳山县城容纳能力有限,并不是人们想进就能进来的。若自身没一点没事,也没有人托关系说情,这有限的名额自是轮不到他们。这么说起来,能进这里的至少还有点“后台”。

第65章 林文珏() 
街上店铺林立,只是开门营业的少了很多;不少铺子都另作他用。多数铺子客流量不大;只能勉强维持生计。当然这种情况只存在于小本经营的店铺,对于那些货源充足,有各种势力护持的铺子而言;则又是另一番景象。

    只要能够提供人们需要的货物,又有能耐打消他人的觊觎;店铺的生意自然红火。只不过说起来容易,要做到却难度相当大。当下只靠个人能力做不到以上两点,说来说去其实还是一个人手的问题;只要有足够的武力,就能拥有大量物资,即使别人再眼红也不敢在老虎头上拔毛。

    集市上的货物比店铺里要便宜一些,每旬才一个大集;小集已经被取消。为了省点物资,每逢赶集的日子,城里的居民都会尽量多买一些。不逢集的日子;西市里只常年做生意的固定小摊还开门营业,偶尔也会有一些零时摊贩在市场上卖些自家富余的货物。可以想见那时的市场将如何冷清。

    叶家村人来一趟阳山县城不容易,自然挑的是大集的日子。叶明泽和蒋敬之一行人再次来到鱼市时,感觉人流量不减反增。让人打听后得知,正好有一个商队到来。两人都很感兴趣,便穿过人群上前看货。

    这个商队人数众多,由于他们的到来,市集变得非常拥挤,特别是他们贩卖货物的地方,没点力气连人都挤不进去。叶家负责此行的管事并不是吃素的,商队一来他就拿了自家货物和他们进行互通有无。

    叶明泽和蒋敬之挤进内圈时,管事眼尖一眼就看到,既然主子们到了,那这里的事情自然交给他们处置,自己只要听命行事就成。商队人多,带的货物自然也多,光他们那些货就足足占据了小半个西市。

    阳山县掌权的几个势力这点做得非常不错,商队进城除了收取稍高点的进城费用,并没有私自昧下货物的打算。毕竟强龙不压地头蛇,要是当地势力起了歹心,商队想要全身而退那就真成了笑话。就说现在这个商队吧,起码有一千多人,看起来人很多,但是和阳山县一比,那只能算是毛毛雨。商队是有成本的,人数不可能无止境地往上叠加,一两千人负担已经非常大,再多就要折本了,总不可能带个上万人出行吧,又不是行军打仗,谁会吃饱了撑的这么干?

    阳山县城几个势力首领明显还算有脑子,知道要进行可持续买卖,不能干打劫商队这种一锤子买卖。商队既然敢出来,消息必然灵通,哪个城能进,哪个城不能进,心里门清着。

    从商队人员口中得知,他们来自帝都,阳山县城只是一个比较小的交易点。之后商队会继续往北,然后折返向西,最后绕一圈返回帝都。当然具体怎么走肯定是不会透露的。连年天灾,在阳山县城歇脚的商队数量在逐渐减少,更不用说来自遥远的帝都,一年未必能碰上一回。这次也是赶集的人走运,多少都能换些稀罕货。

    蒋敬之在帝都认识的人不少,真正上心的则只有一个——林文珏。若没有他托关系,七拐八拐找到叶明泽头上,蒋敬之还不知道现在是何处境。可以想见的是只坏不好,嫁给富商什么的他的地位肯定很低,说不上话自然就顾不上爹娘。如果只是寻常农户,他能自保就不错了,哪还能捎带上爹娘他们?

    因此对林文珏,他是发自内心地感激。以前是没机会,现在正巧碰上来自帝都的商队,蒋敬之不打听一下林文珏的消息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这位大哥,我跟您打听个人,这一点小意思请您收下。”既然要劳烦人家,蒋敬之自然不会摆出高姿态,说话非常客气,“帝都林伯爷的长孙林文珏,大哥听说过没,有没有他的消息?”

    “林伯爷林家我倒是知道,商队出发前,林家日子过的一般。至于你说的林文珏,我不清楚,等下我帮你问问。”大汉颇会来事,收了东西自然要好好办事,问个话的事情不过举手之劳,能结个善缘也是好的。

    蒋敬之耐心等待,叶明泽握了握他的手以示安慰。话语传得很快,一开始只在底层人员中流转,没过多久就传进了一个管事耳中。

    “小成,对,叫你呢。我刚才好像听到你在说‘林文珏’,是怎么回事?”管事本有事情要忙,听到有人提起跟随商队一起过来的林文珏,就随口问了问。

    “张管事,是有人在打听‘林文珏’的消息,我们几个都不知道,正准备问问其他人。”

    “是谁?在那里?”林文珏在商队里的一应事情都是张管事负责,几个月下来,他同林文珏相处还不错,知道他是来阳山县找人,便留意起来。

    “喏,在那,具体哪个我也不清楚,只知道是孙大哥摊前几人中的其中一个。”

    “行了,你忙你的,‘林文珏’这个人我认识,你们就别再问了,我过去看看。”商队人很多,自己人都不可能互相都认识,更不用说只是托商队护送的顾客。平时林文珏都呆在自己的马车里,只认识他所在的小队人员。要不是张管事专门负责类似林文珏这样的顾客,他也未必知道商队里还有此人。

    “孙庆,是谁在找‘林文珏’?”

    “张管事,您老怎么过来了?是这个小哥打听林文珏的事情,我看不费什么事,便帮着问了问。”孙庆指着摊前的蒋敬之说道。

    张管事一眼扫过,只觉得眼前一亮。观此人气度,不像是寻常人家。一身白色的狐裘,没有碰触,不知道具体等级,光从色泽来看就知道绝不是次等货,配上发髻上的碧色玉簪,衬得整个人越发长身玉立。看其手,似乎又并非十指不沾阳春水之人。有些矛盾,却又异常和谐。

    再看他边上的人,一样不容人小觑。张管事眼睛很利,另一人身上的毛皮大衣看着不太起眼,却是由狼皮制成。狼都是群体行动,很少有单个出现,要想猎取非常不容易。白狐就更难了,光寻找踪迹就是个大难题,更不用说想抓住它。

    两人都不像是农家人,穿狐裘的还好说,若真是林文珏所寻之人,倒挺符合。看两人相处的情形,应当是夫夫关系,那么另一人的身份就有待商榷。

    “听说这位小哥在打听‘林文珏’的消息,我是商队的管事,和他有点交情,你找他有什么事?”张管事办事干脆利落,一点也不拖沓,上来就直击问题中心。

    “张管事,是这样的,我叫蒋敬之,是他朋友,正巧今天碰到你们商队,就过来问问他在帝都的情况,可能的话想请商队帮我捎点东西给他。”蒋敬之见来了认识林文珏的人,面上笑容更甚。

    “你就是‘蒋敬之’?我听他提起过,他这次随商队过来,刚到阳山县城就去找人护送他,要是顺利的话估计已经出发了。”

    “张管事,您说林文珏来了阳山县城?”蒋敬之不由错愕非常。听他们说林家并未出事,林文珏怎么会大老远跑来找他?难道出了什么事?

    “嗯,他一到城里就离开商队,现在我也不清楚他在哪。这地你们熟,你们派人找找,指不定就碰上了。”

    “他就一个人?”要是人少的话,蒋敬之不由为他担心,现在外面可不安全。

    “就一家三口,没别的人了。”

    “多谢张管事告知此事,您老忙,告辞。”这事等不得,蒋敬之也不墨迹,拉着叶明泽就打算去找人。他也是关心则乱,阳山县城不小,靠他一人哪能找到人,更不用说林文珏可能已经出城。

    “敬之,不急,咱家人手多,把他们都派出去寻找,这样找到他的机会很大。”叶明泽知道林文珏这个人,没有他撮合,他和蒋敬之估计连见面的机会都没有。

    叶明泽带在身边的人不多,这次出行的人多数都在鱼市进行交易。他们现在是在西市上,鱼市就在西市里边,距离并不远,他打算回自家摊位多叫点人手帮忙。

    还没等两人走到鱼市,后面就有人追着喊蒋敬之的名字。回头一看,这不就是刚才那位好心的孙大哥吗,怎么有事找他们?

    “蒋小哥,你那兄弟正往这赶呢,我先过来报个信。”张管事一回商队驻扎地,就看到了林文珏,想起他没人护卫,自己上路太过危险,要是错过这次麻烦就大发了,赶紧派了个腿脚利索的人找孙庆帮忙通知。

    听了孙庆的话,众人又连忙回转。

    “敬之,这里。”西市里人很多,热闹的很,林文珏大声招呼,蒋敬之才听清楚。

    “林大哥,你怎么会跋涉千里过来找我?”蒋敬之把人带到一边,问出心中的疑惑。

    “诶,一言难尽。这位是?”林文珏见到蒋敬之身边伴着的人,估摸着十有*就是蒋敬之的结亲对象。

    “这是我丈夫,叶明泽。明泽,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林文珏林大哥。”

    林文珏仔细打量之后,说道:“我虚长敬之两岁,你跟敬之一样叫我林大哥就行。”

    “林大哥,我和敬之能在一起还多亏你的帮忙。以前离得太远,也没机会酬谢一番,这回正好让我做回东道。”叶明泽诚意十足,“敬之,我还有点事,你和林大哥好好聊聊。”

    蒋敬之知道这是叶明泽给他们留出谈话的空间,便没有阻拦,随着林文珏来到商队驻地。

    马车不小,只是里面堆放了不少物品,蒋敬之和林文珏两人一进去,马车空间一下子变得拥挤。

    “敬之,这是我的成亲对象,蔡进,你叫他蔡大哥就行,这个小不点是我儿子,大名林修。”林文珏抱过两岁多的儿子,示意他给蒋敬之打招呼,“来,叫蒋叔叔。”

    “蒋叔叔好!”林修还小,说话奶声奶气的。

    “小修真乖。真有你的,儿子养的不错。”蒋敬之看林文珏一家三口脸色不说多好,至少没有预想中那么糟糕,他总算放下心来。

    “你家人都在帝都,怎么突然跑来找我?外面那么危险,你不带些人手万一出事怎么办?”蒋敬之满腹疑惑。

    “这还用你说,我心理明白的很。要不是这日子实在没法过了,我也不会冒险来找你。你放心好了,我们跟着商队过来,没吃什么苦。只是物资花的差不多,以后真要靠你了。”林文珏也颇为感慨,谁能想到当初伸出的援手如今却成了他的退路,“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在家里本就是个多余的,这两年家里境况越发不好,我的处境就可想而知了。”

    “这回也是运气,正好打听到有一个大型商队要经过阳山县城,我就把全副身家都押给他们,准备冒险搏一搏。”林文珏也是没办法,但凡有转圜的余地,他肯定不会不远万里过来找本就前途未卜的兄弟。太平年间他就是个可有可无的,现在吗,估计在家人眼里他们一家三口就是个累赘。

    “还真就是你们运气,要是今天你没碰上我,想去叶家村找我就难了。三言两语也说不清,等会你跟我回叶家村就能知道具体情况。”蒋敬之抱起林修逗了逗,“林大哥,你放心吧,要说日子有多好,我不敢保证,至少吃饱完全不成问题。”

    林文珏早看出来了,他用手摸了摸狐裘,是三级的,不算太高级。但你要想一想,狐狸个头很小,做这样一件狐裘不知道要用到多少张狐狸皮。况且白狐很难捕猎,没点能耐甭想拥有狐裘。蒋敬之的气色很不错,至少比他们一家三口要好,想必生活很安逸。

    其他的都还好说,有一点,连林文珏都佩服。他自己是三级哨兵,很快就要晋升为四级,蔡进是向导,等级和他一样。蒋敬之他只知道是向导,等级他居然看不透,那至少也得五级才行。帝都人口最多,就算这样,他所知道的达到五级的哨兵向导还不足一个巴掌之数。那些人,哪个不是家族势力庞大的?没想到生活在乡下村庄的蒋敬之,比起帝都之人居然也都不差什么。看来他这次是赌对了。

    他这次也真是走投无路才拼死一搏。原本服侍他们一家的下人竟然没一个愿意跟随,他也唏嘘不已。这算不算他做人失败?不过也情有可原,有好日子过谁愿意跟他去村子里受苦?况且路上若出个岔子,估计连小命都得不保。既然心已不在他们身上,他也不愿勉强。

    一看蒋敬之就知道他过的不错,这谁又能想到呢?

    那边蒋敬之忙着和林文珏叙旧,这边叶明泽也不空闲。商队的到来是个意外之喜,麻烦就麻烦在他们来的太晚,叶家货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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