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就是这种眼神,惊恐、愤怒、无助……”
阿龙蹲下身,一把捏住了希维尔的下颚,轻轻拍打她的脸颊,狞笑道:“小娘皮享受被我支配的恐惧了吗?”
“支配你个大头鬼,滚吧,看着你我都恶心!”
“呵,性子真是烈啊,放心,本大爷会把你调教的服服帖帖的。”
“回去调教尼玛吧!蠢货,拿开你的脏手!它让我恶心!”
“桀桀!恶心你也得受着,谁让你落在我手里了呢。”
“你去死啊……”
“放心,要死,也得先弄完你再死。”
“你……”
“闹个**啊闹……”
突如其来的暴喝声,让所有人都楞住了。
未完待续……
(本章完)
第102章 酒馆舆论()
天空灰暗,大地荒凉,这是一片死气沉闷的地域,一片废弃的原野。
杂草凋零,枯枝摇曳,惨白月光下,有野鸽子在悲啼,荒芜原野上,依稀可见一座废弃的古城轮廓。
轮廓之中,青灰色的瓦砾铺满地表,目之所极,皆是残垣断壁,有坑洼的街道,坍塌的房屋,泛黄的土墙,断裂的石柱……
这便是废墟之土,又名破碎的斯坦隆,那条伟大商道的起点!
它的出现,引出一段空白历史,一场极端的战争,不可描述。
据说,废墟之土曾是一处上古战场,也曾作为某国的王都,一次战争之后,便沦为现在这幅模样。
谁也不知道那是一场怎样的战争,但从废墟下不时掘出的兵器碎片,依稀透露出当时战争的浩大与惨烈。
而残存的文献中,曾写道:死神在斯坦隆打开了冥界之门,百万生灵就此倒下……
历史属于过去,当有一位冒险者无意间从瓦砾下掘出一把极品武器时,破碎的斯坦隆便不再沉寂。
那是一股炽热的淘金潮,持续数十年之久,吸引了大陆各地的冒险者前往寻宝。
他们极力收刮废墟之土,掘地三尺,很是疯狂,而战果也确实丰盛。
传言,有人掘出高级战气修炼之法,一跃成为大陆顶级强者,威临天下。
有人掘出一具完整龙骨,惊动了一位龙族的王现世,引发轩然大波。
有人掘出一口锈迹斑斑的古剑,后被证实为人族三圣剑之一的绯红圣言,天下震动。
有人掘出一枚古币,后凭此迎娶了一位东海岸王国的公主,走向人生巅峰。
……
总之,在很久很久以前,这片废墟确实圆了许多冒险者一飞冲天的梦,出土一些了不起的东西,也从侧面反映出当时战争的浩大。
机遇往往伴随着危险。
废墟之土不一般,毕竟这里曾伏尸百万,出现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不会让人觉得意外。
淘金潮鼎盛期间,冒险者们终于为自己频繁与猖獗的活动付出代价。
他们的行为或许惊扰到了此地沉睡的亡魂,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无数白蒙蒙的幽灵从废墟深处走出,为索命而来。
于是,战歌起,火光现,鲜血迸溅,生命之花凋谢,废土新添尸骨,那注定是一场可怕的灾难……
时至今日,淘金潮虽散,但还是有部分人坚持留了下来。
或许是不死心,或许是喜欢这种生活,谁知道呢?
他们被称为拾荒者,依靠在废墟中掘出有价值的物件过活。
兰德是废墟之土众多拾荒者之一。
他忘记因何来到这里,也不曾想离去。
每日从废墟中掘出一些古怪物品,与沿途的商人换取钱财,再用换来的钱财去酒馆喝一杯。
听着那些自大的佣兵吹擂,偷瞟舞娘的大腿与胸脯,享受霓虹的水晶灯光和热闹喧嚣的氛围,美美地喝上一口麦酒。
如果运气好得话,还能看见大厅影像水晶上播放的戏剧,那可是贵族才能享受的待遇。
兰德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无拘无束,虽然有时会很落魄,但很自在。
夕阳从天际垂落,赤霞缭绕,晚风携带寒意,四周的野鸽子声响起,咕噜~咕噜,很是悲凉。
“该离开了啊。”
兰德抬头,擦了额头的汗水,望着渐晚的天色,收拾工具,准备离去。
他今天运气很不错,挖到一块白铁,巴掌大小,色泽鲜亮,很不一般。
“嘿嘿,这几天的酒钱有了。”
兰德很高兴,这片废墟被人来来回回搜刮无数遍,要找件稍微值钱的东西可不容易。
这白铁深埋地下数百年,出土依然光鲜,无疑品质很高,值钱,可以换很多酒。
如此想着,兰德眼珠子射出兴奋的光芒,嘴角忍不住咧开。
野外的夜晚都很危险,没人愿意与亡魂作伴。
落日黄昏,废墟之上,人影憧憧,拾荒者纷纷踏上回归的路程,三五成群地离开。
“嗨,兰德今天收获怎么样?够喝一杯吗?”一位拾荒者走过来说道。
他叫扎伦卡,中等身材,眼珠无神,衣衫褴褛,全身上下没一块好布,看上去有些邋遢。
“哎,别提了,就几块破金属片,喝一杯都够呛。”兰德故作沉闷地说道。
他虽与扎伦卡关系不错,但还到不了坦诚相待那一步。
“哎,可不是吗?现在废墟之土弄出的东西越来越少,日子不好过了。”扎伦卡有些阴郁。
“凑合着过吧,实在不行咱换个地。”
“也是,不过就怕其他地方要价更高了。”
“你知道的,保护费这东西,我们没法。”
“……”
两人边走边讨论着,小半天脚程,最后在一株红色巨树前分别。
红色巨树大概有三十米高,树干要五个成年人手拉手合抱,撑开的树枝遮蔽天空,叶子宽大,红灿灿的,晶莹而鲜艳。
红色巨树下方是一处庄园,不算很大,零零散散的几间房分布在树干四周,错落有致。
事实上,作为唯一一家开遍黄金大道的连锁酒馆,红树屋一直以周全的公共***著称。
在这里,你可以买到武器、防具、药剂、情报、地图等,隶属佣兵的话,还可以接领任务,获取赏金。
如果是通缉犯,那可要小心了,指不定哪位赏金猎人在角落里盯着,谋划着用你的脑袋换取酒钱,虽然他不敢在红树屋公然动手。
暮色下,庄园灯火通明,人声鼎沸,俨然一副小镇集市的样子。
兰德望向了中间最高大的屋子,上面有几个字,红树屋酒馆,用大陆通用语写着,有些眼馋。
兰德来到市场交易的点,这里有许多零散商人,他们非常欢迎从那条大道归来的冒险者。
兰德知道,这些奸诈的商人,只是垂涎对方冒险归来的物品而已。
真正的大势力有自己的商团,是不屑于与他们交易的。
市场人员复杂,族群很多,有妖精、多特、魔人、长手、翼人等,彼此很看不顺眼,但趋于酒馆幕后主人的淫威,很是安分守己。
有一次,兰德甚至看见一尊巨人,差不多有整株红树那么高,说话时,瓮里翁气,如同闷雷炸响,整座庄园都在都能听见。
“真是一群奇怪的家伙。”
兰德感叹,最后将一天的收获卖给了多特人。
事实上,也只有多特人喜欢收购废墟中出土的一些奇奇怪怪金属,还有武器碎片什么的。
兰德喜欢和多特人做交易,因为他们给出的价格最公道,不像人族奸商那么狡诈,想着法儿找借口来压价。
兰德也想和妖精做交易,她们在这儿是有一个商会据点的,这样就可以看到那些细皮嫩肉的小娘们,交谈几句,以后在那帮家伙面前也能吹嘘。
然,那帮傲娇的小娘皮从不对金属疙瘩感兴趣,她们喜欢干净精致的东西,譬如艺术品和古籍。
去他娘的艺术品!
兰德只知道一镐下去,不会坏的东西,才能卖出好价钱,若是能掘出一辆件晶光闪闪的东西,那就更美妙了。
至于古籍,埋在地下数百年,再好的材质也得坏了。
综上,兰德是无法与那些勾人魂魄的脸蛋儿打交道,每每想到,便有些气恼。
兰德接过五枚金币,拒绝和那啰嗦的多特小老头闲聊,后者嘴里,总会冒出一些古怪的名词,兰德听不懂,这样感觉很不好。
“听说荷玛又来了。”
“嘿,我喜欢死这怪老头了,每次都能带回令人惊叹的见闻。”
“这次会是什么呢?好期待啊。”
“抓紧些吧,一会晚了没位置了。”
兰德走在街道上,听着周边人的谈论,心思也热络起来,脚步不禁加快。
他知道荷玛,那位自诩游学者的糟老头子,经常出没在酒馆,讲述一些大陆秘辛,不为人知的故事,很受欢迎。
兰德也喜欢这个家伙,因为从他口中传出的事迹惊人,特别是有关那些大人物的八卦,大势力的动向,引人入胜。
而这时,兰德才会觉得自己活在当下,与他们属于同一个世界。
然,这一次,兰德注定要震惊。
因为,荷玛带来两个了不得的大新闻。
(本章完)
第103章 无题()
红树屋酒馆,热闹喧嚣,水晶灯射出梦幻般的光芒,比时髦女郎鲜艳的红唇还要炫。
“震惊!女儿国之王竟从不穿内裤!”
“震惊!奥哈拉山脉连环雌性魔兽被奸案,始作俑者竟是一头羊!”
“震惊!北境之王夜不能寐的原因竟是,喝了大力牌老白干!”
“……”
大厅之中,角落里一位长须老头唾沫星子横飞,语气高昂。
听众是来自大陆各地的旅行者,多是人类。
他们端起酒碗,听得津津有味,笑声很放荡。
一旁,两位美丽的妖精侍女穿梭在人群中,像轻盈的蝴蝶,举着餐盘,面露微笑,送上服务。
兰德走进来,毫不引人注意。
他贪婪地呼吸一口,很喜欢这种氛围,喃喃道:“酒馆,还是那股浑浊熟悉的醇……”
兰德来到柜台,要了一大杯最廉价的麦酒,来到熟悉的角落,默默听着酒客与老人插科打诨。
“荷玛爷爷,能不能不吹牛啦?每次都是同样的内容,我都听腻啦。”
一位小男孩瞪大了眼摆手不耐烦道。
他举起的手臂白嫩嫩,小脸颊鼓鼓,样子煞是可爱。
“吹牛?小屁孩,老头子说的话句句属实哩,是大实话。”
被称为荷玛的老人笑着回应,很猥琐。
“大实话个屁……”
“你在侮辱我们的智商么?哈哈,五岁大的孩子都知道你在吹牛。”
“最不靠谱的人就是你啦。”
“荷玛,赶快来点干货!”
老酒客们纷纷笑骂,眼睛却锃亮。
其实,在酒馆,他们就喜欢听老荷玛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干货?两年前有关西芙河那场战斗背后的秘密要不要听?”
老头笑眯眯,坐在椅子上,捋着长白胡子,翘着二郎腿,小眼睛贼亮。
“三传奇之战?”
酒客们眼前一亮,兰德脸上也呈现出向往之色。
两年前,垂西之地西南边缘,爆发恐怖的传奇之战。
巨大的能量席卷天宇,激荡苍穹,泛出五彩缤纷的烟火!
烟火绚丽夺目,却蕴含令人心悸的气息,划过天空时,留下细小的黑洞,经久不散,景象恐怖。
那一战,山峰因此崩裂,河流因此改道,蓬勃的黑森林因此毁灭大半,天空因此出现经久不散的裂缝。
那一刻,远在天边的众生仰望,灵魂颤栗,强大的威压令他们抬不起头来。
“无罪的君王……”
“黎明的元老……”
“神殿的巨头……”
“都是传说中的人物……”
众酒客感叹,眼神火热。
兰德瞳孔也放大许多,那可是真正的大人物,虽不知有多大,有关他们故事一定很吸引人。
“震惊!西芙河三传奇之战,真相竟然是……”
“快住嘴吧!荷玛!”
老头洋洋自得,精神抖擞,刚要继续爆料,却被一位肌肉分明的中年男子打断。
兰德认识这中年人,知道他叫霍金斯,是位很厉害的流浪武士。
“荷玛,你敢编排传奇人物?忘记这是哪里了吗?想找死吗!别连累别人……”霍金斯目露不满。
老荷玛撇了撇嘴,笑眯眯:“没事,大人物都忙着呢,哪有空理我们这些虾米。”
“那也不行!大家都听着,这里是黄金大道,说话小心些,有两种人决不能轻易招惹!”
霍金斯面容严肃,他可不想遭受无妄之灾。
“山贼……”
大厅之中,突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向了门口,霍金斯一愣,也随之转身。
那是一群目光桀骜的家伙,个个气息彪悍,臂腕上印着可怕纹身。
领头人是一位精瘦青年,中等身材,腰间挂着两把刀,脸很长,头上顶着如同菠萝叶的金发,一对死鱼眼扫向酒馆其他人时,十分淡漠。
大厅之中,有股无形的压迫感,在那群山贼上了二楼后消失。
兰德不自觉往角落里靠了靠,他觉得那领头人很危险,给人感觉像是一把出窍的剑,异常锋寒。
“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酒客中有人苦笑。
“这么公然的出现,不怕被黎明议会的人盯上吗?”有人不忿。
“嘿嘿,刀锋猎人阿肖普,他出现在这里,该头疼的是黎明议会!”荷玛笑呵呵道。
“刀锋猎人?”
“我隐隐听过他的名字?”
“不会是那个阿肖普吧?”
酒客们惊疑,一些人目光阴晴不定。
“必须是了。”
老荷玛点头,神情难得严肃一次。
“最近,匪徒们很活跃。出现十位本时代的新生极恶山贼,每一位悬赏都超过百万金币,危害巨大,未来极有可能成长为危害黄金大道的大山贼,甚至会诞生出一两位问鼎君王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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