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的宠妃是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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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的宠妃是皇上- 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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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过外面的战局混乱呢,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好像还迷糊了一觉,头一栽就醒了,醒了回头一看,都没声了,揉了下眼睛问道:“都打完了?”

    嗯,打是打完了,常曦看到全场的情形时,脸都绿了,却见龙傲天冷哼道:“别看我龙傲天断了一条胳膊,我可是这里面受伤最轻的。”

    果然呢,赵日天胡子都被刮没了,下巴上还带着血丝呢,头上还被敲了个血包,一溜溜的热血顺着他额头往下流,就听赵日天一副要随时晕倒的样子道:“看什么,我连天都敢日,还怕流这点血?”

    常曦摸摸鼻子,这边轩辕霸天被打的面目全非,当时她就觉得这货不会是中了武林中最恶毒的面目全非脚吧,看把他打的,跟猪头似的,他本人躺那儿光剩下出气儿了,对上她的眼光,轩辕霸天却嘴硬道:“老子就被打掉了两颗大牙而已。”果然,一张嘴一口的血牙。

    唐三葬这个漂亮的小和尚就地坐禅,不知道在默念什么,一脸的痛苦之色,一副修仙者要突破瓶颈的模样,她本来想看看这个漂亮的小和尚哪里不舒服,手还没伸过去,就听到赵日天急忙叫道:“别动他。”随即一副感同身受又一脸同情之色地道:“他的蛋蛋被踢爆了。”

    汗,这些逗比们她是没心情管了,转而看向了叶良辰,看着叶良辰明显被打断的两条腿,她,无语了。

    看来叶壮士护送她的道路到此为止了,她不禁有些气闷,将来有机会见到陆遗寒的话,她一定要吐槽这些个江湖人物。

    最后,是她花钱雇人将其他人各自送走的,茶棚老板的一脑袋包也是她数着给的银子,叶良辰的腿也是她出钱找人医治的。

    幸好这猪尾巴坡不远的地方就是个有着几十户人家的尾巴村,她把不能动的叶良辰寄养到一户老实巴交的村民家里,留了一些钱财。

    叶良辰一直都很沉默,此刻突然开口问道:“这位兄台如此高义,敢问尊姓大名。”

    常曦不知道是该阴沉还是高兴了,竟然到现在都没有认出她来,泪奔了……

    她原本想等这位叶壮士的腿好一好再走,尾巴村却突然遭受到官兵的搜查,幸好她机灵聪敏躲在草垛上面,躲过了官兵们的搜索,但觉得这个尾巴村距离京城实在太近了。

    要知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完全是敌人写出来诱惑人的,事实证明最危险的地方的确是最危险的地方,她也不敢在这个地方多做停留,反正叶壮士也跟没认出她来。

    她买了村民一头挂着铃铛的小毛驴,这村里头除了耕牛就是长耳朵驴,没有马,她还是想骑在高头大马上,那样比较帅气,比较英姿飒爽,骑着头驴的话,就显得像是小媳妇儿远嫁他乡的模样。

    不管怎样,她还是背着她的包裹骑着一头小毛驴,打听了北朝的方向,就这么“嘚嘚嘚嘚”“叮铃叮铃”地上路了……

    常曦怎么也没想到她这么一走,就是一个多月,这期间她游山玩水成了名副其实的驴友,不过还好,往北朝去的地方还算一马平川,山路不算太多,而大晋也谨遵着“要想富先修路”的宗旨,就是在山野中,大晋也修了羊肠小道,还有风情独特的客栈方便投宿。

    她可以走在依山傍水的栈道上,还可以带着小毛驴坐船而行,大晋民风虽然开放却也淳朴,错过可以投宿的客栈时,她就借宿在乡村人家里,这些村民对客人都十分热情,好酒好菜的招待,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她在外都是喝自己随身带着的清水,酒这东西半分不沾,万一她醉了,万一醉了一不小心扯淡把自己给卖了呢?

    酒虽然不碰,好菜却还是要吃的,她也不知道怎么了,是不是在宫里头长时间不出来运动,这每天赶路新陈代谢太快的缘故,她最近特别能吃,还特别容易饿,经常是吃一份再打包一份。

    村民们看她能吃,就做更多好吃的招待她,临走时更是送了一大堆,什么煮鸡蛋啊,烤红薯啊,煎饼啊,咸菜啊等等,热情地嘱咐她饿了路上吃。

    这让她觉得很感动,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些,心中还隐隐有着骄傲感,这是他们大晋的子民!都是大晋的好子民!

    一个多月后,她骑着小毛驴到了熊泉州,这可是个繁华的地儿,因为熊泉是在几道江流汇集的地方修建而成,周围多码头港口,贸易发达,经济发展也就十分迅速,这儿是商人的聚集地,是商人们花钱的地方,自然建造的好似人间天堂。

    常曦牵着小毛驴到熊泉州州府所在的大城里时,整个人忍不住哇的赞叹,哇的感叹了,她来的时候刚刚华灯初上,整个城内都被高高挂着的各式各样的灯笼映照的满城辉煌。

    这是个很美的城市。

第106章() 
她戴着毡帽牵着小毛驴进城的时候忙着左右看着,这两边摆着的夜市摊子有各种小吃,各种有趣的小玩意,周围的人不停的叫卖着,又看前面还有喷火蹬球玩杂耍的,耍猴的耍蛇的,搞皮影戏的,周围是一片的叫好之声,这人来人往的比京城还要热闹个三分。

    实际上,常曦对京城了解的真不多,她一直住的地方叫皇城。

    赶了一个多月的路,她还是头一次到这么大个城里来,她的确有东躲西藏的意思,也没胆子走官道,挑地都是些小路,毕竟当初京城里抓她那股子架势,她就感觉自己肯定要成全国通缉犯了,大晋的名人儿。

    还没进熊泉州时,城门的布告栏那儿就贴着她的两幅画像,刚进熊泉州就是驿站,驿站那儿贴了她四幅画像,其实不用看了,整个城里头肯定也贴满了她的画像,在抓她这件事情上,整个大晋的办事效率不知提高了多少倍。

    还好,她这幅样子不怎么起眼,她已经对照着画像修补过自己的模样了,力图与画像上毫不相干,反正一路走来,还有那么点效果。

    这不,刚想到这儿,她就看到一个酸辣粉的小摊后面的墙上贴着六幅她生动的表情肖像图,而“重金悬赏”四个字写地斗大,十分醒目,这让她赶紧压低了毡帽的帽檐,有点做贼心虚的感觉。

    “咕——。”

    额,肚子叫了。

    虽然下午进城前她在个小面摊那儿吃了碗酸汤面叶距离现在也不过是一个时辰的时间,可这会儿□□啊,面前这个酸辣粉摊子坐了四五个人,她看着别人“吸溜溜”吃着酸辣粉她都开始咽口水了。

    就听那摆摊的小伙计热情地招呼道:“小哥,来了我们熊泉州哪能不吃咱们这儿的酸辣粉呢,八文钱包你回味无穷。”

    听到这儿,她就忍不住了:“成,给我来一碗。”

    从兜里摸出个八个铜板来,这衣服里的内兜还是她在京城的时候托沈修仪给缝制的,贴身衣服的内兜装了一打银票,外衣的内兜里都是些散碎的银子和铜板。

    一旁烙饼子的伙计一见,大声吆喝道:“哎,小兄弟,酸辣粉配油酥饼子,天生一对哎!”

    常曦又看向一旁正烙的油酥饼子,一眼看过去是金澄澄的色泽,还“嗞嗞”正起着酥的边,“咕咚”她咽了一口口水道:“给我来两个,多撒点芝麻上去。”

    “没问题,油酥饼子两个来嘿!”烙饼伙计迅速铲了两个在盘子递给她:“四文钱!”

    常曦独自坐在个角落那儿,一口油酥饼子下去,“唔唔,好吃好吃。”

    然后“吸溜溜”口酸辣粉,这粉肉肉的滑滑的,溜着她的舌头两边跑,她闭着眼睛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太好吃了,人间美味!

    宫里头的大厨虽然都是顶级的美味大师,可他们做饭菜要考虑的太多了,明明是个做饭的,一个个非要往药膳上面走,所以,宫里头,米有垃圾食品啊!

    再说了,高手在民间吶!不怕门门通就怕一门精的人实在太多了!

    “怎么样小哥,好吃吧!”酸辣粉伙计正煮着粉儿呢,看她这幅模样,笑地又得意又开心又满足。

    “嗯嗯,好吃,好吃。”常曦埋头吃地不亦乐乎。

    她吃了个满头大汗,一大碗的酸辣粉,两个油酥饼子下了肚皮,饱饱哒,很舒服,拿出手巾擦擦嘴后,她才打听道:“伙计,从这儿往北朝去还得多长时间?”

    “小哥是要去北朝啊?”那伙计笑地蛮开心:“那你还真问对人了,早年的时候我跟着走商跑过一段时间,去了不少地儿,到过最远的地儿就是北朝。”

    先前问了一些村民,大都不太清楚,甚至有的村民压根连县城都没去过,以至于她没打听出来什么,只记得她看过的大晋疆域图里,北朝在大晋的西边,她就一路西行而来到了这个熊泉州。

    “还有多远的路。”常曦问道,看地图是衡量不出来脚程的,何况还是她这种对古代的交通完全没有概念的,这位伙计说他去过,真是巧的很了,老天都保佑着她早日见到幼澄呢!

    常曦美美地想,就听那小伙计手上没停道:“从熊泉州这边走陆路要慢点,走到昌岚郡大约要两个月的时间,不过走水路就快了,坐船的话能一直坐到苍安城,也就一个月的时间,再走半个月就能到昌岚郡了。”

    “昌岚郡是在海边?”常曦想了想问道,她记得大晋与北朝中间还隔着黑海。

    “小哥也知道啊,没错,昌岚郡那儿的海港四通八达,通向大晋周边好几个小国,不过想要去北朝的话,要坐那种大商船,毕竟要在海上走个月把,大商船要安全的多,走商的人都坐那种,昌岚郡那儿有几个大家族,专门就是跑这种商船的,收费也公平,很是方便。”伙计笑道:“咱们大晋跟北朝人相处的还都不错,听说北朝比咱们大晋还要大呢,对了,小哥,你是咱们大晋人吧?怎么,要去北朝那边做生意?”

    常曦点点头,简单收拾了一下,对那烙饼的伙计道:“再给我来俩带走。”

    她牵过自个儿的小毛驴,相处了一个多月,还处出来感情了,就站在油酥饼子摊子前等着,那伙计迅速地包好了饼子,热情洋溢道:“下次再来。”

    只不过饼子还没递出去,就看到常曦毡帽下的脸了,他一愣,就热情的问着呢:“小兄弟是头次来咱们熊泉州?”

    “是啊。”常曦在内兜里掏铜板,随意的点着头。

    那伙计哦了一声,道:“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小兄弟有点眼熟,还以为在哪儿见过呢。”说完,他双手一僵,好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回头看了一眼墙上官府贴的通缉画像,画像上的人儿,精明古怪,有男装有女装,贴画像到现在他不知道看了多少回了,不过,别说,跟眼前这个小兄弟还真有那么三分相似啊。

    他还没回头,就听到“叮铃”一声,手里一空,油酥烧饼被人拿走了,转过头就见自己的案板上多了四文钱,再去看刚才那个牵着毛驴的小兄弟,哪里还能找得到,早牵着毛驴钻人群里不见影了。

    “哎,你看见没有?”油酥烧饼伙计愣愣地问酸辣粉伙计。

    “看到什么?”

    “就刚才那个小兄弟。”

    “怎么了?”

    “长地跟这画像上人可真像。”

    “哪像了,你眼瘸了吧?那小哥的鼻子这儿那么大一个黑痣呢。”

    油酥烧饼伙计还想说什么,有人就来摊子前买烧饼了,忙着忙着,这事儿就给丢一边了,夜深收摊的时候想起来,摇摇头,估计是看错了,这就过了。

    常曦呢,搂着烧饼牵着小毛驴跑地飞快,看到有个巷子,赶紧一转弯就躲了进去,妈呀,好险,刚才差点就被认出来了,抚着胸口等平静下来后,探个脑袋往外面看看,人来人往的,似乎没发生什么骚动,也没人追来。

    她摸摸自己贴在鼻子边上的黑疙瘩,要不,换个大的上去算了,这儿都是经商的人,大都是见过世面的,可比她先前遇到的人精明多了。

    又探了探脑袋,确认没事后,微微松了口气,追知道头还没转过来,巷子后面突然有人窜了出来把她手里的油酥烧饼一把抢走,转身就跑!

    常曦回过头来,人都没看清楚,下意识地撒腿就追,那人很快在巷子尽头那儿拐弯跑了,她还牵着自个儿的小毛驴呢,边追边喊:“别跑!”

    追了两步,她就停了下来了,多事之秋啊,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俩油酥烧饼,抢走就抢走吧。

    转过身,天色已晚,她得找个客栈先投宿再说吧,可刚迈开腿走一步,就听到一声高昂地女声尖叫:“竟然敢跟本宫抢东西,本宫要赐你死罪!砍你全家!”

    这声音,太过熟悉了,让她想起了一个人,带着小毛驴,常曦走到了巷子的尽头,她往拐弯那儿一看,借着明亮的月光,拐过弯这边是个死胡同,里面却躲着七八个乞丐。

    其中有个蓬头垢面根本看不出原来是什么样子的人,正在踢打另一个乞丐,而这个乞丐根本不还手,一个劲的往自己嘴巴里塞东西吃。

    常曦仔细看了一眼,正是自己先前买的油酥烧饼,而打这个乞丐的人,发疯了一般打着吃油酥饼子的奇怪:“敢对本宫不敬,本宫要杀了你!”

    她根本看不出来这个自称本宫的是谁,只不过声音实在太熟悉了,她看了一会儿,其他的乞丐只是吃着自己的东西,对其他的事情漠不关心,例如她的到来。

    她就试着叫了一声:“夏语菡?”

    那个发疯的乞丐听到这个名字突然就愣住不动了,歪着头好像在想着什么,那个被打的乞丐蹲在地上,黑亮的眼睛向上看向了她,三口两口把另一个油酥饼子塞到了嘴巴里。

    “夏语菡?夏语菡?”歪着脑袋想着什么乞丐好像被这个名字给弄魔怔了,她念叨着这个名字,一遍一遍念叨着这个名字,好像有点不能自已的模样。

    然后,她开始焦躁不安的来回走动着,死命抓自己头发:“夏语菡?夏语菡?”

    常曦看着这一幕,她怎么也想不到,那个疯了的,失踪的夏语菡竟然会出现在这儿,和乞丐们一起生活。

    忽然,夏语菡尖叫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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