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想着,老马婆子就伸手接过了那两块钱。嘴上却还端着说:“哎,看你这么可怜的份儿上,也看在咱们二十多年的交情的份上,我就替你走这一趟吧,不过,你要是就拿两块钱捉妖可不行,等回头我帮你做法拿了那妖怪,你可得把再给我补上两块才行!”
“放心放心,我补我补,我沈秋红说话算数吐口吐沫都是个钉,绝对不会黄了你的钱的。”沈秋红信誓旦旦道。
虽然她心里可一点儿都没想要给她补钱,但是想是这么想的,可嘴上却说得言之凿凿的,非常动听。
老马婆子也知道她这个人说话不准成,将来的好处费她也是有意打无意打的。若是给她也行,不给她也就那么地了,反正好歹还挣着两块钱呢,总比一分都不挣的好。
于是,老马婆子武装起来。
先从柜里拿出一个不知哪朝哪代留下来的小铜镜挂在了脖子上,说是照妖镜。另外又拿了一把手臂长短的桃木剑。但不敢把桃木剑明晃晃地放在外面,就用被单儿给裹上了,缠成一个长条抱在怀着。还写了两道符,一切准备就绪后,才跟沈秋红去了御膳坊。
等她们一路小跑地赶到御膳房时,韩明秀她们都已经落座,而且菜都上来了,正坐在桌前一边吃喝一边谈笑呢。
“勺子娘,你看,就是脖子上围红纱巾的那个”沈秋红捅捅咕咕地对老马婆子暗示道。
老马婆子听了,立刻眯起眼睛向韩明秀看了过去,没等看出个子午卯有呢。一个服务员走过来,就鼻子不是鼻脸不是脸地对沈秋红说:“老沈,你刚才又上哪儿去了?后厨脏盘子都堆了一大堆了,你也不说去洗洗,经理刚才到处找你呢,因为你,把你家卢师傅都给呲儿了!”
沈秋红忙说:“我正想去找经理呢,我这几天身子不舒服,想找这个老邻居帮我代几天班儿,正好我去跟经理说说,经理在哪儿呢?”
服务员翻了个白眼:“不知道,刚才还在这儿呢,谁知道现在去哪儿了。”
沈秋红就对老马婆子说:“勺子娘,那你就先坐着,等会儿我去找找经理商量商量去”
说完,给老马婆子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坐下来,自己则悄悄地溜到一边儿去了。
老马婆子知道,沈秋红肯定得偷着瞄自己。就对着韩明秀的方向,时不时地嘎巴嘎巴嘴儿,时不时地用缠着被单儿的桃木剑比一下,再时不时地做出一些驱魔除恶的手势,以表示自己确实已经在收妖了。
事实也确实像她想的那样。
沈秋红根本就没去找什么经理,而是躲起来偷偷地观察她收妖降魔的过程呢。
她才懒得去找那个什么狗屁经理解释呢。想当初她家风光的时候,那个狗屁经理给她提鞋都不配。现在她落魄了,才轮到他那不起眼的小人在她跟前装大尾巴狼。
哼,等着瞧吧,等把老高身边这个妖女给收了。闺女回来的时候,她定要再带着闺女去老高那儿求情去,老高就算不念自己的旧情,但闺女毕竟是他唯一的血脉。他从前那么疼闺女,只要闺女在他跟前扮扮可怜,他肯定会心软的。
只要他心软了,高家的那些产业不就都是她跟她闺女的了吗?
一个饭店打杂的差事算什么?等她把高家的家产拿到手了,她连这个破饭店都给盘下来!
当然了,实现这个宏伟计划的前提,就是得先收了这个妖女。不然有这个妖女在前面拦着,她的计划肯定不能顺利实施了。
而且,万一这个妖女给老高施点什么妖法,把老高的思想给控制住,到时候她跟她闺女就是哭出一缸眼泪来也是白扯。
总之,就是先把这个妖女收服了,往后就啥都好办了
老马婆子是远近闻名的神婆,虽说人品不怎么地,但能力还是有的。
想当年,老马婆子还是首都某道观里的一个道姑,她师傅也是个得道的高人,在首都里很有名气,可惜,后来破四旧时,她们那座道观被一帮学生给烧了。她师傅也失踪了,这些年也没个信儿,谁都不知道去哪了。要是她师傅还在的话,今儿个抓这个妖精就更手掐把拿了。
不过,就算没有她师傅出马,老马婆子自己也能造一阵。她都修行这么多年了,她多年前就自称已经得神儿了。既然身上已经下神儿了,那神儿对付个妖精应该能对付住吧,毕竟神儿比妖精高一等级呢
老马婆子坐在那里比比划划的,一张嘴还不停地嘎巴着,很快引起了邻桌韩明燕的注意。
事实上,沈秋红把她领进来,悄声对她指点韩明秀的时候,她就已经注意到她们了。还特意往后侧了侧身子,偷听她们之间的对话。
虽说没听太清楚,不过也断断续续地听到了,“红沙巾”几个字。
满屋就韩明秀一个人系红纱巾了,她可以肯定,这个老女人是针对韩明秀来的,只是不知道到底是咋回事儿。
所以,就一边吃饭一边悄悄地留意着。
韩明秀那张桌上上,大家光顾着说话聊天儿吃东西去了,还不时爆发出一阵阵欢快的笑声。大家都很开心,就谁都没往这边瞧,也就谁都没发现老马婆子在那“做法”。
“哎,你是谁,咋还坐这儿了呢?”
饭店的经理从外边回来了,看到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老婆子坐在饭店里。一看她的穿戴打扮就知道她在这儿消费不起,于是就上前来赶人。
老马婆子见管事的来了,忙站起来说:“这位同志,我是跟沈秋红一起来的,她让我坐这儿的”
饭店经理冷笑一声,说:“她就是个打杂的,有啥权力往饭店领人呢,你要是想在我们饭店吃饭的话,就赶紧点菜,要是不想吃的话,就该干嘛干嘛去,别耽误我们做买卖。”
老马婆子一看赶她走,心里正巴不得呢,赶忙拿起自己的桃木剑,点头哈腰地走人了。
沈秋红就在杂物间里趴着窗户缝偷着看呢。见到老马婆子走了,就也悄悄地溜出来,绕过经理追上了老马婆子。
“勺子娘,勺子娘”她小跑着追上来,一把拉住了勺子娘的胳膊。
“勺子娘,你倒底对那妖女施法了没有,我看那妖女还好端端地坐着吃饭呢,一个头发丝儿都没掉哇!”
老马婆子神色凝重地说:“秋红啊,我施法了,刚才我耗费好大的法力,可是,我的法术不如人家高啊,那妖女是千年的狐狸精转世,法力无边,我这点儿道行根本收不了她。”
沈秋红一听这话,顿时如遭当头一棒般傻眼了!
那妖女竟然是千年的狐狸精转世!
那可糟了,那样的话,那还有谁能降服得了她呀?难不成,她真的要跟高家的财产失之交臂了吗?
“哎哟,你快松开我,别拽着我了,我得赶紧回去收拾收拾东西出去躲一阵子去,刚才跟那个妖女斗法的时候,她已经注意到我了,我估摸着用不了多久,她就得来找我算账来。”
“哎哟,真是造孽呀,早知道是这么不好惹的主,我就不接你这个活了,这下子整不好我这老命都得搭进去呀。”
老马婆子怕沈秋红管她要那两块钱的法事钱,赶忙诉苦。
正好这段时间没啥事儿呢,上乡下她弟弟家溜达溜达呆几天去,就当是去散心了。
拿一块钱买点猪肉回她弟弟家,她那眼皮子浅的弟媳妇看到她带肉回去,肯定会对她热情相待的,而且自己还能跟着吃。
剩下的那一块钱,就是她自己的了。
呵呵,她可真聪明啊,这才一袋烟的功夫就挣到两块钱,咋不多来几个这样的sb找她呢?
正寻思着呢,忽然听到后面传来一道冷厉的声音:“你们两个在干什么?搞封建迷信活动吗?想死是不是?”
闻声,老马婆子和沈秋红吓了一跳。猝然回过头,看到一个年轻的姑娘正站在她们身后,也不知在那儿站多久了,听没听到她们说话?
不对,肯定是听到了,不然不能怒斥她们搞封建迷信活动。
老马婆子有点慌张地说:“姑娘,这事儿不怪我啊,跟我没关系,都是她找我来的。”她毫不犹豫的把沈秋红给出卖了。
沈秋红见老马婆子这么不仗义地往她身上甩锅,就立刻反驳说:“放屁,你身上还带着照妖镜,桃木剑呢,你说咱俩谁搞封建迷信活动了?”
韩明燕眯了眯眼,说:“你们两个都别争了,到底是咋回事?跟我说一说,我可告诉你们,你们要是敢跟我撒谎,我立刻喊人把你们抓起来,你们可知道,你们刚才算计的那个女人是军嫂,要是叫人知道你们搞封建迷信活动,还要祸害军嫂,你们两个就谁都别想好了!”
两个没什么见识的蠢女人,被韩明燕的强大气场给吓住了,吭吭哧哧地把她们做的事儿交代了出来。
韩明燕乍听到这两个女人把韩明秀当成妖怪捉拿的时候,还觉得挺无聊的,觉得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不过,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既然这两个女人跟韩明秀作对,那她就可以跟她们结成同盟。这两个老女人虽然看起来挺蠢的,但就是蠢人才好利用呢,要是精明的,她还摆楞不了呢。
本着这样的心理,她才耐着性子听这两个女人把话说完。
刚开始听的时候她没觉得怎么样。可是后来听到沈秋红说在火车上亲眼见韩明秀变出一条狗来,还用那条狗把她咬伤了。等引来人后,又把那条狗变没了,变成了一张熊皮时,韩明燕的神色凝重了。
她定定地看着沈秋红,说:“你确定你说的是真的,没有扯谎?”
沈秋红见韩明燕怀疑她,就起誓发愿的说:“我没撒谎,我要是撒谎我都是王犊子的,是真的,我亲眼所见的,当初她拿出那个提包时,里面装的都是吃的,后来我趁她睡着时把她那个提包拉出来,想偷点吃的,结果,把手伸进去后,那些好吃的就变成了一只非常厉害的狗崽子,一下子把我手腕给咬坏了,你看看,现在还留着疤呢!”
沈秋红把自己的手腕递到了韩明燕的面前,让她看手腕上那一圈儿被狼崽子咬过的疤痕。
韩明燕看到那串疤痕,神色更凝重了:“那后来呢?你没当众揭穿她吗?”
“揭了,当然揭了,不过后来就更悬了,我揭穿她后,把列车员和跟前的乘客都给吵醒了,火车上不让带动物,列车员要没收她那条狗,结果,她却说她的提包里没有狗!我不服,就非要看她的提包,结果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了?”韩明燕低声问道。
“结果呀,她提包里面那只狗崽子竟然不见了,还变成了一块熊皮!”
题外话
各位大宝贝们,幺儿最近单位的事儿挺多,没法准时更新,但是幺儿肯定会保证一天两更的,请大家多多体谅!谢谢了!16
第563章 小秋出事儿了()
“那她带了几个提包,你确定没有看错?”韩明燕紧张地问道。更新最快
沈秋红说:“她就带了两个提包,两个提包我都搜了,连床底下我都趴着看了,床底下真的没有狗,连根狗毛都没有,你说是不是邪门了?”
韩明燕一听,脸色刷的一下变了,万千种想法在脑海中迅速的闪过。
千年的狐狸精!
妖女!
她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对这种封建迷信的说法本来根本不相信的,可是听到这个老女人的话,再联想到韩明秀这些年的变化,让她不由得怀疑起来。
韩明秀是和自己一起长大的,韩明秀是什么性格的人,没有人比她韩明燕更清楚的了。
那就是个窝囊废、怂货,胆小得跟耗子似的,平日里见到生人吭哧瘪肚得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学习成绩就更马儿提豆腐,根本就提不起来。
在她的记忆中,韩明秀的成绩一直都是中下等的。记得小学三年级刚学写日记的时候,韩明秀写“今天下午”竟然写成“令天下牛”了,这个事儿当初还被她笑了好一段时间。
就这种水平,这种能力的,写字都费劲了,怎么可能会写书呢?还一写就是好几本,每本都能出版,每本都能爆红,难道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
她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变化?她的写作能力是从哪来的?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么大的变化的呢?
韩明燕回想了一下,是了,就是从那次奶奶把她许给张二驴子,她触墙自杀开始。
那次,她分明记得她都死了,所有看过她的人也都说她死了。当时她还悄悄地去看过她,见她满头是血,嘴唇子煞白煞白的,可吓人了。
那时她也以为韩明秀死了!
可是后来,后来她又奇迹般地活过来了!
从打她活过来以后,她的性格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人处世也跟从前完全不同了。
她不仅把老太太从她家拿的粮食和钱都要回去了,还帮着她大姐离了婚,把她大姐接回了家……
再往后,她开始养猪,写书,帮小锁分家……
这一切的一切,都不是原来那个窝囊废能干出来的事儿啊!
即便是她受到了刺激,性格发生了变化,但是不管怎么变化,她的身上都多少该有从前的影子吧?
然而,她的身上却没有,一点都没有,除了还是那副躯壳那张脸,她跟从前的韩明秀再没有半点一样的地方。要不是样貌没有发生变化,谁都不会看出她就是从前的韩明秀的。
为神魔会这样?莫非……真像这两个老女人说的似的,韩明秀已不再是以前的韩明秀,是千年的狐狸精附体了?
这个想法把韩明燕吓了一大跳,本想否定这种封建迷信的想法,可是,刚一否定,却有更多的证据争先恐后地跳了出来,逼她承认。
比如:男人都喜欢韩明秀。
霍建峰喜欢她,连她主动给他写信勾搭他她都不为所动。
小周也喜欢她,因为喜欢她,爱屋及乌,每次看到她的那个小崽子都抱在怀里稀罕得跟啥似的!
就连刘洪东那个老色鬼看见韩明秀眼睛都直了,哈喇子差点淌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