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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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1275- 第8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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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一靠上栈桥,就被几条铁索牢牢捆绑在了码头上,这种古老的固定方式从它被发明出来就有了,只是绳子变成了铁索,木桩子变成了铁锭而已,刘禹从早就准备好的配套扶梯上走下来,转头看着自己的杰作,还是蛮有成就感的。

    “抚帅。”

    身后传来一个尖细的声音,刘禹回过头,黄琬笑得肥肉扑扑直颤,他的身后跟着两个年青的男子,肩头担着一个挑子,走得不快不慢,却甚是稳当。

    “是上回的大活?”刘禹越是不与他客气,黄琬就越是自在,闻言一抬手,后头的男子赶紧将挑子放到他的面前,解开上头的罩布。

    原来是一座四脚圆几,一般是用于放置摆设,花瓶或是盆景什么的,造型简单作工却不简单,在刘禹这个外行人看来,都有着一种灵动的美,线条流畅雕花繁复而华丽,每一处细节都有着它的特别之处,更别提那些早就失传的镶嵌工艺,光是它的价值就已经不菲了,而这样一座圆几不过是上百件器具中的一件,还是最简单的那种。

    “你放心,我亲眼盯着的,原是宫里造办御器的老工匠主刀,用的料全是最好的,可惜活儿太细,时间上没赶得及,错过了你的新婚,你看是直接送到府上么?”

    见他看得仔细,黄琬也说得多了些,刘禹没有上手去摸,只是闻了闻,除了一点点木料的香味,几乎没有异味,想必甲醛含量应该不会超标,对方说得不错,这东西还真可以称得上是御器,不过并不是给自己用的。

    “每一样都装箱,要是那种防震防撞防潮的箱子,装好了去州里找陈允平,让他给你安排铁箱子,老黄,做得好,黎母山的屋子,你自己去挑一幢,内部的装饰,你想自己来也成,某找人帮你设计也成。”

    黄琬一听,脸上的肥肉颤得更厉害了,连连摆手道“使不得,使不得,这都是咱家我的份内事,哪里就值得这样了,使不得。”

    “你值得。”

    刘禹不由分说地按住他的手,特色手工业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琼州的主要资金来源,黄琬这个大总管,重要程度不比陈允平等主官要低,因为他是不可替代的,就算现在开始培养,又哪里能找到几十年真正皇宫大内总管的眼光和经历?这是真正绝版的古物,为此,一幢屋子又算得了什么,以黄琬的眼界,自然不是看中了那些俗气到渣的农村自建房的式样和装修风格,而是自身地位的提升,那一片是什么位置?抚帅自己不必说了,每一幢屋子都住着州里的高官显贵,可以说能挤进那个圈子,就进入了未来的核心层,那是什么样的地位?以前做为圣人的心腹,威风是威风,可有几个人真正看在眼中,当他摁下激动的心情回过神来时,刘禹已经悄然远去,战事将启,他有很多事要处理,这也是为什么黄琬要带着样品找来的原因。

    黄琬的激动是实实在在的,人民医院里,姜才的激动也是实实在在的,抱着十多天大的儿子,他不停地在病房里走来走去,乐得合不拢嘴。

    一朝得男,对于这个时空的家庭来说,就是有了一个继后香烟的人,这份喜悦无论如何也不为过,黄二娘坐在床上,看着他迥异于平日里的样子,心里涌出一种真切的感觉,只有这个时候,这个男子才是自己的夫君。

    “二娘,辛苦你了。”

    两人相聚的时日并不长,相识三年以来,真正在一起的日子屈指可数,那时候就连礼数都省了,黄二娘也从来没拿自己当正妻,听了这话,眼眶一红,低下头去。

    “那是呢,他在我肚子里呆足了十个月,硬是不肯下来,非得等到你回师,这可不是天意么。”

    姜才停下了脚步,妇人生产是个什么情形他如何不知,黄二娘跟他的时候,已经快三十岁了,按医院的话说就是高龄产妇,想到这些日子,没有人陪伴,完全是一个人熬过来的,心下不禁恻然。

    “听闻你一直住在楼子里,这回等出了院,搬去山上的宅子吧,那里我也不经常回,没个人空着怪可惜的。”

    “你让我住进主宅?”黄二娘一愣,黎母山的大宅早就修好了,她也去看过,因为没有得到对方的同意,便没有住在里头,没想到一回来就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让人不敢置信。

    “自然,我就你一个女人,你不住,那宅子还有什么用处?”

    黄二娘再一次震惊了,当初在一起时,双方都没有提身份的问题,她只当自己是妾,以姜才的身份,若是续弦,旁的不说,那些来到琼州的宫女,个个千娇百媚,又是识文断字,哪里会轮得上她,姜才明白她的心思,伸出一只手握着她,目光灼灼地说道。

    “这年头,指不定哪天就死在战场上,我原本没有再娶的打算,如今你既然为我生了子,便做我的正室吧,姜家人少,开祠告祖什么的,你做主。”

    “可是,按律法,以妾为妻是不成的。”黄二娘虽然不识字,却是知道宋刑统的,否则当年也不会逃了。

    “律法,哪里的律法?大宋么,在这里可不做数。”姜才笑了笑“如今我说是就是,这便是姜家的律法。”

    黄二娘愣愣地看着他,眼圈慢慢地湿了,这个男人话不多,可每一句都掷地有声,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她轻轻地靠过去,与姜才手中的孩子挨到了一块儿,被一双坚实的手臂挽住,心里觉得无比塌实。

    “孩子还没名字呢?”

    “叫平南吧,等你再生一个,我都想好了,就叫定北,到那时,咱们说不得已经打到中原了。”

    姜平南,这是记念南洋战役啊,黄二娘点点头“便如夫君所言,奴一定会努力,为咱们的平南添一个弟弟。”

    姜才的心里一痛,面上却带着笑“那你可得快些,看情形,我在这里也呆不长了。”

    黄二娘没有惊讶,这是早就知道的事,战事已启,每天都有战船从琼州启航,去往海对面的中南半岛,医院的话匣子里时时都会报道进展,今儿打下占城了,明儿收复安南了,总之都是好消息,至于这些地方在哪,谁也不会关心。

    按照计划,姜才的左厢与后到的右厢会在琼州先完成换装,并不急于投入战争,那些新式的武器与战法,需要时间来熟练,他的时间并不充裕,什么时间动身,要看对面的战局发展情况,以这个时空的部队行军速度,要想将十多万人从蒲甘调动到半岛的底端,怎么也要几个月的功夫,那时候已经到了雨季,谁先耐不住还不一定呢。

    。

第八十七章 进击(三)() 
就在蒙古骑军快速返回,一路进至占城边境时,施忠带着他的人也完成了尾随和追踪,不过他们走的是山林和田梗,用的是脚踏车。

    在琼州的那些日子,除了陪伴韦凤玲生产,就是学习新装备的使用,像这样轻便又快捷的好事物,自然逃不过他的眼,总重不过十来斤的全铝合金车架,打个结就能背在身上,遇到没有路的时候,咬咬牙就背过去了,而需要快速行进时,比用脚板走,速度哪怕快不了多少,也会轻省许多,很快所有人都喜欢上了它,对于一个探子来说,不必要的负重是能省则省的,因为谁也不知道会在没有支援的情况下呆多久,可没有人会舍弃它,哪怕当真扛不动了,也会寻个地方好生藏起来,等有了闲就找出来骑上,在弯弯同曲的密林里都能穿梭自如,当真是个好事物。

    眼下,施忠就很庆幸带了上它,否则会被这些骑军甩下多少行程,如何还能时时跟踪,将动向报上去。

    奇怪的是,之前在暹罗境内时,他们跑得飞快,恨不能不吃不歇一天跑上十二个时辰,让施忠等人追得十分辛苦,毕竟人家走的是大路,又有备马,最多的时候,落后了差不多一天的路程,可马上就要进入占城了,这伙多达万骑以上的鞑子骑军反而慢了下来,直到停在边境上,一停就是好几天,似乎嗅到了什么危险的气息,问题是前面什么也没有啊?

    “日他娘,就是这个什么也没有,让他们害怕了。”施忠趴在高处的草丛里,嘴里嚼着一个草根,等到没滋没味了,便一口吐掉。

    “这是怎么说的?”手下举着千里镜,看着远方的骑军营帐,要说这些蒙古人心也够大的,宿营野地,首先要防的就是偷袭,对此宋人有一整套方法,什么壕沟呀、栅栏啊、拒马呀、哨楼呀,可你瞧瞧人家,一堆帐篷往那儿一戳便什么也不管了,当然了这么说也不对,周围的巡骑还是有的,只是怎么看都是破绽一堆,探子们都替他们着急。

    施忠冷笑了一声“顺风仗打多了懈怠了呗,如今陡然听到咱们的消息,紧巴巴地跑过来,又发现前面没有人,心中疑惑,生怕是个套子,不就是害怕了?”

    话虽这么说,他心里明白,不光是疑惑害怕,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补给问题。

    骑军比步卒跑得快没错,可那是建立在人马都吃得饱的状态下,对一个骑兵来说,除了自己有吃的,还得把马儿喂饱,而蒙古骑兵一人至少也有两匹马,那就更费事了,如果是在大草原上,马儿可以自己去觅食,人也可以吃些乳制品,这是什么地方?同样是草,有些还是带毒的,哪能随便往嘴里送,这样一来,马匹就更是精贵了,阿里海牙的大军自打进了安南,损失最大的就是马匹,因为各种原因倒下的至少也有数万匹,如今还能凑出一人双马,已经是拿出了全部家底,再耽误下去,只怕骑军就要变成步卒,还是战斗力减半的那种。

    因此,施忠判断他们不是不想走,而是不敢走,前方没了人烟,就意味着没了补给,若是宋人拿出在广西路的做法,连幢遮雨的房子都不留,这一路追下来,得减员多少?

    “机宜司的人到了没有?”想到这里,他头也不回地问了一句。

    “到了,这会儿就要用么?”

    “早死早超生,走。”

    施忠缩回身体,从高处溜下来,一把抓起搁在下面的脚踏车,抬抬脚就跨坐上去,“咕噜咕噜”地踩在复合塑料脚踏上,长长的链条带动轴承,将力道传递到轮毂上,轻巧地转动起来,在高低不平的山地上跑得飞快,谁让咱们的车子用不着喂食呢,他一边用力,一边得意地想。

    脱温不花选取的宿营地是一处平坦的河谷,他派人试探过,河水并不深,可以直接踩过去,这是为了以防万一,能多一个撤退的方向,当然了那种万一,谁也不想。

    当人被带来的时候,他正在河边刷马,这是一个蒙古人每天都要做的事,哪怕身为上万户,统领万人以上的骑兵,他也一直保持着这个习惯,从不假手他人。

    “什么人?”

    “回上万户,土虎登哥千户送回来的,说是新附军的人。”

    “哦?”

    脱温不花回过头打量了一下,跟在他手下后头的,的确是两个汉人,身上的衣甲破烂不堪,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脸色发青双眼凸起显然是饿了不少日子,身体摇摇晃晃似乎一阵风就能刮倒,只一眼他就信了七成,余下的三成,自然要靠验证。

    “你们打哪儿来?”他换成了汉话问道。

    “小的是陈千户属下,被宋人突袭后捉拿,闻得大军前来,宋人将百姓都掳走了,小的们趁乱逃出来,在林子里藏了许久,发现咱们的骑军这才现身的。”两人眼神躲闪,在他看来再也正常不过,新附军的军士看他们这些蒙古人大都如此,一点也不奇怪。

    “宋人将百姓掳走?是送上船了么。”

    “有一些上了船,大多是靠走的,人太多了,他们的船不够。”

    “靠走?”脱温不花来了兴致“说清楚,来了多少宋人,打得什么旗号?掳了多少百姓,往哪儿走的。”

    一下子问这么多问题,两人显然有些迟疑,想了想,还是为首的那人说道。

    “往南去了,宋人很多,至少也有万人,大都是步卒,他们的水军船只很大,靠不了岸,只能远远地泊着,用小船往上运,原本打下城池后,他们赶着人修了一个码头,没想到咱们的人来得太快,听到风声,连夜便跑了,旗号么,小的们不识字,看不真,不过听到他们的人都称抚帅,应该是个大官。”

    脱温不花听得很细致,到了最后更是连问了好些遍,直到问不出什么了,这才装作随意地说道。

    “你们为何要逃出来?”

    “俺们的妻小都在荆湖,不愿意骨肉分离。”

    这个答案倒是让他毫不怀疑,挥手让他们下去之后,叫来自己的手下。

    “去将陈林叫来,让他再问一遍,看看可有矛盾之处,命人告知土虎登哥,前锋再向前三十里,一定要找出宋人的痕迹。”

    手下一愣“再往前就是占城国都了,他们人少,会不会有危险?”

    脱温不花横了他一眼“他们有危险,咱们就没有危险了,全都是骑军,打不过难道还跑不过?”

    手下马上醒悟过来,转身掉头而去,他的谨慎是有道理的,陈林回报之后,将宋人描绘得有如神兵天降,阿里海牙半信半疑,他也是将信将疑,用一支前锋去试试,总比莫名其妙着了道强,这里的一切都让他厌恶,天气、环境、吃食,还有不知道可不可靠的消息。

    大约五十里外,象林城已经变得空空如也,当然了,这一次,琼州军并没有做得那么彻底,那些房屋、桥梁、水井还有城墙都依然健在,只是把人全都赶了出去,无论是汉人还是当地土人,至于那些逃到山林里的,就顾不上了,要知道光是俘虏加上荆湖民夫就有一万多人,占城本地的土人还有三四万,这么多人猬集一起上路,光是维持秩序便是一件麻烦事,第三军全军才二千五百人,相当于一个人就看住二十个,哪里顾得过来。

    好在他们手上的武器让人不明觉厉,简直如同巫术,经过了少数人因逃跑或是骚乱被镇压的惨状,迅速地让这些人起了畏惧之心,对他们的命令倒也不敢违逆,饶是如此,一天下来,能走上三十里就算是不错了,可从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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