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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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1275- 第7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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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一些,战事会更有把握。”

    这些话都是正理,姜才听完也不再多说什么,他何尝不知道,这些人是一番好意,希望姜家能有一个后,几个人看着那些排成一列,正在依次船的军士,以及另一头,由百姓组成的一支队伍人怪的是,这里头除了状硕的熟工,还有一支特殊的队伍。

    “陈老先生怎么来了,谁批准的?”

    刘禹看得很分明,不光是陈自明本人,还有跟在他身后的那些人,纤细,分明都是女子,尽管她们穿着男子的衣衫,可相貌和是骗不了人的。

    这不是胡闹吗?刘禹赶紧走过去,拦在了他们的前面。

    “老先生,行船不陆,一旦出了海,十天半个月见不到陆地都是寻常事,你这把年纪,哪经得起折腾,还有你们,女人什么战场,都与本官下来。”

    陈自明被他这么一挡,也不着恼,笑咪咪地一摆手:“正是因为这把年纪了,才要抓住这个机会,自从姜招抚他们退回琼州,尸体没了来源,她们好不容易有了些根基,不趁热打铁,如何学到那册子的技能?”

    “那也可以等战事开了人把尸体送来嘛。”

    “这么热的天,在海飘大半个月,还能用么?”陈自明放低了声音:“老夫还想弄些女子的尸体她们亲眼看一看,这种机会,岂能错过?”

    刘禹顿时语塞,姜才送回来的,只有为数不多落单的元人侦骑,当然全都是男子,而岛算有那么一个偶然死亡的女子,谁会让他们开膛破肚地来研究?没有实际的人体解剖经验,这些人永远不可能成长,他心知陈自明的做法是对的,可这老人和妇人搁一块儿,实在让人很难放心。

    “抚帅你放心吧,这几日老夫带着她们专门在海船呆过,但凡有身体过于不适者,都不会带,至于老夫自己,这一趟说什么也是要走的。你知道么,那黄万石已经安然无恙了,能走能跑能进食,腹的那一刀,除了留下一个疤,并无异常,他逢人便说,是捡了一条命,老夫真希望,能在余生多捡回几条命,不是老夫夸口,你选的那些郎,救伤补创,还真不如这些女娃儿,有她们在,这些军士会少死多少?”

    刘禹看着那些表情各异,不知道是兴奋还是羞涩的女孩们,最终还是被他说服,战场救护,由这些接受过清创缝合术的女孩来做,的确其他的郎更有用,光是这一个理由,足以让他无话可说了。

    事已至此,刘禹只能回过头叮嘱金明:“陈老先生和这些女子,你要专门抽出一个都的人来做护卫,护卫配备传音筒,须臾不可或离,还有他们的行动范围,不得超过大军的实际控制区,如有违反,你要即刻将人送回来,谁说情也不行。”

    久在军,金明当然清楚一个好大夫对于军队的用处,他毫不犹豫地一点头:“某的亲卫,从现在开始,是他们的护卫。”

    不管情不情愿,这些亲兵只能跟在了陈自明等人的左右,还要帮他们拿各种医疗器材,他们所要登的这条船,全都是被选的军大夫。除此之外,的创伤、消炎、防署、抗生素等成药,以及医当防瘴护体的各类草药,都被一一送船,直到人完,高逾三重的海船在船工的操纵下缓缓离岸,将泊位让给下一艘。

    “当家的,要不咱还是别去了,万一你有个什么好歹奴和孩儿们怎么活?”接下来船的,是一队队的工匠,岑二的婆娘看到丈夫真的要离开,不由得涕泪纵横,哪里舍得放手。

    “都看着呢,莫让人笑话,没听官府说,三个月一换,别担心,俺又不是去打仗,跟在大军后头,修修屋子铺铺路,能有什么危险?”

    “那哪说得准,万一大军败。。。。。。”他的婆娘还没有说完,被岑二一把捂住。

    “呸呸,说什么呢,被人听到还了得,俺们现在算是军士,要行军法的,莫要胡说。”

    岑二喝斥了她一句,又放软了声音:“官府已经说过了,军属烈属日后只会授予直系,不再世袭,俺这一趟要是真有个什么事,也能为孩儿挣个烈属回来,有什么不值得的。”

    他婆娘最怕的是这个,人都没了,要个烈属有什么用,可男人已经决定的事,根本不会回头,再说了,官府那里都编了,也容不得他们反复再三,于是只能恋恋不舍地嘱咐了又嘱咐,直到被人催促船的那一刻到来。

    “哇~”

    来送行的家属,同岑二婆婆娘一样痛哭失声的为数不少,她们的哭声,并没有让刘禹觉得刺耳,只有舍生才能忘死,亲人的牵挂,永远是远征战士们的依靠,能让他们在残酷的战场具有最大的勇气,和求生意志,这并不是一件坏事。

    和前一艘一样,在这艘装载着工匠的大船,也随之吊了一个个大箱子,里面既有各种工具,也有钢筋、水泥这类的建材,这次行动并不是找回一个大国的面子,而是夺其土、驱其民、灭其国,破坏之后是什么?建设。

    这样,在一批又一批的队伍登船后,宽敞的市舶司码头,只剩下了那些含着泪向看得到或是看不到的亲人挥手的百姓们,一艘艘满载着大宋军士和其他人员的海船,在驶出了临高角之后,依着先后次序进行编队,对于这些还是第一次踏未知征程的人来说,离开琼州,犹如再一次经历离乡背井般地难受。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和他们一样,靠在舷边眺望陆的云帆,不由地轻轻哼唱起这首古曲,他的歌声感染了左右,会唱的无不齐声应合。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

    庞大的船队,在这样的歌声,开始了向南洋方向的启航。

    随着船影的不见,码头的百姓渐渐散去,不管怎么说,再怎么舍不得,生活总要,刘禹带着人与姜才一块儿,走环岛公路,从这里直行,穿过规划的临高县城,是琼州大营的方向,而左转则是往琼山县,两人看似要在这里分别,姜才甚至都做好了送行的准备。

    “对不住了,老姜,你只有两天的时间。”刘禹突然间停下来,朝着他身后的黄二娘看了一眼,说出来的话更是让姜才一愣。

    “抚帅的意思。。。。。。”

    刘禹点点头,转过头,视线瞥向码头的方向,那里除了正在散去的百姓,还有一群看热闹而来的异族人,姜才跟着一瞅,猜到了他的意图。

    “两天的准备,你要大营选出两个厢,以拉练的名义前往昌化军的昌化县,那里有一处港口,某为你准备了一千条船,你们从那里船,绕过凌牙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巨港,为此,你的船会配备最熟悉航路的船工,还有一份精细的海图,万一海迷了航,那一带岛屿众多,你随便找一处,对照这份海图,能知道自己在哪里。”

    姜才明白了,今天的这一幕分明是疑兵之计,虽然一直不准蕃船离开,可那是琼州水军坐镇的情况下,眼下水军早已去了凌牙门,这里的防卫弱了许多,那些蕃人时常往来这条航线,肯定会有与三佛齐交好的存在,派人去告知消息什么的,会引起敌人的戒备,因此,刘禹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金明的一路是引起他们的注意,真正的杀招在他身。

    “属下定不辱命。”

    姜才一边做着看似是送别的动作,眼却流露出无的兴奋,还有杀意。

第一百二十五章 开拓 上() 
实际上,在没有卫星导航和其他高科技手段的情况下,仅凭指南针和天象资料,是无法进行长时间的远岸航行的,特别是如此大的一支船队,一个不慎就是迷航之后耗尽了淡水和食物,全军崩溃的下场。

    不过对于南洋也就是后世的南海来说,它实际上处于一个几近封闭的状态,被中南半岛、延伸而下的马来半岛、苏门答腊岛、爪哇岛、加里曼丹岛等等大小岛屿给围成了一个海盆,大致上,无论怎么走,一路上都会碰上陆地,最远的航程也在一个月之内,这几乎就是船队自带补给的上限。

    实际上,这个时代的航海,一个月就是这些开拓者们所能承受的极限,从泉州到占城,从占城到凌牙门,从凌牙门到细兰,从细兰到马斯喀特,一条完整的海上丝绸之路,就是由十来个一月所组成的,相对于那些富于冒险精神的西方人,前朝的唐人、此时的宋人、后面的明人,其实同样如此,哪怕是在闭关锁国的年代,“下南洋”都是一个由这些人完成的,他们不缺动力、不缺资金、也不缺开拓和冒险精神,缺的只是母国的,哪怕只是口头上的鼓励。

    战争是利益,元人的四处扩张就在于此,历史上发生在中南半岛上的征缅、征安南,发生在海上的征倭、征爪哇,都是由于这些国家的不肯臣服,而他们在元人之前,却都与大宋结成了朝贡的关系,两者的区别在于,一个只是单纯的经济往来,而且是有利可图的,另一个却是单方面的掠夺。

    要朝贡还是要领土?对于后世的刘禹来说,并不难选择,元人帮他扫平小国林立的中南半岛,他亲自解决南洋诸国,然后再将南下的元人消灭干净,这比一言不合四下开战要有效率得多,所以他才会选择处于整个南洋中心位置的三佛齐。

    远征军还没有出发,他就已经在考虑善后的事宜了,苏门答腊岛面积虽大,人口和经济却不如相邻的爪哇岛,这是由他的地理环境所造成的,多山、多林,西部为山区,东部是沼泽,森林覆盖率在二十一世纪都达到了全岛的六成,如今就更加不用说。

    对付这样的一个大岛,宋人的经验也很简单,围着岛的边缘,占据沿海的位置,至于中间的山林,和生长在那里的夷人,通过打和拉进行分化瓦解,通过经济手段控制他们的生活,这样做的好处是见效快,成本低,只需要不多的人力和财力就可以达成,这便是他脚下的“琼州模式”。

    当然这个快是相对而言,实际上之所以会是琼州,而不是更近的夷洲,在于中原朝廷,一直都将其做为一个流放之地,既然是流放之地,当然要越远越好了,于是乎,数百年以来,琼州就开始累积了各种囚徒,以及他们的后代,所以说原住民几乎都是这类。

    可对于苏门答腊这个岛来说,这样的做法不合适,它实在太大了,哪怕只是取其周边,都比琼州整岛还要大,刘禹要是的尽快扎下根,在他的计划中,这个面积四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大岛,也只不过是控制通商渠道的一个跳板而已,否则半年的时间,怎么可能灭掉这么大一个国家。

    因此,由军队扫平那些有组织的力量,再由其他的人来占领和巩固,在几处关键位置建立移民点,就像是西方人几个世纪之后会做的那样,有现成的成功经验在,也省了他的一番筹谋,而问题就在于谁来做?

    殖民都是伴随着血腥和杀戮的,要长期彻底地占领一个陌生之地,最的一点,就是让移民的数量占据人口的大多数,为此,美国人不惜杀掉了数以千万计的原住民,也就是印第安人,这个话题对于深受后世熏陶的刘禹来说,有些残酷,而更让他担心的,是被儒家学说洗过脑的宋人。

    在他的新一代受教育的民众还没有成长起来之前,这个选择的余地其实并不大,普通百姓已经得到了安稳的生活和工作,能贡献出子弟成为军人,是因为其中蕴含着巨大的利益,而让他们放弃琼州的一切,去往一个根本看不到未来的地方,别说他们的,刘禹自己也不会做出这种选择,说到底他的心思,其实还停留在穿越之前的那个时候。

    推已及人,如果还是按照应募的法子来办,纵然会有一些不甘寂寞的报名者,对于他的计划来说也只是怀水车薪,这个时候,他将目光又放到了很久以前提出来的那个计划当中。

    临高县市舶司,对于今天走进这所屋子的大多数人来说,是一种无与伦比的新奇,除了脚底下,四周包括头顶全都是透明的玻璃幕墙,阳光从这些玻璃中折射进来,会在某一处产生一道彩虹般的影子,这种奇妙的景象聚集在一楼大厅里的人们叹为观止,宽敞的大厅里,一下子涌入了数百人,还包括了那些待港的蕃人,依然不觉得有多拥挤。

    “子青,你不会将他们一举拿下,然后送往凌牙门吧?”

    二楼的外廊有点像是内部的阳台,能清楚地看到下面的情形,黄镛本是一句玩笑话,听在刘禹的耳中却是一怔,因为他几乎就说中了自己的心思。

    “虽不中亦不远矣。”刘禹的坦然,反而让黄镛摸不着头脑了。

    “非是器之兄想的那样,他们都是商人,无须用力,诱之以利即可,兄不是一直盼着开埠吗?今天就是了。”

    这回轮到黄镛诧异了,他原以为,琼州的建设如火如荼,根本不需要再多此一举了,没曾想,这才过了几天,事情就变成了势在必行,联想到这两天得到的消息,黄镛倒是有了些明悟。

    “你想让他们参与远征?”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想法,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后勤的负担是很重的,完全由官府来主办,效率低不说,质量也好不好哪儿去,层层克扣下来,只怕到时候仗还没打,军心就先乱了,因此将这部分外包,官府从他们的利润中抽取油水,不仅省利,而且省心,就算出事,也能找到一个合适的替死鬼。

    当然这种商人实际上取得了官商的性质,凭着这个身份,从进货渠道到运输,都有着无与伦比的优势,眼光长远些的,还能籍此与官府搭,建立一种长期而稳定的关系,这比单纯的利润更让人眼热。

    “然也,有足够的利益,他们不可能不心动。”

    刘禹点点头,这类事情还轮不到他一个路臣出面,站在这里只是让下面的人更加笃定而已,有了抚司的背书,下面主持招商事宜的胡幼黄,做起事来也会更加顺利。

    很快,预定的人数就满了,在市舶司护兵的警戒下,外面的大门首先被关闭,紧接着里头的玻璃转门也被两个手持长枪的军士把住了,进来的人只觉得眼前突然一暗,原本透亮的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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