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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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1275- 第6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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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说,这些勾当都是郑老头的首尾?”

    “俺可没这么说,管他是谁,敢在元人头上动土,老子就一个字服。”

    “话倒是没错,可为什么帖子上写得是‘红娘子’呢?这又是啥来路。”没有人回答他,因为大厅里的过道上,方才进寨的几个汉子,正在郑德衍的带领下,穿堂而过,立时又引起了一股喧哗。

    “俺的娘唉,那不是琅玡山的陈二杆子?他居然亲自来了。”有认识的人一口就叫出了对方的来路,为首的汉子也不矫情,一边走一边同认识的人打着招呼,找了个空位坐下,然后又是一通你来我往。

    这样的场景直到持续到一队身穿裘衣,头戴毡帽的男子步入大厅,他们旁若无人地径直来到大厅里最为靠前的一张空桌子上,几个人脱下帽子,顿时露出了本来面目,这里头竟然没有一个束发的。

    胡人!这些人的到来让大厅上出现了短暂的安静,虽然大伙都是混道上的,可是多少都有些朴素的民族主义思想,他们之所以啸聚山林,并不是活不下去了,多数还是由于官府包括了蒙古人的欺压,眼见着来了一帮异族人,顿时就有些冷场了。

    不过负责接待和主持的郑德衍似乎并意,仍是一脸笑意地迎接着赶来的好汉们,直到大厅里坐无虚席,众人也喝过了好几轮,才命人点起了松油火把,大伙这才发现,外面的天色都已经暗了下来。

    “郑老爷子,把大伙们叫来,是个什么章程啊,若只是吃吃喝喝,我等在此就讨个便宜,多饶上几日,如何?”

    “贵客临门,老夫求之不得,不过你这肚皮,小寨只怕容不下,李大当家稍安勿燥,有什么章程,须得我家主人到场方能说,老夫一个大半截身入了土的人,如何能越殂代疱?”

    这句话,顿时在大厅里又掀起了一阵议论,绿林里谁不知道这位老爷子当年起兵的经历,他的老主人还曾经是这片土地上说一不二的人物,可惜为元人所忌,死于十多年前的一场祸事,如今都过了这么久,哪里又来了一个主人?

    不过见他一付笑而不语的表情,倒是没有人再追问下去,无论之后会发生什么,都没有眼下有酒喝有肉吃来得,不过这一回,人都有了心事,无不是放低了声音,再没有了之前的喧闹。

    “大当家回寨喽!”好在没有让他们等太久,随着一声声洪亮的嗓音,从山脚下次第响起,众人都知道这是正主儿到了。

    片刻之后,一团红影夹着冷风卷入了大厅,来人的步子极快,等到厅上的群豪放下碗,想要一看究竟时,人已经到了虎座下,从背影看不算高,在这些北方汉子当中甚至称得上有些矮,他将一个布包裹扔给了郑德衍,手上忽的一扬,身形随着背后的披风转了半个圈,整个人的正面才出现在众人的眼中。

    这一瞧,顿时让人都看直了眼,只见来人身着一袭红袄,明光锃亮的山文铠被一条皮带收紧,束出一个纤细的腰形,猩红色的披风交于胸前系成英雄结,一头乌黑的头发扎成了髻子,清丽绝伦的精致面容散发着不属于凡世的光芒,娇俏的嘴角轻轻扬起,泛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这些汉子们个个心跳不已。

    而那对顾盼生辉的大眼睛,就像会说话一般,在大厅上众人的身上扫过,甚至无人敢与之对视,等到一个悦耳动听的声音响起来时,众人这才醒觉,来人居然是个女子。

    “诸位英雄能拨冗而至,在下不胜荣幸,在此与大伙见个礼,某姓金,人送名‘红娘子’的便是。”

    明明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偏做一身戎装打扮,这种例子并非没有过,十多年前的红袄军大起之时,就有一位这样的巾帼,而在座的这些绿林,其中就不乏当年参与其事之人,只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今日又能得见一位,大厅上人人都为她的风采震得哑口无言,一时间无人答话。

    “让诸位久候,都是某之过,按规矩,当自罚一杯。”

    说罢,从一个手下端来的盘子里拿出一个粗陶大碗,就这么‘咕咕噜噜’地仰头倒下去,不到片刻功夫,满满的一碗就被她喝得滴酒不剩。

    雉奴毫意地将空碗放到盘子上,二话不说又拿起一碗:“这一碗,某敬诸位英雄,不畏艰险,与鞑子周旋了这许久。”

    第二碗酒,依然是一滴不剩地倒入了嘴中,没等众人反应过来,她又拿起了第三碗:“这第三碗,是多谢诸位顶风冒雪,赴今日之会。”

    三碗入喉,她将碗倒置于手,展示给众人,脸上的红晕她整个人如同一束跳动的火焰,这份豪气顿时折服了人的心,就连一旁郑老爷子,也频频颌首。

    “好!”也不知道是哪个先反应过来,带头喝了一声采,众人这才如梦初醒,纷纷群起鼓噪。

    要知道,这种粮食酿出来的酒,绝非寻常果酒可言,就是一个男子连干三碗也是很不容易的,更何况是如此俏丽的小娘子,绿林中人最吃的就是这一套,在他们心目中,大概也只有眼前这个火焰一般明艳动人的身影,才当得起‘红娘子’这个称。

    “诸位心里一定在想,这一趟所为何来?不瞒大伙,在下之所以迟来,实是因为一桩买卖。”

    雉奴的话一下子将众人的胃口吊了起来,对于他们这些占山为王打家劫舍的盗匪来说,所谓的‘买卖’指的是什么,当然心知肚明。

    “什么样的买卖,当家可否说个明白。”酒肉再好,也比不过实实在在的生意,在元人的高压之下,他们当中许多人已经很久没有开过张了,否则一张帖子,又怎么会招得来。

    “大买卖。”雉奴用手背擦了擦嘴角,将脑子里的那股子眩晕感压了下去:“前些日子,元人在山东诸路到处征夫征粮,大伙都知道吧,这些人和粮送往哪里,大伙也清楚吧。”

    “听当家的意思,那些粮食被劫,都是你们做的?”粮食是什么?那是比金银还要稳当的硬通货,元人所征的可是军粮,数目自是小不了,这样的买卖用‘大’来形容,都嫌轻了,根本就是虎口夺食。

    “这个么,诸位喝的这酒里头,就有它们的一份子。”

    见她毫不停顿地坦然承认,众人顿时明白了,可明白归明白,元人丢了这么大一宗粮食,又怎么可能无动于衷,接下来只怕就是大军入山了,在这种情形,公然招集他们前来,为的是什么还用得着说嘛。

    “怕了?”雉奴当然知道他们的心里在想什么,目光里的那种轻视丝毫不加掩饰。

    “当家的叫我等前来,倒底是个什么章程,不妨直言吧。”

    “我说过了,一桩大买卖,可不是指的这些粮食。”她旁若无人地顺着过道慢慢向前走:“元人在山东有多少兵马,诸位心里都有数,若是真的有一天打来了,就算咱们合兵一块儿,也是不成的。”

    “不过如今,他们只怕是自顾不暇,却是我等的好机会,就要看诸位英雄,是不是有胆子做一做这笔买卖了。”

    “此话怎讲?”

    “元人的大军几个月前就已经南下,如今全都陷于大宋的境内,因此他们才会在山东各处征发粮食,可如今粮食丢了,前方的大军还有力气打仗么?”

    元人征讨宋人,在厅上这些人心目中,是与他们无关的一件事,不过既然被她说起了,肯定会有一番道理,众人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身影慢慢移动着,从厅前到洞口,又转身折返回来。

    “就在一个月前,元人在淮水边上吃了一个大败仗,连他们的统帅都被捉了,宋人趁势进军,势如破竹,前天得到的消息,他们已经攻占了徐州,你们说,这是不是一个好机会?”

    “真的?”这个消息让一干人等面面相觑,印象中那是一个屡战屡败的国家,只怕就连他们这些乌合之众都打不过,一时间,哪里肯信。

    “真不真的,我说了不算,徐州远了些,海州就在左近,诸位若是有暇,不妨自己派人去看看,那里也已经望风而降了。”

    这一下,众人倒是信了几成,因为的确如雉奴所说,海州离着他们所在的沂州,不过一日的路程,如果那里都已经成宋地,至少这个胜利的成色,就无须怀疑了。

    “但不知当家的打算怎么做?”一个汉子朝他拱拱手。

    “是咱们应该怎么做。”雉奴纠正了他的说法:“元人现在还不知道消息,依我的意思,诸位回去之后,大可联络四下,伺机而动,咱们总不能当一辈子山贼,只要能瞅准机会,拿下一两个州县,自立也好,归顺也罢,都是一件莫大的功劳,这样的买卖,是不是更有意思?”

    厅上再一次出现了沉默,要说没有一点想法是不可能的,毕竟打家劫舍来得再好,也不如一座城池的收益大,可是一想到元人势力,这些习惯了躲躲藏藏的山贼,心里就会打鼓,他们倒底不是经制之师,真得亮出了杆子,万一无人响应,岂不是送食入虎口。

    “今日之会,就是想让大伙立下盟誓,约定一个举义的日子,如有违誓,群雄毕讨,天地不容,相信诸位都是豪杰,不会甘于在鞑子的眼皮子底下,俯首为奴吧。”

    这些人来自于各处,几乎遍布山东全路,在刘禹的计划里,并不指望他们能打出多大的战果,只要能搅得地方不宁元人疲于奔命就足够了,他们最大的本事,就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能存活下来的,无一不是精于此道,否则雉奴何必花这么多口舌,这原本是她最不擅长的。

    雉奴的分析有理有据,如果一切都如她所说,这还真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元人在山东的驻军,主要都集中在益都济南等地,大部分地方实际上很空虚,这一点,做为地头蛇的他们,自然是心知肚明,如果真的能够一同举事,就凭那几万人马,都不一定应付得过来。

    解除他们的犹豫,雉奴又给他们加上了一道保险:“既然事情因我而起,便在此先领几处,益都济南两城归我,诸位可有异议?”

    “当家的仁义,我等岂有不愿的。”一看到唯一的硬骨头都没了,众人立刻蠢蠢欲动起来,有便宜不捡的,也不会去当山贼了。

    “就依当家的所言,大伙立下盟誓,相约一同举兵。”

    “他娘的,可算等到这一天了。”

    郑老爷子看着那个俏然挺立的身影,心中感慨万千,原本他还打算万一说不通,自己能卖上一把老面子,如今看来,这个只有十五岁的女孩,成长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想像。;**;:1

第四章 燎原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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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益都路到济南路中间隔了个般阳路,实际距离约为三百余里,快马一日一夜勉强可达,做为元人所设的山东东西道宣慰司的治所,益都城的坚固程度可想而知,就地理位置而言,也差不多位于山东的中心。

    做为元人统治中心的宣尉使司,原本是李璮的帅府,连同后面的宅子,几乎占据了整个坊市,眼下驻节于此的山东东西道宣尉使撒吉思,并不是蒙古人,而是一个回鹘人,同时他身上还兼着本路的达鲁花赤,这种情形是很罕见的,充分说明了元人对他的信任。

    此刻,宣尉司大堂上人头涌动,大大小小的官员挤得满满当当,他们召集而来只一件事,奉命征集输往前线的军粮,不翼而飞了。

    这个情况实际上发生在二十多天前,河南驻守徐州的留守官员推说一直没有收到,而他们这一头又的的确确是发出去了的,这么一来,官司就不得不打到了大都城,结果各说各辞之下,被监国的太子下了严旨训斥,责成他们立即,如果找不到。。。。。。结果便不言而喻了。

    撒吉思有着明显的回鹘人特征,皮肤要较普通人白上一些,须发卷曲,鼻梁如勾,褐色的眼睛里透着一丝忧虑,旨意就是发给他的,字字句句都饱含着怒意,谁不知道粮乃军之本,一旦这个结果造成了前线的失利,他再受大汗信任,只怕也难逃丢官去职,或者情况还会更遭。

    不能怪他想不通,粮食是陆陆续续发出去的,涉及的路、府、州、县多达几十个,路线更是五花八门,怎么可能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可是这么大的数量,徐州方面会悍然隐匿不报?他同样不敢相信,那样做的后果可就不是丢官罢职这么简单了。

    如果徐州确实没有收到,粮食会去哪里了呢?那可是上万民夫、数十万石粮食,堆在一起要占去小半个益都城,就算是路上出了事,为什么连一个回来报信的人都没有,哪一处劫匪会将事情做得如此干净?他的眉头深深地皱成了一团。

    “我的人已经尽力了,那些天雪下得没过了膝盖,马蹄子陷进去,就拨不出来,走得比步卒还慢,等到天晴雪化,路上什么痕迹都没有了,总管,这些你都清楚,他们也不能不讲道理吧。”一个蒙古人操着一口拗口的汉话,向他抱怨。

    “野速答尔,你和我说没有用,如果你能说服太子殿下,我可以让你跑一趟大都城,你说说看,敢不敢去?”他不过瞥了一眼,就将对方说得哑口无言,真去了大都城,只怕一顿鞭子跑不掉,可是如果只是鞭子,那真是要谢天谢地。

    “那些民夫呢?一个都没有回来。”这同样是一个说不通的地方,民夫都是强征来的,他们不愿意去送死,至少也应该跑回来才对。

    被他问到的是山东各地的主官,有汉人也有蒙古人,这帮人显然早就已经进行了查探,闻言都是摇摇头,事情变得更加蹊跷了,撒吉思心里隐隐有些不安,一种即将有大事发生的不安,一如十多年前的李璮之乱那样,搞不好就会蔓延整个山东,这个结果让他陡然一惊,人也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

    “在这里争吵没有用,要动起来,野速答尔,现在你的人能跑得动了吗?”

    “当然,我的总管,可是我只有三千人,事情没有头绪,你说说看,我应该朝哪个方向跑?”野速答尔是这支为数三千的探马赤军统领,也是他手头上唯一的机动力量,这股力量要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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