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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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1275- 第3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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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官家的名义下旨申斥。”陈宜中想也不想地脱口而出,王熵在心里暗叹,这人是真急坏了。

    “申斥他什么?道路失修还是贪墨了公款。”留梦炎冷冷地插了一句,且不说这样的申斥有没有作用,光是理由就很拿得出,毕竟人家都有了明面上的解释,你若是不信,也只能派人下去查,有了实据才能下结论,否则就是坏了规矩。

    不得不说,他已经接近了李庭芝的真实意图,像他们这种相公级别的争斗,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事。官家还没成年,太皇太后又只会平衡之术,想要扳倒一个手握重兵的文臣,光是明面上的交锋就得数个回合,一年两年都未见得有结果,所以李庭芝才会显得有恃无恐。

    “扬州仓司是他的人么?”王熵看了一眼奏报上的名字,心里没有任何印象,他不由得望向留梦炎,这人的记忆极好,素有神童的美誉,果然后者略想了想,肯定地点了一下头。

    仓司是“提举常平茶盐司”的简称,在一路中专管常平仓和茶盐之利,以李庭芝手里的人才之厚,推举几个自己人是应有之义,淮东各州县大都是他的旧属,扬州做为本营,当然也不会例外。

    “那就行文申斥此人,让他上书自辩,然后再找御史弹劾,汉辅这件事你来做。”王熵马上就有了决断,此言一出,房里的两个相公都细想了一下,不得不说,姜还是老的辣。

    。。。

第八十三章 夜探() 
都总管李仁辅这些天变得越发得小心,因为陛下的心情最近不太好,而陛下的心情不好,那么皇后察必的心情也会跟着低落,虽然皇后宽仁,不会轻易迁怒于宫人,可是真要出了什么错漏,他这个都总管也不得不痛下狠手,以免那种不痛快会殃及自身。

    二十多年前从家乡咸镜道被元人掳走,同乡的一百多个男女,大部分都在这宫中执事,他更是因为侍候得法,一路擢升至了内侍省都知,皇后宫内的都总管,管辖着殿内外数百名宫人,其中大多数都是同族的高丽人。

    “抬出去吧,去广惠司找人给他看一下,他的那摊子事令旁人去做。你们也是,做事都要仔细些,没听到前朝传言吗,好几个蒙古老爷都掉了脑袋,你们这些奴才打死了不过就是破席子裹着,乱葬岗上一扔,便宜了野狗的肚子罢了。”

    由于生理的原因,他的声音又尖又细,就像一只鸭子被人踩着脖子发出的那样,这番说辞,哪个宫人听了不赞他一声心善,只有了解底细的才会清楚,此人有着不为人所知的特殊痴好。

    他命人将刚刚被鞭打的一个宫人抬出去,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不过碰在了点子上,才不得不动刑。又指挥着人将这一切的痕迹打扫干净,免得被人看到那就该他自己吃瓜落了,好不容易松了口气,一个年纪不大的小黄门匆匆走过来,附在他耳边说了一句。

    “什么,出行了,几时的事,多久回来。”李仁辅顿时就有些不悦。

    “总管,听迭刺老爷的家人说,去往了辽东,这一回恐怕要去些日子,因走得急,没法等到总管回府,只能先告罪了。”小黄门苦着脸,学着人家的口吻说道。

    “那我要的东西呢?”李仁辅眉头一皱,辽东他怎么可能不熟悉,到了那里,离着家乡也就不远了,问题是这一来一回,少说也得个把月功夫,他哪里等得及那许久。

    “就是这个不好说,迭刺老爷走前交待过了,南边出了点事,东西可能要晚一些,他着人另备了一份厚礼,已经送到府上去了。”

    李仁辅听完了摆摆手,什么厚礼,无非是些财物罢了,他虽然也很喜欢,可是同那些东西相比,就有些兴致索然。钱他早就已经不缺了,再多的钱对于他这种人又有什么用呢,一想起那些东西,李仁辅就有些心热,没有新货,府里的旧货也勉强能对付,他琢磨着是不是趁着哪天休沐回去一趟。

    消息传到刘禹这里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因为李十一还没有回来,无人敢于拍板,就连刘禹得到消息也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行险一搏。

    倒不是说这个人有多厉害,关键是他一直就在宫里当差,哪一天会回府没个准日子,如果错过了今天,又不知道哪一天才会有信儿了,一旁的雉奴瞧见了,眼珠子又开始滴溜溜地转。

    “不行,你今夜哪里也不能去。”这根稻草压垮了刘禹心中最后的那头骆驼,小女孩的心思就写在脸上,他哪舍得让她去冒险?

    “不去就不去,难不成你还不睡了?”雉奴小声嘀咕了一句,她知道卖萌这招对禹哥儿不好使,不过却是另有主意。

    “说什么呢,就算睡觉,那也要跟你一块。”刘禹瞪了她一眼,口不择言地说道,小女孩无所谓撇撇嘴,她没有听出旁的意思,俩人又不是没有一起睡过,不过是单纯地睡觉而已。

    两人今天还真就睡一块了,雉奴和身躺在那张大床上,没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刘禹瞅了瞅她酣睡的小脸,慢慢地倦意就涌了上来。硬着头皮撑了一刻,只能怪这里的娱乐太少,连个打发时间的电视节目也没有,有心去城里过过夜生活吧,眼下的身份又不太方便,因此这些日子的睡眠都是有规律的,生物钟到点了,扛是扛不住的,一根烟才抽到了一半,他就歪着头靠在了床头边。

    几乎在他鼾声响起的时候,雉奴就睁开了眼,她悄无声息地翻身下了地,将靴子提在手里,转过去看了禹哥儿一眼,忍住了将他抱上床的心思,蹑手蹑脚地退出房去,轻轻地将门掩上。边上那个值勤的禁军看了她一眼就转了头去,雉奴二三下穿上靴子,抬头望了下天,一轮明月正隐入云层里,变成了一个弯边,慢慢地消失不见。

    大都城里是有夜禁的,当然禁的是普通的汉人,有身份的不在此列,至于汉军就更是如此了,他们本来就是巡夜的主力。溜出门去的雉奴身着一套百户的装束,带着跟班老狗子钻出巷子来到大都城的中街上,转眼间就恢复了常态,大摇大摆地挎着刀,朝着目标的方向走去。

    城里的坊市布局同宋人的差不多,区别在于并没有高大的坊门,那些倚在墙头打瞌睡的坊丁们一见到他们两个,忙不迭地点头哈腰,至于真假,谁敢上去验证?活腻歪了么。

    “人还在里头么?”雉奴来到街角的一个僻静处,蹲下身子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不等跟随在身后的老狗子答话,边上一团黑影突然动了一下,不仔细看还以为是块石头呢。

    “戌时进的门,之后再没出来过,也没人再进去,姐儿你怎么来了,这活有咱们干就行了,你去照应侍制吧。”黑影低声说道。

    “行了,我去后门转转,你继续盯着。”雉奴得到了确切的消息,就站起身朝前走,老狗子连忙跟上,那团黑影晃动了一下,又缩进了角落里,依旧一动不动地矗在那里。

    这所府第占地很大,远远地绕了一个圈,才到了另一头的角门处,不出所料那里也有自己的人在盯着。此时天已经黑了,门自然是紧闭的,雉奴往远处瞧了瞧,没有人行走的迹象,她走到监视者的身边低头说了一句,就带着老狗子摸了上去,院墙太高了,没有旁人的襄助,她是跳不上去的。

    府里的地形早已经被他们探明,何时会有巡丁,何处可以藏身,虽然谈不上轻车熟路,但大致的方位还是了然于胸的。雉奴上了墙头,并没有着急下去,而是仔细地观察了一阵,她伏下身去,一把将老狗子拖了上来,两人沿着墙头慢慢向前爬,直到一处拐角才撑着两边的照壁摸了下去。

    与平日里不一样,府里的人手明显多了一些,特别是穿过了花厅来到后院,被怪石嶙峋的假山包围的一溜儿七间瓦房。当中的那间房门大开,嘻笑之声隐隐传来,门前站着几个膀大腰圆的护卫,时不时地就有端着酒菜的侍女进出。

    “连前院的一块算,不下五十人,姐儿,今夜不行。”老狗子默数了一会儿,轻声说道,雉奴知道他的意思,抿着嘴没有说话。

    自己这边人数当然更多,可是眼下没有什么太好的机会,这里离皇城不远,是鞑子夜巡的重点地段。而要无声无息地解决这么多人,然后在干掉目标之后安全撤出,事前没有一个周密的计划是不行的,雉奴恰恰缺乏这方面的历练,她更擅长的是临机应变。

    “来都来了,看看再说。”说倒底还是有些不甘心,但是雉奴心知不能鲁莽,否则至少也会牵连身边这个几乎等同兄弟的人。

    老狗子无奈地跟上她的脚步,靠着那些假山的掩护,两个人渐渐地潜到了后厢,那里种着许多花木,却没有一个走动的人,让老狗子的心放宽了不少。

    因为距离很近,房里的声音变得清晰起来,似乎男女都有,雉奴弯着腰摸到当中的一扇推开的窗户下,听到里面传来的声音十分奇怪,她取下了头盔,大着胆子抬头偷偷一望,顿时就红了脸。

    几乎就在窗下的一张坐塌前,一个男子敞着衣裳横坐着,怀里伏着一个女人,身上只披了条薄纱,连肚兜的颜色都看得清楚。男子眯缝着眼睛,一股很惬意的表情,手却隐在了女人的身体中,不知道在干什么,让那女子不时发出一阵低低的声音,这就是她方才听到的那种。

    “啊!”雉奴正想低下头,没曾想屋里突然响起一声惊呼,她还以为自己被人看到了,刚刚隐到窗户下面,准备要找出一条快捷的逃跑路线,只听到里面又响起了男子的声音。

    “疼了?”

    “奴不疼,求老爷再赏些。”女人的声音让雉奴一愣,听上去很是年轻,完全不是她想像的那样。

    “算了,老是你们几个,都腻味了,等明儿迭刺忽失送些新鲜的进来,你们收拾收拾,去侍候别人吧,没意思,回宫去了。”男子说完就推开身上的女人自顾自走出去,完全不顾那女子的哭泣哀求。

    等了一会儿,屋子里再无其他的动静,雉奴这才抬起头悄悄地打量房内,几个坐榻上还摆着酒菜,方才的那个位子上,一个女人呆呆地坐在那里,脸上布满了泪痕,从侧面看上去,尽管涂着很多的脂粉,可身量和面相无一不说明了,她远比自己要小,也就十一、二岁的样子。

    。。。

第八十四章 到访() 
从锦州往东走,一旦过了辽河,就从人烟稀少变成了荒无人烟,等到了鸭绿江一带,到处都是莽莽的原始森林,几乎每一棵都有参天大小,让江南出身的李十一等人看得惊叹不已。

    眼下这种地界,什么地图都不好使,因为根本就没有路,如果不是老丁头这匹识途老马的带领,他们就是带了东西也没地儿交换去,谁知道哪个旮旯里就猫着一个不大不小的部落,为首的头领看起来还同老丁头有旧。

    “色愣格,我又来了打扰了,这是你的小那布吧,都能下地了,哈哈。”老丁头操着一口半生不熟的女真话,迎了上去,两人没有拥抱在一起,而是拱拱手然后相互碰了碰双肩。

    “丁,我的朋友,哈迷失部所有的部民都欢迎你的到来。”名为色愣格的中年男子长得很高大,一头密密的胡须布满了双颊,整个头顶直到双鬓都是光溜溜地,只在后面留着一撮小小的发辫。

    “他们是?丁,你有了新的主人吗?”李十一等人是他素未谋面的,色愣格开了个玩笑,不料已经很接近事实了,老丁头笑得有些尴尬,李十一虽然听不太懂,却也猜出了应该同自己有关系,于是朝后头扬了扬手,两个手下抬了个木头箱子上前来。

    在他们面前将箱子翘开,里头放着几柄崭新的刀斧,良好的作工让色愣格等人一看就爱不释手。李十一用汉话在老丁头耳边说了一句,就负起手打量这个不大的部落来,他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看了一眼身后的随从们,才猛然醒悟过来,出来迎接他们的连同色愣格本人在内,竟然只有一名成年男子,就是他本人。

    这些人和势力最鼎盛时期据有中原和整个漠北的金人不一样,他们哪怕在金人最盛时也不过是其中最底层的一份子,征兵征物年年都有,分钱分地盘就没了份,不然怎么可能还窝在这种鬼地方?现在上面换成了蒙古人,他们的命运还是一样,真要发达起来,还得等到“我大清”的时期。

    “好东西,可惜部落里已经没有什么可以交换的了,他们拿走了我们最后一张毛皮,还有山参。这还不够,就连寨子里的小伙子都没有放过,为了招待你们,我不得不派出年轻的女人去打渔和狩猎,才能不让远方的客人怪罪色愣格失礼。”

    中年男子的语气有些低落,这一回的征兵力度尤其大,部落里所有的成年男子都被收了进去,不够的还要拿东西去抵。他们这么一个小部落,总共也就能出一百来人,可元人连这一百多人也不放过。

    “色愣格,你误会了,这些是我的东家送给你的礼物,不需要你拿任何东西来交换。”老丁头按照李十一的吩咐说道,让中年男子一下子就转忧为喜,搓着手有些不好意思。

    “那怎么行,你们来一趟也不容易,色愣格不会让他的朋友空手而归。”老丁头将这话翻译过去,李十一想了想,对着他说了一句。

    “我的东家说,如果可以他想讨一杯酒吃,这些就算他初次上门的礼物,怎么样?”

    色愣格没有再同他争辩,人家也许不在乎这些东西,也许有什么别的要求,不管怎么样,自己都没有什么可让人图谋的,他表示了谢意,然后将李十一他们带到了自己的居所,一处木结构的搭棚里。

    真正的女真人不是纯粹的游牧民族,他们往往逐水而居,比如鸭绿江两岸、上面一点的大同江、图们江,乃至海边,也不是纯粹的渔猎民族,他们会开垦土地种上庄稼,也会饲养家畜,还会捕珠养鸟,总之很难介定。

    而实际上,这个称呼都只是一个泛泛意义上的,指的就是广居在这一带的大小部落,现在才元人初建国,对辽东一带的控制并不算严,更多的时候是当作附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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