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1275》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混在1275- 第3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官人,前面约摸十余里有一处寨子,老儿同他们打过几次交道,寨主是个和善人,谁都不会得罪,不如让老儿去套套话,看看那些人过去多久了?”

    这里不同于中原,土地广袤人口不多,而盗贼山匪却是常见,因此很少会有散落的村子,大都是某个地主豪强自建的石堡,里面居住的就是附近这些田地的租户或是主人。对于陌生人,他们的戒心要更重一些,特别是李十一这样不像商人,又没穿官服,人人皆有兵器,只怕连寨子门都进不去。

    而老丁就不一样了,他常带着商队来往,沿途都会结个善缘,谁知道路上会遇上什么,保不齐就会是一条救命的路子。为此,偶尔也会给这些寨子带去他们需要的生活或是生产资料,收购他们产出的多余物资,一来二去大家就熟络了,一般的消息他们是不吝给与的,当然那是在看不到大队人马的份上,轻易地他们决不会卷入任何纠纷。

    李十一答应了他的要求,在等待消息的过程中,命大伙都下马稍歇,他们可不像蒙古人那么奢侈,一人双马甚至更多,如果不节省马力,人还没追上,只怕马就要累死了。

    这一带的景色其实不错,有一股苍莽的味道,做为后世著名的粮仓,几条大河形成的冲积平原将这一带变成了黑色的沃土,李十一随手捧起一把土,那地力就了然于心,这是上好的土地啊,可惜居然都没有人去耕种,在江南来说是难以想像的事情,土地肥沃、水力充沛,种上南边惯用的占城稻,一年两熟甚至三熟都是可期的。

    没过一会儿,老丁头就骑着马儿回来了,马身上驮着半拉羊肉,正好能给他们的干粮加点肉汤,只不过带回来的消息有些不妙,倒不是目标跑了,而是雉姐儿那几个人不见了。

    “她们没有打这一路过?难道循别路了,还是跟丢了。”李十一有些纳闷,传音筒里没有任何回应,不知道是没开呢还是超过了传输距离,这两样结果都是很要命的,因为那就意味着她们将得不到自己的支援。

    “这个寨子至少管着周围二十里的地界,若是不走这条路,那就绕得远了,过去就是广宁府路,从这里一直到辽河都是这般模样,不好找到下手的机会。”

    地图就在老丁头的脑袋里,以前做为商队,他满心考虑的就是全队人的安全问题,因此哪一处比较险要,哪一处容易逃脱都烂熟于胸,如今换了个角色,成为了捕猎者,反而碰上了难题。

    这里离着海岸线不算远,滦河的入海口就在附近,一直到老丁头所说的辽河流域,都是平原地带,这就意味着难以用地形的特点去伏击。在广大平原上四通八达都是路,若是目标化装潜逃,就凭他手下这二百来人,基本没有追上的可能,而且就这些天追踪的情况来看,目标显然很警觉,尽管不一定知道后面有人在追踪,但是从不在野地里过夜,不是找个寨子就是进入城镇,让李十一他们无从下手,只能这么一路跟着。

    现在离着大都城已经有远了,再找不到下手的机会,只怕就要进老林子了,那里到处都是靺鞨人、女真、以及高丽人的部落,这点人手还不够人家吃的,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刘禹是严禁他们这么做的,哪怕再多等上一段。

    可是李十一既然出来了,就没想过要空手而回,侍制不是说过吗,“没有机会就去创造机会。”他一边听着老丁头的话,一边看着地图,如果过了辽河,就会进入长白山区,这可能是自己最后的机会了。

    只不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雉奴一行已经远远地将他们甩在了后面,原来她们一出城就直接跟上了目标人物的前哨,从开始的跟随到后来直接超越,甚至比他们更快一步。结果,李十一等人还在平滦路的时候,她们已经进入了广宁府路的锦州城,除了两个监视的手下,别的都在客栈里好吃好睡,雉奴的心思很简单,她不相信以目标的身家会过城而不入,只要他们进了城,那就有机可寻了。

    “雉姐儿,他们的人来了。”听到房外的轻呼,雉奴一个翻身就下了床,她连衣服都没脱,为了就是行动迅速。

    “来咱们这儿了?”雉奴所在的客栈是城中最大的一家,她相信对方一旦进城肯定会选这里,因此分别开了几个房间,把住了各个楼道的出口,谁料老狗子却摇了摇头。

    原来那厮在城中有一处商铺,后面就是一个很大的院落,足够他们那些人的吃住。雉奴并不气馁,让老狗子带着摸了过去,谁知道那里人喊马嘶地,到处都是人,根本没办法混进去,雉奴她们四下里转了转,仍然找不到什么好办法,硬闯又根本不可能,对方人手太多了。

    迭刺忽失却管不得这许多,这几天天天猛赶,就是为了早日到这里,当然他并不担心这里会有什么危险,城中的千户几乎就是自己人,而最主要的,他是来等一个人。

    “脱不花,没想到你比我还先到,怎么样来了几天?”还想着要洗洗早睡了,手下就前来通禀了一个消息,他一听之下,顾不得浑身疲惫,就连步子都轻快了几分,一点都看不出身体上的臃肿。

    “迭刺忽失,我此行带来了大汗的问候,什么时候你能去那边就好了。”对方是个典型的蒙古汉子,身材不算高,双腿有些罗圈,那是长久骑行形成的,他笑着张开了双臂,如同多年不见的好友一般拥抱了一下。

    “那是我的荣幸,请相信,迭刺忽失一定会去的。”

第七十章 马贼() 
九月的辽东,草长鹰飞,辽河水夹带的泥沙在出海口的两边形成一道道红褐色的沟渠,由于土质肥美引得各种植物丛生,间接地养活了无数以草为食的动物,野兔、獐子、黄羊大群大群地在其间觅食,偶尔被什么惊动了,便会一轰而散。

    “真是可惜啊。”雉奴伏在一个小坡上,看着那些美味可口的肉块叹了口气,作为一个用箭的好手,发现猎物而不能去打是很难熬的,她摘了一朵无名野花放到嘴里,咀嚼出一股甜汁,连同那阵**一起吞了下去。

    老狗子伏在稍靠前一点的地方,其余的两个人则牵着他们所有人的马趴在后面,马嘴上都套上了蹶子,以防发出响动。马身上挂满了兵器,从一丈多长的大枪到强弓劲弩,应有尽有,也亏得他们大老远地带到这里。

    从雉奴的角度看过去,老狗子的样子有些好笑,撅着屁股低着头,配合他那粗壮的体形,就像一头拱地的猪,她此刻却没有看笑话的心情,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前方的谷地,那里通往锦州城的方向,如果目标要过来,这片河谷就是必经之道,因为不远处就是这附近辽河上的唯一渡口。

    “来了!”突然老狗子冲天比出一个中指,这个手势是刘禹定下的,意思就是敌至。雉奴不由得精神一振,前方的河谷地带,隐隐地响带了马蹄声,最先感觉到的并不是手持千里镜的老狗子,而是那些四散觅水吃草的小动物们,它们先是警觉地竖起了耳朵,接着就朝着反方向飞速地逃窜,不一会儿就跑得干干净净。

    “这是在你自己的地盘上,是不是太过小心了?”

    一个骑在马上的蒙古男子望着前面的开阔地,一直到远处的大河,除了偶尔飞过的水鸟,就只有被惊得四处逃窜的活物,四周连个起伏的丘陵都没有,哪有什么可能藏下伏兵,用得着几十个骑士呈扇形展开搜索么?

    “脱不花,我迭刺忽失能把生意做得这么大,除了过人的勇气,就只有无时无刻的小心,至于说到精明,你和你的那位大汗才是这世上最杰出的,我的朋友。”色目胖子骑着一匹高大的西域骏马,不过显得有些狼狈,再好的马儿也不如坐车舒服。

    迭刺忽失语焉不详,脱不花也没有再追问下去,他知道事情肯定不像自己想的那样简单,这里离着锦州城已经有些远了,前者并没有寻求官府的力量,似乎是胸有成竹,他也就姑妄看之吧。

    在他们的身后,是排成一列的驮马队,拉出去很长一条,两边都是骑马的护卫,人马为数不少,看上去没有什么可担忧的,因为他们已经快要接近渡口了。

    “大汗还是希望得到你的帮助,你大可放心,将来如果事情成了,你一定会得到足够的回报。”脱不花同他并马而行,缓缓地走在队伍的边上。

    “你要知道,我的大汗就住在大都城里,他掌控着一切,说句实话,我看不到你们有成功的可能,你们的人数太少了,而且心也不齐,想知道为什么我还愿意帮助你吗?”迭刺忽失没有等他答话,摇摇头接着说道:“战争会让我赚更多的钱,没有人会嫌钱多,可是如果威胁到了我的生命,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迭刺忽失的话让脱不花闭上了嘴,前者说得是实情,他不过是个商人,逐利是他的本能,可是绝不会拿命去冒险。任何一个明眼人都看得出双方实力上的巨大差距,这也是脱不花亲自走上一趟的原因,而他所见的一切都显示,情况要比他想像得还要糟糕。

    整个队伍已经到达了渡口,一路上都没有任何动静,前方的马队已经开始上船,渡口上的船支不多,两只船在来回穿梭着接送,而一只船上只能过两匹马,队伍不得不停下来等待,渐渐地都聚集在了渡口前的谷地上。

    “好吧,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大都城里的那位薛禅汗,会突然征发那么多士兵,他究竟想干什么?”眼见一时半会走不了,脱不花跳下马扔给手下,自己却来到迭刺忽**前,将他肥胖的身体扶了下来。

    “大汗的心就像海水一样宽广,容得不只是你们,明白么?”迭刺忽失依旧一付神神叨叨的样子,对此已经习惯了的脱不花凝神思索,细细品味他的话,不光包括自己,那就是还有别人了,想到这里他的眼神转向了南方,那里有一个庞大的帝国,一个延续了三百年抵抗了无数次侵略的国家,一个在他们口中可笑而懦弱的蛮子国家,难道忽必烈的目光在那边?

    “伯颜去西北之前,是从南边败退回来的,听说死了不少人,我的一个汉人朋友,叫做董文炳的,就再也没有回来,大汗发怒了,这一次你们都要小心一点。”迭刺忽失只能说到这个份上,其他的就要靠后者自己去脑补了。

    董文炳是什么人脱不花岂能不知,几乎位极人臣的一个汉人,如果连他都战死了,这场败仗就肯定小不了,忽必烈不退反进,接下来的动作只会更大,脱不花的脸上有了一丝笑意,至少他这一趟没有白来,得到了自己最想要的消息。

    “别得意太早,是福是祸还不一定呢。”迭刺忽失不得不提醒他一下,一旦南边顶不住,大汗就会拥有更多的资源,接下来可想而知会怎么做,如果海都的眼光就只有这么点,那自己是否要离他们远一些?

    “不不不,谢谢你我的朋友,我想到了一些别的事。”看得出来脱不花的感谢是发自内心的,迭刺忽失也微微颌首,他之所以今天破例说了这么多,是因为对方让他欠了一个人情,而这个人情是否用得上,马上就要见分晓了。

    整个队伍仍然在缓慢地渡河,渡船全靠人撑,速度自然快不起来,迭刺忽失并没有催促的意思,反而隐隐有些期待,这个表情被监视他们的雉奴等人看在眼里,心里又急又恼,李十一等人怎么还没有赶过来?

    雉奴没有起身,原地趴着转过了头,身后的两个军士正在摆弄着传音筒,里面除了千篇一律的“沙沙”声响,就只有死一般地沉寂,看到她询问的眼神,军士无奈地摇摇头,谁叫他们前出得太远,事前又没有同后面的大队人马沟通。

    无奈的雉奴只能回头去继续观察,一边眼睁睁地看着渡过河去的驮马越来越多,一边在心里暗暗骂着李十一这个蔫货,跑得比乌龟还慢,就在这时,前方不远处的老狗子,突然打出了第二个手势,两根手指并立,然后分开成一个倒八字,这个意思是?雉奴歪着脑袋想了想,有兵马至,但不确定是敌是友。。。。。。

    因为距离的原因,老狗子用千里镜看到的时候,渡口那边已经得到了消息。一个哨骑大呼着飞马冲到迭刺忽失等人站立的地方,指着后面说了句什么,就一头从马上栽了下来,他的背上插着两支羽箭,一个手下走过去探了探鼻息,朝着他摇摇头,然后一把拔出一支羽箭,也不顾箭头上滴着血,就这么递了过来。

    “果然是他。”迭刺忽失看了看箭杆,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见一旁的脱不花有些不解,便将箭标递过去,后者接过来一看,上面用刀刻了几笔,就像一只鸟儿展开了翅膀。

    “没什么,一伙马贼而已。”迭刺忽失解释了一句,就开始向他的队伍发出各种命令,没有渡河的驮马都被拆散,上面的货架被一个个卸下打开,里面装的根本不是什么用于交换的普通货物,而是一把把的长刀、一捆捆的箭矢、一转眼,那些赶马的伙计就变成了全副武装的骑士,一个个虎视眈眈地转向了哨骑过来的方向,在他们的视线里大股的烟尘已经清晰可见,风中带着一种杂乱无章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鬼叫一般。

    “原来你早就知道他们会来。”脱不花这才明白他的用意,故意慢慢地在这里拖时间,就是为了引他们上钩。

    “不,我并不知道他们会来,除非有人告诉我,是不是,温都儿赤?”

    迭刺忽失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的一个手下,那人被盯得低下了头,握着疆绳的手微微发颤,突然他猛地一夹马肚,打算要冲出去,不料被早有准备的几个人悄悄围了过来,其中一个人从马上飞身扑了过去,就要加速启动的他一下子滚落下来,慌乱中不及站起来,几双镶着铁掌的马蹄就落到了身上。

    脱不花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活人被踩得看不出模样,惨嚎声让人不忍卒听,嘴角不由自主地微微抽搐,他第一次见识了此人的狠辣,偏生还长着一个人畜无害的模样,笑起来让人觉得有些呆笨,只怕那样理解的人才是真正的傻瓜。

第七十一章 圈套(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