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真如此,当真是神迹啊!
“你可知这是欺君之罪?”太宗眯着眼道:“你真要一天之内拿下卑沙城?”
叶常在哈哈大笑,“若有半句假话,陛下取我顶上人头便是!”
“好好好!”太宗抚掌而笑,“若当真如此,全朝称千岁,百官拜尊者,速速去吧!”
叶常在嘿嘿一笑,迈着八字步回到府上。
“张三!”叶常在一回家就像疯了一样,“快点儿给老子的热气球拿出来!全部啊全部!”
“赵四!你给我找工人去,风箱安上没有!”
“王五!我特妈说多少遍了,热气球的边上要绑几个沙袋,你特妈是不是想给我送月亮上去!”
“李六!给老子的仙器都端出来!”
“刘七。。。。。。算了我还没想好,你去隔壁包子铺把那老头叫起来给我做两笼包子,明天早上没时间吃早饭了。”
“老子的肉松呢?赵四你特娘的是不是又偷吃我的肉松了!别在那头抽抽听见没,赶紧干活去别跳了!”
“停!”刘乐看到这儿的时候立马打断他,“你还有热气球?”
“叶常在:必须的啊,那东西多简单啊,我弄了十个风箱,找了五个壮汉专门负责吹火,你别说哈,古代人跟现代人真不一样,这五个人都是我精挑细选的,双手能举鼎的那种,吹起火来跟特么点了氮气一样。”
“刘乐:。。。。。。那我猜仙器就是火箭筒和手雷吧。”
“叶常在:对!我弄了整整三十个热气球,所有培训人员全上去驾驶了,海城还是挺远的,好几百公里呢,差点儿就赶不上了。”
刘乐这白眼翻的,心说你特妈还培训?我说怎么总说强化洗脑这个强化洗脑那个的。
叶常在见刘乐没动静了自然接着说,他们出发的时候是半夜,到达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到地方之后叶常在就有些后悔,早知道就说两天了,一天的时间对于这些生疏的热气球驾驶员来说还是太仓促了点儿。
所以他决定尽快拿下卑沙城(也就是海城),跟自己手下的谋士参谋了一番,派两个熟悉情况的乔装打扮了一番,然后掏出几张符装模作样的贴在了手雷上,然后道:“这是本天尊的天雷符,你到时候只要看见他们的将领就这样、这样再这样。。。。。。”
他吩咐一番之后就让那俩人混进去了,他倒也想进去,但是他的韩语仅停留在“阿尼哈塞呦!思密达!”这个水平上,贸然前去肯定露陷。
第三十章 一炮轰你娘的()
古代的城池都不大,像卑沙城这种边疆城市更是不像样,以棒子的建造水平。。。。。。
呵呵。
叶常在目送两人进去之后就找了一个地方躲着,三百人的目标太大,所以他吩咐其他人原地待命,自己则带上了五名心腹跑到城墙下开始挖炸点。
手雷要是弄好了,完全可以当炸弹使,而且卑沙城是土墙,也就是用泥垒造出来的,防御一般的小型军队还可以,但是要想防手雷。。。。。。
呵呵。
挖好炸点之后叶常在便将手雷都放了进去,又用金丝线连上,自己则是牵着线的另一头,躲在远处等着。
“这可是金子啊!”叶常在肉疼的想,之所以用金线就是因为他出来的时候忘带麻绳了,这一捆金线他是准备做发电机的,“早知道就要点儿鱼线了,这也忒费钱了,回去之后赶紧写本上管群主大大要点儿鱼线。”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功夫,城里头炸锅了。
本来嘛,守城将军这个人在历史上就是个无名小卒,一点儿本事都没有,好像是因为调戏了某高官的小妾才被发配到卑沙城的,一天天也没什么事儿,正在城主府(也不知道高丽管那玩意儿叫啥,算了就城主府吧)里头抱着一小姑娘啃呢,冷不丁就见房顶上跳下来一人。
“谁啊你是?”这守城将军也是个傻缺,一看对方穿的是高丽服饰,压根儿也没多想,一门心思的要“嘿嘿嘿”所以挥了挥手,“哪里来的疯子,来人啊,把他给我带出去!”
这个潜入城主府的人就是叶常在的手下赵四,当时叶常在给他起这个名字的时候他是拒绝的,但是他的反抗也并没有什么卵用,谁让人家是老大呢。
闲话少叙,赵四一看这守城将军是傻缺啊,这关头了竟然连刀都不抽,抖着两只手正脱裤子呢,冷哼一声,直接一手雷扔过去,扔的也准,正扔那货怀里。
人家守城将军正要办事儿,还特妈淫笑呢,冷不丁下体一凉,就见一个黑乎乎圆咕咚的东西静静的躺在那儿,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轰的一声将二人炸成了碎片。
“嚯!”赵四吓了一跳,随即舔了舔嘴唇,“带感!走起!”
给老子炸!
打牌的士兵?
炸!
偷情的丫鬟?
炸!
给棒子造兵器的铁匠?
炸!
于是这货算是high了,心说我有仙符在手,还躲什么?也不隐藏了,跳上房顶挥舞着手臂直叫唤,瞬间吸引了无数的注意力,那面棒子一看怎么事儿?唐狗怎么杀到城主府去了,顿时嗷嗷叫着冲了过去,正中了赵四的计。
“我去你爷爷的!”赵四瞄准了人群,直接一颗手雷扔过去,“原始天尊的天雷符来了!”
轰隆!
残肢纷飞,血浆横流啊!
那时候的棒子哪见过大杀伤性武器,远处的几个傻缺还提着刀往前冲呢,一看我的妈妈思密达,这是来神仙了,快特妈跑啊。
于是一传十十传百,这城里就开锅了,有将士不信邪,成群结队的往赵四的方向走,刚看到人还没等喊呢就被炸成了一片片,其他人一看哪里还有一点反抗的心思,嗷嗷叫着满城跑,场面一瞬间变得非常混乱。
而城外的叶常在等人等的就是这一刻,一拉线,城墙轰隆隆倒了一片,随后三百人的队伍直冲而上,见人就砍,叶常在和几个心腹混在部队里,见到人多的地方就一颗手雷,棒子们纷纷吓破了胆,避之还来不及,又怎么敢反抗?所以几人一路上是顺风顺水,直接到达了城主府。
城主府房顶上的赵四已经走了,大门前头已经集结了不少的军队,这些人也没看见赵四施展“天雷符”,所以也不怎么害怕,只是在听说守城将军已经死了的时候有些人心惶惶,带队的是卑沙城的二把手,姓甚名谁也不知道,反正是个方脸的汉子,个不高,叽叽喳喳的正在安排城防。
你还防个毛线啊,人家都杀到门口了。
他正听手下汇报情况,冷不丁就见叶常在几人从远处走了过来,顿时一愣,随即指着几人开始叫唤。
叶常在压根就没换衣服,身上还是唐朝的制式服装,对方当然一下子就认出来了,“唐狗”来了,想啥啊?杀!
于是百十来号人简单组了个阵型,迎着叶常在等人就冲了过去。
“竟然还知道结阵?”叶常在冷哼一声,掏出单兵反坦克火箭筒一瞄准,“正好跟城主府在一条线儿上,来吧棒子们,吃爷爷我一记高爆弹吧!”
之所以选择用火箭筒来对付这帮人,其实是有原因的,在古代,类似城主府这种地方都有极大意义,只要城主府让人拿下,基本上整个战斗也就结束了,所以叶常在才选择直接用火箭筒去轰城主府,顺道解决这些不要命的棒子。
于是他一扣扳机,就听“嗵”的一声响,那群棒子当场就跪下好几个,心道:“我的妈妈啊思密达,白日闪惊雷?不祥啊不祥!”一回头,高爆弹越过人群,直接轰在了城主府的院落中央。
“轰隆!”
巨大的火光冲天而起,强大的气浪将一群棒子冲得七零八落,棒子的二把手回头一看,身后哪还有城主府,分明就是炼狱火海嘛。
“哐当!”
几乎一半的士兵掉下了手中的兵器,痴痴傻傻的看着身后的城主府,连叶常在等人已经接近了都不知道。
“你就是他们的头?”叶常在也懒得再上一颗高爆弹,反正棒子又不知道这是什么,所以直接将那东西按到了二把手的后脑上,“我问你,你降不降?”
你降不降?
降不降?
爽!!!
二把手一看身后的炼狱火海,一点儿反抗的意思都没有,直接往地上一跪,叽哩哇啦的念了一通,啪啪啪给叶常在磕了三个响头。
“噗——!”叶常在身后的心腹一笑,“主子,他们说:唐神仙我降了!”
“哈哈哈哈!说得好!这句唐神仙深得我心啊!”叶常在一挥手,“放消息给陛下,就说我们成功了!再派人到最近的城池调些人过来接手,老子要回幽州娶媳妇儿了!”
说完一转身,宽大的袖袍猎猎作响。
“哈哈哈哈哈!爽!”
第三十一章 流氓多啊()
别说他了,刘乐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回道:
“刘乐:那你现在呢?”
“叶常在:现在?当然是在返回幽州的途中了,我带着两名心腹和五个操控热气球的工人先回来了,我得回家准备点儿聘礼啊,你说我准备一吨手纸怎么样?”
刘乐看完他发的差点儿没呛死,他还是低估了重火器在古代战争中的重要作用,就拿叶常在这一场战斗来说,可以说是如入无人之境,手里头揣着手雷,又被三百多甲士包围在最中间,你让棒子怎么办?
拿箭射啊?那得多大的劲儿啊能射穿那么厚一层人,估计叶常在之所以要三百甲士就是为了给他挡箭。
“刘乐:你也太阴损了吧?带着三百个肉盾去端人家老窝啊?”
“叶常在:主要是咱有火器啊,棒子哪见过这东西,吓也吓死了,轰隆一声响,炸死一队士兵,搁谁谁敢反抗啊,不屎尿横流就是好汉了。”
刘乐一想也是这么回事儿,要是现在忽然有一路人甲掏出一把等离子光束加农炮出来指着自己,估计他也得跪。
“刘乐:那你跟文成公主算是成了?”
“叶常在:群主大大,原始天尊娶亲,全唐朝谁敢拦我,现在从身份地位上来说,只有玄奘和太宗能跟我有一拼之力,剩下的都是凡人,想拦我娶文成公主?除非观世音菩萨现真身!”
“刘乐:那你可得注意点儿,古代神权思想严重,太宗要是觉得你威胁到了他的地位,死一万人也得把你弄死,别高兴的太早了,毕竟你的崛起现在对他来说不是什么好事儿。”
这可是实情,权术这个东西看似深奥其实非常简单,太宗也是人,他也怕有人来抢他的位子,更何况现在叶常在手下的阵容实在是太过强大——光魏征和长孙无忌就能颠覆整个唐朝乃至当时世界的整体格局。
而这一次叶常在一天攻下卑沙城,原始天尊分身的身份肯定是坐实了,也就是说,凭叶常在手里的筹码,完全能够让整个唐朝颤三颤。
“叶常在:懂!群主大大你放心,我身为炎黄子孙,是不会对自己人下手的,我准备把高丽打下来之后就东渡扶桑,将岛国也拿下!到时候还需要群主大大的大力支持。”
刘乐心说我支持你个毛线,扶桑虽近,但是中间隔着海呢,当时整个唐朝的造船技术根本就不行,叶常在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
“刘乐:你让我给你弄船啊?”
“叶常在:群主大大果然不是一般人也,我需要驱逐舰。。。。。。”
去你大爷的!你干脆要航空母舰征服世界得了!
刘乐翻了个白眼,也懒得回他,叶常在其实也是跟刘乐开了个玩笑,笑着说等回到幽州就给叶常在准备大礼,另外还要加购一批火器以备不时之需。
“刘乐:这个没问题,钱到位手雷大炮全都有!”
于是他关掉微信,看了看群里头一群人正在水的不亦乐乎,会心一笑,转身往饭桌走。
。。。。。。
现在是晚上六点多,正是大排档最火的时候,尹珊珊等人来的时候还没有多少人,但这一会儿就几乎要坐满了,刘乐去旁边“打电话”,尹珊珊跟徐莹在自然也不能干等着,所以就在谈一些女人之间的话题,尹珊珊生性豪爽,谈到高兴处拍着桌子哈哈大笑,这就吸引住了旁边一桌小混混的目光。
这一桌五个人,满头五颜六色的头发非常扎眼,刚来的时候就咋咋呼呼的,老板识趣的没去招惹他们,本来也没什么事,坏就坏在尹珊珊的笑声实在是太大了,其中一个小混混一转头,顿时眼睛一亮。
“哥几个!”那小混混一打眼色,“那桌有两盘野菜,看样子鲜的很啊。”
另外几个人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顿时就愣住了,他们这种小混混,常年混迹在大排档ktv这种地方,何时见过像徐莹和尹珊珊这样的美女,所以互相看了看,淫笑着走了过去。
“美女!交个朋友呗?”一个小混混坏笑道:“陪哥几个喝几杯怎么样?之后再去找个地方潇洒潇洒,保证让你high翻天。”
对于这种不要脸的搭讪方式,尹珊珊自然是冷哼一声,“滚!”
“哎呦!真野性啊!和我的胃口!”小混混哄然大笑,伸手就去抓尹珊珊的胳膊,道:“走!跟哥哥回家做压寨夫人去喽。”
“我跟你讲啊,别特妈给脸不要脸,我老大叫你那是你的福气,给我们老大伺候好了一晚上比你一个月挣得都多!”另一名小混混哼了一声,唱起了黑脸,“别特妈敬酒不吃吃罚酒!”
尹珊珊那爆脾气能忍他?直接把手往盘子底下一伸,抬手就要把一盘蚬子壳扣那人脑袋上,却不想还没等她动手,老板却跑了过来。
这个烧烤摊的老板是一对儿老夫妇,为人忠厚老实,在这摆了很多年的大排档,从来就没用过假肉,良心很好,此时一见连忙跑了过来,生怕尹珊珊和徐莹吃亏,“小伙子,怎么了?你跟这姑娘认识啊?不瞒您说,我跟这姑娘可熟呢,她家就住派出所边儿上,跟我一栋楼,照理说不应该没见过您啊,新认识的朋友?”
这几句话的意思就是,这个姑娘我认识,你们赶紧走吧,不然我就要报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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