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邻居是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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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邻居是皇帝- 第4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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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3章 娃娃亲() 
征服天竺,容易的让人吃惊,仿佛老天爷有意留这么一个奇葩的国度,来充当工业文明的养料。

    在叶华看来,“三哥”就像是润滑油一样,即便工农业两大部门能够勉强交换,但还存在剪刀差的问题,很显然,在目前的状态下,只能让农民吃一些亏。

    但是让印度的局面打开之后,原本尖锐对立的两派瞬间缓和下来。

    “天竺的人口不比大周少太多,哪怕一个人用一块手帕,也够工厂卯足劲头开工了。”郭幸哥很轻松道。

    其实早在蒸汽机出现之前,冠军坊已经出现了水力织机,在江南,更是出现了能同时纺六十四根线的水力织机。

    真的不需要怀疑汉人工匠的才智,只不过这些织机始终没有成为主流。

    效率几倍增加,就意味着妇人手里的织机失去了价值,男耕女织,几千年来形成的分工,并非没有道理。

    男人耕田,换取一家人生存的粮食,妇人织布,除了给家人穿戴之外,也会去拿到市面上,换成钱财,填补家用。

    通常情况下,人们都会在房前屋后,种上桑麻,男人能干值得炫耀,女人心灵手巧,纺出的布,绣出来的图样,比别人更受欢迎,能卖上高价,也是值得自豪的事情。

    一个强壮的男人,一个手巧的女人,组合在一起,就是个“好”!

    只是人力永远没法跟机器抗衡,当织机大行其道,布匹价格下跌,老百姓的纺车就会无以为继,甚至会影响到各地的税收。而且效率提升,就需要更多的原料,要把土地改种成桑树、棉花……经济作物面积扩大,又会引起粮食危机……一环扣着一环,几乎就是个死结。

    很多地方的州府,都会通过各种手段,限制外来的绸缎布匹。

    目前江南的纺织作坊,除了供应海外贸易之外,就是军需,至于乡村,根本打不进去。

    包括叶华在内,他都不好去批评什么,你有你的道理,百姓有百姓的生计,各地有各地的实际困难……

    当然了,把海外的大门打开,一切就不一样了。

    “我们可以先用低价,摧毁天竺的手工织机,然后提高价格,从天竺榨取暴利。”

    郭幸哥丝毫没有在做坏事的觉悟,反而显得兴奋异常,在他的心里,追求的首先是实现理想,他从叶华那里继承来的,要把大周带入工业时代。

    郭幸哥觉得这个比什么都重要,勉强能相提并论的就是大周的子民百姓,他不能去害自己人,不能逼得别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更不会毁了他爹留下来的江山,除此之外,他就没什么顾忌了,至少天竺人的死活不在他的关心内容之列。

    “我们利用棉纱布匹,从天竺换取金银粮食……钱财呢,用来支持圣人对外用兵,粮食用来供应城市需要,我们就能在不损害老百姓的前提下,让大周疆域越来越广阔,国力越来越强盛!”

    郭幸哥翘着二郎腿,双手抱着后脑勺,两颗洁白的门牙露出闪亮的光,像是得意的小狐狸,嘿嘿笑着。

    只不过在郭幸哥的对面,太子殿下郭宗训却不这么看,他觉得事情还不能这么简化。

    “小叔,从天竺弄粮食,你考虑到大周的粮价吗?还有,向天竺倾销棉纱,你考虑过要用多少土地,改种棉花吗?再有扩大产能了,要不要多雇佣工人,工人的待遇又怎么算?”

    郭幸哥不得不承认,太子比自己小了四岁,但这家伙的确想得比自己要全面,他把两手一摊,“你说要怎么办才好?”

    郭宗训很得意的笑了,他还真有方案。

    “说起来还是师父提示,我才想明白的,请师父一起参详……”

    郭宗训觉得,首先要划定出棉田和桑田的范围,确定改种的数目……这是绝对不能胡来的,快了,会影响粮食安全,慢了也会耽误赚钱。

    在确定好了之后,要针对农民进行补贴,尤其是粮农。

    “棉花和生丝需要的劳力都比粮田多,而且获利比粮食丰厚,人心驱利,我们不能重蹈南唐的覆辙……对粮农的补贴也不是给他们钱,而是鼓励各个粮农合作社购买蒸汽机,新式的农具……这样一来,他们就能用更少的农夫,耕种更多的土地,提升粮食产量……至于多出来的人,就可以去棉田和桑田,充当劳力,还可以进入城市,充当工人……这一块要配合适当的教育。”

    郭宗训很认真道“小叔,工人的待遇还是要提升,至少不能比农民差。”

    这一次郭幸哥没有犹豫,“只要能保证工厂获利,我当然乐见其成!”

    “那好,利润就从天竺榨取,他们同意也要同意,不同意就打到同意为止!”郭宗训恶狠狠道……这小子同样只需要向大周子民负责,至于天竺人,管他们去死!

    叶华没有过多参与讨论,他只是笑呵呵看着。

    不管是工业发展,还是对外扩张,都不是一个人能做的,叶华不觉得他能把所有事情都做了,也不认为一代人就能完成一切。

    有人承袭他的理想,有下一代愿意按照他的思路去推动,叶华就觉得十分满足了,至少他教了两个还算不错的学生。

    “你们谈,谈好了就去找王相公和李相公,我就不掺和了。”

    叶华拍拍屁股不等两个小家伙反对,就赶快溜了,家里还有事情等着呢!

    今天是叶曦和叶沚从小学毕业的日子,儿子承袭了父母的聪明,绝对是超级学霸,即便是老师也会被小家伙弄得张口结舌。

    只不过除了学习成绩之外,这小子就没什么让叶华欣慰的地方了,相反,他还成天给老爹惹祸。

    这不,今天过生日,他带来了一个同学,是妹妹班上的。

    小姑娘长得很清秀,略带一点婴儿肥,眼睛黑溜溜的,像个小天使,跟叶家两个娃娃站在一起,半点不怯场,落落大方,让符三都不免惊讶。

    她以为是女儿叶沚带过来的,就把小姑娘拉到眼前,仔细瞧了瞧,欣然问道“你是谁家的?来这里干什么?”

    “我,我姓王,我爷爷是王朴!”

    “哦!”

    符三更高兴了,“原来是王相公的孙女,怪不得呢!你是来给他们俩过生日?”

    小姑娘绷着脸,没有回答,眼睛却转向了叶曦,这让符三颇为意外,一个小丫头,不跟闺女亲,怎么看自己的儿子啊?

    这时候叶曦终于仗着胆子,走到了老娘面前,沉默半晌,鼓足勇气,一开口就让符三大惊失色。

    “娘!”小家伙很认真道“我想请娘亲成全我们!”

    此言一出,符三只觉得一股血液冲到了头顶,脑袋都大了一圈,她拼命告诉自己,你是女财神,是叶府的主人,要优雅,要镇定!

    可当她看见叶曦抓起小姑娘的手,符三已经炸了。

    “小兔崽子,看我不打死你!”

    她举起巴掌,叶曦比她还贼,拉着小姑娘就奔后院去了。在这个家里,能让老娘忌惮的只剩下老祖了。

    叶曦一边跑,还一边说呢,“我们家情况不一样的,我娘没有你娘那么开明,你偏不听,瞧见了吧!还不如跟我爹说呢,他保证能点头!”

    小姑娘红扑扑着小脸,抿着嘴不说话,眼睛里全都是赞同。这俩小东西气喘吁吁,逃到了叶氏的房中,直接跑进了暖阁,总算安全了!

    ……

    在另一边,叶沚站在老娘的面前,“……去年的时候,我考了第二名,哥听说女学有比我厉害的学生,就嚷嚷着要给我出气,约她出来见见,好好教训她一顿。”

    “然后你就帮忙了?”

    “嗯!”叶沚噘着嘴,“娘,大哥太阴险了,见面之后,他什么都没说,就是认识了一下……谁知道几天之后,他就往女学送纸条,还把咱们家的学问拿出去,送给人家。今年期末,我被甩得更远了!”

    叶沚那个委屈就不用说了,“我跟大哥讲,不要他向着外人,你猜他说什么?他说很快就不是外人了,只要娘亲答应,她,她就是咱家人了!”

    叶沚气得跺脚大骂,“娘,你快管管大哥吧!”

    符三脸都黑了,“我管?我管得了吗?”

    这时候正巧叶华回来,符三豁然站起,“你瞧瞧,你生的好儿子,都把儿媳妇带回家来了!再不管,都成流氓了!”

    叶华听得糊里糊涂,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见王朴喜气洋洋赶来,他一张老脸,都笑成了菊花,“我说侯爷,什么时候下聘啊?”

    叶华脑袋比符三还大,“我说王相公,什么下聘?我怎么不知道?”

    “哈哈哈!凡事都讲究个缘分,现在知道也不晚啊!”王朴说着,摸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孙女的生辰八字,塞给了叶华。

    “你不认识扶摇子吗?请他给批批婚,看看吉利不?”

    叶华翻了个大白眼,问那个老神棍,当然是想吉利就吉利,想不吉利就不吉利了。

    一旁的符三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一句话没说,眼瞧着就要当婆婆了,还有没有家法了?

    “王相公!”符三声音提高了八度,正要发难,叶氏突然从外面走了进来,一左一右,跟着俩个娃娃,老太太的眼睛都笑成了一条缝儿。

    “好啊,真是好啊!叶华当初就是不开窍,一直拖着,耽误了好些年。还是曦儿懂事,知道老太太在乎什么!”

    叶氏直接走到了王朴面前,笑着道“王相公,这个闺女好,老太太看中了,回头就下聘,等他们再大一点,正式成亲拜堂!”

    叶氏拉着小姑娘的手,把一块黄玉塞在了她的手里,“拿着,这是先帝赏给老祖的,从今往后,你就是叶家的人了!”

    小姑娘还有些迟疑,王朴笑道“快接着吧,老封君的礼物,都带着福寿哩!”

    。

第744章 一狼一狈() 
    叶华跟符三,两口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点晕乎乎的,奶奶的,这就是娃娃亲吗?自家的小子,还差几个月十岁,就有媳妇了,还是王朴的孙女!

    符三狠狠瞪了叶华一眼,心说你倒是说句话啊,叶华张了张嘴,他能说什么。难道剥了老太太的面子吗?

    基本上,就在两口子稀里糊涂的状态下,事情就定下了,叶曦拉着小媳妇,去陪叶氏,符三气哼哼去了她的书房,叶沚追着老娘,继续说大哥坏话。

    客厅就剩下王朴跟叶华两个,叶华挠了挠头,无奈干笑,“王相公,这事未免也太突然了,当然了,我不是不满意,就是一时转不过弯儿。”

    王朴大笑,他拉着叶华坐下,笑眯眯道:“侯爷,要说起来,你家的小子是够贼的,有大半年了,经常往我们家跑,借口都不带重样的,嘴里跟抹了蜜似的,这不,我那个儿媳就答应了,老夫一看,你的儿子,哪里敢拒绝难不成,你冠军侯瞧不起我的孙女,非要找个金枝玉叶不成?”

    叶华翻了翻白眼,当朝的金枝玉叶他哪个不认识,还真就没有和咱家小子年貌相当的。要说起来,从哪个方面衡量,王朴的孙女都是绝佳人选,只不过小崽子胆大妄为,居然背着他爹,直接下手了,奶奶的,太过分了,非要给小兔崽子一个教训不可,让他知道这个家谁说了算!

    叶华的气不能撒在王朴身上,强挤出笑容,陪着王朴有一搭没一搭聊着。

    不经意间,叶华发现王朴的鬓角都是白发,敢情王相公也老了。

    王朴倒是不在意,“朝中为官,无非是熬心血罢了,我的身体自己清楚,还不至于撑不住倒是我刚刚得到消息,陛下已经让卢多逊回京了。”

    叶华不动声色,略微沉吟道:“是赵普帮忙吗?”

    “嗯!”王朴笑道:“也是卢多逊本事不差,陛下给他移民的使命,他已经前后向西域移民二百多万,在吏部的考评,拿了个第一等的第一名。陛下龙心大悦,自然招他进京。”

    王朴说的平静可在宦海混了十几年,两朝重臣,叶华何尝看不明白卢多逊回京的背后用意。

    自从西域大胜归来,不管是王朴,还是叶华,全都主张休养生息,大力发展工业,推动合作社。太子和商王,年青一代已经崭露头角。

    现在去河北问问,到处都传颂太子仁慈爱民,有圣君之姿。

    至于郭幸哥,他在理工的造诣也备受推崇军中的枪炮武器,蒸汽机,轮船这些足以改天换地的发明,全都出自郭幸哥之手。

    他的名望甚至要超过叶华了。

    身为天子,岂能坐视不理。

    调回卢多逊,就是要昭示天下,大周还是圣天子说了算,也代表着柴荣终于按捺不住,要对外用兵了。

    圣意昭然,还要有人帮忙,赵普这家伙算是看准了时机,他唯恐叶华会报复,所以急吼吼把卢多逊找回来。

    说来有趣,本该针锋相对的两个人,居然抱团取暖了。

    “一个伪君子,一个真小人。他们两个,堪称一狼一狈,凑在了一起,只怕要朝中不安啊!”王朴低沉着声音,评价两个人。

    叶华忍不住吸了口气,王朴可是标准的谦谦君子,从不在背后议论是非,更不会恶语中伤。能让老相公如此评价,这二位不只是该自豪,还是该羞愧!

    “侯爷,你是不是觉得老夫之言过了?”

    叶华大笑,“实不相瞒,我早就有心斩了这一对狼狈为奸的东西!”

    成了姻亲,果然直白多了。

    “哈哈哈!”王朴如释重负,“侯爷,你可知道,卢多逊是怎么进行移民的?”

    叶华皱着眉头道:“想必用了不少下作的手段吧?”

    王朴哼了一声,只说了四个字,“岂止下作!”

    当初从西域归来,柴荣宣布向西域移民,目标定在了五百万之多!

    不光是叶华,就连符三都看得出来,这是痴人说梦。

    老百姓故土难离,谁愿意背井离乡,跑去西域冒险?

    就算有些走投无路的,愿意冒险的,但是大多数人,还是安于现状,只要有口吃的,就不愿意远行。

    卢多逊接下了移民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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