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又一条枪刺了过来,对面的家伙脸上全都是疯狂之色,他要看着唐牛去死!
只不过虽然他们很勇猛,骠骑卫却有他们没有的纪律和配合。
四名士兵跟在唐牛的后面,一人用盾牌挡住了刺来的长枪,一人挥刀,将抓着马刀的手臂斩断。另外两人挥动兵器,将契丹人戳在马下。
唐牛死里逃生,他越发愤怒,可也清楚,这些契丹人不能等闲视之。
“扔!”
火药在人群当中炸开,契丹兵纷纷落马。
尽管不是第一次使用,但是契丹人依旧对火药有着发自骨髓的恐惧。显然,他们开始节节后退,他们退得越快,骠骑卫的火器就越从容不迫。
阿辛拼命吆喝着,疯狂增加赏赐,试图稳住军心。
而就在这时候,原本被围困的赵弘殷老将军已经带着人马冲了出来。老将军浑身浴血,长须飘飘,怒目圆睁。
过去的几天里,他先是杀败了追击而来的部落士兵,接着又挫败了萧思温的皮室军。可连番战斗,大周士兵已经疲惫不堪。
就在这时候,卑劣的阿辛率领着乌古部的人马杀来了。
他们像是一群饿狼,看到了猎物就扑了上来。
阿辛指挥着人马,分成批次,不断袭扰,不给士兵休息,也不让他们吃饭,甚至还会向水里投毒穷尽一切手段,当有大周的士兵因为疲惫、中毒、或者受伤,落到了后面,阿辛就会露出最狰狞的一面,用尽手段拷问。
他喜欢周兵锋利的武器,坚固的铠甲,也喜欢舒服的丝绸衬衣,他就像是恶鬼,抢走一切东西,还逼着俘虏,告诉他火药的秘密。
因为阿辛发现,赵二给的秘方根本做不出火药来。
当大周的士兵拒绝的时候,他就下令,用削尖的木头,把四肢钉在地上。
鲜血吸引来草原的狼群,士兵不会立刻死去,只能在绝望中,眼睁睁被一群狼吞噬,天空中盘旋着贪图腐肉的鸟儿。
等野兽吃完,它们就会落下来,享受大餐。
“你们会死的,整个部落,没有一个人能逃得掉!”
这是一个俘虏对着阿辛说的话,这也是大周士兵的诅咒!
阿辛根本不信,可是才几天的光景,似乎报应就已经来了赵弘殷带着人马冲破了重重阻挠,向着他杀来。每一个饱受摧残的大周士兵都怒不可遏,他们迫切要报仇!
另一面,骠骑卫是生力军,战力爆表。
滔天的怒火,谁也阻挡不住。
两面夹攻之下,阿辛的五百精锐损失殆尽,全部被骠骑卫灭杀,他们战死的地方,一片暗红色,连一具完整的尸体都没有留下。
阿辛害怕了,他在亲信的保护之下,仓皇逃跑,他恨大周,更恨萧思温。老东西许诺南院大王,许诺那么多的好处,他才会不顾一切,前来阻拦大周的归路。
早知道周兵如此厉害,就不该和他们撕破脸皮。
阿辛气喘吁吁,狼狈不堪,仓皇逃走。
“侯爷,要不要追击?”
叶华沉着脸,看了看老将军赵弘殷。
赵老将军胸膛剧烈起伏,大口喘气。
“追,放过谁,也不能放了他!”
赵弘殷的眼睛都红了,他发誓,要把阿辛钉在草原上,让所有的野兽把他给活吞了!
“听见了吗,还不去追!”叶华沉声道,他立刻让唐牛带领着两千人,去追杀阿辛。而他亲自保护着赵弘殷,还有那些汗血宝马,徐徐向大周境内退去。
赵弘殷因为年纪大了,连日征战,疲惫不堪,他虽然没有受伤,但是却骑不得战马,只能让人抬着。
“侯爷,犬子去,去联络阿辛,现在乌古部翻脸,他,他去哪了?”赵弘殷想起了儿子。
叶华顿了顿道:“他是有机会回大周的。”
“那就是没回了?”赵弘殷惊得坐起来,险些从担架上摔下去。
“侯爷,匡义不会有危险吧?”老将军焦急问道,当爹的就没有不担心儿子的。
叶华笑了笑,不无得意道:“我相信令郎的本事,他可是我的徒弟啊!”
“是啊,他是侯爷的弟子”赵弘殷缓缓躺下,不似之前那么激动,但是这一颗心,还是悬在了嗓子眼。
“我的儿,你要让为父担心到什么时候啊,你快点回来吧!”
赵弘殷在心底呼唤着而此刻的赵二,正带领着十几个部落的勇士,向着乌古部的牧场杀来。
他站在了一个山丘上,用马鞭指着前方。
“杀光他们,牧场就是你们的!除了牧场,还有刀剑兵器,粮食茶叶,想要什么有什么,知道吗?”
“知,知道!”几个头人一起点头,其中有一个上了年纪的站出来,迟疑道:“使者大人,草原的规矩,历来只杀高过车轮的男丁。老弱妇孺,是不杀的,也不能杀”
“那是你们的规矩,不是大周的规矩!”赵二狠狠啐了一口,“乌古部就不该存在世上,连渣都不能留!杀,杀光所有人,你们全都能得到一千副铠甲,一千柄宝刀!”
说着,赵二将自己手里的刀扔给了老头人。
老头人颤颤哆嗦,将刀抽出来,放在面前,冰冷的刀身,放着寒光。他的模样清清楚楚出现在刀背上,花白的胡须,深邃的皱纹,宛如菊花的老脸老头人露出了痴迷的神色。
“真是宝刀啊!”
为了神兵利器,这些部族全都愿意更改规矩他们怪叫着冲向了乌古部,而此时的阿辛刚刚逃回来,他身边的青壮已经不足五千人,更没有勇气战斗,面对潮水一般的人群,阿辛发出了绝望的尖叫,大周士兵的诅咒成真了
第389章 父子三杰()
一个半月之前,老将军赵弘毅从古北口出击,深入大漠……十天之前,冠军侯叶华率领骠骑卫,沿着同样的道路,进入了草原。
如今侯爷回来了,老将军也回来了,随着他们还有几十匹汗血宝马,以及上千匹母马……这一刻,百姓军民,扶老携幼,一起涌到了路边。
他们要目睹冠军侯的风采,更要看看那些传说中的天马龙驹……李煜的身子骨太弱了,他没有被选中,不用承受远征的折磨是一件好事,可李煜的心里总觉得不舒服,似乎有那么一点遗憾。
当发现自己想法的时候,李煜抓狂了。
他是南唐的皇子,虽然因为大哥的原因,有家不能回,但是他也从来没想过老老实实,去当大周的奴隶,他这是怎么了?给大周卖命吗?简直不可原谅!
李煜觉得自己变了一个人,脑子里不再是诗词歌赋,也不是佛经典籍,现在剩下的全是怎么养马,怎么在草原上生存,遇到了敌袭要如何应付……
假如有人让他写诗填词,李煜觉得自己已经没有那个本事了,还能写,却也只是味同嚼蜡。琐碎无聊的生活,将词人的才华折磨得所剩无几。
正因为如此,李煜才跟着所有人一样,加入到了欢迎凯旋的行列。
叶华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面,他很谦逊,让赵老将军,还有其他的有功将士走在前面。是他们不辞劳苦,火焚中京,又不顾安危,保护汗血宝马回归,真正的功劳都是他们的,自己不过是最后关头帮了点忙而已,怎么好抢别人的风头。
只是越不想抢,就越挡不住。
百姓们都说冠军侯不但所向睥睨,更谦逊懂礼,实在是完美的将领。不管男女老少,都翘首巴望。
李煜发现,几乎所有人都在崇拜着叶华!
年轻人想和侯爷一样,纵横沙场,威风赫赫,上了年纪的盼着子孙能像侯爷那样出息,振兴家业,至于最疯狂的,永远都是那些年轻的女人。
听说侯爷还没有成亲,年少英俊,身居高位,功劳比天高……能嫁给这样的人物,哪怕只有一天,也心满意足了。
她们在叶华经过的路边,摆上了鲜花,燃起熏香,如痴如醉,泪眼朦胧,当叶华经过的时候,所有的目光都盯着他,随着他离开,这些目光也都紧紧盯着,直到消失不见,所有女人怅然若失,仿佛心都被带走了……
李煜很理解眼前的场景,因为他也享受过类似的待遇!
大唐皇子,才华横溢,又相貌奇诡,仿佛生下来就站在所有人的头上,俯视着苍生……每逢皇家大宴,他都能又快又好地拿出词作。
窈窕的江南女子,歌喉婉转,琴声悠扬,唱着他的词作,如痴如醉,无人不赞叹,无人不服气!
万众瞩目,恨不得立刻拜倒……原来那样的日子李煜也享受过,虽然不及叶华的规模宏大,却也差不了许多……
只可惜那一切都不是自己能掌握的,当大哥夺取皇位,把自己派到大周出使,接着叶华把自己当成奴隶,曾经那些五体投地的人烟消云散了,留给自己的只剩下凄凉孤苦,还有像狗一样的卑微……真不知道叶华有多大的本事,能延续这样的辉煌,或者也会像自己一样,突然从高高在上,变得一钱不值……
叶华应该比自己要厉害吧?
李煜扪心自问,他除了老天爷给的才华,其余一无是处。而叶华不一样,他的功劳是打出来的,他的威名是自己创的,是无数尸山血海堆出来的!
就像自己的大哥,同为皇子,他能打仗,手下有兵,他就能抢夺皇位,决定其他人的生死……叶华比大哥还要厉害几倍,他有什么好担心的。
该努力的人是自己才对,李煜苦笑着摇头,跑回了马棚,拿起了属于自己的刀,一遍又一遍挥出,早晚有一天,拿惯了毛笔的手,也能轻松杀人,或许到了那时候,就能握住一丝的命运吧!
李煜不知道,叶华也遇到了很糟心的事情,主要是他曾经笃信的科学彻底动摇了……带着天大功劳回来,柴荣亲自出迎,给足了将士们的面子。
当柴荣看到了那些神骏的汗血宝马之时,他觉得什么都值得了。皇帝陛下兴奋地搓着手,围着那一匹淡金色的汗血马转了好几圈,垂涎之情溢于言表。
柴荣甚至情不自禁,想要骑上去,梁宏才吓坏了,他赶快拦住了陛下的冲动,开玩笑,这位大爷的脾气岂是好惹的。
自从转危为安,这一路上,梁宏才几次试图爬上马背,结果都被狠狠甩了下来,要不是马大爷还要他喂草料,照顾生活,干脆就把梁宏才踢死算了。
梁宏才怕战马伤了皇帝,更担心皇帝一怒之下,拿战马出气。
既然怎么都不好,那就暂时别碰为好!
柴荣哼了一声,“叶卿,一匹马而已,居然这么大的脾气?瞧着吧,朕一定要好好驯驯!”
叶华挺喜欢这匹神骏的汗血马,只是从没想过,要纵容宠溺,战马要是不听话,还有什么价值吗?
“陛下,臣以为还是先安排些母马,让这家伙昼夜无休,夜以继日,要不了多久,就会乖乖听话的!如此岂不是两全其美!”
柴荣眯缝着眼睛,同意道:“叶卿的办法好,就在密云一带,设立专门的马场,饲养繁育汗血宝马!朕要以这些战马为根基,建立我大周的铁骑雄兵!朕要驱十万大军,横扫天下!”
柴荣神采飞扬,情绪激动,身为天子,他很少有情绪外露的时候。
可是这次情况不一样,由不得他不高兴!
“叶卿,朕要重赏你!”
叶华没有推辞,只是笑道:“陛下,只要不给臣改封别的爵位就行!”
柴荣一听,气得牙根痒痒的!
你个小兔崽子,不是摆明了为难人吗?
叶华现在是冠军侯,雄安军节度使,已经站在了武将的,除了封公爵,封王爵,还真没有什么能封赏的。
官爵没法加,那赏赐一些钱财,食邑总行吧?
柴荣想了想,还算算了吧!
朕把符三赐婚给你,就等于送给你半个国库,你们家比朕有钱多了,就不用浪费国帑民财了,反正朕也不宽裕。
柴荣干脆就把叶华的赏赐给免了,谁让咱们是连襟呢,你小子敢说什么?
叶华可以不给,但是别人可不能马虎,有功不赏,可不是明君圣主的作为。
“老将军本已经致仕回家,这一次为了战事重新披挂,不辞劳苦,率军出塞,火焚中京,洗雪耻辱,又夺回汗血宝马,功在社稷,朕不能不赏……”柴荣略微沉吟,“加封赵弘殷为永安侯,领归德军节度使!”
赵老将军伏在地上,感激涕零。
“臣拜谢天恩,陛下厚待老臣,鞠躬尽瘁,无以为报!”
柴荣除了给官职之外,还赏赐宝剑铠甲,又给了一些金银赏赐,赵弘殷都一一领受。柴荣还让他拟一个详细的名单,其他的将士也都有赏赐。
唯独叶华,在旁边低着头,陷入了沉思。
倒不是他垂涎赏赐,而是心惊肉跳,大呼不科学啊!
柴荣任命赵弘殷为归德军节度使,而这个归德军的治所就在宋州!
原本的历史上,赵匡胤就被任命为归德军节度使,赵大也是在这个任上发达的,他建立起自己的班底儿,最后黄袍加身,当了皇帝。
为了纪念这段任职,赵大才定国号为“宋”。
叶华是了解情况的,所以在北伐幽州的时候,叶华把赵大弄到了天雄军,等斩杀郭崇之后,直接上赵大接了天雄军节度使。
天雄军可比归德军要大得多,叶华琢磨着赵大永远都没机会当归德军节度使,是不是大宋朝就彻底没希望了!
他这么打算过,前不久陈抟的十六字预言,让叶华重新担心起来。
可还没等他想到应对的办法,赵弘殷老将军就被任命为归德军节度使!
这是什么意思啊?
难道真的是天命所归,该是他们家的,谁也拿不走?
挡得了儿子,挡不住老子?
总有一天,大宋朝会横空出世,是不是?
叶华真的很烦躁……就在这时候,突然有人跑进来。
“启奏陛下,绣衣使者赵大人送来捷报!”
又有好消息,柴荣急忙让人送过来,他拿在手里,从头翻看,等看完之后,柴荣欣然大笑,十分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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