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其间几沉几浮,早历练得宠辱不惊。生平做事最为稳健,今日见杨华不如此稳重,心下欢喜,他难得地微笑道:“好,说起来,你们也是我步兵司的兵。而你杨华也是我一手提拔的老人,一等一的心腹,绝没有亏待之理。你都鏖战半夜,人多带伤,这样,我这里还有二十多匹空马,一并给你。够不?”
“多谢何将军。”杨华松了一口气,跪到地上。
“你这头驴,终于肯跪我了。”何灌笑得像一个邻家长者,“起来起来,到我身边来。再给我说说你刚才是怎么破女真人骑兵的。”做为一个军事领导者,他更关心的是金人骑兵的战斗力。古松虽然口舌便给,却浮夸得厉害,与其相信他,还不如直接问一线的低级指挥员。杨华这人老成持重,是个可以相信的人。
“看来,要想破金人的骑兵,得靠步兵长枪方阵呀!”听完杨华的叙述,何灌有所思地说“金兵多是轻骑,若我军以厚实方阵消耗他的士气,再配合强弩硬弓,要破他们的骑兵也是不难。”
杨华摇头:“将军此言差也!”
“什么地方没说对?”何灌也不生气。
杨华笑道:“好叫将军知道,这步兵结成厚实大阵固然能阻挡金人骑兵,给敌人很大杀伤,可因为机动不足,一动就乱,更谈不上追击了。战略上始终处于被动态势,一开战,敌人想攻就功,想退就退,我却拿他们没任何法子。因此,要想打退敌人进攻,还得靠骑兵。以骑制骑才是最佳的策略。”
何灌点点头,“这个道理我懂,可惜……”可惜这次出征,他虽然是名义上的主帅,可指挥权却在内侍梁方平手中。而梁方平一来就将七千骑兵抓在手里,加上二人平时也不对付,要想让梁方平将骑兵交给他,却没多大可能。
他现在这一千重骑兵也是他在半路上碰到的,指挥使也是梁方平的人。刚才杨华手上的押官小林过来讨救兵的时候,那个指挥使根本就不予理睬。若不是端出都虞侯的架子,强行接管部队,自己也只能回汲县调步兵。如果那样,若不是杨华硬生生用一百步兵打退金人四十骑,等赶过来,只怕早全军覆没了。
这些龌龊自然不足为人道,何灌一想起县城里那个白白胖胖的太监,心中突然难受起来,黑着脸不再说话。
见何灌精神不佳,杨华也知趣地不再多说,骑着马跟在后面朝汲县走去。
。。。
第十三章 抢功()
杨华以一都步兵独立抗击四十女真骑兵的战绩在汲县城里传开了,虽然这次出征的四万禁军一个个看起来牛皮哄哄,可换成任何一个人也不敢打包票能够以一百步兵取得这样的战果。所以,当杨华他们五十来人一进县城,大家看他们的目光中多了几许敬畏。
军中诸人看一个人并不都看官职,实际上北宋官职混乱,除职官外还有阶官,高阶低职,高职低阶也很寻常。大家都是刀口舔血的战士,杀敌多少,实在的战绩才最说明问题。
作为黄河以北拱卫京畿的桥头堡,汲县已经彻底地变成了一座堡垒。到处都是衣甲鲜亮的士兵,已经淤塞的护城河再次被人挖深,河底插满了尖锐的木桩。
城墙之上,一堆堆篝火点燃,上面无一例外地架了一口大锅,里面有热油翻滚,若敌人敢进攻,当头浇下去,定叫他们皮焦肉烂。
一阵粗野的骂声传来,几十个士兵推着小车顺着面新堆起的斜坡将一车车滚石推上城墙。
更响亮的号子传来,巨大的床子弩“碰!”一声靠上堞雉。两米长,粗如儿臂的弩箭堆成小山,顶端,月牙形的箭头寒光闪闪。
到处都是人,青天之上,苍鹰在冬雪初晴的天空寻找上升气流。
一场大战即将到来。
新年的鞭炮声已渐渐沉寂下去,杨华被金人袭击的消息传来之后,萧杀之气笼罩到这支四万人的大军头上,也惊醒了沉浸在新年气氛中人们。
站在城墙上,杨华遥望着远方的青山。远方依旧是白皑皑一片,看起来一片寂静。可他知道,就在不远处,一支七万人的大军队虎视眈眈地觊觎着这支大宋朝的精锐。也许用不了几天,县城里这些活生生的人们就会化成一捧黄土。
有一个士兵在他身边小声地说:“都头,听说女真人已攻下了整个河北,按说他们打的草谷已经够多了,怎么还不走?我想回家,我已经好多年没回家了。不知道家中的老婆孩子现在怎样?”
杨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是河北战场下来地老兵。跟自己很多年了。好几次这家伙都受了重伤。军医说绝对挨不过去。可他偏偏活下来了。瞎了一只眼睛。断了一条胳膊。可这家伙还是不能退役。不到六十岁。他就没有退休地可能。当兵对他来说只是一种职业。终身制职。但至少他还有个家。还有亲人可想。而自己呢?
乱世就要来了。也许就从今天开始吧。很多人都会死去。在这乱世洪流之中。人命就如那草叶上地露珠。虽然晶莹。却随时都有掉落尘埃地可能。
昨夜一战。杨华一都人马损失四十多。十个十将死了六个。全是河北回来地老兵。可以说。都中精华被兀术一扫而光。好在活下来地新兵见了血。再打上一仗就可以成为自己地得力干将。现在自己又升了职。也许再过一段日子。自己就可以去带一个营了。这些弟兄也可随自己升迁做到都头位置。前提是。他们必须活下去。
而自己又能活多久呢?
长叹一声。杨华心中一阵纷乱。作为一个穿越者。他知道。这一仗对整个宋军。对都中弟兄。对他而言。凶多吉少。
“杨都头在这里呀!”
转身一看,古松兴冲冲地跑上城来。
是古松,杨华朝他一拱手,微笑道:“原来是你,不知道我现在该叫你古虞侯还是古先生?”古松此战表现出色,很得何灌喜欢,有传言说他即将被调回何灌身边。
古松尴尬地说:“都头说笑了,至少在目前我还是你的下属。对了,梁公公请你过去叙话。”
“梁方平!”杨华一扬眉,“他找我做什么?”
古松忙道:“梁公公说出兵多日,总算取得一场大胜,他要用快马将此捷报送回东京。现在正招集军中诸将军庆贺,想请都头你过去同乐,随便将昨夜的情形再说说。”
杨华呵呵冷笑:“四万精锐禁军,五十里路,竟走了七天。如此神,还打什么仗。禁军都成乌龟了。同乐,大捷?”
古松叹息一声,良久才道:“都头,这一仗我们能赢吗?”
“我们赢过吗?”
带着李鹞子和赵明堂,杨华随古松一起去大帐见军队实际上的指挥员梁方平。
因为天气实在太冷,里面烧了不少火盆,将一间大厅烧得热腾腾的,刚进去迎面就上一股热浪,身上的雪也化了,湿漉漉很不舒服。
食物和烈酒的味道让四人不禁吞了口唾沫。
“标下杨华见过梁公公。”一边说,一边仔细地端详起正中那个白胖的太监,说来也奇怪,何灌居然没有来。
梁方平白皙而细长的手指捏着一只酒杯,饮了一口,还没说话,身边一个侍者已大喝一声:“杨华,你为何来得这么迟,小小一个都头在梁公公面前摆什么架子?”
李鹞子和赵明堂都面带怒色,正要作,杨华却缓缓朝他们摆了摆头,又道:“好叫梁公公知道,我都奉何灌将军将令,去北门防守。北门城墙残破,我都人手又不够,正忙着,听说公公要传我等,这不就急冲冲的赶过来,不想还是迟了,恕罪恕罪。”
“住口!”那个侍者再次大喝:“汲县多大点地方,凭地走了这么久。”
梁公公放下手中酒杯,摸了摸无须的下颌,笑道:“算了,你们都被女真人打得丢盔弃甲,若不是我派人率军前来解救,只怕你们已做了金人刀下之鬼。既然救了你们,我好人做到头,这事也不同你计较。”
“啊!”古松和赵明堂等人已经明白过来,梁方平这是要抢他们的功劳啊,真是让人想不到。
可更想不到的事情还在后面。
梁方平的话还没说完,杨华已经大声称谢,连连说若不是公公施与援手,我等已化做路边野尸。又说,公公的恩德,都中将士都心存感激,回家之后必给公公竖长生牌位,每日烧香祷告云云。
众人都没想到杨华脸皮居然如此之厚,都安静下来,目光复杂地看着这个小军官。
“都头你……”赵明堂和古松小声地叫了起来。
“你们不要说话。”杨华转头看了他们一眼,
吕公公哈哈大笑,用手下意识地摸了摸下巴,可惜摸了个空,只得咳嗽一声,满面潮红地说:“你这个人呀,哈哈,真不知道说你什么才好。赐座,吃点热酒暖暖身子。”
很快,大厅中清理出一个位置,杨华有说了声,小人何德何能敢坐在各位将军之中,没得折了我的草料。然后一扯古松三人,次第坐好。
“喝酒,喝酒。”梁公公举杯。
众人都轰然举杯。
杨华看了看身边的古松三人,叹息一声,用三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三位弟兄,忍了吧,不忍还能怎么样?人家可是统帅,要捏死我等如捏死一只蚂蚁,只需找个机会让我们去当炮灰就够了。到时候命令一来,你去还是不去?”
听杨华说得有理由,三人都默然不语,满脸不平。良久那古松才冷笑一声,举起酒杯一口饮尽。
“吃东西,吃饱了才有力气赶路。”杨华拉了拉古松的袖子。
古松愕然,“赶什么路?”
杨华:“到时候你就知道,我估计汲县也守不住。”
古松大为奇怪,禁军重骑兵的厉害他刚才是见识了的,如此军威怎么可能抵挡不住金人的进攻,没可能的。
还没等他出言询问,梁方平已开始出言询问刚才的战况。杨华忙提起精神把刚才一战细细同他讲了。
大厅中诸人都是军人,对杨华用一都人马击退女真骑兵的事情本就好奇,听杨华一说话,都安静下来。
杨华一边说,那边有一个人提起笔唰唰地在纸上记录。
良久,众将这才吸了一口冷气,心中对杨华更多了一分佩服。不过,相比起他的勇武,这家伙的倒也知情识趣,却也难得。
宣和年以来,朝廷对外用兵屡战屡败,何曾有过一丝胜绩。杨华这一仗实实在在的杀敌二十,又都是女真精锐。若报上去,添个虚头,凑他个上千也有可能。如此一来,在座人人都能分上一杯羹,你好我好大家好,皆大欢喜。
果然,等将捷报弄好,梁方平脸上的笑容更盛,“杨华,好叫你知道,先前何将军在我面前提过,说要升你官职。恩,我等下叫人给兵部报备一下。”
杨华大喜,忙跪在地上大声道:“多谢公公栽培,末将敢不效死。不过,小人尚有一事,还请公公应允。”
梁方平点点头,“你说吧。”
第十四章营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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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营妓()
杨华忙道:“能不能请公公赏些酒食给我都士卒,战了一夜,又一直在巩固城防,健儿们都饿坏了。”
“不就是一些吃食吗,咯咯,来人弄些东西赏赐他们。”梁方平咯咯一笑,手一挥,示意身边人去准备。
杨华大喜,连连磕头,“多谢公公,公公寿与天齐,日后必封候拜相,富贵逼人。末将能得公公提携,那是上辈子吃斋念佛才修来的大造化。”
“好了好了,你这个机灵鬼快起来吧。”梁方平也有些招架不住了。
众人今天算是见识到一整套马屁专业用语大全,都大开眼界。倒是那古松、赵明堂三人已羞得满面通红,只恨不得地上有一条缝隙可以钻进去,再不用出来见人。
杨华本是一个现代人,心中虽然不爽,可他认为,人生在世,单靠骨气未必有什么用,实在的东西才最重要。再说了,他认为自己今天也不过说了几句好话,但得到了实惠。这个梁公公实在可恶,可眼看着宋军兵败在即,自己现在总算走上了武将仕途,只要将来手握实权,要捏死这个梁方平还不简单。是非但凭权位,公道自在实力。
没有那分势力,要说什么自尊也不过是一句假话。
可就在他起身的时候,一群女子在一个士兵的引领下走进大厅。
被为那个女子用鄙夷的目光一看,杨华却突然涨红了脸,第一次感觉到了羞愧。
这是一群营妓,今日梁方平从杨华手中抢了军功,心中高兴,特地让人请了这群女子过来佐酒助兴。
为那个女子年约二八,身材比之身后女人高上一头,起码有一米七十以上,骨架匀称,有着一双修长的美腿。营养过剩的漂亮头下是健康的小麦色面庞。她有着宋人不常见的高挺鼻梁,和明亮的大眼睛。
只可惜嘴有些大。嘴唇也异常饱满。同北宋人地审美品味大相径庭。
尤其关键地是。这女人居然身穿一件军服。将一具饱满成熟地身体勒得惊心动魄。
这样地女人一直都是杨华所喜欢地。不知怎么地。被她用灵活地大眼睛一定。只觉得突然矮了一头。
“见过梁公公。不知道公公叫我等过来做什么?”那女子有些不耐烦地说。声音非常清脆。听起来倒同她高大地身躯不相符合。
梁公公对她地无礼倒不怎么放在心上。呵呵一笑。说:“红玉。今日我军初战告捷。斩二十余级。如此大地胜利。自然要庆贺一番。这不就请你过来喝上几杯。”
“不过是杀敌二十。我当是什么了不起地事。堂堂一千重骑。也好意思在我这个小女子面前炫耀。”那女子冷笑一声。“不就是喝酒吗。找什么理由。”
终于有人忍不住拍案而起了,一个军官怒喝一声:“梁红玉,你太无礼了,还不先喝三杯酒赔罪?”
听他这么一喊,杨华心中剧震。梁红玉不就是韩世忠的老婆吗,怎么是营妓?
所谓营妓,其实就是教坊司的派到军中慰劳将士的妓女。
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