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宋高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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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宋高宗-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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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出发前,本王跟你说过的话吗?”

    邱大肚子先是一愣,但一见我指着他手里拿着的锅盖,想起来了,道,“跟着大王,有肉吃!”

    我心说邱大肚子真不愧是本王的好搭档,好同好,配合的真是默契,抚掌道,“说的好,跟着我,有肉吃。记住,你们是跟着本王的,本王怎么可能抛下你们自己先走呢?”说到这,我顿了一顿,以便给那两个人留下更深刻的印象,然后又道,“更何况,你们现在都是国家的义勇军,是一名军人。哪儿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大王恕罪”,李子明单膝跪地,拱手请罪。张三郎有样学样,同样单膝跪地,请罪拱手。

    我拉他们起来,道,“这样,三郎、林雪松,既然你们两个连鹿群都能瞒过,那瞒过几个金人,侦察一下敌情,应该也是没问题的。你们两个先做侦查兵,详细了解下有多少金人,此时正在那儿,正在做什么。本王在这里等你们。”

    李子明听我这么说一愣,张了张嘴,明显是要表示自己也要去。我打了个手势示意他不要说了,然后道,“李子明,他们两个更擅长此事,你又更适合你的工作完成,还是不要去了。小不忍则乱大谋啊!”

    李敢在一旁叹了口气,无奈道,“既然大王已然安排好了,我也无话可说。而且,咱们的战马还在宿营地,至少要知道这些战马的下落的。就拜托你们两个了。”说完,他顿了顿,又道,“不过即使如此,还是得设个期限的,一个时辰之内,你们如果还不回来,大王就得回磁州!”

    林雪松一拱手,朗声道,“六刻钟足矣!”

    我嘱咐,“你们两个,只是侦察兵,关键是了解敌方,切莫意气用事,打草惊蛇啊。”

    三郎好像没听明白我这两个成语的意思,迷茫的望了望我,又望了望林雪松。

    我见状补充道,“别让狗贼们发现你,咱们放长线、吊大鱼!”

    三郎这回明白了,立即拱手道,“是,大王!”

    三郎林雪松两个人带上猎犬引路,只带上几根绳子,匕首,便快步离开了。

    月高星稀,风大寒冷,刚才还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平静下来,围猎队个个被冻得发抖。更何况,除了我刚刚吃了几块新出炉的鹿腿肉,其他人从上午到现在,只吃了几口烧饼充饥,还饥肠辘辘呢!所幸,张二郎用来做盾牌的大包裹,里面装了不少糜饼,二郎拿出糜饼,一人分了一块,他说,这就算是咱们的晚餐了。

    宋代是个非常有钱的朝代,在中国历史的富裕程度,大概仅次于我所生活的现代。所以,士兵的伙食里,还包括了肉制品——糜饼。把肉打成肉馅,再拌上鸡蛋、面粉,添上食盐、花椒,放进炉子烘烤,烤得干干的,也便是糜饼了。不过,既然是古代的军粮,美味,就是最不重要的事。尤其是糜饼,即使在宋代,肉制品对于士兵也是很少享用到的美食,为了避免士兵偷吃,也为了补充盐分,制作糜饼时放了大量的食盐。一般,都是一整块烧饼陪一口糜饼,现在直接让围猎队干吃糜饼。那咸劲儿,简直是掉进死海里了。

    我没受过这种苦,刚刚到底吃了几块肉,所以吃了两口,就放下了。其他的队员,被咸的龇牙咧嘴,但实在又冷又饿,只得勉强自己吞咽,个个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吃完糜饼,大家唉声叹气的在树下聚坐一团,等着张三郎和林雪松回来。

    果然,不到六刻钟,二人二犬,呼哧呼哧的赶回来了。张三郎一见我,便火大的说道,“那些该死的金贼,还抢了俺家的酒!俺一定弄死他们!”

    “啥?酒?!”

    “是!”张三郎气哼哼的讲起了他和林雪松刚刚的见闻,“小官人还带着金贼给咱们放过来的冷箭,所以,俺让猎狗闻味,悄悄追踪。快到营地时,俺和小官人担心中了金贼的陷阱,还绕了个远,从背后抄过去。”

    我点了点头,心说张三郎和林雪松真心不错,热血,但不盲目。

    “不过,”张三郎加重语气,“金贼们根本就看不起咱,俺和小官人数了两三遍,一共就八个梳了一头小辫子的金人,但这么几个人,他们却啥陷阱都没设,连放哨的都没有,就大咧咧的在咱们的营地烤火,吃二哥没烤完的鹿腿。而且,”折腾了大半天,张三郎也是又渴又饿,他咽了口吐沫,道,“金贼们应该是抢了俺家的木屋,把俺家秋天酿的山果酒都翻了出来,他们正在咱们的营地,吃肉喝酒咧!”

    我听三郎的描述,也气的半死,我在树边枯坐着受冻,丫几个金人却堂而皇之的烤我们的火,吃我们的鹿肉,还喝着我们都没喝上的纯天然山果酒。太嚣张,太目中无人!我怒道,“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好,三郎,咱们,弄死他们。”

第十一章 围杀金人(1)() 
我道,“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好,三郎,走,咱们弄死他们!”

    张三郎和李子明听我要去对付金人,当即欢呼起来,尤其是李子明,明确表示,他要做先锋,他恨金人已久,如今终于剑在手,捅死金贼害人狗。

    见得手下踊跃,我也很欣慰,心想解放军在战前,都要做个动员,本王也应该说两句,于是道,“这是咱们义勇军的第一次战斗,这场战斗,将打响我们对金战争的第一枪。区区八个金贼,就敢在咱们的太行山如此嚣张,也不知他们哪儿来的勇气。咱们今晚,就让他们知道咱们是谁。让他们吃了咱的,给咱吐出来,拿了咱的,给咱还回来!大宋必胜,本王必胜!”

    围猎队群情激昂,齐声说,“遵命,大王!”

    偏偏李敢一个劲儿摇头,还上前一步拉住我的袖子,问道,“大王啊,你不会真要回去跟金人拼命吧?”

    我笑,“本王是去猎杀金贼,不是找他们拼命的。”

    李敢叹一口气,皱眉说,“金人如虎似狼,既然他们没想来追咱们,那咱们应该赶紧走啊,哪有主动去撩拨金人的道理!走吧!咱们只有十一个人,应该踏踏实实回磁州,通知大军来战。大王不可冒大风险啊!”

    我听了气不打一处来,当即瞪了李敢一眼,心说,笑话,咱们十一个人,可金人才八个人啊!再说咱们还有四条猛犬呢!狗凶起来,一个能顶俩,怕他们作甚!金人向我偷射冷箭,又吃着我的肉,烤着我的火,喝着我的酒,我现在要让他们吐出来,还回来,怎么成了我主动撩拨金人?我明摆着是自卫反击嘛!我刚刚还奇怪谁给金人的勇气在大宋的天下如此猖狂,没想到这么快就有答案了。他们敢猖狂,是因为宋人是怂人啊。老虎遇到绵羊,当然猖狂。然而,李敢怂、宋徽宗怂、宋钦宗怂,我,不怂。

    想到这里,我冷声道,“李敢,你这样怕死,为何当兵?”

    李敢跺了跺脚,“大王,末将不是怕死,末将是怕大王您有个三长两短。宗知州一直嘱咐我,他说天下大变,江山社稷十之八九是要仰仗大王一人了。所以,大王您万不可有事啊!大王,末将是不怕死的!”

    李敢这么讲,到是让我心里一暖,有些后悔刚刚对李敢的抨击,但话说回来,一个以逃跑为中心思想的宋高宗,又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不破不立,大破大立,说不定没有宋高宗这个人,汉人在成吉思汗诞生之前迅速杀出一个更强力的王朝,以这个强力王朝对抗蒙元,古典中国就不会灭亡了呢!于是,我道,“哈,如天命在我,本王自然刀枪不入,如苍天无眼,不佑大宋,殒命又有何妨?更何况,”我环顾四周,又补充道,“李敢你有没有搞错啊,不过八个金贼而已,哪有什么危险的。”

    说李敢又要再说,我懒得跟他继续辩论,一挥手示意他安静,然后道,“不用再说了,本王今晚势必消灭这几个金贼。”

    既然已经笃定了战略,大家便开始商量如何猎杀金人,张三郎做总指挥,开第一箭;李子明、林雪松做潜行者,从背后潜入金营准备偷袭;李敢、杜飞、陆成正面突击;邱实、石二郎两翼包抄,防止金人逃跑。

    本来,我也是想上阵杀敌的,谁想李敢拿出把匕首对着自己脖子以死相逼,说如果我上阵他就以死谢天下,谢宗知州。实话说,如果是一个现代人以自杀逼我,我肯定会兴灾乐祸的说,去吧,快点。但古代人特别实心眼,我的确不敢说风凉话,只好答应他留下坐镇。我一人留下也就罢了,张二郎还得陪着留下,李敢的原话是:“如有不测,二郎一人也可护送大王回城。”

    于是,一个不算详细,但足够有杀伤力的计划就这样定好了,围猎队牵着狗,步行回到营地附近。路上,李敢虽然心事重重,但还没忘了问那十一匹战马怎么样了。宋代没有马场,每匹战马都是进口货,一马千金,格外珍贵,李敢一个知州的军事长官,对几匹马还关心得不得了。张三郎说还好,马们还拴在营地,如果咱们不回去,它们可能就要被金人骑走了。李敢摇了摇头,不再就这个话题过多评论。

    逃跑的时候小心翼翼,走了近三刻钟,回去时就要快多了,不到二刻钟,又回到了过去的小土坡。当初猎杀完麋鹿,我们为了避风,也为了取水方面,把营地当初鹿群吃草的坡下河谷,现在到是也巧,我们准备猎杀金人的起点,同样是当初对麋鹿群设埋伏的地方。

    还是三郎压低声音道,“南边是山,北面有河,一会儿俺射第一箭,射死他们中领头的,小员外和大李潜进去,争取一次杀俩,然后只剩下五人,咱们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大家点了点头,便要行动了,只不过这次,是其他九个人都要走,只有我和张二郎留下,我在送别围猎队的时候,道,“去吧,别忘了有本王为你们撑腰。”

    除了李敢,其他人都很感动。

    等其他人猫着腰,彻底消失在漆黑的森林中,张二郎道,“大王,您会爬树吗?”

    “爬树?”我一愣。

    “是啊,爬树,在树上大概能看清营地的事。”

    我心说在现代,我可是个三百五十斤重的大胖子,怎么可能会爬树呢,不过,对爬树这件事,我感兴趣啊!于是,我道,“好想法!本王不会爬树,二郎你可以教我啊。”

    二郎拱手说是,他找了一个最高的老槐树,像猴子一样,自己嗖嗖嗖爬了两遍,然后指导说,这棵树哪里有个窝,哪里有道缝,大王您爬的时候,左手抓窝,右腿蹬缝,直接就上第一个树杈了。上了第一个树杈,树上就到处是树枝树杈,大王您随便上就好,俺在树下保护您。

    赵构这具身体强壮有力,所以,即使是爬树,我也很有信心,三下五除二,真的上了大槐树的第一个树杈。心底一边想着上树真有意思,跟上天似的,一边踩着树杈继续向上,如果树杈不得踩,便踩二郎的脑袋或者肩膀向上。大概一刻钟的工夫,我居然真的爬上了这棵大槐树的顶端,还找了一个舒适的位置坐下,在篝火的照耀下,金人宿营地的情况,看的清清楚楚。

    要是,还有望远镜和爆米花就好了——如果还有什么不满的话,就只剩下这两条了。

第十二章 围杀金人(2)() 
我舒舒服服的在大树叉里坐下,准备看这场战争剧;张二郎也后一步爬上树顶,踩着低一点的树杈站到我身旁,拿过一根绳子,道,“大王,您把自己绑上吧,万一不留神掉下去咋办?”

    我虽然不太高兴,但心说确实有可能掉下去,看戏时容易忘行,毕竟有关生死打杀呢,于是,我接过绳子,真的把自己和树杈绑在了一起,然后静静心,观察起金人与营地的状况。

    折腾了这么久,已经到后半夜了,整座太行山入睡般万籁寂静,这使得营地里的篝火格外醒目。远远看去,营地里的金人吃饱喝足,大多数已然进入梦乡,即使是放哨的那一个,脑袋也是一点一点,完全不在状态。

    这些金人,是真的不担心会有宋人来偷袭,果然是目中无人到了极致。也是,金人两次南下,可谓摧枯拉朽,除了去年的东京保卫战,几乎没有遇到过一次有效的抵抗,甚至即使是去年那次有始无终的保卫战,也是以赔付大笔金银终结。

    刚刚的我们不也是一样吗?金人不过射来一支,我们不也吓得夺路而逃?连珍贵的战马都顾不得牵走,而且,如果队伍中没有不畏金如虎的四条猎狗,我们恐怕百分之九十九不会回来。

    大宋窝囊至此,金人自然目中无人,毕竟,他们本来就没有遇上大写的人嘛。

    想到这里,我暗暗握拳,心底发誓,自己一定要努力,不能再让蕞尔小邦如此看不起了,然后屏住呼吸,期待的等待三郎发起偷袭。

    冬夜不似夏夜,还有蝉鸣蛙啼,冬夜,是真正静寂的,静寂得似乎连自己的心跳也听得到,静寂得我上下眼皮直打架,迷迷糊糊就要入睡。朦胧中,二郎突然拍了我一下,我一个激灵清醒过来,向河谷里金人营地看去,还是寂静无声,然而,刚刚那个放哨的金人,俨然已经胸口中箭,瘫软着要喊,然而林雪松紧步向前,拿着包裹皮利落的套住金人口鼻,不让他呼喊出声,李子明从树后走出,拔出匕首,对着金人胸口一刀、两刀、三刀,手起刀落,几下过去,这金人哨兵九死无一生。

    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看到杀人,金人血流如注,喷洒的李子明身上,而李子明的动作却没有一丝犹豫,只是扎进、拔出,我恍惚间对他产生了反感的情绪。心里觉得这人太冷血,太可怕了。可耳边的二郎一个劲喊好,口里还哽咽着嘀咕,“舅父、舅母、兰妹子,三郎给你们报仇了。”他真是提醒了我,是了,李子明全家都被金人杀死了,他当然恨,当然狠,因为对方是他的仇人啊!对敌人的温暖就是对朋友的残忍;对敌人的冷血就是对朋友的支持。我怎么能对他产生反感情绪呢?是不是现代病圣母癌又犯了!?想到这,我赶紧拍了拍手,也由衷赞赏道,“好!李子明的家仇,终于报了一些了!”

    张二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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