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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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食无忧[穿越]- 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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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垂涎。

    今日这船商又来偷看余锦年,听着众人这般说话,还以为这家小哥儿惯是那种轻浮人,便以点菜名义将余锦年叫了过去。

    余锦年只想着快些去找季鸿说话,语气也就不太欢畅,问道:“客官要点什么?”

    原本只是想近距离舔食一下少年美色,没想到声音也这般脆朗,船商美滋滋地回味了片刻,心里也净是想到些淫|画秽|景,飘飘然仿佛已经将人弄到手了。

    再一抬头,又瞧见小老板颈上红红的一坨胭脂色,这才上午就满身酒气,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郎君,指不定夜夜在谁胯|下承|欢呢,定也是那种能用钱财垄骗到手的便宜货。他心下大喜,嘴上也就没了遮拦,偷偷望着少年圆润俊俏的脸蛋,笑嘻嘻地要去摸人手,道:“这是在外头受了什么委屈?要不到阿哥怀里坐坐,阿哥暖暖你的心!”

    余锦年惊得向后一躲,叫那船商抓了个空,回过味来喝斥他道:“放什么不尊重!”

    那船商也怒了,横眉竖眼地指着他说:“你这小骚|皮,莫要做了那婊|子还要立牌坊,哥哥看上你是你的福气,开这破店能得几个钱?”他伸脚踢了踢腿边的凳子,嫌弃地啐了一口,又色眯眯道,“你晚上让我弄弄,短不了你吃喝,还给你买簪子戴。”

    余锦年又气又笑,气是气这人满口污言秽语,笑是笑这人来闹场子竟是为了姿色平平的自己,而不是那个绝世风华的季美人,简直是奇景一桩。

    清欢撩起袖子抄起扫帚,就要去与人干仗,被余锦年拦了下来,很无所谓地说:“什么香的臭的也值得你动手。”他自己也懒怠与这种人多说话,吩咐过清欢去做些别的事,便扭头就往后院去——才掀开隔帘,就撞见一脸森寒的季鸿,也不知是从哪句开始听的,总之眸中诡谲非常。

    他似乎是朝谁使了个眼色,余锦年忙回头去找,只见食客当中站起一个披蓑戴笠的陌生身影,先前从来没在这儿吃过东西,很是挺拔,腰侧鼓鼓囊囊,似半遮半掩着什么东西,那人起身后将面钱拍在桌上,便一言不发尾随着船商走了出去,瞬间湮没在茫茫人海之中了。

    余锦年再回过头来,季鸿依然面皮淡薄,转身往屋里去了。

    他黯黯心想,可能只是自己的错觉罢,毕竟季鸿是离家出走来的,在这里怎么会有熟人呢。

    余锦年边揣摩着边走进厨房,当头又被吓了一跳,清欢听他大惊小怪的,忙跑来问怎么了,见他指着挂在厨间梁下的一只大火腿问道:“这哪里来的琵琶腿?”

    清欢说:“忙得忘了说,正是早上年哥儿你出门以后,三个小娃娃给抗来的,哝,好像还是那个人送的,字条儿还在上头沾着呢!”

    余锦年摘下琵琶腿上一张纸条,果不其然写着“谢余先生”四个字,这人三番四次地送了好几回东西,却从不露面,倒是叫余锦年好奇死了,他将那纸条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也没看出什么新线索来,于是忍不住问道:“也没说送礼的长什么模样?”

    “这倒没细说。”清欢摇摇头,“不过我偷偷跟着去瞧了一眼,看见他们几个跑回去跟一个人说话,太远了也没瞧清到底什么模样,只看着也是个半大少年。”

    这就奇怪了,余锦年实在想不出是谁。

    他自来随遇而安,既然人家送了,左右也不是什么万分贵重的东西,便暂且吃着,大不了到时再还人钱财就是,说着便围着这一整只火腿转了一圈,用刀割下了一块,摆在案上剁碎。

    火腿是腌物,从宰猪、盐制,到风干、翻晒,好的火腿前前后后少说要经过数十道工序,这选猪也是学问,须得大而有料,骨细肉精,皮薄肌实的猪肉才能熏出嫩而不油的好腿来,其中熏制的风堂、火气,乃至所烧得柴火都有很大的讲究,据说精贵的人家还会专门买“茶腿”来吃,届时取红嫩处细细切片来吃,风雅得很。

    这么一只火腿从挂梁熏晒开始,半年方成,也算是肉中大件儿了,平日季节虽也不乏有高门大户买来食用,但火腿此物,还是在冬季寒风飘摇时候,拥着火炉就着烫酒来吃,才最是有风趣,寻常百姓也唯有过年祭祖时方能从熏肉行切得一两块过过嘴瘾,像这么大一整只琵琶腿,余锦年也是第一次见。

    他将切下来的火腿剁碎了,用葱末搅拌成馅放在一旁,又取上好的猪扁担肉锤软了,片成寸宽的薄薄长片儿,先用调料腌上一会儿,这时便打上一颗蛋,掺搅上玉米粉。

    之后起锅烧油,将腌制好的扁担肉片卷上火腿葱馅,在蛋糊液里滚沾一圈,就放进锅里油炸。这般炸物多是炸两次才好,才能既使其中裹物保持鲜美,又能让外头表皮酥脆。

    炸好的肉卷色泽金黄,外酥里嫩,而各个又只有寸段长短,两口便能吃得肚子里去,若是大肚汉,一口塞两个都不成问题,因此有个十分好听的名字叫“寸金肉”。

    出锅的寸金肉在盘子里摆作菊花形状,撮上一抔芝麻,可谓是香气四溢,咸美非常,且这一口咬下去,外面蛋液脆皮的酥、中间扁担肉的嫩、里头火腿的浓,都一齐在齿间化开,若是口重,再蘸上各类咸甜酱,又是另一种风味。

    捡出几个留给自己的,剩下一碟便交给清欢她们去馋嘴。

    之后余锦年又烧了道佛手白菜,单给屋里那个开小灶,那位贵公子是惯好吃些清淡素雅的东西,肉类都用不下太多,如今又被他给气着了,怕是更不愿意吃这寸金肉。不过出于对季鸿身体的考量,余锦年又不喜欢做纯素菜,总是想喂他多吃些肉,好长胖些,便另做道似荤似素的菜,来哄人开心。

    佛手白菜没什么难的,就花哨在造型上罢了。

    其实是将当即鲜物,诸如乌耳、冬蕈、虾仁之类,与肉末一同剁碎了,以各色酱、豉调料拌做馅,一小团一小团地绕着碟子摆一圈,再将白菜划四五刀,切成佛手形状铺在肉馅上头。

    这白菜要取里头鲜嫩的那层,菜叶与菜白各占半,这样划出来的“佛手”才能够好看,然后将整张碟上笼屉蒸个一盏茶的时间即可。

    余锦年为了让这菜更丰富一些,还将自家做的米豆腐切成小块,下锅炸了来摆盘,最后浇上芡汁。

    当他端着两道菜推开自己房门时,竟赫赫然看见季鸿正在房中饮酒,脸颊都已经红潮潮的了,也不知背着他独自喝了多少进去。

    那可是娄南烈醇劈震春,比之余锦年先前自酿的荔枝酒可不知要浓多少了,季鸿就连荔枝酒都消受不起,怎的今日竟吃起这酒来!

    余锦年吓得将食盘放过去,伸手挡住他,诚心诚意地道歉道:“我不就是与人吃了几口酒,你可犯不着将自己灌醉。阿鸿,我知道错了,下次再不敢。”

    “我只是尝尝,究竟是什么酒让你那般流连。”季鸿抓住他的腕子,将人带到自己身上来,说话间满是浓郁酒香,他饶有兴趣道,“你仔细说说,到底是哪里错了?”

    余锦年坐到他腿上,颇有些不自在,但认错的态度极其端正,更何况他辛辛苦苦做了这两碟菜就是为了讨好季鸿来的,和人腻歪久了,如今是连一分一毫的冷落都受不得,他抿了抿嘴角:“我不该与你约好了要早早回来,却还留在别人家吃酒。”

    “小酒鬼,你还委屈了,嗯?”季鸿一指揉开了他紧抿着的双唇,又伸手去拿酒盏,喂怀里少年饮下了,才慢慢说道,“可知你迟迟不归,我在家会如何担心?”

    “我现在知道了!我自罚三杯,你就不要生气了。”余锦年说着便倒上了酒,痛痛快快地饮净了。

    劈震春是难得的好酒,在严荣那飞雪迎春亭里,他就被这酒香迷住了,但碍于是在人家院子里,总是有些不舒服,这回是在自己家,又有季鸿陪着,即便是醉了也不怕,他终于能够畅爽地过过酒瘾了。

    “认错这样快,我看你只是想喝酒罢了。”季鸿话是这么说,却也没阻他,像是浓酒化开了心里的冰,遂也无法一直保持住脸上的冷峻了,眼中渐渐染出些缱绻笑意来,半撑在几上,一边夹着碟中的佛手白菜来吃,一边欣赏少年饮酒。

    喝得起兴了,又觉得单吃酒没什么意思,余锦年跑去厨间抓了一大把竹筷,在床榻上架起了一张小矮几,便拉着季鸿上了床。两人各守着一边,余锦年要教他一种新游戏,叫撒棒,便是将一把竹筷随意地撒在桌上,两人各自来抽,只准碰自己选中的那根,若是不小心碰了其他的竹筷,则算作输,要罚酒一杯。

    他也不知这里有没有这种玩法,但从季鸿一脸迷茫的表情来看,应该是没有听说过的。

    余锦年没来由一股得意,很是大方道:“你先。”

    季鸿心甘情愿中他的圈套,果然第一支筷就输了,余锦年心中还有些数,没浑到真的要把季鸿灌死的地步,便只让他稍微沾沾口意思一下,毕竟做游戏,若是滴酒不沾就不好玩了。

    两人你一支我一支玩得起劲,竟是将前头的生意完全忘了。

    清欢见他们方才进门时脸色奇差,此刻又双双闭门不出,还以为他俩是闹了什么别扭,正在屋中化解,于是也不敢去打扰。这般阴差阳错的,竟是光天化日的,白白放了他们二人一个假。

    这撒棒的游戏重要的就是要集中注意力,如今饮了酒,手上晃悠,竹筷自然抽不稳,这竹筷抽不稳,又该罚酒,结果就成了一个死循环。那一壶劈震春很快就被他俩喝的滴酒不剩,而季鸿虽说每回都只是抿一小口,看着不起眼,却架不住输的次数多,实际上也吃了不少酒,整个人都呆呆傻傻的了。

    “没、没了?”余锦年捧着白葫芦瓶仔细地看了会儿,两颧红扑扑的,舌头都大了,还觉得有些不尽兴,他将空掉的白葫芦塞给季鸿,不开心道,“这个……给你。”

    季鸿乖乖捧着葫芦,认真地盯着余锦年看,若不是余锦年见识过一次他酒醉后的模样,是压根想不到,原来冰山来客季公子,也有这样乖顺的一面。

    余锦年逗着他玩了一会,突然想起什么来,又醉醺醺爬下床,钻到了床底下去。

    没多大会儿,就提着一小坛酒冒了出来,兴奋道:“我又有酒啦!”

    季鸿摆摆手:“不喝……”

    结果被余锦年三言两语一哄,又灌了两盏下去。

    两人都不知道自己醉了,说起话来吞吞|吐吐舌头都转不过来,还犹自摇头晃脑好似十分清醒一般,季鸿已经撑不住了,趴在了矮几上,睫毛似小扇子般忽闪忽闪,直挠得余锦年心里发痒,他也凑上去与季鸿对着脸趴着,抬手摸了摸。

    季鸿微微阖起了一点眼睛,突然问道:“如何叫做‘弄弄’?”

    “嗯?”余锦年一下子没听懂,“什么?”

    季鸿重复了一遍:“那人,说要让你给他弄弄……”

    余锦年这才反应过来,被他这问话惊得有一瞬间醒了酒,但也不过片刻,这清明之意就重新被酒气掩盖住,且渐来渐浓,云蒸雾绕之间,浓艳酒香肆意蒸腾发酵着,而与之一同氤氲的似乎还有些其他的东西,且愈演愈烈,大有将两人团团包裹之势。

    ……

    一番闹酒后,两人双双醉去。

    第二日,余锦年醒来,头疼欲裂。他低头看了看身旁的男人,倏忽是被炭火烧了脚似的滚下了床,还险些被洒落在脚踏上的竹筷给滑到。他匆慌地套上鞋子跑了出去,拿冰凉井水好好洗了头脸,之后便躲在厨间,似个偷吃了灯油的老鼠,谁喊也不肯出去露头。

    待日上三竿,余锦年自觉再躲下去实在不是个办法,便只好熬了醒酒汤,巴巴地去找季鸿赔罪。

    然而他直等到午时过半,醒酒汤冷了又热,温了再凉。

    季鸿还是没有醒。

70。小柴胡汤() 
第七十章——小柴胡汤

    余锦年终于意识到不对劲; 忙将醒酒汤放在案上; 爬上|床凑近了观察季鸿; 只见他闭着眼睛,呼吸微促; 眉心不自觉地轻轻皱着; 嘴唇虽红却毫无湿度; 像是晒干了的胭脂纸。

    他轻轻拍着季鸿肩膀; 小声唤道:“阿鸿,阿鸿?”

    季鸿眉头紧锁一阵; 过了会儿才缓缓睁开双眸,昏昏沉沉间,见眼前是一张清丽的少年脸庞; 便若有似无地“嗯”了一下; 伸出手来摩挲着覆在少年手背上; 紧接着又困极了似的闭上了眼睛。

    “哪里不舒服?”余锦年一手反握着他,另一只手探到衣领当中去摸季鸿身上,初扪觉得灼手; 再试却又不高; 像是身体里有个小炉子在慢慢蒸烤,泛得皮肤一层薄薄的潮红颜色; 他将男人衣领拽整齐了; “阿鸿; 起来喝两口水再睡。”

    季鸿此刻浑身疲乏; 纵然口中干苦; 也不愿意起来动弹一下,于是闭着眼摇了摇头。

    “你病了,得听大夫的。”余锦年不容他辩解,快步去厨房斟了一碗温水,兑上两匙蜂蜜,蜜是槐花蜜,清爽甘甜,是蜜中润燥清热的上品,且又能够护胃,他端着蜜水回到房中,将季鸿扶起来倚靠在自己身上,才一匙一匙地喂他饮水。

    见季鸿只是抿着嘴沾了沾匙边,似乎是嫌弃太甜,余锦年哄他道:“是槐花蜜水,多少喝些。”

    季鸿执拗了几许,才勉为其难地张开嘴,一口两口地慢吞吞喝了半碗。

    喝完也不急着躺下,就斜靠在少年怀里,侧脸依在余锦年胸前,闻到淡淡的一股米粥香味,他往日最喜少年身上的这股温暖平和的味道,今日却觉得隐隐有些腻味,腹中很是不舒服,但他仍旧依恋少年的温度,即便喉中干呕之感愈盛,也不肯松开。

    余锦年搂着他,低头看着,这人一贯姿容卓越,今日病了,脸上有了些好看的红色,连眼皮都被热气蒸出了淡淡的粉色,颜色浓盛,让他忍不住想起一个与季鸿绝对不登对的字来——“艳”,真是人比花艳。但也因如此,余锦年更加内疚。

    早知如此,昨天就不会带着他喝那么多酒了。

    劈震春是烈酒,本就容易醉人,他还糊里糊涂的翻出了那坛加了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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