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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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食无忧[穿越]- 第2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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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倚翠阁中已是群芳斗艳,笑语欢声,进了大门,是一个宽阔的厅堂,当中有一方歌台,红绸彩罗从高高的楼顶垂下来,如烟云缠绕,映得眼前一片万紫千红。

    青|楼妓馆不比其他营生,白天生意淡薄,只有到了夜间,才是笙歌曼舞、醉生梦死的好时辰。但这也并不代表白日没有生意,正比如此时,歌台上两个姑娘正在唱一出折子戏,其中一个装扮艳丽华贵,而另一个则是作男子打扮,台下尽是些来喝香茶艳酒打发时间的公子哥儿,不睡觉,只听曲儿,搂着个花娘听得痴痴如醉。

    曲声杳杳,胭香脂醉,熏得余锦年晕头转向。有几个才起的花娘路过,俱是睡眼惺忪,酥|胸半露,两条大|腿若隐若现,他看过一眼,心中冒出的念头竟是:不过如此,也没见得有多好看,就这腿,还不如我家季公子的呢!这肌肤,也不如季公子的白。

    正嗫嗫吐槽,这时清欢小娘不知打哪儿冒了出来,伸手扯住了余锦年的袖子,娇滴滴笑道:“傻兮兮的,看呆了?这儿呢!”

    余锦年向后一跳:“清欢姐姐。”

    “你叫谁姐姐!”清欢佯装生气,“再叫错把你扔出去!”

    “我错了,可饶了我吧!”余锦年笑嘻嘻地跟在她身后,上了二楼,二楼更是软玉温香,连阑干上也缠着绫罗绸缎,挂着小小的铃铛,人走过时带动绸缎,就能听见叮铃铃叮铃铃一阵细铃儿响。他随着清欢一直走到走廊尽头,进了一个房间。

    “雪俏姐姐在里头呢,快进去罢!”清欢将他推进去,边笑边说,“雪俏姐姐,这就是年哥儿了。”

    余锦年一抬头,看见一层红粉纱罗后头坐着个女子,身上披着条百蝶穿花的披帛,竟是那日在郑牙人家门口见到的那位花娘,雪俏也朝他施了礼,余锦年才反应过来,忙将手中食盒放到桌上,取出上层的月团和下层的小菜,一一介绍开去。

    雪俏笑起来:“以前从没见过如此冰雪剔透的月团。”

    一旁清欢尝了一块,欢呼道:“好甜,姐姐快吃一个。”

    雪俏笑她客人还没走,就先吃上了,又说:“年哥儿做的东西,自然是很甜的。”之后吩咐清欢倒茶来,给年哥儿解解乏。

    看来她还没忘了那天余锦年送她果脯的事儿。

    余锦年自打认出雪俏就是郑牙人未赎成的那位花娘,便知今天恐怕不只是送月团那么简单,看来一时半会儿是回不去了,索性坐下来,听听雪俏想说什么。

    雪俏房间敞向极好,手边就是一扇雕镂大窗,推开窗叶就能欣赏楼下歌台上的舞曲,她就着清茶听了两句,却也不说话。

    这茶喝得也忒尴尬了,余锦年只好先开口:“敢问雪俏姐姐,楼下唱的是什么呀?”

    雪俏姑娘肌肤胜雪,眼睛很温柔,却是担不住一个俏字的,反而是跟在她身边的清欢更加俏丽活泼,她对余锦年说:“这曲叫连理枝,新排的曲儿呢,年哥儿也喜欢听?”

    余锦年单手托腮,看着楼下姑娘衣单裙薄,毫无春心萌动的感觉,只觉得好冷:“这唱的是什么故事?”

    清欢与他一同趴在窗阑上往下看,羡慕道:“书生小姐,才子佳人呀!”她撅了噘嘴,苦恼起来,“不过都是假的罢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多两厢情愿,至死不渝?也不是人人都像子禾居士那样好命。”

    余锦年好奇:“子禾居士又是谁?”

    清欢讶然:“小哥连子禾居士都不晓得?就是当今贵妃娘娘呀!”

    她两手捧着腮,与余锦年讲起这桩流传甚广的帝妃佳话。

    道是有一位小姐,生性爽朗,文采斐然,某日她女扮男装,捏了个假姓名,去游元宵诗会,竟与一位偶遇的素衣公子比起猜灯谜来,一时比得难解难分,痛快淋漓。二人因此相识,一见如故,遂交了个诗墨之友,便常常相约在文人间的诗文茶会上,以笔交心。

    后来机缘巧合,小姐女子身份暴露,公子惊讶之余对小姐一见倾心,小姐自然也早已对他日久生情。二人明明两心相悦,本该就此成就一段佳话,那小姐却计上心来,非要考公子一考,便只留下一首短诗,一个“子禾居士”的署名,便扬长而去——竟是让公子来猜,她到底是哪家的姑娘。

161。茯苓小米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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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虽事实上已快奔三; 奈何大夏朝上上下下对他来说都是新鲜玩意儿; 看什么都稀奇; 他又天经地义地仗着是一副少年身体; 也就不免露出了许多孩子脾性。

    眼下快至晌午; 他趴在柜台上望着对面卖灯的一位婶娘。那婶娘皮肤黑黝黝的,脸上有两团晒红; 一边扎着竹灯骨; 一边热情地叫卖; 手下翻转飞快,看得余锦年目不转睛。

    “喜欢便去买一盏。”倏忽一道深沉声线自耳畔响起。

    余锦年猛一回头,瞧见手旁不知何时多站了个人,他扁扁嘴哼道:“家里多养了个闲人; 哪里还有钱买灯?”说着却仍是恋恋不舍地看着对面婶娘新扎出来的月兔灯儿。

    “也不算是闲人; 刚还敲了一筐核桃。”季鸿一张嘴就叫余锦年哑口无言; 他走到柜台里头来; 从余锦年肘下抽|出一册灰皮本子; “二娘道你算账极慢,叫我来帮衬。”

    余锦年顿时瞪眼道:“谁说的!”说着连忙去捂一不留神就被抽走了的账本。

    季鸿手快; 早已翻开了,眼中快速一扫; 登时头大。

    他虽不是生意场上的人; 没见过账房熟手是如何做账的; 但决计不会是眼前这样,想到哪里便记到哪里,若是笔误手误记错了,就在旁随意涂改,以至于每日清账时当日账薄都是乱糟糟一片,也怨不得二娘提起少年算账的模样,叫他过来帮一帮的时候,是那样一副无奈的表情。

    季鸿不禁蹙眉道:“昨日不是已教过你一遍,怎的今日还是这样乱记?”

    “……不许人一时半会地改不过来么?”余锦年心虚道。他常常自夸自己是高材生,却自小到大唯有一样总也高材不起来,便是数学了,若是逼他做上一道高数题,那是比叫他一口气背十首方歌都难。做账虽不比高数,但他又从未干过日常记账这种事情,因此二娘将账簿交给他后,他自是怎么方便怎么记,能算得清看得懂便罢,不求更多进取。

    季鸿摇摇头,兀自取来笔替他更正。

    将笔锋抿饱了墨,季鸿便行云流水地书写起来。笔是最便宜普通的羊毫小笔,用的时间久了,笔尖已有些分岔,但这只笔在季鸿手里却很是听话,他仿若是轻袖一扫,便似落纸生花,骤然绽开一页清逸俊秀的字来。

    余锦年微微侧着脑袋,视线从“好看的字”渐渐往上,飘到“好看的人”那里去了。

    想那天季鸿说是自家府上被流寇洗劫,逃难时又与家人走散,以至于无家可归。这话是打死余锦年也不相信的,若是他这样披绣着锦的人也能无家可归,那后厨里那块新买来的猪头肉也能长腿上树了!可谁能料到,二娘听了不仅没有质疑,反而很是高兴地将人收留下来,说可以与余锦年当个帮手,做个账房先生。

    要说二娘收留他也就罢了,一碗面馆本就那么大块地方,之前强行收留了一个余锦年,已经将后院巴掌大的地方塞得满满当当,如今又多了个季鸿,他又不能与穗穗同睡,自然只能和余锦年挤在一间屋子,害得他这几日躺床上就拿捏不开,睡得腰酸背痛叫苦不迭。

    不过账房先生啊。余锦年托着腮又想道,那他肯定是认字的了,不知道能不能叫他教我认字呢。唉,可是这人平日跟冰块成精了似的,怕是没有耐心教个文盲读书写字罢……

    “账切不可乱记,这样……”季鸿话说一半,转眼看少年目光凝滞地盯着前方,神色呆呆的不知在想什么,另有一种可爱的稚感,他看了两眼,便低头自己默默将账页整理了,又见少年迟迟不归魂,才出声唤道,“余……锦年?”

    “啊?”余锦年猛地回过神来,也没听这会季鸿说了什么,简直似课上开小差被抓了包的学生,慌得匆忙点头,道,“我记得了!”

    季鸿:“……”

    这时外边走进来几个熟客,见了他俩纷纷笑道:“小年哥儿,你也有今日!总算有了个能治住你的了!”说着抬头打量了季鸿一眼,顿时夸张地睁大了眼,打趣起来,“唷,这是哪里来的俊俏后生,你们这面馆莫非是看面相招人的麽!”

    余锦年笑着跑出来,给一人上了一壶茶,记下他们各点什么小菜,才说:“这是二娘新请的账房先生,姓季。”

    美男子总是能叫人忍不住多欣赏两眼的,众人一前一后地与季先生打起招呼,甚者还有眼前发亮,话里话外问季鸿年岁几何,可曾婚配,喜欢什么样的小娘子,就差热情洋溢地把自家姑娘拉出来塞给季鸿做媳妇了。

    季鸿被逼问得很是拘谨,淡漠地答着:“年已二十,不曾婚配,喜——”

    还没说完,余锦年就跳出来挡在了一脸苦恼的季鸿面前,笑眯眯道:“诸位诸位,我们二娘这才刚请来一位好账房,你们可别欺负他老实,转眼就给我们挖走了呀!再说了,我来面馆这么久,怎么没见有人给我介绍小娘子啊?”

    好事者一听,皆转而将之前的问题抛给了余锦年,甚有角落里刚刚落座的李媒婆,也支起了耳郭抻着脖子去听。要说这十里八街的哥儿们谁最热手,自然是一碗面馆里的余小哥了!这小户人家的女儿没什么高枝可攀,唯一的盼头不就是能嫁个好人家,能舒舒服服地相夫教子?不说这位余小哥相貌俊俏,年纪轻又手艺好,最重要的是脾性温和、待人亲切,而且上头还没有公婆压着,谁若是嫁给了他,那才是享福了呢!

    可惜就可惜在余小哥眼见也十七八了,却从来没在这事上起过心思,几方媒婆来打听皆被他给推搪了过去。这回倒是叫李媒婆撞了个鲜儿!

    她支着耳朵,听余锦年思忖了一会儿道:“非说喜欢什么样儿的……嗯,大概是胸大腰细腿长肤白……吧?”

    众人皆以为这余小哥面皮白净得跟书生似的,肯定会说出什么“秀外慧中”、“面若桃花”、“勤俭持家”之类说媒间常见的说法来,却没料到他一张口竟是如此荤话,简直又辣又直白,一伙人相视一眼,便心有灵犀地大笑起来。

    那偷听的李媒人更是险些一口茶喷出来,呛得忙掏出绣花手绢来掩嘴,脑中却不由将几家正在寻亲的姑娘们过了个遍,倒还真叫她挑出个符合“要求”的来,她心中暗暗记下,便低头快快地扒起面吃。

    她这厢吃完面,才想去给那姑娘家人报个信儿,刚迈出面馆门槛,迎头撞上一个膀大腰圆的妇人,还把自己结结实实踩了一脚。踩完,那妇人就直冲里头而去,嘴里喊着“小年哥儿”,连个眼神儿都没往李媒人身上瞟,甚是跋扈。

    这李媒人也不是善茬,因年轻时候将家里公婆姑嫂都管得大气都不敢出一个,外面送她了个绰号叫李夜叉,后来改行做了媒人,这才收敛了点脾气。今儿个被人无端踩了一脚,夜叉脾气又上来了,扭头就要破骂:“嘿,你个不长——”。

    “李媒人!”李媒婆闻声定睛一看,竟是余锦年提着个小油纸包跑出来了,笑吟吟地把东西往她手里一塞,“刚才那是旁边巷子里的吴婶娘,找我有急事的,不好意思冲撞了媒人。这是今儿新做的玫瑰糯米藕,还热乎着,您拿去尝尝鲜。”

    糯米灌藕众人常常吃得,但余锦年的灌藕里加得却是玫瑰酱,玫瑰能疏肝解郁,又有养血之效,与李媒人这样性子急辣的人吃是很不错的。

    “哟,这怎么好意思?”李媒人一听是糯米藕,眼睛一亮,嘴上虽推辞着,手上却无比顺从地接了过来,心里对余锦年的印象更是往上拔了一大截,只暗自啐骂自家生的是个不求上进的皮小子,不然这样的肥水怎能让他流得外人的田!

    李媒人提着灌藕笑嘻嘻地告辞,季鸿靠在门旁,看着一扭两扭走远了的媒婆,再低头看看面带讨好笑容的少年,眉间隐隐一皱。

    余锦年小跑回来,正要进门,忽地面前平地长出一堵“墙”来,他抬头看是季鸿,顿时奇怪:“做什么堵门呐?”

    季鸿意味不明地盯着他,片刻,就什么也没说地退开了,继续回到柜台后头算账,不过拨算珠的手好像格外重了些。

    余锦年纳闷地盯了他一会儿,直道:“真是奇怪。”

    但他也没多想,朝着刚才急匆匆进门的吴婶娘那边去了。

    这位吴婶娘说来也是缘分,余锦年刚来面馆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心里还乱糟糟的。他心里郁闷,就想吃点辣的痛快痛快,于是晚上快打烊的时候,见店里也没什么人了,就用后厨剩下的边角料给自己做了一碗鸡丝凉面,麻辣口的。

    他正趴在柜台上嘶溜溜吸面,辣得嘴|巴鼻尖都红了,吴婶娘就是这时候走进来的,瞧见余锦年碗里的红油面,忽地高兴地点名也要来两碗,一边苦着脸说这几日食不知味如何如何。

    余锦年一听,这面不售卖的话就说不出来了,忙钻到后厨给她做了两碗。

    鸡丝凉面做来很方便,只是个调酱料的功夫而已。是将麻油、豉油、白糖、细盐与陈醋,以及最重要的辣油,与碗中调和均匀了,把蒸好又放凉的面条过水一烫,这样做出来的面更加劲道,加上些顺手的豆芽、黄瓜丝之类的小菜,最后捻上一把鸡丝,撒上芝麻花生碎,再淋几滴香油,用时自己用筷挑开搅拌便是,入口时酸酸辣辣,很是开胃爽口。

    吃完其中一碗,吴婶娘展开笑容,把另一碗打包给自家男人带回去,之后才说起自己来。原来,吴婶娘夫妇二人是头几年从蜀地逃荒来的,流落到信安县时走不动了,便寻摸了个差事在这里安了家,这几年生活也渐渐好了,就愈发想念起家乡,见了余锦年吃着的鸡丝凉面,想起家乡的辣味,就勾起了肚子里的馋虫。余锦年笑道这有何难,便又做了两道川味小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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