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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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食无忧[穿越]- 第1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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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俏姑娘肌肤胜雪,眼睛很温柔,却是担不住一个俏字的,反而是跟在她身边的清欢更加俏丽活泼,她对余锦年说:“这曲叫连理枝,新排的曲儿呢,年哥儿也喜欢听?”

    余锦年单手托腮,看着楼下姑娘衣单裙薄,毫无春心萌动的感觉,只觉得好冷:“这唱的是什么故事?”

    清欢与他一同趴在窗阑上往下看,羡慕道:“书生小姐,才子佳人呀!”她撅了噘嘴,苦恼起来,“不过都是假的罢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多两厢情愿,至死不渝?也不是人人都像子禾居士那样好命。”

    余锦年好奇:“子禾居士又是谁?”

    清欢讶然:“小哥连子禾居士都不晓得?就是当今贵妃娘娘呀!”

    她两手捧着腮,与余锦年讲起这桩流传甚广的帝妃佳话。

    道是有一位小姐,生性爽朗,文采斐然,某日她女扮男装,捏了个假姓名,去游元宵诗会,竟与一位偶遇的素衣公子比起猜灯谜来,一时比得难解难分,痛快淋漓。二人因此相识,一见如故,遂交了个诗墨之友,便常常相约在文人间的诗文茶会上,以笔交心。

    后来机缘巧合,小姐女子身份暴露,公子惊讶之余对小姐一见倾心,小姐自然也早已对他日久生情。二人明明两心相悦,本该就此成就一段佳话,那小姐却计上心来,非要考公子一考,便只留下一首短诗,一个“子禾居士”的署名,便扬长而去——竟是让公子来猜,她到底是哪家的姑娘。

    这小姐脾气倒是有趣,余锦年忍不住来了兴致,追问下去:“后来呢?”

    清欢噗嗤一笑:“你真是傻!后来,陛下的纳彩制书就宣到了郦国公府上了呀!原来,那公子竟是当今陛下,而那位敢刁难陛下的小姐,如今正是|宠|冠天下的季贵妃——子禾居士,一子一禾,可不正是个“季”字?”

    余锦年一愣,纳闷道:“等等,郦国公家姓季,不是姓王的么?”

    清欢笑得直捂嘴:“天下人都知季贵妃,郦国公家又怎能姓王?年哥儿,你莫不是从哪个山洞洞里爬出来的小妖怪,竟不知如今哪朝哪代?”

    余锦年:……季鸿这个大骗子!

    等等,他为什么要骗我郦国公家姓王?

    见那破了半页的书皮上写着“青鸾诗集”几个字,季鸿便觉得烫手,刚想放回原处,忽地从书里掉出几张纸片来,他捡起来一瞧,是临抄的几个大字,笔迹有些歪扭,但可以看出写得很是认真。他将纸片收起来,又忍不住仔细翻了翻,可见书册是很破旧的,仿佛是被翻过很多次,有些字甚至都模糊不清了。

    季鸿这才打量起四周来,房间很小,陈设简陋,一床一柜一桌而已,但是窗前和桌上均摆着两盆不知名的小花草,小花盆才巴掌大小,生机勃勃,只可惜……桌上有些乱。

    他轻轻叹了口气,将桌案收拾了一下,终于看起来舒心了。

    也不知道少年去哪里了,昨日自己酒后朦朦胧胧的,只记得一簇温暖的火光,和一个散发着甜蜜气息的茶碗。见少年桌上有一方小砚,季鸿便一边在房中等余锦年回来,一边将书册摊开,取笔抿了墨,将书页上残缺的字一一补齐,如此也算是报答少年昨日的照料之恩罢。

    补到某页,季鸿嘴角的弧度渐渐地凝固下来,心中疑道,二哥季延的诗作怎会也在这上头?

    想起二哥,他脸色更是阴郁了。二哥才华出众,百年难遇,季鸿曾听闻山中有高僧大道,能以人为介与怨魂交换精魄,令其重返人世。这多年以来,他常常梦到二哥的背影,他想问问二哥是否恨他怨他,是否想借他之躯回归尘世。可二哥不答,只用一张黑洞洞的没有五官的脸盯着他,之后便不停地不停地往前走,将他远远地丢在后面。

    可是昨夜……季鸿垂下眼睛,乌睫轻微颤|抖起来,昨夜他好似抓住了二哥的手。虽然他已想不起昨夜与二哥遗魂说了些什么,却总记得他握住的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冰冷,甚至是暖的,如活人一般。可惜二哥依旧没有说话,脸上也似蒙了一层薄雾,看不清究竟是什么表情。

    此时一碗面馆的后院中袅起淡淡的米香,舒煦日光倾抛在窗柩间,在手中翻开的书页上撒出斑驳光点,屋中暗沉静谧,窗外却时而传来爽朗笑声,有人远远唤道“小年哥儿”,接着在一番嘈杂交谈中隐隐夹着一道少年嗓音,笑意十足。

    在桂花树下初遇这个少年的时候,季鸿恍惚又回到了二哥与他采摘野桂的那天,季延的年纪差不多也就是那般大,奉花吟诗,风流倜傥,以至于少年双袖盈香走过来时,险些让他以为自己又在梦中。但大抵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好似昨天的桂花茶,昨夜的荔枝酒,总是带着一股甜甜的味道,总能让人心中轻快起来。

    季鸿不由放下书,捡起外衫披在身上,朝着外面走去。

    前头花贩捧着一碗糯米粥,旁边站了三两个食客,都耸着鼻子要与他分一勺来尝尝,那花贩自然不肯,端起碗来就是哧溜一大口,好险呛着,喝罢抹一抹嘴,感觉仿佛冻在身体里的汗都慢慢蒸出来了,不禁舒服道:“酸酸辣辣,痛快!不愧是叫神仙粥,整个人都暖和了!”

151。发错了先别买() 
如果你看到这行字; 说明v购买比例小于60%,此为防盗章  季鸿因身体不好,被迫留在家里看店; 他站在柜台后等了很久,远远看见少年抱着一堆木头回来; 忙迎出去; 接过两根:“这是做什么?手都磨破了。”

    余锦年笑着把木条木板扔在店门口,弯腰摆弄拼装起来; 几根木条穿插好; 插上木板,就成了一个小立牌; 就是咖啡店前经常见到的那种,上面写上当日特惠或热卖套餐,摆在路上; 一眼便知。

    这东西在余锦年的世界随处可见,在大夏朝却是没有的。就算是季鸿看来也很是新奇,他方才看着少年用力敲打着木架的榫卯,很想帮一帮,却不知从何下手; 只是这样一走神,余锦年就已经拼好了; 还从兜里掏出一块白善土来。

    白善土俗称白土子; 是个神奇小白块; 中药名叫白垩; 能治女子血结、男子脏冷,但它又不仅能治病,还能用来洗衣、作画粉,且量多价贱,到处可见其踪影。

    季鸿正不知他买了这白善土有何用,就看余锦年挑出一块小的来,直接在木板上画起画儿。

    其实,余锦年只是把它当做粉笔用了而已,毕竟白善土成分主要就是碳酸钙,想来和粉笔也没太大区别吧……他本是想叫季鸿在立牌上写个“预售月饼”字样的,又想到也不是人人都认字的,便决定画个月饼在上头,明了好懂,岂不是更方便?

    月夕日前后家家都在制作月饼,有自吃的、售卖的,烤制月饼的香味能绕得满城两圈不散,余锦年虽也能做些所谓的养生保健的月饼馅儿来,但价格定是会贵上去,也许会有些富人觉得稀奇,买一两个来尝尝,倒不如薄利多销来的赚。

    月团是要做的,但却不能做得和其他家一样。

    余锦年将立牌摆好,便钻进了厨房。

    先取了糯米粉、小麦粉、粘米粉和糖粉,盛在一个海碗里,加入新鲜牛|乳|和油——这油须得用没有香味的籽油豆油之类,若是用的花生榨油则自带香气,反而使月团本身味道不佳——将两个碗的水面搅拌均匀,过筛滤滓,静置一炷香,然后上锅边蒸边搅,制成顺滑粘稠的面糊。冷却面糊的时候,他又炒了一碗手粉,这是用来洒在手上案上防止黏面的。

    面皮有了,就该做馅了。

    除了清欢小娘子点名要的莲蓉馅儿,余锦年还做了许多其他馅料,甜的有红绿二色细沙馅,粉粉娇娇玫瑰馅,以及枣蓉、紫薯、黑麻,还有大夏朝人最爱吃而余锦年恨不能将之踢出月饼界的五仁馅儿。另有咸的两款肉松馅和火腿馅,细细数来竟有九、十种。

    前头有季鸿照应着,余锦年自己却也忙不过来,便把穗穗也提了进来,帮他揉面团和馅团。

    小丫头手巧,揉的团子都一般大,很是让余锦年放心。

    而他却不知前头早炸开了锅,他在后面用牛|乳|蒸皮,用各种蔬果熬馅,香味早飘到前堂去了,此时一群食客正探头探脑地张望,使劲地嗅着从后院飘来的气息。

    “这是什么味道,又甜又香,是月团么!”

    “我还道是闻错了,你们看,年哥儿这门口立了个小玩意儿,上头画的可不就是月团?”

    “哟,这东西真有趣儿,赶明儿在我家糖铺子前头也立个!”

    众人说笑一阵,便有几个已经掏钱出来,准备就在一碗面馆这儿订月团了,也有一些新客见余锦年店小破旧,并不信赖他的手艺,更愿意去买大酒楼食肆做的招牌月团。

    甚有人嘲笑道:“这样破落小店做的吃食,你们也不怕吃得虫子进去。”

    季鸿闻声看了一眼,是个衣着鲜丽的小公子,因刚才那会儿人多,也没注意到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身旁还带着两个家仆,而且在中秋这样的天还在摇扇子,好一副富家做派。

    “哎呀!这桌上怎还有蚂蚁!不会锅里也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吧?”

    他这么一叫,使得几个原本想订月团的人也退缩了。

    “吃什么。”季鸿八尺身长,站在小公子面前宛如一堵高墙,垂首冷目,更是看得人心里发寒。

    小公子被吓了一瞬,很快就被面前男人的相貌吸引去了,一时惊为天人,语塞道:“你,你这里有什么?”

    季鸿冷言:“墙上挂着。”

    小公子这才扭头去看,果然墙上挂了一圈小木牌,上面写着些诸如炒银牙、烧茄、凉拌藕之类的寻常菜色,与眼前的美人比起来,简直是粗鄙得难以入目了,他很是不屑地嗤了一声:“就这?”他盯着季鸿看了好几眼,心里一热,问道:“你叫什么?”

    “不吃送客。”季鸿不答,扔下一块东西就转身要走。

    小公子低头一看,竟是块抹布:“你——!”

    “不识抬举!”旁边家仆先拍了桌子,“你可知我家公子是谁?!”

    小公子是听下人说,城西一个破落面馆里来了个举世难见的大美人,这才屈尊降贵地跑来看看。美人美是美了,却说话含枪带刺的,还得抬出身份来吓他一吓才管用。他自得地展开折扇,等着季鸿与他斟茶道歉,那扇是花了大价钱从京城珍宝楼买来,象牙作骨、绫绢作面,扇面绣样出自时下最好的御供京绣坊,金丝银线绣得沁雪白梅,背面落一小诗。

    季鸿看着那诗,觉得有些眼熟。

    “……”不,是非常眼熟。

    这小公子年纪虽轻,却自诩风流倜傥,是倚翠阁、莳花苑中的常客,端得是男女不忌、荤素通吃,又生得圆脸杏眼,颇令人喜爱,家中有钱善挥霍,在信安县算是属螃蟹的。他见季鸿盯着自己的金丝雪梅扇一直看,便以为季鸿喜欢这个,他素来喜爱美人,更何况是季鸿这样翩然出尘的,这样的美人正是带点刺儿才好呢,当即大手一挥想赏他去。

    不过话还没说出口,小公子眉间一苦,转而从腰间扯下一枚乌玉:“这扇是青鸾公子亲笔提诗,我自己还没捂热乎呢,不能赏你。不过这枚乌玉乃是胡番商队带来的,也是好东西,就给你玩儿了!”

    手下家仆见自家小公子如此豪爽,将珍贵乌玉赏给了一个面馆伙计,都捂着胸口觉得喘不过气来。不过转念一想,自家公子撩拨的人多了去了,随手赏出去的珍宝也不计其数,一枚乌玉也不算什么了。

    季鸿看也不看那黑漆漆的玉,反而冷笑一声:“是吗,我怎么不知道?”

    “你若是能看出它是好东西,还用得着在这破店当伙计?”小公子挑起眉梢,俨然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斜着眼睛去瞄季美人,“美人若是缺银钱,便去城东姜府找我,我定不会亏待了美人的。”

152。石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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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夕日愈近了些; 各处酒楼店家都陆陆续续地收拾起堂面来; 还有约了木匠瓦工来修整门面的。信安县有中秋放灯的习俗,因此近日街上已有扎了竹条灯来卖的,瓜果鱼虫、月兔鸟兽; 各种形状,无奇不有,俱是颜色鲜艳,做工精巧,连余锦年见了都想买上一盏来看看。

    他虽事实上已快奔三; 奈何大夏朝上上下下对他来说都是新鲜玩意儿; 看什么都稀奇; 他又天经地义地仗着是一副少年身体; 也就不免露出了许多孩子脾性。

    眼下快至晌午,他趴在柜台上望着对面卖灯的一位婶娘。那婶娘皮肤黑黝黝的; 脸上有两团晒红,一边扎着竹灯骨; 一边热情地叫卖; 手下翻转飞快; 看得余锦年目不转睛。

    “喜欢便去买一盏。”倏忽一道深沉声线自耳畔响起。

    余锦年猛一回头; 瞧见手旁不知何时多站了个人; 他扁扁嘴哼道:“家里多养了个闲人; 哪里还有钱买灯?”说着却仍是恋恋不舍地看着对面婶娘新扎出来的月兔灯儿。

    “也不算是闲人; 刚还敲了一筐核桃。”季鸿一张嘴就叫余锦年哑口无言,他走到柜台里头来,从余锦年肘下抽|出一册灰皮本子,“二娘道你算账极慢,叫我来帮衬。”

    余锦年顿时瞪眼道:“谁说的!”说着连忙去捂一不留神就被抽走了的账本。

    季鸿手快,早已翻开了,眼中快速一扫,登时头大。

    他虽不是生意场上的人,没见过账房熟手是如何做账的,但决计不会是眼前这样,想到哪里便记到哪里,若是笔误手误记错了,就在旁随意涂改,以至于每日清账时当日账薄都是乱糟糟一片,也怨不得二娘提起少年算账的模样,叫他过来帮一帮的时候,是那样一副无奈的表情。

    季鸿不禁蹙眉道:“昨日不是已教过你一遍,怎的今日还是这样乱记?”

    “……不许人一时半会地改不过来么?”余锦年心虚道。他常常自夸自己是高材生,却自小到大唯有一样总也高材不起来,便是数学了,若是逼他做上一道高数题,那是比叫他一口气背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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