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医食无忧[穿越]- 第14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土豆擦丝,过清水冲洗,葱蒜切末,笼屉预先在灶上热着。

    余锦年提了一兜子面粉出来,把厨娘擦好冲过的土豆丝倒进去,两手抓动着均匀裹上粉,之后把裹面土豆丝筛出来,用一块薄棉纱铺在笼屉里,就把土豆丝倾进去蒸熟。

    这小吃叫不烂子,古名是何他未曾考究过,只因学生时代在朋友家里吃过一次,记住了这个味道,便请教了做法回来自己做着吃。这道既是菜也是饭,而且花样繁多,不仅土豆可以做,白菜、豆角、茄子俱都可以,而且根据食客的口味,又能变化出百十种滋味。

    土豆上笼蒸的时候,余锦年请厨娘另又切了一兜土豆条,这个便不是做什么洋气菜色了,而是为了打发时间,想炸些薯条来吃,左右夏老板家大业大,想必也不在乎多费他几勺油。

    新切的土豆条嘱咐厨娘用盐水浸泡起来,再入锅煮至半熟,之后捞出来沥干水分。若是吃法细致的,当先用清牛乳浸泡两个时辰,这样薯条的口感则会更加软糯香甜。余锦年没这闲工夫,眼下也没有想要为了他而费功夫的人,干脆省了这步骤,直接炸了省事。

    油锅七成温,余锦年就用漏勺装着切好的土豆条放了下去,顷刻间油花翻滚,一根根土豆条在其中起起伏伏,很快就炸得颜色发白。然后捞起,油温晾凉,再复炸,最后沸油上出金黄色。

    薯条炸好,那边笼屉里的土豆丝也蒸熟了,余锦年一边拈着薯条往嘴里嚼,一边垫着脚去看那屉子里的土豆。他吃了几根,伸手去取盐罐和五香粉。

    余锦年用手指捏出一小撮盐,顿觉不对,便又拿起盐罐来迎着光仔细查看。

    无论何时,盐铁都是官家手里头的硬货,而最精细的盐和最钢韧的铁,永远是那个最高在位者才有权享受的东西,除非是无法无天的巨贪,否则一般的权门勋贵也未必敢越矩。他们一晚面馆后来挣了不少钱,买的虽然市坊里较细的一种盐粒,但到底与余锦年所知的精细盐有很大差别,还是免不了有些杂质。

    而手里这罐,却是实实在在的如白雪一般的盐,在指间一揉,细腻如沙,此中所要费的功夫可不比余锦年前世,这是真真正正的好东西。

    周凤正四处查看,回头瞧见余锦年盯着盐罐,心下想到什么,立刻过去夺走了小瓷罐,替他剜了一匙盐来撒在碟子上,迅速扯开这个话题:“刚吩咐下人烧了热水,小先生一会儿可要沐浴?有东海来的澡花球可用,泡在浴桶当中,使人肌骨生香。”

    余锦年将他偷偷打量,也不追究细盐的事情,弯弯眼睛道:“好啊。”

    厨娘那儿已重新起了一点热油,姜蒜炝锅,炒了两个鸡蛋,又切一把瓜丝和葱丝,按照余锦年的说法,在锅里翻得快熟,才将那蒸好的裹面土豆丝下到锅里,之后入少许盐和豆酱,快速一颠,金黄的碎蛋与裹面土豆丝掺杂在一起,金黄璀璨,其中点缀着一丝半缕的绿葱,香气扑鼻。

    蒸过的裹面土豆丝便叫不烂子,口感上多了软糯劲道,有些像面食,但又与真面片有些不同,这菜是北菜,想来越地来的这些丫头仆妇们是没有吃过的。余锦年端了其中一份不烂子和薯条,又见他们船上竟有晾干的紫菜,又快手冲了碗紫菜清汤,一块儿端回去吃,剩下的那些则留给厨娘和小丫头们过过嘴瘾。

    回到东舱,孤零零扒着饭,窗外就渐渐地阴了。

    河上风波渐起,他听闻外头有叫喊声,赶忙跑到窗前探出半个身子向外张望,原是远处岸边的渔人在相互扯嗓子,提醒对方拉起遮雨帘,防着一会儿落了雨,把船里头都打湿。几个娃娃薅了一把芦苇,吃吃地望着这艘楼阁一般的大船,咿咿呀呀地朝窗口出现的余锦年叫唤。

    余锦年沮丧地趴在窗前,看天际一朵乌云渐行渐近——他明知道季鸿是不可能出现的,心里却还想得慌,想那人会不会着急,会不会生气,会不会做出什么不得当的事情?想他无法脱身的日子里,季鸿能不能好好吃饭,夜里没了自己,会不会又怕黑……

    想得多了,心情郁闷,自然而然没了胃口,连桌上的薯条也不想吃了,干脆推到一边,叫周凤抬浴桶进来。

    没多大会儿,浴桶倒是抬进来了,却连带许多其他东西。

    诸如洗得干干净净剜去叶蒂的新鲜草莓,此时草莓可不便宜,结果一堆下人们进进出出,竟足足摆了一桌子;之后是各色沐浴花瓣,当季的不当季的,红黄粉白,围着浴桶绕了一圈;接着下人们退去,几个侍女进来,这回是一连十几套锦衣,并玉带扣、金银簪,把那一方卧榻都挤满了。

    余锦年眼角一抽:“这都是什么?”

    周凤道:“是主子赏的。”

    余锦年皮笑肉不笑道:“那还真是谢谢夏老板了,我瞧着我这身价,快赶得上青…楼楚馆里的头牌了罢?”他指了指门外,自嘲道,“行了,凤公公,头牌要沐浴了,你们还不快滚?”

    …

    东舱分内外两间,虽都不大,但也算是五脏俱全,余锦年在内间里锁了门栓洗澡。此处没人在乎他究竟如何,所以即便是为人所囚,他自认也没有必要为了个不相干的人,苦苦虐待自己,因此该如何享受就如何享受。

    那周凤提起的澡花球确实香气氤氲,且估摸着其中又添了些安神的药末,让人沉醉其中浑身舒坦,他把自己沉在浴桶中,正昏昏欲睡,忽地听到外间吱嘎一声门响,窸窸窣窣,似有人走动。

    余锦年掬水拍了拍脸,拽了件亵…衣裹在身上,又回头审视了一遍夏老板送他的衣裳,最后只拿了一件乌漆抹黑的披在肩头,便过去拨开了门栓。

    只见夏老板提着一壶酒站在门边,见他开门,也抬了抬眼。

    “夏老板,这么晚了还不睡,难不成是来给我灌药的吗?”

    内间热气蒸腾,湿雾缭绕,少年从里面走出来,头发犹自向下滴水,一双脚自小腿往下也是湿的,踩在木质的地板上,洇出小小一团水渍。他身形单薄,耳颊透红,充斥着鲜活的少年气,是故这件黑衣穿他身上显得不伦不类。

    昨夜他专门放了小船下去,急急去附近城镇买了些身衣裳,或华贵或素雅或长衫或短骑,零零总总十几身,不怕他挑不中喜欢的,可他偏偏挑了件黑的,生生将他那股喷薄而出的少年风采压出了二分邪气。

    燕昶微微皱起眉头:“怎么穿了这件。”

    余锦年低头看看,拖着刚在热水里泡疲了的嗓音,慢吞吞道:“怎么,这件我喜欢,不行?”

    燕昶没有继续纠…缠衣服的事,而是回头看了看桌上吃剩一半的饭菜:“听说你今日下了厨,可是我船上厨子做的不和胃口?你喜欢吃什么菜色,吩咐周凤一声便是……苏南菜可吃得惯?”

    余锦年道:“不了,人心叵测,还是自力更生更妥当。”

    燕昶似乎压根与他不在一条线上,自顾自说道:“过两日抵缙城,当地木匠活计出类拔萃,到时给你买些机关小玩意来打发时间,听说他们会做一种会报时的机关鸟,每个时辰鸣一次,好玩得紧。对了,这些莓子可还算甜?”

    他捏起一颗草莓,递到少年眼前。

    余锦年挥手格开:“不知道,没尝,正好你都拿走吧。我阿兄不叫我吃别人的东西。”

    “——余锦年!”燕昶郑声。

    余锦年不怯,直楞楞地与他对视,憋了一天一夜的气终于发作出来:“打住!别摆出一副以权压人的气势,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既然你不想说,那我也不想知道。你喜欢玩这套金屋藏娇的把戏,天底下有的是人愿意陪你玩,不过我没这种兴趣。你要是这条胳膊还想要,下个码头,老老实实放我下去,我既往不咎,你这病我还给治,否则……除非你弄死我,不然你这胳膊我早晚给你毒残了!”

    燕昶操风控雨,罚过的人不计其数,还是平生第一次被别人说“既往不咎”,他手指一松,那颗草莓掉在地上,滚进鞋底,顷刻间碾落成泥。他伸手掀去了余锦年肩头的黑衣,只留他一身湿漉漉的亵衣在身上,冷冰冰地贴着:“那倒是要看看,究竟是你这张嘴先软,还是我的手先残。”

    “周凤!锁门。抵京之前,没我的吩咐不许打开!”

114。蜜汁排骨() 
第一一四章甜姜粥

    七里铺村外有一处小驿站; 先时这些驿站也只为官家效命; 如今四海升平; 民间客栈逆旅盛极,官老爷们也都养尊处优; 哪还有愿意来驿站修整食宿的; 驿站便渐渐地没落了; 平日里除了抄传邸报、送运货资和公文; 也没什么好忙。有些心眼儿活的,会偷偷的做些生意维持生计。

    这家驿站更因位置尴尬; 往东南去不到一个时辰便是缙城,来往行客大多去了缙城修整换马,是故这里十天半月难见一人; 还常常是过路的脚夫来讨水喝。因驿馆后头就有一片菜田; 店里的人便靠着这一亩半分的地勉强自足。

    晨间林雾缥缈; 密雨如丝,店里的小郎君一如往常在门前洒扫,远远地就见道上飞驰而来一人; 马蹄声疾; 白衣胜雪,头顶极低地压着一顶蓑帽; 裹着一身的雨; 仿佛是春雾中幻化出来的林仙。小郎君看呆了; 一时间也忘了自己手里的活计; 更不记得吆喝人家进来坐坐; 打打牙祭。

    他还未看清来人长什么模样,对方已自顾自进院下马,将缰绳往他手里一丢,又从怀中摸出块玉佩扔过来,微微抬了抬帽檐,露出小半截已被雨水淋湿的下巴,低声道:“小老板,劳烦,换匹马。”

    小郎君个头矮,稍微探探身子便能看到对方面容,这么潦草一眼,只窥得一双湖泊似颜色清淡的眼睛,旁人的眸子或是黑或褐,他眸中却隐有一丝奇特的蓝。小郎君听说有胡番歌姬,肤白似雪,眸碧如湖,发浅若金,美极美哉……如今眼前这位贵公子,倒与传闻有几分相似,只是他过白的皮肤衬着那张脱俗的面容更加冷清,仿佛这场雨一停,他也要随着雾气一同消散,回到他的仙界去。

    这驿馆开了几十年,他自小跟着老爹在这儿混了十几岁,也算是见过不少贵人的,却从没见过这样风姿出彩的人物,愣了半天才被对方的说话声惊醒,手忙脚乱地接下玉佩。

    只是他年纪小,不认得此物,又见对方气宇不凡,连忙跑回店里头,高声喊他那个还在睡懒觉的驿长爹:“爹!来了个贵人,要换马,你快起来瞧瞧这个!”

    “这大清早的,谁啊……”驿长心下不满,到底还是起来了,一边没好气地从小郎君手里夺过玉佩,一边抱怨来者扰人清梦。话正说着,他低头一看,脸色登时巨变,一个激灵险些把那玉佩给砸了。他匆慌将玉佩收好,三两下整理了衣裳,忙不迭往外跑,嘴里喜道:“哎呀哎呀,我道是哪位官家,原是季大人——”

    出了门,他又愣住。

    不是老季大人,而是个小季大人。

    他没见过季家人,但玉佩却不会错。既然是姓季,那就是天子脚边的大姓红人,是随便动动嘴就能让手底下的鸡犬白日升天的大人物。他怠慢不得,忙去马棚里牵了一匹膘肥体壮的黄骠,将玉佩还给他后,赔笑道:“您瞧这马,正儿八经的黄骠,日奔八百里不成问题!季大人这是去哪儿公干了?可要进屋歇歇脚,用些吃食茶水?”

    季鸿不答,莫名咳嗽了两声,眉头紧锁,脸色暗淡,牵过马后也不做任何评价,翻身而上。

    此时院外又一嗓子斥马声,一匹毛色鲜亮的枣红大马跨进来,上头坐着个趾高气昂的小公子,嘲笑他道:“什么杂种,不知乱了多少辈的血,也敢称是黄骠,倒不知它亲娘究竟是驴是马!”

    “懋儿!”又一匹良驹扬蹄而来,“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驿长瞧了眼这两人的马,也不敢回嘴了,都是货真价实的宝马良驹,确实比他混了不知多少代血的杂毛假黄骠名贵万倍。只不过,这两匹宝马的精神头却都不甚好,蔫蔫儿地耷拉着脑袋,连脚边的嫩草都没力气嚼了,只一个劲儿躁动不安地撩动着蹄子。

    季鸿与他们错了一眼,驭马出去,被闵雪飞一记马鞭当场拦下:“叔鸾,不能再走了。你本就不常骑马,如今已三天没歇过,再这么颠簸下去,别说你的身子受不了,就是马都要被你累垮……休息半天罢。”

    胯…下的琥珀赤赤喷气,闵懋摸了摸琥珀的鬓毛,也愁眉苦脸地应和:“是啊,季三哥!你瞧瞧,疾风和琥珀也都跑不动了。我这屁…股底下垫了三层绒,都要颠碎了!”

    “世子,闵公子说的有道理。”随后赶来的段明也气喘吁吁地劝道。

    季鸿哑声:“那你们歇下,我先走。”

    “叔鸾。”两匹马交错时,闵雪飞一把抓住了季鸿的手臂,看了眼他愈显苍白的脸色,苦口婆心道,“就算不为我们,你也为那小郎中。他刚费心费力地给你调好了身体,你就这样不爱惜?别等到回京,他还没找着,你又倒下了。”

    “再者说,你尚且不知那船是驶向何方的,便是紧赶慢赶回了京又能如何,倘若你北上,它西去,岂不是要白白错过?不如路上边走边打听着,那船并非一般人家能有,也许能有意想不到的消息。”

    季鸿攥着缰绳,皱眉踌躇片刻,终于松手:“好罢,休整半日。”

    众人皆长出一口气,闵懋更是如获大赦一般,跳下马揉着屁…股走进驿馆,嚷嚷着让老板给备好酒菜,烧上洗澡水,便一头瘫进了房间,几乎一眨眼的功夫就昏睡过去。

    闵雪飞拴好马,也实在是精力不济,虽不至于跟闵懋似的立刻睡得鼾声震天,却也实实在在累得抬不起头。回过头来,见季鸿仍伫立在驿馆门前,远远地望着远处林道,他走过去,轻轻拂去男人肩头的雨:“别担心了,他比旁人机敏许多,又揣着一堆鬼点子,想来定能逢凶化吉。”

    季鸿望着檐下一帘细雨,不知为何竟无声地笑了笑:“他整日也说,自己是有大福缘的。可谁知,他的福缘全在遇见我的时候,被我这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