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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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食无忧[穿越]- 第1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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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南烛能够强身健体倒是确定无疑的,其枝叶果皆入厥阴少阴,有强肝肾、添精气的作用,久服能够乌发驻颜、补虚强身,也不怪道家认为服之可长生了。

    余锦年摘了满满一衣兜的南烛叶,便领着小萝卜头回家,正好遇上他娘亲自外头回来。

    两相打了照面,小娘子年纪也不大,许比季鸿还小,脸上还带着些少女特有的娇嫩,谁能想到她已是个五岁萝卜头的娘。那小娃娃冲上去将对方抱住,把余锦年是如何陪他玩的翻来覆去讲了好几遍,小娘子朝他又是道谢又是赔罪,说是自家小儿不懂事,叨扰了贵人。

    两人前后进了厨房,余锦年把南烛叶用水泡起来,就寻了个石杵准备将叶子捣烂。

    转头看到萝卜头他娘正从篮子里往外掏东西,可不就是先前余锦年在路旁见的那白胖玩意儿,他好奇地瞧了一会儿,有点眼熟,好像以前见过,可是一时半会的实在没想起来,遂虚心好学地问道:“敢问夫人,这是个什么?”

    小娘子瞧他衣着华贵,却并未自视高人一等,也就不那么紧张了,答道:“肉菇罢了,林子里的野味。前两天刚下了雨,我今日见冒了许多,便给采了回来。”

    余锦年笑问:“既然是叫肉菇,可是因为吃着如肉一般?”

    他们一家住的虽然看似宽敞,实际上不过是占着个祖上留下来的空宅子而已,实际上和一般村户没什么两样,也并不是能日日天天迟到肉,因此余锦年这么一提,小娘子脸上就微微红了起来,颇有些羞愧道:“正是……我们哪里如贵人们一样能成天吃肉,也就吃个这,解解馋罢了……”

    余锦年本意不是说这个,虽然是无心之谈,却也让对方心生尴尬,到底还是他的错。他也就不再多嘴,闷下头来仔细清洗南烛叶,洗好了的放在一旁的石臼里浸泡,待泡软后用杵子搓碎舂烂,舂出沙泥色的汁液来。

    从车上把自带的上好粳米搬进厨房,那小娘子正好奇地观察那盆南烛叶汁,见余锦年回来,忙躲到一旁继续切她的肉菇。过会扭头再看,余锦年正把汁液过滤了,泡进淘好的白米里,不禁奇怪道:“这是做什么呢?”

    余锦年说:“过会蒸个青精饭来吃。”

    正说着青精饭是何物,之前为他们引路的婶娘骂骂咧咧地走进来,嘴里咕哝道:“什么不三不四的玩意儿,老娘我做大小姐的时候,见过的奴才多了去了,也轮得到这种玩意来指手画脚!真是刁奴一个!”

    那小娘子忙上前去劝解,低声道:“阿娘,当着贵人的面,说什么呢。”

    婶娘气道:“我说什么了,我年轻时候——”抬头看见厨房里果然有个外人,这才闷闷不乐地止住声音。

    闵季两家的人马都肖主人,训练有素,礼数周全,出奇高冷,能用两个字解决的绝不多说第三个字,更不说被人指着鼻子骂“刁奴”了,把人气成这样的,左右出不了吕大官人手下。余锦年说:“婶娘别气了,不值当。待会儿吃点这青精饭,疏肝补身,头发也能反青呢!到时候和小夫人一样貌美如花。”

    婶娘耳根子软,一听余锦年这嘴甜的,跟化了蜜一般,纵然心里知道再怎么也不可能真重返青春,但是心里还是美的,再加上余锦年瞧着年纪不大,生得又惹人怜爱,遂抚了抚发鬓,偷偷拿出一块私藏给大孙子的麻糖来给他吃。

    用南烛叶汁水浸泡粳米的功夫,他又做了道荠菜鸡蛋汤,至于野兔,是打算晚上与季鸿一起开小灶的,便不拿来前头的厨房里处理,只等着待会儿回了房,用自家带的小炉子来烹。

    做够了菜,米也被南烛叶汁浸成了乌绿色,这时便可将其倒进饭甑里来蒸,出来的米饭就是乌青色的,吃时拌些红糖或者甜蜜,滋味能更美。

    青精饭刚上了火,吕家的小夫人含笑过来了,手里拎着坛酒,进来便道:“婶夫人,方才是我府上小厮不懂规矩,口无遮拦。您能让我们借宿此地,已是心善,听说您好酒,这坛子桃溪红就给您解个嘴馋罢!”

    吕家上下都是一群王八蛋,唯独这姐妹俩没被同化,与那嘴臭脸长的小厮和他的混蛋主子相比,她们两个简直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莲了。

    含笑进了厨房,四处看了看,想来是想讨点饭食。

    他们吕家的下人既不似余锦年,识医认药通百膳,也不像段明石星能够飞檐走壁、猎禽捕兽,在城镇里时吕言嘉还能呼风喝雨,可一旦到了这种地方,他们这些人五谷不分、四体不勤,只能依赖于随身所带的干粮,或者主人家的招待了。

    那婶娘自然明白,也不想招惹这种官宦人家,于是就贴着含笑给砌的台阶往下走:“不过是多拌了两句,哪还劳驾得夫人亲自过来,您看看想吃些什么,我们这荒村野岭的也没什么好物招待您……”

    含笑与余锦年错了一眼,立即心虚地避开了,看来是还没有从上次的砒…霜事件中抽回神。

    她也没要求什么做不到的菜色,都是挑着厨房里有的,随便点了几道家常,又留下两锭银子做辛苦钱。那婶娘确实是个贪吃美酒的,隔着老远就闻到了那坛酒里的香味,含香刚想把酒坛放下,视线忽地扫过婶娘儿媳手下正处理的肉菇上。

    婶娘笑道:“姑娘可要尝尝,这是我们村里特有的美味呢!虽然瞧着是粗陋了一点,但吃着一点不比外头那酒馆子里的东西差,这才叫真正的山珍呢!”

    “是吗,那就辛劳姑娘,匀些给我们这些外乡人尝尝鲜?”含笑说罢,忽然顿住了一瞬,连余锦年都以为那一瞬只是自己眼睛被烟火燎花的错觉,随即她脸上已是寻常无比,看不出什么来了。

    婶娘正介绍着肉菇是如何好吃——只听“哗啦”一声!

    好好一坛桃溪红,竟从含笑手里滑了出去,径直摔在地上,碎成了千片万片。

    顷刻间一股浓郁的酒香在厨房门口四溢开来。

    婶娘痛心疾首地大叫一声:“——哎呀!”

    含笑微敛首,惊慌道:“实在是不好意思,这一下子也不知怎了,突然就掉了出去……”她蹲下帮着收拾,没等婶娘想捡起一张碎片来舔舔鲜,含笑已飞快地将所有碎片都收拾干净了,“您看这弄的。算了,碎了就碎了罢,我那还有盒桃花酥,待叫人取了来……”

    说着抬起头,发现余锦年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含笑立即移开视线,匆忙起身往外走:“我这笨手笨脚的,就不在这儿碍事了。那桃花酥,我遣人送来。”边走边往回看了一眼。

    余锦年皱起眉,目光在地上那摊已渗入地里的酒渍上停留了片刻,又随着含笑最后那道视线,看向案上已切了一半的肉菇,菇肉发白,看着并不像是他认得的任何一种毒菇。再者说,若当真有毒,婶娘一家三天两头吃它,早该中毒了才对。

    只是,总觉得有一件事卡在脑子里,就是想不起来,他心下琢磨道:这东西我似乎确实在哪里见到过,究竟是哪里呢……

105。蘸水兔() 
第一零五章蘸水兔

    晚上吃饭几家并不在一起; 只是婶娘家的小媳妇专程来给隔壁的吕公子一家子送饭菜; 再加上余锦年想要碟辣子和两头姜蒜; 就顺道也给他们送了两道菜,其中一个便是小炒肉菇。

    这菜端上来时也没什么稀奇; 便是切成粗丝的肉菇用当下时蔬搭配; 加了豆酱一起翻炒; 瞧着和普通的素炒蘑菇差不太多; 倒是口感上确实有些像肉丝,只是远没有真肉那么劲道罢了; 但胜在滋味鲜美,对他们几个来说,已经称得上是一道“山珍”。

    小娘子笑道:“若是吃得好; 来前头我再炒一份就是。方才那吕公子也是第一次吃这肉菇; 欢喜得很; 正说着明日走时要带些回去呢!这肉菇呀,还得是现摘现吃的好,明儿个我便早起一会儿; 到后头山林里掘些来; 小公子您若是也要,我就顺道多采些。”

    如此一套寒暄; 余锦年收下姜蒜; 放好菜盘; 也拿出银两谢过她; 便送她出院。

    回来后; 揭开桌上小炉的盖子,一股清淡的肉味飘出来,正是段明打回来的那只野兔。这兔子是烫褪了毛,冲洗得干干净净、白白嫩…嫩才下的锅,虽然刚开春,并不是多肥的胖兔,但对他和季鸿两个来说是绰绰有余,此时兔子已在小炉里煮了有一段时间,火候刚好,肉质弹嫩。

    石星在一旁打下手,剥着那小娘子拿来的蒜瓣,他自然知道余锦年的手艺,是故那锅子一掀开,就立刻探头过去瞧,见了里头的东西又不由大失所望,奇怪道:“……白水煮兔?这是个什么吃法。”

    余锦年把熟兔捞出来,浸过冷水,便放在一张大碟上开始切片:“本想做麻辣兔丝,吃不完也好带到路上解馋。可此地条件实在简陋,动不得大火大油,只好退而求其次,做个蘸水兔来吃。”

    季鸿伸手去剥蒜瓣,被余锦年抢了回来扔给石星,悄悄道:“咱不剥这个。我闻了这蒜,越冬的老蒜,剥它辣手。”

    石星闻了闻手指,眼睛当即被熏疼了:“……”

    所以就要扔给我剥?

    季鸿笑了下,自觉放下蒜,听话地袖手旁观起来,看少年将片好的兔肉整整齐齐地码在空碟里,他像是个解肉的行家,快刀几下,总能避开大小所有兔骨,只削得那白嫩兔肉在盘子里。

    石星苦哈哈地剥好了几瓣蒜,又照小公子的要求,把蒜切成蒜泥,各分到几个小料碟中,另又切了几丝姜进去,做完这些,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指甲缝里火…辣辣的。

    余锦年用酱油、盐、和小娘子送来的农家特制辣子末调成了一碗酱碟,与方才石星切好的蒜末姜丝合在一起,这就是蘸水兔里所谓的“蘸水碟”了。

    几道菜都摆好,正要吃,发现外头石星还在洗手,余锦年还算有些良心,倒了碗醋冲院子里叫道:“哎呀,石大哥,辣了手我可与那姜家的小霸王交代不起!你快来,指头在醋里泡一泡再洗,就不疼了。”

    石星一脸委屈地走进来,端了那醋嘀咕道:“我就知,这种打下手献殷勤的好事怎么轮不到段老五,原是小公子故意要看我笑话。”

    余锦年歪着头笑,叫他拿一碟兔肉回去吃。

    季鸿也道:“只你嘴皮子利索。”

    石星还冤枉起来:“属下前阵子还教了公子做钳花小包,那时您还嫌我嘴笨,讲不清楚这工序,怎么今日又道属下嘴皮子太利索?”

    他要是有段明一半稳重,也就不会和姜秉仁那朵小霸王花走到一块了。听石星又在余锦年面前提起这茬,显然是故意漏主子的底,季鸿一个茶杯掷过去,半真半假地笑斥道:“话多,下去。”

    石星正正中中接下茶杯,假里假气地哎哟痛呼了一声,便拿过余锦年赏他的兔肉,笑嘻嘻地跑出去了,走前还知道要把门给他们带上。

    天色沉了,房门一关,屋里顿时暗了几分,剩下两人围着三两盘菜,相视一笑,余锦年也没继续提那钳花小包的事来薄季大公子的脸皮,于是拿起筷子给季鸿布菜。

    “尝尝兔肉,正嫩着。蘸这个碟来吃。”

    薄薄的一口入腹的鲜嫩兔肉,酱汁浓郁口感厚实的肉菇,配上一碗香糯养生的青精饭,虽然都是些粗物,并没有什么珍贵的食材,也没用到多稀珍的调料,但正是这充满了乡村田园风味的一餐,让两人在旅途劳顿之中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院中是几株经年无人打理的花树,也不知叫什么,开着满头稀稀落落的黄白色小花,肆意地长着,开窗即见。有晚风卷着那么几瓣碎花进来,落在余锦年面前的酱碟里,也搅起了一波小小的“涟漪”。虽说马车被季鸿打理得得柔…软精致,但到底是比不上这脚踏实地的感觉,他一时感慨,胡诌道:“你瞧,人说花开半妍,酒饮半酣,浮生半闲。我这前后二者俱全,就差这么一壶佳酿了……”

    季鸿刻意板着脸道:“小小年纪,成了个酒鬼。”

    余锦年不服:“我年纪如何小了,你瞧婶娘他儿子,也还没你大呢,就已生了个那么大的萝卜头。我这要不是被你耽误了,都算晚的了呢!你看在都耽误我了的份上,还不许我吃两口酒啦?再说,我吃了酒到底是谁受益?”

    季鸿张了张嘴,本想与他一辩,可听余锦年说完最后那句话好一会,才后知后觉地发觉自己被调侃进去了。虽然事实如此,他不仅是受益了,还乐在其中,只是心底还有最后一丝文人矜持在挣扎,终于是在被余锦年带歪之前,守住了最后那点被拉低的脆弱下限。

    说他是下山来勾引人的小妖怪,可是一点错都没有。

    季鸿其实摸透了他这吃酒的小癖好,早就准备了酒葫芦,此时只想赶紧堵住他的嘴,少叫他突然语不惊人死不休,于是赶紧从身后摸出来,在余锦年脑门上轻轻一敲:“你这嘴,总有说不尽的歪道理,我看石星他们俱是被你带坏的。”

    余锦年欢天喜地捧过酒葫芦,倒是对此供认不讳:“没办法,上行下效嘛!”

    季鸿真是哭笑不得。

    有酒有肉,这一餐吃得也不算寒酸,不过是季鸿没动几筷子,菜都进了余锦年的肚子。吃到后半程,那一只兔子也没吃完,索性又连骨带肉放回炉子里慢慢烹,这兔肉虽说也是补中益气的,但性偏凉,脾胃虚弱的还是不大好一口气吃太多。

    余锦年便照着自己的口味,加了一点点盐和酱,用倒了一盅酒下去提鲜,然后边吃那剩下的几块肉菇,边趁热直接从小风炉里舀兔肉汤来喝,他也不忘也给季鸿盛上一小碗,自己则大马金刀地坐在他对面,灌一口酒,欣赏一眼他慢条斯理饮汤的模样。

    风炉里火苗正旺,烤着旁边的人,季鸿又天生有着一点外族血脉,瓷玉似的白,温度一上来后,整个露在外面的肌肤都呈出一种娇嫩的粉,看起来又比平时细腻许多,只是还没来得及让人觉得娇艳,就被男人一双略显凌厉的眉眼稳稳地压住了。

    余锦年坐姿很不端正地歪在坐榻上,一只脚压…在身下,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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