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男妃[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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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男妃[穿越]- 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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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哀伤,沉闷的气息在众人之间游走。

    所有人的脸上既愤怒又悲痛。

    一个士兵缓缓放下手里的遮尸布,送走了和自己并肩作战多年的兄弟。眼眸微红,泪欲夺眶。

    却突然,被围的水泄不通的包围圈被撕开一道口子,接着众士兵闪出一条大道来。

    一众人拥着一个虎背熊腰的长官进来。

    他手提长/枪,红眉毛绿眼睛,四方脸。眼角周围一道狰狞的血痕,那是在保卫第二道城池时被天倭士兵砍的。是他不怕死的证明,也是他魄力的体现。

    他就是东境百邑城的副帅,赵清风的二舅,莫贵妃的二哥——莫云。

    “副帅!”众人抱拳行礼招呼,看着莫云眼角的刀伤,更加尊崇,领军者都如此,何况随众?众人的迎合无不昭示着莫云的地位。

    莫云走至死去军官身边,仔细打量,只见死去的人下颌浮肿,身上溃烂,脸色发青,印堂微微有些发黑。他好像发现了什么,神色凝重:“死了多少人了?”

    “回副帅!加上从前三次征战已经失去二百个弟兄。”一个小卒躬身回答,眼眸赤红,显然是痛到深处,格格咬牙的声音,凸显他的愤怒和隐忍。

    “二百个……”莫云呢喃自话,一点一点的打量着死去的四十多具尸体。忽的一把将所有的遮尸布都掀了,手一一摸了摸死者腹部。

    众人大惊:“副帅……”这是对死者不敬。

    莫云目光不移,手下探寻着答案,“你们对这事怎么看?”

    众人回头相望,显然没有料到副帅还会问这些问题,不知如何回答。

    还是那个小卒,小卒上前一步跪地:“副帅,这会不会是瘟疫?”

    “瘟疫”一词一出,所有人吃惊诧异,宛如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众人窃窃私语不停。

    “瘟疫?”莫云眯眼看着他,对众人吵嚷私语声置若罔闻。

    小卒道:“天倭和百邑城最后交战,小的半夜巡守看到有人在军营帐外。小的以为是自己人,没留意,如今再想想只怕是天倭细作给我军长官营帐放了什么。”

    众人一听,那还了得。也不多想,炸毛嘶吼。

    “副帅,天倭卑鄙!杀我子民,占我城池,如今用下流手段,我们不能忍,这太他娘的丢人!”

    “杀了天倭杂/碎,有本事战场上来,老子不怕死!”

    “狗娘养的天倭,三座城池都喂不饱你。副帅,我们要给兄弟们报仇!我们要报仇!天倭卑鄙,我们要讨回来!”

    ……

    莫云镇定瞧着这群人叫嚷,又瞧了一眼小卒。

    小卒被人注视后的欣喜得意,自己被长官另眼相看了,黝黑的脸上透着一股血气方刚:“天倭不是人,我们和那群狗…娘养的拼了。副帅,我们还等什么?开城迎战呀!”

    一石激起千层浪,众人愤懑如潮水般汹涌荡开。

    “杀了天倭!还我河山!还我城池!”

    “天倭何惧?我们宁做战死的英豪,也不做窝憋在城做被瘟疫折磨死的孬…种!副帅,我们战吧!开城打个痛快!”

    “叫老子开城,定要打的天倭杂/种满地找牙!”

    众人激愤,莫云冷眼扫了一记,一股寒冰之气霎时扑来,众人都住了口。

    “叫啊,接着吵!”

    众人被他的气势吓到,默然静立,噤声不语。

    却忽然,莫云抬脚一记揣向小卒心口。

    小卒猝不及防,在地上滚了一道,脑袋嗡嗡,胸口火辣辣的疼,内里肠子和心肺纠缠,终是抑制不住,吐出一口血水。

    众人面面相覰,鸦雀无声。

    “你们都是蠢吗?要是瘟疫你们还能好好站在这?要是瘟疫,二十万大军不用迎战,光是瘟疫就够兄弟们往里填。要真是瘟疫,天倭和百邑谁会捞到好处?命都保不住,要城池有屁用?动动你们的脑子想一想!”

    众人好像还没明白,莫云抬头示意他们再看死者特征。

    “这些兄弟腹部都是积水,印堂浅黑,眼眸大睁,那是死不瞑目!!!印堂发黑!!瘟疫会让人印堂发黑?你们动脑子想想!一群莽夫!”

    “副帅,您是说——”小卒挣扎着起来,捂着胸口,“有人给百邑城的人投毒!军中出了细作!长官是被人毒害死的?”

    所有人神色大变,百邑城水源稀缺,物资稀薄,所有物资进城都要经过五六道关卡。天倭如何有机会投毒?

    军中出了细作?!

    莫云眼眸深深的看向远方:“况后四十六,我是不是应该谢你不杀之恩。”

    “副帅,军中真有细作,那毒……”有人怀疑不定的问了一句。

    莫云看了看众人,眼眸一眯:“天倭独有的‘黑寡妇’在我军出现,你们觉得我军士兵干净?”

    众人大惊失色,短暂的安静后。所有人疯狂嘶吼,一浪盖过一浪,营帐险些飘飞。好儿郎们誓死要把细作揪出来。

    “揪出天倭细作,杀!杀!杀!”

    “天倭不是人,卑鄙!杀我兄弟,动我军心!不要被老子抓到,不然老子一定拔了他们的毛,喝了他们的血!抓天倭细作,打的他满地找牙!”

    “况后四十六,你玩阴的,不要让老子逮到!”

    边陲地带的汉子那就是真的汉子,如果说城中士兵是庄重忠诚,那边陲地带的他们就是一群兵匪。既是兵也是匪,土匪在一定程度上是烧杀夺掠都会做,但他们也是兵。唯一的区别是他们明白自己的使命是护卫国土。

    这是男儿血性,他们不会吝啬自己的性命,也不会惧怕生死。他们有的是同甘共苦的义气,吃苦耐劳的坚持。更有着对自己土地的热爱。

    他们没有军纪束缚,没有教义禁锢,是黄沙中高飞的秃鹰,用锐利的目光凶悍的利爪勇猛的身躯彪悍的力度去拼搏厮杀,放飞自我

    他们更多的是野性。桀骜不训,不守军规。在他们眼中所有的规矩都是狗…屁,不如杀敌饮血来得痛快。

    他们要的是征战的快意,是昂起头来接受别人的崇拜。

    这是一个有着男儿义气,杀戮与血腥的地方!

    这是一个锻造英雄的地方!

    莫云很满意的点点头:只要找出细作,再训导提醒几句。以后动乱军心的事或许就不会出现。

    边境半生,他和这些兄弟们同生共死,早已成为一脉,他不允许天倭伤害自己的兄弟,也不允许他人从自己手中接过这支军队。

    这是他苦心经营的,是他的全部。印象中妹妹的影子越来越模糊,甚至在祖父去世时他都没能回去。

    他知道,这一辈子要老死在这……

    所有的满意终是被心里那一抹酸楚的情绪占据。

    七天前,圣上下旨让赵毅风带兵二十万做支援,并任命赵毅风为主帅。叫他提前做好接应。自己半生戎马最后还要屈居与一个毛头小儿之下,这个人还是皇后的儿子……

    “赵毅风!主帅?狗屁!……!毛头小儿,毛都没长齐也想打仗,好好的皇子不做,来什么边境。老子自己都没有睡觉的地方,哪有地方给你?乘早滚回皇城,不要来碍眼!天倭泱泱大军到你眼前,只怕你到时屁…滚…尿…流。”莫云挑着他的红眉毛,冷笑一声接着一声。

    百邑城的糙汉子桀骜难训,简直就是一群兵匪,他们不讲道理只讲拳头。其实,讲了道理他们也不一定能听懂,他们的信念就是杀敌。

    纵使赵毅风西境带兵历练一年又如何?在他们眼中连提手指的资格都没有。这群糙汉子随便摸一个都是经过大战小战无数的,毛头小儿一来就位居主帅,他们不服,大写的不服!

    他们骨子里鄙夷皇家贵胄,他们因为出身不同,就可以享受与生而来的尊贵,而他们却要刀口舔血过活。

    所以他们听到王孙贵胄,清贵公子心里就不爽。让他们信服——那是笑话!

    莫云自莫贵妃嫁给皇上后就来了百邑城,四十八岁的他,十七岁来这里。已经为东境四座城池贡献了三十一年,在这里守着天帝的江山。

    因为战事需要,他眼睁睁看着自己心仪的姑娘嫁给别的男子。至今单身一人。

    他为天帝呕心沥血,为天倾半生戎马,戍守边防。到现在,自己信任的兵要交给一个毛头小儿。而且这个乳臭未干的毛孩,竟然和自己外甥是对头。

    他莫云不能忍,不能忍受一个不是莫家的人来接手自己的兄弟。来管理这座城池。

    不止他一人这样想,几乎所有人都对毛头小儿接手百邑城抱有不忿的念头。

    这样的皇家贵胄,他们不接受!

    “来人!把百邑城缺衣少食,瘟疫横行,天倭大军即将来犯三件事全部报告给赵毅风。不然他到时来了没地方睡,没衣裳穿,被吓着了,埋汰老子百邑将士苛待他。”莫云浑厚的声音在营帐里飘了一阵又一阵。

    众人岂会不知莫云是故意说给大家听得,旋即哄堂大笑。

    众所周知,赵毅风迎接的岂会是这些刁难这么简单。

    “迎接”说好了是好好把人接待过来,好吃好喝伺候着。

    通俗点就是,我看你不爽,要给你一个下马威,来点刁难,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第三零章 斗百花·回朝() 
【卷二:琉璃劫——与君相逢】

    第三零章:斗百花·回朝

    (上篇)

    “公子,最新消息。”

    “说!”

    落不秋展信:“百邑城粮草枯竭,水源稀缺。天倭借此趁火打劫,现在盘旋在百邑城下叫嚣。百邑大军死守城内,拒不迎战。”

    江玉树听后,心里快速分析:以赵毅风的行军速度,到达百邑城还有五日路程。按照这样,二十万大军会错开天倭的攻击,只要百邑城的将士坚持三天,赵毅风援军一到,百邑可保。

    希望百邑可以坚持到赵毅风援军到来……

    落不秋欲言又止,显然还有话说。

    江玉树微微一笑,“落叔有话直说。”

    落不秋直接道:“百邑城中消息:前三次征战加上这次死了二百多人,死者腹部积水,印堂发黑,面容浮肿,是中毒之兆。”

    腹部积水,面容浮肿,印堂浅黑?……

    这分明是“黑寡妇”——天倭特色。

    江玉树嘴角慢慢泛起一丝冷笑,“百邑城中竟然出了细作,通敌天倭,要覆灭天倾!”

    天倭一旦攻破百邑,天倾国土一半被占,以况后四十六的野心,定会把剩下一半的土地兼并,到那时岂有其他诸国并存。

    “细作?”落不秋不明,那分明是中毒。

    江玉树温声浅笑:“落叔行医多年,怎么忘了‘黑寡妇’,那可是天倭独有。”

    落不秋静思一阵,恍然,“公子是说百邑城有天倭细作,是细作给百邑将领投毒,动乱军心?”

    江玉树点头:“依据死亡人数,还不止一个……”

    “落叔,你速速派阁中人去百邑城查探细作身份。”

    落不秋躬身应是,刚走出没几步,他像是想到什么一样,又再次行至江玉树身边,支吾道:“公子……那……”

    “呃?”江玉树不解。“落叔有话直说,你我之间不需如此。”

    落不秋牙一咬,脚一顿:“公子,八月十五快到了,皇上召殿下回朝。”落不秋说完仔细打量着江玉树,只见他俊秀的脸上渐渐浮上一层清寒。

    江玉树不想回北璃,可是皇上已经连催三次,这样下去与他不利。落不秋旋即劝道:“殿下,皇上都催了三次了,您好歹回去看一下。再说八月十五是皇后娘娘的忌日,您回去看一眼,以示孝心。”

    江玉树的脸色越来越凝重,散去平日温和浅笑模样,捏着玉箫的手青筋突起,眼眸微红。

    落不秋见状,急忙跪下:“殿下,您息怒!皇上只是想您了,您就回去看一眼吧。”

    江玉树似愤怒又似好笑:“他会想让我回去看他,可他忘了我这眼睛是拜他所赐。我是个瞎子,瞎子,如何看?他从我出生就不要我。我这身子,我这眼睛……都是因为他。现在还要我回去,当初我去找他的时候,他要杀了我……,他要杀了我呀!”

    落不秋痛心:“可您还有皇后娘娘啊,皇后娘娘的忌日,您好歹去一趟。”

    那个女子生了他,却在他出生之日被北璃国主赏了一条白绫。她叫秋意桐,是秋意箜的姐姐。也是江玉树的娘亲。

    江玉树手执玉箫,来回轻拭,试图在玉箫上感受什么。良久,悠悠一叹,“是啊,我还有她,我也只是为她回去。”

    落不秋欣喜,他终于答应回北璃了,可让落不秋犯难的是八月十五,月中时候,江玉树身子的蛊毒。

    “八月十五,月中时候,殿下身子可受的住?”

    江玉树显然没有料到自己身子还有蛊毒一事,这声提醒加深了他心中的痛。他自嘲似的笑笑:“落叔,你看父皇多爱我,从母后有了我,他就给母后种蛊毒。母后死了,他抛弃了我。如果不是江家,不是江秋氏,这世上或许就没有江玉树。”

    自己母后的忌日,也是自己的生辰。

    落不秋不知讲何,只能木木的唤着:“公子……”

    江玉树意识到自己的失控后,迅速收敛,再次恢复他平日温和浅笑的模样,可眼中分明有着苦涩,连带着嘴角的笑都泛着淡淡的苦涩。

    “落叔速速去查探百邑城细作一事,一旦有了消息,立马给大皇子送去。”

    落不秋不明白了,看着江玉树骨节分明却留有针痕的手,又瞅了瞅江玉树脖间的印记。不解道:“北璃也算是一大国。殿下身份与大皇子不遑多让,可公子为什么要自降身份去帮赵毅风?甚至为了他去榆木门下遭罪,还让他——”

    “够了!”江玉树及时打断他。

    “一年多前,尘缘大师算卦,大殿下是真龙运数。天倾、北璃、天倭、南燕、东桑、玄真。六国并立,盟约协定,和睦共处。

    天倾独大,其余五国依附。如果天倾真主不是赵毅风,那么其余五国都将会是天倾马下魂。落叔你还不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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