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笙放下手里的奶茶,静静看着他:“礼贤,中秋了,你想家吗?”
他这般问着。
荣礼贤手上抖了抖,却没有把奶茶洒出碗去:“唉,现在还说这些做什么?”
阿笙紧紧盯着他,没有说话。
荣礼贤苦笑出声:“在来乌鹤之前我就跟你说过,有你的地方就是我的家,你也这样跟我承诺过。所以我不想家,因为那里,已经没有我的家了。”
阿笙一愣,他低头反复思索,似乎想到在出城之前,他确实漫不经心说过这样的话。
可他每次跟荣礼贤说话都是假的,既然是假的,他自己也懒得去记。
尤其是他现在已经回到乌鹤,这里是他的家,如果没有他,荣礼贤早就饿死了。
现在是他靠着他活。
跟以前不一样了。
阿笙见他不为所动,垂下眼眸换了话题:“也不知你的儿女,如今身在何处。”
荣礼贤手上一松,不得已把奶茶碗放回桌上。
他们当时从永安跑出来,一路东躲西藏,根本不敢打听长信的事情。后来到了乌鹤,他被困在这不大的圆帐中,更是对外面的事情一无所知。
对于儿女的去处,他就算再凉薄,也到底不会不顾血缘亲情。
他心底还是挂念的。
他想知道他们都好不好,还在不在永安,也是否……都还活着。
可他不知道要问谁。
阿笙或许知道,但阿笙不会告诉他,他也不能问。
剩下的,整个乌鹤都不会有人理他了。
荣礼贤沉默片刻,突然挤出一个笑容来:“儿孙自有儿孙福,我这个做父亲的没有本事,且让他们自己去挣条出路吧。”
阿笙冷静地看着他,藏在宽大衣袖中的双手攥紧拳头。
说实话,这么多年来,哪怕他表现出一丝对骨肉亲情的眷恋,大褚都不会走到这一步,他也不会狠下心这么多年。
这个人对他是很好,小心翼翼,关怀备至。
可阿笙就是觉得,荣礼贤没有心。
他冷眼旁观,看着他的发妻亡故,看着他的太子病危。
他连看都不去看,只一味跟他在偏殿里厮混。
太凉薄,也太无情了。
相反,他对阿笙越好,却是把他推得越远。
听见他说这样的话,阿笙心底里最后的犹豫都没了,他硬下心来,沉声道:“礼贤,可是我们想帮你回家。”
荣礼贤一愣,他不知道阿笙是什么意思,偏过头去看他。
虽然在乌鹤这几个月他过得艰难,人也瘦了许多,但他面容依旧如过去般清俊。
他眼睛漆黑乌亮,鼻梁挺直,嘴唇轻薄红润,端端是唇红齿白的好面相。
他如今将近不惑的年纪,可看起来却彷如二十的年轻郎君,跟十几年前没有任何区别。
反倒是他,这些年在荣礼贤身边饱受煎熬,殚精竭虑,眼角已经有了细细的纹路,如果仔细看,还能在他鬓发间找到银发。
阿笙不知道这是他太费心,还是荣礼贤太没有心的缘故。
总之每次看到他,他都觉得他不是那个被人人咒骂的妖道,而他才是。
“阿笙,你说的……是什么意思?”荣礼贤轻声问。
阿笙叹了口气,他伸手握住荣礼贤冰凉的手,放在手心里紧紧攥了攥:“族长说,想要助你再归长信。”
荣礼贤惊呆了。
他不知道要如何回答,也不知道要作何反应,好半天之后,他才艰难地开口:“我终于懂了。”
阿笙沉默不语。
荣礼贤求救般地看向他,眼睛里满满都是哀求:“阿笙,你告诉我,你是喜欢我的对不对?这都是族长的意思对不对?”
阿笙抬起头,同他对视。
他伪装十几年,对于荣礼贤,他已经得心应手。
就算直视着他说假话,他也面不改色淡定自若,就像现在这样。
“礼贤,族长……抓了我的妹妹。我没有办法礼贤,你帮帮我吧。”
阿笙一把把他搂进怀里,低声在他耳边哀求。
跟旧日比起来,荣礼贤的身躯已经消瘦得无法形容,阿笙把他抱进怀中,只能感受他身上硌人的骨头。
荣礼贤慢慢伸出手,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
然后阿笙听到他飘忽的声音响起:“阿笙,你这话说的,你妹妹就是我妹妹,我怎么能不管她?”
说罢,他轻笑一声,缓缓道:“族长想做什么,你们便去安排吧,我听你的。”
十二年前的某一天,荣礼贤微服出巡,在正阳观的石阶上偶遇化名天治的阿笙。
他对他一见钟情,几乎想也不想就问:“我想让你跟我走。”
当时二十几许的阿笙也是静静看着他,然后微笑道:“你便去安排吧,我听你的。”
人生就是如此奇妙。
不知时至今日荣礼贤再说这句“我听你的”,是为了回应当年那句话,还是别的什么。
荣礼贤窝在他怀中,舒服地叹了口气:“等你妹妹回来,我可以见见她吗?”
有那么一瞬,阿笙的面容扭曲至极,□□礼贤被他搂在怀里,看不到他的表情。
他只听到阿笙温言道:“好,等我们回到长信,我就带她见你。”
大陈洪北郡洪都城,此时正是华灯初上。
荣景瑄和谢明泽安排好愿意跟他们起兵的一千土匪,让戴显做了千夫长,直接归陆既明统领。
多了一千人,队伍肯定要有变化。
他们这一天忙忙碌碌,就是为了安排好每一个兵士的职位。
等这一切都忙好,已经是第二日正午了,荣景瑄和谢明泽好不容易歇口气,坐下来吃顿饭,外面又有信兵来报。
荣景瑄无奈地叹了口气,按住谢明泽的手,示意他自己出去,让他继续吃完饭。
谢明泽点点头,随他去了。
他吃饭很快,不多时就把一道炖菜连汤带菜都吃了个干净,他刚放下筷子,就见荣景瑄一脸喜色走了进来。
谢明泽起身给他盛了一碗汤,送到他手边:“怎么?有什么好事?”
确实是有好事,要不然平素喜怒不形于色的荣景瑄也不能笑得眯起眼睛。
“刚才信兵来报,说已经在河边的绣坊找到了王妃和小世子。”
“哎?是吗?那我们赶紧下山吧!”谢明泽一听,也笑开了脸。
荣景瑄指了指汤碗:“好了,你等我吃完饭,我们再一起去。”
第57章 王妃()
洪都以红玉马、红樟木以及红丝缎闻名于世。
红丝缎是由洪都特有的赤沙蚕吐的丝纺织而成,颜色鲜艳,朱红赤霞,最适合用来做嫁衣。
因为有红丝缎,所以清水河沿岸的绣坊里,也大多有手艺不错的绣娘专做嫁衣。
慎王妃和世子藏身的那家绣楼,便是整个洪都最大的一间,这里面出来的嫁衣,如果不是名门闺秀,恐怕还穿不到身上。
荣景瑄和谢明泽一路紧赶慢赶,终于在下午赶回城中,用过饭后,两个人又把那身金光闪闪的衣袍换上,往清水河边溜达。
绣楼一般晚上也开门迎客,不过很早便会关门,这个时候去却是有些晚了。
这家名叫锦绣楼的绣坊已经有百余年的历史,算是当之无愧的老字号。
荣景瑄和谢明泽一路招摇过世,最终进了锦绣楼。
说真的,他们越是招摇,越不容易让陈胜之注意。
当时伏击他们的那一百多士兵也不知还在不在洪都城外,他们还是小心一些为上。
荣景瑄跟陈胜之打了那么多年交道,对他的性格可谓了如指掌。他不仅心胸狭窄,还多疑自大,以前逆反的时候时候还懂得压抑,现在恐怕听不进任何人的话了。
在郁修德给他消息之后,他只派了一百多兵士便可看出一二。
当然也可能是郁修德给了他荣景瑄带的兵士的实数,更多的,可能他还是不太信任郁修德。
而现在,他们成功把埋伏绕了过去,郁修德这边却再无其他回音。以陈胜之的性格,肯定以为他其实还是站在荣景瑄这边,做得虚虚实实、调虎离山的打算。
以洪都的地理位置,如果是陈胜之肯定不会选在这个时候过来,既然是调虎离山,肯定是要把大部队从荣景瑄真正要去的地方调走。
这个地点,就有些不好说了。
所以陈胜之一时间经没有动,他只是在广清、卢鸣两个大营都抽调了部分兵士,想要让他们保护永安。
就算他不通庶务,也不懂治国,但有一点他却十分有把握。
荣景瑄对永安势在必得。
无论他流窜到那里,也无论他怎么努力,他最终的目的,肯定是这座繁华古朴的永安城,还有城中金光琉璃的长信宫。
如果换做是他,他也肯定还想再归故里。
荣景瑄就是因为对陈胜之的排兵路数太过熟悉,才会放手一搏。
也才能理所应当除去郁修德,因为无论他是否活着,陈胜之都不会对荣景瑄产生怀疑。
他只会怀疑郁修德这个人本身是否真心实意。
从埋伏失败到郁修德身死,这么久了陈胜之都没有任何动作,他的心思实在是一目了然。
他确实不相信郁修德,也不相信荣景瑄就在这里。
洪都的两千守城军每日还是百无聊赖守着城门,根本没有异常的动作。
当初荣景瑄跟谢明泽这样分析的时候,谢明泽先是一愣,随即道:“第一次的时候,你之后做了什么?”
他们两次复生,每一次都是谢明泽先行离去,之后发生的许多事情他一概不知。
他不知道为何荣景瑄性情大变,也不懂他对自己为何动了这样的心思,可他却知道,无论荣景瑄变做如何,他都是自己从小憧憬的陛下。
荣景瑄这样跟谢明泽分析,只是想跟他一块讨论一下陈胜之,顺便也让他不要总是那么担心。
可听了谢明泽的话,他却发现自家的阿泽实在太聪明了,只从他简单的一句话里就想到那么复杂的问题,还直接问了出来。
荣景瑄顿了顿,笑道:“没多久,但我之后还是来了洪都立旗复国,跟他打过几场,算是比较了解他吧。”
谢明泽若有所思点点头:“那这一次,他有什么变化呢?”
这倒是个好问题,荣景瑄认真想想,道:“说实话,他并没有变化,有变化的是我们。”
荣景瑄突然沉默片刻,最终闷声道:“第一次……你替我身死,他一直不知道我还活着,所以等到我立旗而起,他才知道杀错了人,匆匆忙忙做了应对。这一次他直接就知道了我们都还活着,所以他更是谨慎,不想叫百姓知道真相,也不想让我就这样好好活下去。”
所以……陈胜之的应对,他无法根据过去经验来预判。
他避重就轻说了这么半天,果然把谢明泽的思路引了过来。
后来两个人就一直讨论陈胜之的几个惯用的路数,谢明泽到底没有再问前几世的事情。
想到这里,荣景瑄不由松了口气。
谢明泽对他的感情太深,亲情友情爱情样样都有,他懂谢明泽的心意,所以从来不会说前两次自己是如何死的。
因为对比他自己,他会更为了他而难过。
他不想让谢明泽为已经发生过的旧事心痛,他对谢明泽的心意,也同样不会少半分。
被人深深爱着,自己也深深爱着这个人,都叫他觉得满足。
荣景瑄觉得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了,他和谢明泽,无疑是世间最幸运的人。
哪怕国破家亡,哪怕山河覆灭,荣景瑄一直满怀希望重归长信,也不过是因为有人毫不动摇地坚信他可以做到。
爱情的力量,可以伟大若斯。
荣景瑄正沉浸在往日思绪里,突然一双熟悉的手摸了摸他的后腰。
荣景瑄眨眨眼睛,扭头一看却发现一位十几岁少年正站在他面前,笑得满脸诚意。
谢明泽又捏了他一下,在他耳边低声道:“发什么呆,小二问话呢。”
荣景瑄轻咳两声,赶忙笑着问那小二:“请问,你们这做登科服的吗?”
结婚也叫做小登科,所以许多人家都喜欢把新郎穿的婚服叫做登科服。
那小二忙点头,笑着说:“有的,我们家是洪都的老字号,什么都有。虽说是做嫁衣出名,但其他的也都很好,衣服料子和绣娘手艺都是一样的。”
荣景瑄又笑:“可否看看绣娘的手艺?”
小二倒是没犹豫,直接请他们去了后面的雅间。
荣景瑄和谢明泽刚一坐定,便有另一个少年郎端着热茶和点心过来:“客官请慢用,王哥去去就回。”
荣景瑄点点头,这小二又麻利地退了出去。
谢明泽小声问他:“王妃的手艺,你还记得?”
荣景瑄摇摇头,好笑道:“我怎么会记得,我连她们绣的好坏都看不出来,更别提手艺了。”
那倒是,谢明泽深有有体会地点点头。
对于他们这些整日只知道忙碌政事的男人来说,衣服在他们眼里只有两种:可以穿的和不想穿的。
以前慎亲王确实给过他们王妃亲手绣的绣品,但长者所赐,他们是不可以用的,收到后端详片刻就直接让宫人收起来了,那里会真的用。
说真的,就连这位王妃的长相荣景瑄都记得不太清楚,更何况是她的绣活了。
他都不记得,谢明泽更是不可能,不过他转念一想就明白了:“暗哨已经找到了?”
他刚才也是被荣景瑄这一路表现带进沟里了,还以为他要想什么奇招找到王妃,其实原本信兵过来报的时候,就一定找到了王妃和世子。
这次安排的暗哨本就是王府旧部,近身保护过王爷,就算显少见到王妃,但世子他还是见过很多次的。
找王妃不好找,反过来找世子便可。
谢明泽听荣景瑄低声说了几句,实在是哭笑不得,他可真是想太多啊……一件事情想得太复杂,反而忘记可以直接看脸寻人了。
其实这一点,荣景瑄以前也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