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一路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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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一路逍遥- 第2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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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不要也罢,现在随我离开这鬼地方。户籍的事不必担心,我已经打点好,帮你落籍。”

    黄莺挣脱莫寒雨的钳制。“天下之大,却无莺莺的容身之处。离开这里,莺莺又能去哪。还是说,雨叔你要收留我我待在你身边。”

    莫寒雨一怔,随即否决,“不,你先在我小师弟家住下……”

    “那以后呢?!”黄莺迫切地追问,眼眸里隐含着希冀,然而。她失望了。莫寒雨说,“以后的事以后再说!现在,先离开这里。”伴君如伴虎,更何况现在,谁知道还有没有以后。

    黄莺深深地,深深地看了莫寒雨一眼,将他的音容相貌印刻在脑海里,“雨叔,你走吧,莺莺不会跟你走的。”她再次转身想走。不期然落入一个怀抱中,如此温暖,令人流连,令人贪恋。

    黄莺叫莫寒雨“雨叔”。两人的确是两辈人,相差二十岁还多。莫寒雨和黄莺的父亲黄霖郁是至交。黄莺从小就很喜欢莫寒雨,长大之后,这份喜欢慢慢演变成男女之情。四年前,黄莺十五岁,已然到了婚嫁之年。她抛开女子的矜持,厚着脸皮让莫寒雨娶她。莫寒雨震惊之余,拒绝了她,为着了断她那要不得的念想,渐渐与黄霖郁疏远……然而,还没过半年,时任兵部郎中的黄林郁在押送粮草去边疆的途中遇害身亡。黄莺的兄长前程黄莺给当时的兵部侍郎当小妾,莫寒雨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去年,兵部侍郎卷入粮饷贪污案,被抄家。本来黄莺只是个妾,可以由家人领回去,可她的兄嫂出于某种阴暗的心理,没去接,黄莺便沦为官妓。那段时间,莫寒雨也沦陷在麻烦的漩涡中,待他收到消息,又迟了一步……

    一步错,步步错,如何能再错过。

    “莺莺乖,跟雨叔回去好不好。”莫寒雨柔着声音说,曾几何时,他也这样哄着小黄莺。

    黄莺哽咽,“嗯……”

    其实,怂恿郑神医去京城,乔岚心里也不安落。

    在京城,一块砖砸下来,十有**能砸中一个皇亲国戚或达官显贵,郑神医那脾性,又是随时随地得罪人那种,一想那场面,她就忐忑。

    这要是万一郑神医得罪人,当啷入狱,她难辞其咎。

    因着心里那点内疚,乔岚异常好说话,给了郑神医十坛香辣酱,还有别的一些他要求的东西。

    难得乖孙如此大方,郑神医要了不少东西,装了足足半个马车。他心满意足了,又悄悄把乔岚叫到一旁,掏出一个又破又旧的荷包给乔岚,“乖孙儿,这个你拿着。干爷爷的这段时间,有人胆敢欺你压你,你就用这个砸他,砸死算干爷爷的。”

    “这是何物?”乔岚有点好奇,想打开来看一看。郑神医一把夺回,把绳子拉上,打结,“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打开,也别让人知道。”

    “好吧!”你就是给片瓦砾我,我也得好好收着。乔岚当着郑神医的面,把荷包放进袖筒里,表示她不看了。

    “乖孙儿真乖。”

    “乖孙”乔岚在把郑神医送回医苑休息,转身,她就把手伸进袖筒里,隔着荷包那层布料摩挲里面那东西的纹理。

    里面是一块三指大的铭牌,四周是一些复杂的纹路。

    好似是……是龙?!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这个时代,能用雕龙画凤制品的也就那几个人,也是蛇,嗯,应该是蛇。中间好像四个字,免……死……金……

    乔岚突然觉得袖筒里的东西灼烧起来,烫到了她的指尖。

    郑神医给乔岚的的确是货真价实的免死金牌,是先帝御赐之物。四十年前,他心血来潮施针救下难产的孕妇,保下两条命,谁知竟是当朝太子妃。太子有意拉拢他,许以高官厚禄,他都不为之所动,最终,他实在是烦了,说要一块免死金牌。太子悄然应下,后来还真派人给他送来,不过是事隔五年,他登基为帝之后。虽然郑神医挺不屑这玩意儿,不过有了它,能少许多麻烦,便勉为其难地收下了。

    免死金牌可保三代平安。郑神医认下乔岚为徒为孙,都受免死金牌的庇荫。(。)

第三百零一章 投桃报李() 
隔天,封啓祥又早早地到西岸给乔岚撑场,在大宅正门处有一辆马车在蓄势待发,他一问,得知郑神医即将与莫寒雨一道离开,他第一次觉得郑神医也没那么讨人厌。

    在两个偏院之间的廊台上,封啓祥对郑神医露出一个堪称真心实意的笑容来,“神医大人,你们这一路驾车北上,可有妥帖的安排,其实小可觉得,还是乘船比较方便,虽然慢上一些,但胜在稳妥,你的年纪搁这儿呢,不可过于奔波……”

    “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乔岚默默地看着一老一小抬杠,心里想着怎么把“免死金牌”还给郑神医为好,直接还给他肯定不行,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放在包袱里,就凭他那护食的性子,应该不至于发现不了。

    太阳升起一人高的时候,莫寒雨回来了,黄莺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

    旁人只知道他出去一趟就领回了个如花似玉的小娘子,乔岚却想起来,花楼里,那个歌声温婉的姑娘黄鸢,有点像,但是……一个温婉,一个灵动。

    听莫寒雨介绍那姑娘为“黄莺”,乔岚还当遇上双胞胎,可是其中一个怎会沦落风尘,莫大人知不知道?要收也得一块儿收了才好。

    “黄莺见过师尊!”黄莺朝郑神医福身施礼,后者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算是回应,接着,黄莺又陆续向乔岚,封啓祥问安,连小人儿玉溪也没漏掉,看得出来,是一个好教养人家出来的姑娘。

    虽然莫寒雨将黄莺介绍为已故至交的闺女,可是,旁人又不是瞎的,瞧着黄莺满心满眼都是他的样子。狡辩,绝壁是狡辩,老牛吃嫩草,绝壁是老牛吃嫩草。

    今天之前。乔岚还觉得莫寒雨这人还可以用道貌岸然来形容,但这会儿,怎么人模狗样中还透露着一丝猥亵。人家水葱一样嫩生的姑娘,他四十好几的人了,也下得了手。

    “小师弟!”莫寒雨自动忽视旁人对他的各种看法。向乔岚说明他带黄莺过来的目的,“你也知道,师兄不便带着莺莺,故而,只能让她在你家住一阵,所以,这段时间,便麻烦你了。待京城那边的事告一段落,师兄便来将她接走。”

    喂喂喂,别自作主张好伐!你这买一卖一是几个意思啊。我情愿你把郑神医留下,好歹我还不用伺候他。乔岚头手一起摇,“不行,不行,不行,莫大人。您看她一个姑娘家,住这儿名不正言不顺,与她闺誉有碍。我镇上还有一所三进的宅子,借与你们如何?”借宅子给人金屋藏娇,哎呀。我怎么这么好说话啊。

    “屁话!你当大师兄置不起宅子还是怎地。师兄是让你帮忙照看,你把人打发到别处,出了事,唯你是问。”

    “……”乔岚欲哭无泪。为什么一个两个都不讲道理?当真是我太好欺负了?

    “黄姑娘,黄霖郁是你什么人?”旁边的封啓祥冷不丁开口,黄莺身形一顿,旋即缓过来,只是语气中隐含着哀伤,“正是家父。”

    人家姑娘悲痛欲泣。封啓祥这厮却铁石心肠地逼问,“我怎么听说,几年前,他不幸罹难之后,他唯一的嫡女给当时的兵部侍郎当妾去了,后来,那兵部侍郎贪污粮饷被抄家,女眷悉数充入官妓……”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想塞给乔弟,门儿都没有!

    “你小子话太多了!!!”莫寒雨插嘴打断封啓祥的话。

    黄莺的脸色白了又白,本来,莫寒雨的意思是尽量不提她的过往,唯恐她因此受人欺辱,真要说,也是暗地里跟家主乔岚说,却万万没想到,逐一开始,这层遮羞布就被封啓祥毫不留情地揭开,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一览无余。

    听到这儿,乔岚也终于明白过来,根本没有什么双胞胎,黄鸢就是黄莺,黄莺就是黄鸢,根本就是同一个人。莫寒雨昨晚是去花楼给黄鸢赎身,然后恢复本名黄莺。

    除了郑神医还会一副浑意的样子,在场的人,脸色或多或少都有点变化。毕竟,一个千金大小姐和一个风尘女子,落差实在太大。

    事情到这地步,要让黄莺留下,似乎更难了。莫寒雨把乔岚叫到一旁,简明扼要地说了黄莺的身世,当然,博取乔岚的同情,少不得往悲剧惨剧里带一带。

    本来,乔岚就没有看不起黄莺的意思,被他这么一说,忍不住同情起黄莺来,她已经要答应了……莫寒雨还说,“你要是能帮大师兄这个忙,大师兄也投桃报李,帮你保守秘密。”

    乔岚心里咯噔一下,大叫不妙,但面上还是尽量维持淡定的笑容,“大师兄说笑了,我有什么秘密需要你保守的。”

    “别忘了,莺莺近身伺候过你喝酒……”这其中的意思,不言而喻。

    乔岚之所以到现在仍能女扮男装,行走于世而没被人发现祝岐山是因为户籍才有所察觉,除了她现在处于性别模糊的少年阶段,扮相也好,还得益于这个时代男女授受不亲以及君子之交淡如水。那天她去花楼,黄莺唱曲之后伺候她喝酒,几杯下腹已然微醺,然后便出现了纰漏,被黄莺发现。

    本来,黄莺心如止水,乔岚女扮男装,于她而言,也就一笑而过,但当她知道莫寒雨想让她暂住的地方是乔家,她一时高兴,惊叫出来“呀,是那个女扮男装的小公子”,然后……就……

    乔岚当即有种咬牙切齿的感觉,这怎么说,就像你好心救了一个人呢,却被他倒打一耙,讹你万儿八千两一样。她是真后悔当初不该去喝什么劳什子花酒,谁说酗酒伤身,小醉怡情,喝酒准误事。

    莫寒雨如愿以偿地让黄莺住进乔家,至于住哪个院子,又是一番争执。最终,郑神医被“多个人晾晒药材”所打动,最的是,黄莺是懂一些医理的,于是同意她暂时住在医苑的西厢。

    一切尘埃落定,乔岚挥泪送别郑神医和莫寒雨,她完全是因为喜极而泣,终于送走两尊瘟神。但想想家里多出来的一人,想想被发现的秘密,她又觉得郁结于心。

    转过身,乔岚让叶飞天把黄莺请到书房,想让她务必保守住秘密。黄莺很聪明,她干脆来了个“失忆”,“咦,乔小公子,你说什么秘密,莺莺怎么听不懂!”

    “……”乔岚竟无言语对。

    黄莺住进乔家的后遗症就是,不久之后,乔岚头顶上的光环除了乔家太精,又多出一个风流少年。乔三公子一掷千金,为花楼的花魁黄鸢赎身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谁让莫寒雨打着“乔奕”名赎人,而且给的是金票,足足一千两……乔岚为此气得一连三天在心里扎了一个写着“莫寒雨”的小人。

    自南向北疾驰的马车里,莫寒雨打了几个响亮的喷嚏,“啊秋!啊秋!啊秋!”

    “哎呀,我乖孙给我做的大馒头,你个混小子,皮痒是是不是。麻利地滚边去,别把病气过给我的馒头。”郑神医把乔岚特意给他打包的馒头收到怀里,突然他的手触碰到一个硬物,仔细一摸,如此熟悉触感,呀,这不是我给乖孙儿的瓦片吗?哎哟,乖孙儿心里还是有老夫的,不然不会把东西偷偷还给老夫。

    “师父,您哭什么呢?”

    “你才哭,你和你那侄女一块儿哭。”

    “师父……”莫寒雨累觉不爱。(。)

第三百零二章 药妆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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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无赖郑神医走了,却来了个娇小姐黄莺。

    乔岚还以为能放黄莺自生自灭,结果是她想得太理所当然了。黄莺从小锦衣玉食,即便是在花楼,也有小丫头伺候着,换句话说,她根本照顾不好自己。

    没办法,乔岚只好暂时让宝玉去伺候她起居。

    除了生活不能自理,黄莺倒也十分安分,多数是待在医苑里。她把郑神医当成未来公公,可不得照顾好他的药材,其他时间,她都用来回忆和想念莫寒雨……

    风尘女子,搁乔岚这儿,得叫失足妇女,她对黄莺表现出极大的宽容与容忍度,甚至可怜黄莺的遭遇,要不是林嬷嬷梗着脖子反对,她还想让黄莺去教陈月牙音律。家主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底下人的态度,黄莺在乔家并没有受到歧视和错待。对她来说,已经好几年没有过上这么舒心的日子了。

    黄莺给人做过小妾,也在烟花柳巷卖过唱,但在此之前,她是正五品京官兵部郎中的嫡女,正经儿八百的官家小姐,自有涵养加身。她懂得做人,待人亲和,加上人长得也漂亮,所以很快就在乔家站稳脚跟。

    就连临时被抽调去伺候她的宝玉也没有一点儿抵触。

    事情尘埃落定,唯有封啓祥不高兴乔岚收留了黄莺,但他的心情和态度与乔岚,与乔家而言,不,忽略不计。

    乔岚将时间更多地放在金钱美地。金钱美地已经初具规模,开春就能播种。这开荒速度,除了乔家,也没谁了。

    临近年底,奖惩的时候也不远了。做得最好的队伍有赏,只差的将会被踢出金钱美地。平时做得好的,一争高下,做活计更加卖力。而做的不好的,也不妨多让,只求不垫底就好。

    还有不少人盯着乔家的活计,他们纷纷打听,金钱美地踢掉三十人后。还补不补新人,就连长工们也不淡定了,想拉拔自家亲友过来做活。

    作为乔家大总管,俞大拿始终没有给出一句准话。雇人是一定的,但坚决不搞裙带关系。乔家对可用之人心里有数,无需引荐。

    陈月牙的铺子也在筹备中。单红萱按照郑神医给的六个方子,鼓捣出相应的药妆来,东西也还是用方子的名字,直接叫“美肤宝”、“驻颜膏”、“疤痕灵”、“天仙配”、“醉美人”、“沁香露”,前三个一目了然。“天仙配”是润肤油脂,“沁香露”是花露水,唯有醉美人勉强称得上胭脂,但也还是养护为主……

    人有了,铺子有了,东西也做出来了,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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