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死的都比被敌人打死的多,不过,这大象一物,在这交通道路难行的越南,却是一个利器。
当然了,阮福澜的象兵部队也是仓促成军,大部分都是从南方的占城掠夺而来,许多东西也只能自己摸索,毕竟大象这玩意,实际上的投入产出比差劲至极,哪怕阮福澜也有过万脱产的专业战兵人马,急眼了可以动员十万炮灰出动的实力,也只养得起三十来头象兵而已。
黎小明管着自己的几个人,将大象需要穿戴好的装具装好,这个时代的越南军队,还没有和后世那样,奢侈的将小炮装在大象身上,变成象炮兵进行作战,基本上就是踩踏冲锋式作战,而后世电影里,坐在大象身上拉弓射箭,基本上就太可爱了。
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首先,越南这种国家,就不可能存在弩的制造技术,弩,是绝对的高科技的存在,而论起弓,坐在颠簸的大象身上,如果有人可以好好的射箭,就太过搞笑,这费效比太低了。
象兵来说,要么就是坐在大象身上,手持冷兵器追砍,但主要的,还是要冲锋踩踏。
因此,象兵这玩意,真打起来,损失率极大,大象这东西,看着庞大身躯,其实娇气的很。
不过这也是个好事,黎小明的部队直属于大王,就跟在大王的旁边进发,他们的辎重自然是特别准备,说起来,越南的地理虽然就少有平原,但也不是没有好走的道路。
阮福澜的北伐其实简单的很,他的顺化都城出兵几十里,就是“国境线”的所在。
历史上的南北越,就是以北纬十七度线为分界线,而郑氏阮氏,也是以这里为分界线,大体差距不大,其内在原因很多,但地理位置绝对是一个很大的要点。
几条江水,就是两边的城防,虽然比不上长江的湍急,倒也足够宽敞,足够危险。
黎小明自然不会第一批过江的人,广平的江水虽多,却绝非长江那样宽达几百米的大江,有个十几米就偷笑了,现在不是汛期,水也不深,事实上,水性好的人,完全可以直接蹚水过去,需要运输的,不过是那些装备而已。
黎小明一边等着船运输他的大象,一边与另一位伍长嘀咕道:“听说北方人这次自己内乱起来,内部空虚的很,我们不必有什么动作,朝北打过去就好……”
“别的都好,就怕我的大象不够吃的,这次粮总带的粮食,就是够几天的吃食,人可以人人,这大象畜生可是不懂得忍耐啊。”
“可不是吗,就看过了江,如何搜寻吃食了,后方运的粮食要先保证人吃的大米,反正我听说,这次出兵,准备不是很足,起码弓箭就凑不齐……”
“这就别乱说了,到时候咱们一起搭伙计就地找补吧,这大象一日要吃几百斤的吃食,不伺候好这些祖宗,就没法活了。”
大象每天的吃食要求不太高,这一点倒是真的,树叶、果实、嫩枝、竹子都可以,但是食量是非常巨大的,而且,让人家去打仗,总得吃点好的吧,而每头大象如果每天只吃四百斤的吃食,三十五头大象,这就是一万四千斤,这还是每天的,至于需要喝的水,更是一个大头儿,还有拉出来的大堆粪便,也需要处理。
象兵,就是这么一个娇气的东西。
对岸早已运输过去好几波自己人,似乎并无什么战事的声音,忽然从远方传来了海啸一般的欢呼声,黎小明与人对视,虽然不明所以,但似乎是自己人的胜利?
想到这里,他们就兴奋起来,这次起兵虽然仓促,但怎么听起来都是一副趁机捡便宜的架势,自从二十年前郑氏与阮氏开战以来,一直都是被压着打,这种始终被掌握主动权的战争特别难受,虽然真正旷日持久的战事只有三四次,但小规模的战斗就没有停歇过,但基本上都是北方发起的,这一点,几乎就是黎小明最大的恐惧。
象兵训练是非常严格琐碎而危险的,黎小明还记得,几年前他刚被抓壮丁当兵的时候,那个伍长,就是在训练大象的时候,因为意外,触怒大象,导致那畜生活生生的踩死了伍长。
有此珠玉在前,黎小明虽然小心翼翼,但还是免不了受伤而担忧,但军法如山,在催促下,他还是只能一个接着一个的将大小物件拉上船,一边安抚着惊慌的大象,一边慢慢过河而去。
甚至有另一艘船上,因为大象被推上小船后就惊动不已,果然船行江心,跳跃起来,一下子摔落江中,闹得船上的人、物落水,好在那大象本身会游泳,只不过到了水里,想把它拽着去对岸,实在是千难万难。
好在人多力量大,自然有人来救,打扫起来不提。
黎小明收拾好一切,将自己管理的大象喂食妥当,刷洗干净,安置在临时的棚子里,依然入夜,如果是大国出兵,固然是要准备时日良久,麻烦至极,但在这里,本身就是时刻备战,出兵距离也就几十里,自然万事顺遂。
到了夜里,却见中央的帅营里,人头涌涌,来往不断,远处的大王处,他坐在一把木质椅子上,手上捧着一件发着莹莹光亮的东西,如果仔细看去,会发现是一尊像,着实是让人目不暇赏。
黎小明与其他人在远处指指点点的,早有人四处宣扬起来:“咱家阮大王乃是有上天扶住,赐予宝物,这是要统一大越的意思啊。”
许多人不明觉厉,也都一一跪拜,坐在那的阮福澜自然也是心满意足,将那尊像也抓的更紧了。
他收到了消息,本来只是打算轻轻试探,却发现敌营空虚的很,前头几百人试探一把,就不断后撤,现在接到前方的斥候回报,起码二十里内,已经跑的没了人,而几个村子也都乖乖奉上余粮,派出壮丁为阮大王作为前驱。
这当然是好事,少不得他是要拿出这尊像与军同乐,越南虽然是行的小乘佛家,不过本身差别不大,信众对这可以在夜间发光,犹如神迹的存在都是拜服的很。
春风得意,阮福澜命令犒赏三军,当然大部分都是因粮于敌,当地人送上的各色食物,这次战事太过顺利,也是时机把握的准确啊。
之前来送信的陈鼎父子还是走了,作为回报,自然是官囊满满,陈鼎作为礼部的外派人员,自然也有自己的做派,虽然他至今都不知道,是靠着儿子的托福变成的官员的,但依然还是满意而走,走的时候,手里自然拿到了那封信。
想起那封信,阮福澜就冷笑一下,这次出兵,固然是托了天朝来人提醒的关系,咬咬牙冒险的动作居然获得了如此成功,事实上,如果这次起兵失败,大量钱粮损耗,行军中死去大量士兵,如果这样的话,事后就有可能导致军队的崩溃啊。
但这样的赌博绝对是值得的,这次出兵,哪怕不能借着乱子一举吞并北朝,吃下几个县的地盘还是很简单的,越南虽然穷困,但本质上是因为道路运输的问题,如果好好经营一番,绝对不会那么惨。
至于之前写的那封信,信上自然是春秋笔法,说明此次出兵是解民倒悬,拯救黎民,配合天朝云云,但是,虽然天朝本身表现出一副介入越南内战的姿态,他还是看不上,这种小国绝对是在意天朝的动作,虽然未必会派出太多的细作,但是对于两广的军事政治动态还是了解一些,这个时候,两广能拿出来干涉大越战事的大兵绝对不超过万人,而且钱粮也薄弱的很,也就是说,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了。
后世的时候,丘吉尔曾经担忧的对斯大林说,教皇可能要宣称支持希特勒,而斯大林轻蔑道,教皇?他有几个师?
这话话糙理不糙,男人冠冕堂皇去争取利益,归根到底还是得看下面硬不硬……哦,是下面的小弟够不够狠,手够不够硬,什么道义礼法,统统都是什么?
天朝始终难以转运部队到达越南,而他阮福澜带领的人到了这里,却可以轻易获得补给,这就是天大的差别!
想到这里,他就浑身兴奋,只要拿下最多的土地,把守住凉山等几座历来被视为抵抗天朝入侵的关隘,他就可以从此万事无忧,关上门做真正的皇帝了!
尤其是手中的宝物,拿到后就不想松手,哪怕帅兵出征,也时刻携带在身边。
想到这里,他站了起来,捧着玉像,吩咐了几声安定军营准备明日起早作战,就转回自己的内帐。
回到内帐,将玉像放在紧要处,却是狞笑起来,一张地上的毯子上,正捆着一个当地抓来的女子,他一边笑着脱衣,一边打量着这身条,脱好衣服后,却是咳嗽了两声,他却不以为意,最近天气有些冷,每日忙碌出兵,有些病痛自然很正常,他一个中年人,此时却依然强壮的无女不欢,身子强壮的很!
(本章完)
第642章 该给的都给了()
这是一个有趣的悖论,传说中,许多小时候体弱多病的人,长大了,因为自小的多病,反而可以学习保养身体,不作,不吃不该吃的,不搞不该搞的,安安稳稳活到死……
反而是那些从小身子好的,各种作死那是此起彼伏,胡吃海喝,得了病不及时治病,英年早逝也不必细说。
阮福澜算是过去几十年间越南大乱之下,被优选出来的精华,智人这个种族,一直到了1900年代以后,才脱离了弱者无法延续后代,只有强者才能一代代延续后代的传统,起码可以有一个容身之地吧。
越南是个小地方。
这个小,不仅仅是因为这里国土狭长导致的国防思维必须以攻代守,也包括了其身材个头不大,国土面积,以及消息的传递速度。
阮福澜出兵的消息,只花了半天时间就传递到了北方,堪称神速,当然了,这也就相当于有人在沧州府动手,自然不需要太久,帝都的人们就可以清楚的了解到情况了。
“郑准这个不肖子孙!他难道就不知道唇亡齿寒吗,在这个时候造反,结果现在好了,被阮福澜那个无赖子占了便宜,他抓的实际也太好了,刚刚把人调过来保护都城,他就知道了,我们内部肯定有奸细!”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现在,到底是先打郑准这个家贼,还是先打阮福澜这个逆贼?”
“那还用说,郑准没有兵,仗着明国人给予的武器,就不断的攻击我们,而阮福澜能有多少人?一万人马足以,我们可以把他们各个击破的!”
“各个击破?你当郑准那逆贼手里的火器是假的吗,咱们手里也有几十支天朝新火器了,隔着一里依然可以打死人,按我说,还是坚壁清野,打那个什么游击战,反正都一样。”
“那能一样吗,郑准出兵之前,咱们准备及时,该赶走的都赶走了,可是阮福澜动手太快,都没有什么反应之前,就已经杀到了,我们都来不及赶走屁民,你说怎么打?”
“要不和谈吧,郑准怎么说也是姓郑的,不是不知道这里面的深浅,要是真的让阮福澜得势,咱们姓郑的都要不得好死了。”
河内此时重兵云集,可以说自保不难,但是如果不打出去,出海口被占据,那么最重要的食盐没了来源,外界的军火输入失去了依仗,那可就悔之晚矣。
而郑准的怒意更深了。
此时正在收拾部队,虽然手下的人数多了,但以往的嫡系只剩下一半,想要掌握几万人的部队,实在吃力,对于这一点,许多长老还不如他,长老们可能连一个5人的撸啊撸战队都指挥不好。
虽然人数增多了,甚至装备和士气也稍微高一些,但郑准完全明白自己统御了一群乌合之众。
他们或者没有见识过战争的残酷,或者是为死去的亲友复仇,或者是为了木容山的悬赏银子,但全都对战争的残酷性毫无所觉,但越是这种人,只要稍微遭遇死战,那几乎就是要崩溃混乱的状态了。
郑准看在此处,也着急的很,也就不得不做出了一个让他后悔莫及的选择,也就是将他还残余的两百多个核心的手下,分出一百多人,分别去到了这些新兵部队里做小军官,又想办法把主力的毛瑟枪兵补足了三千人,在接收了新一批军事援助到来后,他手下的纸面力量倒是强大起来,新式步枪的威力,他可是太知道了。
这枪不仅仅是威力大,射程远,还在于其操作甚至比从西洋人那里买来的火绳枪要简单,火绳枪的操作,基本上需要几分钟去清理线膛,倒入火药和沙粒,放好火绳后,点火,比起可以直接放入子弹的毛瑟步枪,实在是无法比拟。
只要智商不是太低,那么学会操作这种枪的速度很快,不过几天时间足以,但是,想让他们可以抛弃做老百姓时候那种自由散漫的劲头儿,服从命令做事,时刻保持战斗力,那就需要时间磨合,不然的话,连个队列也站不齐。
在这之后,还要学习的东西就更多了,行军知识,判断敌我形式而进行战术变化的能力,当然,最重要的是,忠诚!
所谓两个飞行员,一个忠诚但技术相对不足,一个开上飞机就会叛逃,那么该使用谁?
郑准不由得将时间都花在了安抚人心方面,不过这和过去不同,过去的小佃户,手下的小兵,现在就要去管理几十个人,那自然是千难万难,在使用暴力进行管理的情况也就开始增多。
不过,他还是信心十足,毕竟有着后方的支持,几千步枪,只要完成训练,越南不可能有任何对手……
如何阮福澜没有横插一杆子的话。
这就不好玩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就是这么回事,”木容山似乎表情非常悲哀,“根据最新情报,阮大王已经从顺化出发,一口气就朝北打出去过百里,由于河内紧急调集了前线部队回返,所以猝不及防下,损失不小,嗯,这一点确实很悲哀。”
“他不会是你们招来的吧,不然为什么敢于这么快就动手,你不是说过,阮福澜的胆子不大,等他反应过来,我早已在河内穿龙袍了吗。”
当然是我们撺掇的……木容山暗暗想着,却是说道:“您现在已经穿上龙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