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盛情邀请战争之象加入他们的拉科塔部落,并保证为了珍宝,他可以从大哥天狼星那里买来哺乳期的母马。
“你是一个真诚的人,疾风之狐,但你知道的,我不能让珍宝牵扯进部族的争斗中。”
“那就帮我一次,战争之象,有你在,有你的从大灵那里获得的能力在,我们可以成为最强盛的部族,就连白人,他们也不敢招惹我们!”
“短视的二傻啊,你现在难道不应该说,与我一起建立一个强大的印第安帝国吗?”
黄厉骑在马上,瞅着表情坚毅的疾风之狐,如果在以前,他真的很希望和这个心智坚定,待人坦诚的男人把酒言欢,这个男人身上有着一股东北人的豪爽,也有一副巴蜀人的精明盘算,可惜,这个男人背负的使命太大,也太沉重,家底却薄得如同一捅就破的白纸。
黄厉不能这样做,他需要文明,他的女儿需要文明,尽管那些所谓的文明可能不是他能接受的文明,但远离战争,远离争斗,和胜利者保持在同一个位置上,他才能有机会看着女儿健健康康地长大。
“我不想说大道理,但我真的很抱歉,疾风之狐。”
疾风之狐的脸颊明显地抽搐了一下,这是一次不对等的对话,一个头上没有一根羽毛的家伙三番五次地拒绝三根羽毛的邀请,这要是传出去,尼玛可以让整个大苏族的人笑掉大牙。
“我也有自己的尊严,喝!”
疾风之狐恼羞成怒地喊了一声,策马狂奔,紧随他离去的勇士们脸上带着惋惜,他们不清楚黄厉如果加入拉科塔,会给拉科塔带来什么样的变化,但他们都名表,黄厉如果成为敌人,他们会很头疼。
黄厉失望地看着冲出去的疾风之狐,以他现在堪称龌蹉的骑术,再带着两匹战利马,就是插上翅膀也追不上的。
“做事不讲究啊,老兄。”
“老爸,我们怎么办?”
黄娜娜终于清醒地认识到,他们现在境况了,可惜啊,没有这些印第安人带路,他们父女两可能真的要靠指南针了。
“战争之象,战争之象!”
那个头上插着一根羽毛的小屁孩策马回来了,他的表情很兴奋,说话都有点结巴了,骑着马凑过来说:
“疾风之狐让我为你引路,到下一个交易点后,我可以换些东西再回去!”
黄厉闭上了眼睛,疾风之狐,一个二傻子印第安人,呵呵,原来还是很讲究的,他深吸了一口气,睁眼看向地平线上的几个小黑点,扫了扫小屁孩,问: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白羽毛,我叫白羽毛。”
“会用火枪吗?”
“你要给我一把火枪吗,战争之象?”
白羽毛简直嗨到爆了,能够跟在这位传奇勇士身边走上一段时间,已经让他很高兴了,现在,他又要送自己火枪吗?
黄厉瞥了他一眼,语气平淡地说:
“带路吧,白羽毛,等到了交易点,你会得到你想要的火枪的。”
“太好了,战争之象,你是我见过的最慷慨的汉族人!”
白羽毛邦邦地拍着胸口,说的好像他见过很多汉族人一样。
“他好臭!”
小丫头在黄厉怀中补了一刀,黄厉啧了啧嘴巴,你得体谅他们,现在这个时代,即便是白人也不太讲卫生的。
有了白羽毛的加入,小小的三人队伍中多了一些话,白羽毛是一个13岁左右的孩子,他记不住自己到底多少岁了,身体发育地还算良好,露在空气中的肌肤透着一股黄里带红的颜色,脸部轮廓比华人要稍微硬朗一些,不过还算是没有脱离萌娃的范畴。
大部分都是白羽毛和黄娜娜在交流,而黄厉只是充当一个合格的翻译,当白羽毛听说黄娜娜每天都要喝牛奶,吃白人的那些堪称奢华复杂的食物后,眼中那个羡慕嫉妒恨啊,便打肿脸充胖子,把拉科塔部落里那些勇士干的事情全都加诸在了自己身上。
“我引过野牛,最大的有我三个个头那么高,我戴着野牛角做的头盔,在前面跑,野牛在后面追,我跑啊跑啊,一直跑,把他们引到了悬崖边上,然后用力一跳,抓住了悬崖下面的绳索,晃荡着进了悬崖下面的一个山洞,然后,就嗵嗵嗵,那些野牛下雨一般摔下了悬崖,为此我得到了战争酋长的表扬,夸我为族内少有的勇士猎手。”
黄厉知道他在胡说八道,从他做贼心虚提溜乱转的眼珠子就能看出,这小子又把部落中勇士的英勇事迹套在自己身上了,但聊胜于无,这段枯燥的路程多亏了白羽毛,小丫头才没有那么闹了。
“我们幼儿园有那么大的积木,有三角形的,正方形的,圆形的,我们用积木搭房子,你当宝宝,我当妈妈,我们可以在一起做饭、打针吃药;还有滑梯,三层的!每天都有许多小朋友从上面滑下来。。。。。。”
好吧,论起玩耍,黄娜娜又在用先进碾压落后了,白羽毛眼中全是小星星,他实在搞不明白,同为印第安人的小孩子不去学着打猎,尽然在一起做游戏,还有那些听起来玄乎其玄的玩具,尤其是那所谓的滑梯,天哪,这个名叫汉族的部落,该有多少野牛皮去和白人换,才能换来这样的生活啊!
“我长大了一定是一名勇士,就像战争之象这样的勇士,我会保卫自己的部落,还会把白人全都从我们的土地上撵出去!”
巴拉巴拉,觉得自己各方面都被碾压的白羽毛决定不谈历史,不谈过去,谈谈未来吧,可当黄厉翻译过去后,黄娜娜这个小女生把手一抄,一脸得意洋洋地说:
“我要当科学家,我要发明宇宙飞船,把人送到太阳上去!我还要制造一种能够把土吃进去就变出粮食的机器,让所有人都能吃到牛奶和面包!”
白羽毛这下只能张大嘴巴傻乎乎地瞪着小丫头了,最后只能叹了一口气,无力地垂下头走在前面,那佝偻的背影就像一下子老了三十岁。
“孩子,别丧气,你也可以成为科学家,拯救你的族人,拯救整个印第安人!”
“真的吗,战争之象,你说的是真的吗?”
白羽毛就跟在绝望的黑暗中找到了一点亮光一般,重新燃起了希望,黄厉冲他点头,说:
“放心吧,你不懂的,我会教你,印第安人被欺压了几百年,就是缺少一名像样的科学家。”
这话说的连他自己都不信,不过,他实在不想欺负老实人,这些二傻是多么老实善良淳朴啊(相对于白人来说),守着金山不屑一顾,非要被白人一步一步地逼迫到绝境,这么奇葩,真是世间少有的种族。
“老爸,前面有人!”
几天下来,黄娜娜已经少了很多哭闹,她虽然还小,但已经看清楚了前进的道路,她需要尽力地帮助父亲渡过难关,于是给父亲充当起了小瞭望手,除了和白羽毛吹牛打屁,就是负责巡查周围的坏人,白羽毛说过,像他们这样的好人,在这个大草原是十分稀少的。
这里面有多少自吹自擂,谁也不知道,不过像苏族此类以和谐共处为主要原则的印第安部落,历史记载中在印第安部落中只占一小半,其他的,多少都有点闭关锁国、蛮不讲理、穷兵黩武的意思。
“夏延人,是夏延人,我们快跑!”
白羽毛认出了前方的骑士,而那些所谓的夏延人,正在围攻一个车队,不,准确的说,是三辆大篷车组成的小型车队,车队里的男人正靠在大篷车边用火枪还击,而现场的十名夏延骑士一半使用火枪,一半使用弓箭,正在穿插攻击着隐藏在篷车后面的男人。
“老爸,是马车!我要坐马车!”
“战争之象,是夏延人,东面最强大的部族,他们的狗兵可是。。。。。。”
白羽毛想跑,可他那沸腾的血脉不允许他独自脱逃,拉科塔人不应抛弃朋友,不战而逃,他的心态在战斗与逃跑两边选择,黄厉冲他点了点头,用拉科塔语说:
“我的珍宝要坐马车,我便给她马车。”
“战争之象,你。。。。。。”
白羽毛已经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了,那可是狗兵啊,用人血抹红嘴唇、下颌、脸颊的狗兵啊。
第四章 大灵一般的父女()
约书亚。金泰尔先生是个技术精湛的铜匠,他的祖祖辈辈都在弗吉尼亚的威尔顿做铜匠,他们可不是制作铜器的铜匠,他们干的活太杂了,钉马掌、维护枪械、修理大篷车还兼顾一定程度上的木工活。
金泰尔铜匠屋口碑好,技术高,价格公道,生意兴隆,可年轻的约书亚先生不想当铜匠,自从为一名名叫弗莱迪的老年佣兵修理过来复枪的扳机后,老佣兵口中15美元一张的海狸皮就勾起了他的欲望,他在自家的铜匠屋干活,拿的还是高工资,一天也就20美分的进账,有时候,老爹和爷爷心情不好,就一分钱都拿不到。
几个恶狗一般的兄弟又时刻盯着家中产业的继承权,像他这样游手好闲,喜欢捧着骑士躲在房梁上偷懒的人,真的没有多少继承家业的希望。
所以他私自逃出了家,在流浪了三个月后,找到了一名叫做史密斯的传奇冒险者。
这位史密斯先生正准备横跨整个美国,哦,对不起,西边的地方那时还不叫美国,那是西班牙人的地盘,约书亚靠着死皮赖脸和会来事混进了史密斯的队伍,他们在圣路易斯城招募了边疆人、山区人、猎人、佣兵、投机商人,一共一百三十六人,历经千幸万苦,终于踏上了西班牙人的加州,在那里,他们看到了太平洋。
可惜好景不长,被当地的西班牙总督招待了一顿牢饭,然后被驱赶了回来。
“永远不要踏足加利福利亚,美国佬!”
西班牙人把他们送到内达华山下的河边,嚣张地做出了警告,可警告毕竟只是警告,美国人如果会害怕,就不会叫美国人了。
不过史密斯先生的好运也就到此为止了,先是他本人被灰熊袭击,留下了严重的头部伤口,会不会产生后遗症还是两说,然后就是早先与他们交易的印第安人袭击他们。
起因也很扯淡,这些原本很友善的印第安人是居住在内华达山脉中的河边部落,和白人冒险者交易一直相安无事,可是一些卑劣的家伙总喜欢不劳而获,他们假装与印第安人交易,却乘机杀死了部落负责守卫的几十名勇士,抢走了十几个女人和两车海狸皮子,烧毁了印第安人居住的帐篷,然后大摇大摆地在幸存者的视线中离开,这种恶行让幸存的印第安人火冒三丈,可他们又分不清楚那些白人和这些白人的区别,反正都是白人,杀了再说。
好不容易逃离了印第安人的领地,他们又陷入了一些连名字都不知道的野人手中,这些家伙比印第安人还夸张,他们竟然食人,把俘虏关押在牢笼中,一天一个,连洗刷都不用,把人倒提着活活劈开,肠肠肚肚洒满一地,用木棍一穿,架在活上烤熟即可。
当86人的队伍被吃的只剩下12个人的时候,他们终于弄断了野人的牢笼,逃了出来,12个人在最近的交易站喝的烂醉如泥,分了最后的一点美元,好聚好散。
对于约书亚来说,人生太精彩,他用了一年的时间就享受完了,简直堪称传奇。
传奇的约书亚,他的名字被幸存者们传播了出去,和传奇的史密斯并称传奇二人组,但约书亚知道,自己的名号名不副实,论枪法他顶多配给史密斯提鞋,论谋略他也就还算不笨,论胆识他在队伍里只能算中下游,不过好在史密斯先生赏识他,把他当做亲信,传授了很多实用的知识,这让他的地位变得有点超然。
现在嘛,还是低调一点好,而且,在经历那么多腥风血雨后,他不打算再跟着史密斯去混冒险者之路了。
后来,他从交易点救出了一个印第安少女,拉科塔族的草原之风,很男性化的名字,很女人,很漂亮的一个姑娘,她有过一个孩子,不过丈夫和孩子都被拉科塔人的死敌克劳人给杀了,她被克劳人卖作奴隶,然后又被约书亚用冒险的大半积蓄400美元给买了回来,当然其中还包括一场20步角斗。
约书亚和草原之风回到了当时还在密西西比河畔的拉科塔部落,生活了一年,生下了第一个孩子阳光,在拉科塔部落生活的过程中,他教拉科塔人打铁,拉科塔人则告诉他有关于大灵的故事,一直就这样和谐地生活了3年,约书亚思乡的情绪又起来了,他们便告别了开始迁徙的拉科塔娘家,回到了弗吉尼亚的老家。
在经历了一年的不被认可(主要是他的印第安妻子不被家庭认可)后,约书亚再次厌倦了铜匠的生活。
正好,这个时候,那位传奇冒险者史密斯先生在临死前发起了第二次西进的号召,许多年轻人、无业者、流浪汉、走投无路的逃犯、从南边逃过来的奴隶都加入到了西进大军中,靠着史密斯先生贡献出来的西进路线图,他们能够聚集起一只规模庞大的车队,去和那些墨西哥佬叫板了。(墨西哥独立后,接手了上下加利福尼亚州)
而在他们迁徙的过程中,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就这样从弗吉尼亚到密苏里州,花了他们整整三年的时间,然后他们在卖掉房子、卖掉粮食、卖掉一切后,积累了足够前往加利福尼亚的补给和费用,随着西进大军的步伐开始了最后一次远征。
约书亚走在队伍的最后面,其实那不算一只车队,没有组织者,没有护卫,没有向导,只是盲从,就像野牛一般,跟着头牛自发地前进。
约书亚、草原之风、阳光,和第二个孩子亚伯拉罕在头车上,后面跟着的是他的亲弟弟西蒙,他的表妹蕾切尔、表姊内奥米、另一个表姊莉雅。
不得不说老美的女性也是非常强悍的,成年女子如果不满意家中的婚事安排,或者怀有冒险的情怀,就会跟随在约书亚这种去过西部的勇士屁股后面,踏上西进的道路。
其中自然少不了约书亚父母的抱怨,可美好的加州阳光被约书亚吹得天花乱坠,把所有人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