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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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汉-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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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名骑兵飞快地奔驰而来了,他们的动作自然而纯熟,显然是经常在马背上生活的。等到他们接近一些,杨忠就看清了他们的脸,很明显,后面那两个是胡人,领头的是个汉人,看上去是个白面书生。

    书声骑马接近,距离三十来步就开始喊话:“我等乃是北方义军“复汉军”,由刘正刘小郎君带领,知道胡狗南下伐晋,特来报效桓明公!现有书信一封,还请转交大都督!”

    听了这话,杨忠立刻松了口气,别管来的是敌是友,但是既然他们这么说了,那眼下就打不起来,自己只要把他们带到大都督哪里,就没有自己的责任了。

    这么想着,他立刻派人接过书信,大声回应道:“既然如此,还请各位在此稍待,我等禀明大都督之后,才能允许各位继续前进!”

    对面的书生倒是很好说话,听见他这么说,只是点了点头,便拨马回去了。

    “张虎,你带一个人,不,带两个人回去,一定要一人双马,尽快把消息禀报大都督!”杨忠看着远去的书生,沉声说道。

    “杨哥,你不回去?”

    “我要在这里看看他们什么来路!”杨忠看着在原地有条不紊地安营扎寨的“复汉军”,心中思绪万千。

    刘正看着这些敢于向自己探寻的斥候哨探,微微点了点头,南朝果然还是有敢战之士的,若非如此,也不能在淝水之战将浩浩荡荡的前秦大军打个落花流水。

    他眼下是来投靠,自然不能太过嚣张,因此就在原地安营扎寨,顺便练练兵。

    杨忠驻马停在原地,看着复汉军的士兵有条不紊地展开营地,准备训练,心中惊惧愈发慎重。

    他是老行伍,自然知道什么样的军队最可怕。一支军队的体格和装备并非是最重要的,因为不会有任何一支军队富裕到人人着重甲,也不会出现一只全是臂上能跑马,拳上能站人的野蛮人的军队,绝大多数正规军的差距并不算太大。

    既然体格和装备差距不会太大,决定战斗力的就是训练和纪律了。

    战场不是逞一己之勇的好地方,生死沙场,乱枪戳来,乱刀砍去,乱箭攒射,乱剑对杀,左右前后不是敌人就是战友,一个人根本没有太多闪转腾挪的空间,能依靠的就是自己的一些保命本事和战友的掩护。而耳听着死人垂死的呼声,刀剑入肉的闷声,脑壳被砸开的碎裂声,眼看着地上红的白的青的绿的密密麻麻,对于人的心理压力是极其巨大的。

    哪怕是传说中那胆大如斗的姜维姜伯约,只怕也会对于这修罗场一般的战场心里发憷。

    在这个时候,真正能够让士兵不畏生死,死战到底的就是训练和纪律了。正是这铁一般的纪律,才能让士兵畏惧军官军纪甚于畏惧死亡,才能够顶着头顶上的箭雨和敌人的刀枪一路向前。

    而眼前的复汉军,士兵动作整齐有序,全军上下混如一人,就好像是一柄铁铸钢造的宝刀一样,如何能让他不又惊又怕!

    “只怕,就算是有十倍的精兵,也很难拦下这些人!幸好这些人带着老婆孩子,心有牵挂,应该不会轻易闹出乱子来!”

    杨忠看着眼前有序操练的一众士兵,忽然下定了某种决心,拨马向复汉军的营地走去……

    晋代南朝的政治和军事是难以区分的,很多军事长官同时兼任地方行政长官,这是由当时战乱不断的具体形式决定的。围绕着一名军事主官,建立起来的参谋班子就叫做“幕府”,幕府很多时候就成为后来的政治枢纽,比如桓温幕府成了他篡位的政治班底,刘裕幕府就是后来刘宋的政治核心。

    和当时绝大多数军政主官一样,桓冲也有自己的幕府,这里聚集了一大批投靠他、以他为进身之阶的底层士人和桓氏子弟,作为回报,他们则贡献自己的才智,帮助桓冲完成自己的军政任务。

    桓冲今年五十六岁,作为宣城内史桓彝第五子,大司马桓温之弟,桓楚武悼帝桓玄之叔,他是当今桓氏集团的核心之一,手握荆州、江州二地,身为建康上游藩表,堪称是大权在握,生杀予夺。

    虽然在权力斗争中暂时输给了以谢玄为核心的京口集团,兵势上也略微不如实力强悍的北府强兵,但是不论是名声还是才干,桓冲都是当今南朝的梁柱之一。

    他长着一张圆脸,面色和蔼而温润,有如温润如玉的君子一般,一抹长髯从下巴一直垂到胸口,给他平添了不少威严。

    眼下他正坐在一张胡床之上,听着属下汇报军队准备情况。随着年纪的增长,他的视力越发的不好,因此大多数时候是依赖下属念诵而不是自己,但是他的思维依旧敏锐而快速,因此下属们在汇报的时候无不是战战兢兢,生怕说错了被他发现。

    “眼下我军已经集聚十万雄师,枕戈待旦,夙兴夜寐,士兵无不摩拳擦掌,精神振奋……”

    听着下属的念诵,桓冲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我要你说军资准备得怎么样了,什么时候问你士兵如何了?而且,你说这十万人统统都是精神振奋,只怕不尽然吧!”

    古代战争虽然常常宣称有几十万大军,比如曹操下江南就有八十三万和一百万两个数据。除去用来恐吓敌人的虚数,剩下的几十万倒是实打实的人头。

    但是这几十万里面,并非是所有人都是战兵,很大一部分其实是运送粮草的夫役和辅兵,这些人没有经过训练,没有盔甲兵器,顶多能运送一下粮草和守城时搬运物资,除此之外就没什么用处了。

    真正决定战斗胜利的,是以军中宿将和经验丰富的中下级军官组成的精锐部队,这些部队在任何军事集团中都是宝贝中的宝贝,是决定战斗胜负的最重要的因素。

    而今强胡南犯,桓冲认为建康乃是国之根本,因此派遣三千精锐到京都驻防,这三千人是他桓家立府开幕的核心力量,军中军官要么是桓家子弟,要么就是他兄长桓温南征北战留下来的班底,战斗力极其强悍。若不是因为胡人南下,而今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候,他是绝对不舍得把这三千人派出去的。

    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谢安认为三千人并不能决定战争的胜负,不仅没有留下这三千人,还把他们统统打发回来!

    想到这里,桓冲不由得轻声叹息着:“谢安,谢安,人人都说你是庙堂之才,可是大敌当前你示人闲暇,生死关头而悠游不惧,手底下又多是一群后生小子,只怕我等都要披发左衽做蛮夷啊!”

    他迭声叹息着,身边的幼子桓怡却有些不满,不由得抱怨道;“既然如此,咱们为什么不杀上建康城,把谢安赶下来,让阿爷做宰相!要是阿爷做宰相,苻坚那样的跳梁小丑如何能南下侵略!”

    桓怡是他最小的儿子,古来丈夫爱幼子,因此即使桓怡说话有些冒失,桓冲还是不忍心斥责,只是轻轻说;“你懂什么!眼下大敌当前,最最紧要的就是和衷共济,共渡难关,平常的一些小矛盾,在这胡汉之争之前也不算什么了!更何况,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白刃交于左而目不交睫,这才是大丈夫本色。谢安别的不说,这一点还是冢宰之象!而今胡人百万大军南下,投鞭断流,声威赫赫,颇有当年曹孟德的气势!大敌当前,自己不能先乱,必须示人以镇定,而后才能徐徐图谋抗战!”

    桓怡听了桓冲的话,多少明白了一点,不过还是暗自嘟囔着:“既然他谢安这么厉害,他怎么不来上明镇守!”

    看着一脸青涩,嘴巴上还长着灰色的毛发的幼子,桓冲轻声叹息着,他已经五十三岁,近来身体又越发不好,不知道还能看顾他多久。这个孩子和他的几个哥哥性格不同,最冒失鲁莽,这样的性格,如何能在政坛上混下去!

    “而兄长的几个儿子都不够成器,唯独玄儿(桓温幼子,曾篡位,兵败被杀)是个英雄人物,可是性格又太过褊狭,只怕难免覆亡之灾!”

    轻声叹息着,桓冲慢慢揉了揉太阳穴,缓解自己头部不断传来的疼痛。

    “阿爷,又发病了?”桓怡走过来慢慢给桓冲按摩着脑袋,轻声说道;“要不今天就不要处理公务了!”

    “这如何能行!”桓冲立刻拒绝道:“而今正是用兵之际,十万大军枕戈待旦,我身为一军之长,如何能够有一日轻忽!”说罢,他又不住感叹道;“国难思良将,国难思良将啊!当日襄阳城破,朱序为北虏所擒,我荆江竟然找不出能够和他比拟的名将来!这都是我的错,我的错啊!”他说的声音太大,情绪又太过激动,竟然不住地咳嗽起来,看到父亲如此,桓怡连忙给他捶背捏肩,生怕他闭过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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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义军不凡() 
好不容易缓过气来,桓冲用不大的声音轻声嘱咐道:“怡儿,你为人鲁莽轻率,容易惹是生非,以后不管阿爷在或不在,都要多读黄老,研究全命保身之术!”

    “阿爷不要这么说!”桓怡虽然是个容易冲动的少年,但是毕竟本性纯良,闻言眼圈都红了:“阿爷一定能长命百岁!”

    “嗨!”桓冲苦笑一声,心中却闪过一丝欣慰:“这孩子虽然脾气暴躁一些,可是毕竟纯善孝顺,倒是个好孩子!”

    一对父子正说着话,却见中军帐外传来一阵马嘶声,而后就是一个匆匆的脚步声。

    “谁在外面?”桓冲转头看着中军帐外,开口道;“阿怡,你去看看!”

    “好!”桓怡一阵风一般冲出帐外,他去得快回来得也快,没一会就把一个斥候带了进来;“阿爷,是张虎,他有紧急军情!”

    “难道是胡人南下了?”桓冲心里一紧,不由得问道;“何事如何紧张?”

    “禀报明公!上明北十五里来了一只军队自称是北地义军,名为‘复汉军’!说是要来投靠明公,一起抗击胡狗!”

    “原来是义军。”桓冲这才松了口气,不由得说道;“区区一支义军,你张虎也算是跟着先兄(桓温)见过世面的了,怎么这么慌张!”

    军中扰乱军纪,冲撞中军乃是大罪,这也是桓冲性情宽厚温和,这才没有追究他的罪过。要是换了他的哥哥桓温,只怕张虎此刻人头已经落地。

    听到桓冲这么说,张虎不由得苦笑,他自然知道桓温为什么这么说,他自己也见过很多北方义军,虽然说是“义军”,可是实际上就是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民,不要说战斗力,很多人饭都吃不饱,只怕冲锋都成问题,更不用说战斗了。

    可是眼前的这只复汉军却是不同,那徐进如林的步槊队,步履整齐的弓箭手,还有那动作矫捷如猿猴的精骑,无不令他心中震撼到无以复加。

    和这样的军队交战,没有人敢说可操全胜。

    他立刻回应道;“明公有所不知!这只部队可和一般的义军不一样!”

    “哦?哪里不一样?”

    “这支军队人数只有一千人,后面还跟着两千老弱妇孺,可是这一千人的战斗力,只怕不输于我桓氏精兵,甚至还犹有过之!”

    “怎么可能!”桓怡立刻叫嚷道:“这桓氏精兵乃是大伯纵横天下留下来的班底,一群北方泥腿子,怎么就能比得上我桓氏的部曲!”

    “稍安勿躁,让他说完!”桓冲冷静地阻止了儿子的叫嚷。

    “明公,这支部队人数不过一千人,有一百五十精骑,其中多半是汉人,有小部分胡人,个个身着双重皮甲,一人双马,弓马都是精锐无比,马上奔驰纵横如飞,只怕在胡人那里也是精锐!”

    “竟然如此!”桓冲立刻激动起来,战马喜欢干冷的气候,因此气候湿热的南朝不适合养马,偶尔养了一些战马,也只是聊胜于无,顶多装备斥候和一小部分骑兵。也正是因此,后来的南宋屡屡败绩,而朱元璋北伐的时候甚至还得去琉球买马!

    南人乘舟,北人骑马,南朝骑兵稀少,马队力量比之北朝弱了不止一筹,简直是萤火之于皓月,若是能够有一只纵横天下的骑兵部队,只怕实力要增强不少!

    是以,桓冲立刻激动地问道:“你可看清楚了?这一百五十人真的都是精骑?”

    “千真万确!”张虎立刻保证道:“复汉军以五十人为前锋,五十人居左,五十人居右,往来环护,纵横如飞,而且各个杀气磅礴,显然是见过血的好兵!”

    “好,好!”桓冲哈哈大笑道;“眼下正要用兵,就天赐一只精骑,若是用好了,只怕有千人之力!好,好,真是天助我也,天助我也!”说着,他就站了起来,低声喃喃着:“有这只精骑,哪怕剩下的都是老弱病残也值得了!只是,这义军领袖,该给他个什么职位呢?”

    谁知道他的惊讶今天还没用完,张虎又继续说道;“小人倒是以为,这精骑还不算最厉害的!”

    “什么意思?”桓冲皱起眉头,微微有些不悦,这张虎也是跟着先兄的老人了,怎么就是不明白骑兵的重要价值呢!

    “小人看到了!这复汉军中有七百步槊手,手里拿的长槊应该是用马槊改的,长一丈八,头包熟牛皮,这倒是不算太奇特,可是这七百人行军起来整齐划一,全军上下犹如一人!小人亲眼看过,这七百人行军时排成一排十人的七十行队列,全军就是七十条直线,没有任何弯曲!”

    “什么!”桓冲这才大惊失色!

    他久经战阵,自然是知道什么是最难的。精骑虽然难得,可是这是因为南朝并不产马,因此这才对精骑求之若渴,而北朝民风彪悍,人人骑马射箭,因此想要拣选出武骑千群也不算难,顶多是多花一些时间招募勇士罢了。

    可是这步槊手的训练却不是挑选就能够的,要把一群从来没有练过步槊的人操练到整齐划一,犹如一人,这该是多么难!

    战场之上,最重战阵,只要战阵不垮,就算是纵横北国的具装甲骑也难以突进阵中,自然不能造成杀伤。可是这一个战阵说来容易,确实需要士兵面对如林的长槊,如雨的箭雨,纵横的马蹄怡然不惧,又哪里是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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