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把头凑到魏可手边,想去看清魏可手里的步枪。
魏可依旧不理他,枪口略微,手指灵巧地一勾,已经把扳机抠到底,压住不放。
哒哒哒哒……!
十几发子弹激射而出,打出了一个漂亮的扇形,几乎就是一个平面,恰好沿着对面那群追兵的位置,从右往左,如同镰刀割草一般,转动了一圈。
扇面完成,弹夹里的子弹恰好打空,一点不多一点不少。
“不可能!步枪绝对打不出这样的弧度!”罗曼诺夫立刻大喊大叫起来。
魏可哪有闲心去理他!
爬起身,伸手把步枪挎在肩头,然后从腰里取出最后的两枚手榴弹,拧开后盖,拉弦,把手榴弹都用力扔了出去,只听轰轰两声,大铁门那里爆出了两大团烟尘。
做完这一切,魏可伸手去拉罗曼诺夫,想把老头重新背起来。
“不!我拒绝!除非你告诉我,这支枪的秘密!”
罗曼诺夫声音坚定,没有半分妥协的意思。
魏可几乎泪奔。
这老头的确是发抽了,就算你实在好奇,也不能现在闹别扭吧,这时候两个人是逃命,难道就弄清楚一支步枪凭什么能打出一个完美的扇面,就不要命了?
“你配合我!等逃出去,这把枪就是你的了!”
魏可脱口而出,再次伸手去拉罗曼诺夫。
这一次,老头没有再捣乱,任由魏可把他背了起来,口中却兴奋嚷道:“年轻人,诚信是一种美德!虽然我现在身无分文,但我,安德罗波夫…罗曼诺夫,在此发誓,一定会报答你!善良的东方孩子!”
魏可听了,差点一脚踩空!
至于吗,一支最普通的56式自动步枪而已!
当然,作为特种兵,魏可自然猜得到,老头绝对是误会了,误以为这是一把经过改良的新式步枪,而罗曼诺夫作为轻武器设计大师,突然见到一支类似于AK,却能精确射击的步枪,立刻就忘乎所以了。
话说,全世界都知道,AK步枪火力猛,但同时也知道,这款枪打不准。
关键是跳弹太严重了。
假如说,两个对手互射,一个拿美制M系列步枪,另一个拿AK系列,从表面上看,拿AK的那个,肯定能把对手压制的抬不起头,但别着急,最后的结果出来,你会惊讶地发现,拿AK的,被对手击毙了!
即便最熟练的士兵,也无法用一支AK,连续精准射击,更别提打出一个平稳的扇面。
但,魏可不准备把自己的秘密,告诉给罗曼诺夫。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罗曼诺夫老家伙,绝对是一个爱国分子,只不过,他爱的是自己的国家!
深夜里,一条身影沿着小道,飞快地向前奔跑。
这是魏可。
他的后背上驮着罗曼诺夫,但如果有人能看清楚他们,一定会非常惊讶,因为,罗曼诺夫虽然趴在魏可的后背上,他的双手却没有抱着魏可的肩膀或者脖子,而是紧紧攥着挂在魏可肩头的步枪!
假如有人想把这支枪拿走,老头绝对会拼命!
老头的嘴角挂着诡异的笑容。
就在刚才,他得到了一支以AK为蓝本仿制的步枪,有人拿着这支枪,以一个弹夹的消耗量,一个人成功阻击十个人的追兵,这在AK枪族的历史上,绝对是个了不起的成就,而他,很快就将掌握这支枪的秘密!
相反,魏可很无奈。
别的不说,步枪带子深深勒在肩膀上,他还必须用尽全力奔跑,这种滋味肯定不好受,若不是实在舍不得罗曼诺夫这个大宝贝,他就把老头丢下不管了。
“老家伙,你给老子等着!不把你这老家伙榨干,老子绝不罢休!”
第089章 枪战()
汪汪!
两声突兀的狗叫声魏可头皮发麻。
他讨厌狗,在现在这种非常情况下,他尤其讨厌!
魏可所在的位置,就在距离公路大约五十米的平行线上,他背着罗曼诺夫,紧贴着一片杂草茂密的农田往前走,如果按照正常的判断,在黑夜里,根本不会惊动公路上的人。
但,他没有把狗计算在内。
正在公路上设卡的那些人中,也有人带着狗,为什么这里的Y南人如此喜欢狗?
然而,无论魏可是不是喜欢,都不能否认一个事实,他的行踪,因为一条意外出现的狗,即将暴露,而且这里地势平坦,想躲都没地方躲,只要对方搜寻过来,必然会发现他们。
“谁在那里!出来!”
公路上有人大声用Y南语吆喝,并且拉动枪栓,随即,几道手电筒的亮光就扫了过来。
魏可迅速伏低身体,探头往公路上观察。
只见,有个人牵着狗,另一只手里举着手电筒,已经从公路上下来,看样子一定会把这一片地方彻底搜查了,他才会放心,如此一来,魏可眼看就藏不住了。
汪汪!汪汪!
那条狗太讨厌,正是因为有狗,那人的速度走得很快,而且是笔直地对准魏可走了过来!
魏可气得几乎吐血。
因为,小欢并没有跟在他的身边,按照计划,阿勇把车开到前面之后,会把小欢放出来小欢来找他们,这样就能时间,方便魏可用最快的速度返回汽车上。
但,谁会料到,又遇上狗了呢?
魏可咬咬牙,伸手抽出腰间的沙漠之鹰,向罗曼诺夫示意了一下,然后把罗曼诺夫的脑袋按在草丛里,这个时候不能说话,相信老头能懂他的意思。
已经没时间犹豫了,魏可迅速往旁边移动数米,然后,猫着腰往前走。
正面对着牵狗那人迎上去!
没错,在这短短的时间里,魏可已经为自己制订了战斗计划,他需要干掉对面的一人一狗,然后冲上去,把公路上的人,全部干掉!
唯有如此,他才能确保罗曼诺夫的安全。
啪!啪!
连续的两声枪响,战斗开始。
沙漠之鹰射击时的声音,远比五四式来得沉闷,子弹的冲击力十足,那条狗一直想挣脱束缚往前跑,但很可惜,它被铁链子牢牢扯住,成了一个活靶子,一颗子弹迎面击中了它,把它打的往后倒飞了出去。
同样被打飞的,还有那个牵着狗的人。
两颗子弹,一人一狗全都解决了。
哒哒哒!
哒哒哒哒哒!
仅仅是停顿了大约一秒钟,公路上的人,就对着魏可的方向,开火了!
魏可非常有经验,在射出两枪之后,一点没犹豫,就往旁边连续的两次翻滚,足足滚出去五六米远,恰恰是这个规避动作救了他,因为,公路上的火力非常猛。
子弹横飞,几乎把魏可刚才所在的位置,狠狠犁了一遍!
56式步枪!
不是一支,而是足足有三支步枪,先后间隔不过两三秒钟,都在疯狂地向黑暗中,倾泻着弹幕。
这情况让魏可暗暗心惊,对方的火力居然这么猛,公路上能有几个人?估计最多也就是五六个人而已,竟然配了三支56冲。
可怜的是,魏可手里仅有一把沙漠之鹰!
原先的那支56冲,已经让罗曼诺夫拆了,而且,魏可原本以为,自己仅仅是背着罗曼诺夫往前走一段路,不会发生战斗,有把手枪防身足矣,谁料到需要打仗。
一把手枪,对上三支56式步枪,也许还有别的武器,这是一场硬仗啊!
啪!
魏可举枪还击,紧接着,往旁边翻滚。
现在,他不仅需要面对三支自动步枪的扫射,还必须保护罗曼诺夫,尽量让交战地点远离罗曼诺夫藏身的位置,以防罗曼诺夫被流弹击中,这个悲催的。
但!魏可很快发现,局面比想象中还要严峻!
一辆停在公路边的汽车,突然启动了,在公路上了一下位置,将车头对准了魏可所在的方向,然后,向着公路下方,缓缓开了下来。
天!那是一辆越野吉普车!
一瞬间,魏可的处境,变得危险到了极点,他需要对付的,不仅仅是三支56式自动步枪,而是三个坐在吉普车上拿着自动步枪的人,那辆吉普车,正在向他开来!
魏可浑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
哒哒哒!
哒哒哒!……
子弹像雨点一般倾泻而来,魏可所在的一大片区域,已经被吉普车的车灯照亮,他成了活靶子,就算想投降也做不到,因为,对方显然不想要俘虏,很干脆地对他开枪了。
设想一下,被三支自动步枪追着打,是个什么感觉?
那是人也不想经历的噩梦!
不是演戏,而是真实的玩命,在这一刻,魏可觉得,自己就是一只被扔进热锅里的蚂蚁,四面八方都是飞窜的子弹,而每一颗子弹都是致命的,假如他被其中一颗子弹击中,生命也就结束了。
身体内的每一分力量,都被调动了出来!
魏可像个陀螺一般,不停地翻滚,跳跃,不敢有一点点的停顿。
两秒,三秒,还是五秒钟?
时间仿佛停止,已经不再那么,可能是一瞬间,也可能是漫长的一段时间,但有一点很肯定,在潜能全部爆发出来之后,魏可的动作敏捷的不像话,最后,他一个鱼跃,总算是逃出了那片被车灯照亮的区域。
啪!啪!
吉普车的车灯灭了。
魏可趴在地上,举枪就射,周围迅速恢复了黑暗。
太惊险,这样的刺激场面,魏可万万不敢再来一次,好运气不会一直伴随着他,如果再来一次夺命逃窜,他觉得自己被打死的概率,达到99。9%!
现在,才是面对面较量的开始!
手枪对阵三支步枪!
手枪怎么了?作为特种兵,魏可坚信一条真理,枪支都足以致命,也就是说,只要你不惧怕横飞的子弹,而且枪法够准,一把手枪的杀伤力,不一定比步枪和机枪小!
哒哒哒!哒哒哒!
啪!
在56式步枪疯狂的扫射声中,沙漠之鹰的枪声,弱到几乎听不见。
但,这一枪就取得了效果。
对方的三支步枪一直在射击,枪口跳动的蓝焰,成为最容易识别的靶子,魏可轻易找到了射击目标,冷静的一枪,打在一支枪口上方一点点的位置。
根据经验,那里应当是枪手的胸口,或者是头部,因为,没有人会把枪举过头顶射击。
一枪之后,对面三支步枪中的一支,停止了射击。
成功了!
魏可仅仅用了一发子弹,就消灭掉一个敌人,命中率很恐怖,如果再考虑到,他是在一番激烈的逃命动作之后,紧接着就开枪,而且用的是后坐力无比恐怖的沙漠之鹰,那么,就更吓人了。
沙漠之鹰,子弹的穿透力极强,甚至比56式步枪的中威力子弹,还要厉害!
这一次,魏可在射击之后,立刻做了一次翻滚动作。
再次举枪,瞄准!
这是胆量的比拼!这是血性的较量!
魏可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标准,完全是教科书似的,没有哪怕一个小小的疏漏。
每一秒钟,他都可能被子弹击中,对方射出的子弹数量,是他的几十倍,上百倍,但,他的脸上无惊无喜,对于身边飞窜的子弹,一点反应都没有。
啪!
又是一枪。
这一枪之后,又一支56式步枪哑火了。
与此同时,最后那名拿着56式步枪的枪手,显然有些惊慌,他突然停止了射击,然而,已经晚了,如果他射击,可能还会多活一会儿,恰恰是他自作聪明地停止射击,葬送了自己。
啪!
第三枪。
魏可的反应足够快,迅速角度,射出第三枪,紧接着,一声清晰的惨叫声响起。
三枪,干掉了三个手持步枪的对手!
在那一声惨叫之后,现场竟然离奇地变成一片死寂,没有人说话,没有人移动,更没有人开枪,这情景分外的诡异,因为,就在一秒钟之前,这里还是枪声猛烈的战场,这种对比实在太强烈了。
第092章 一记耳光()
一月份,天气却一点也不凉爽,一行人走得又渴又饿,没办法,他们没有准备水和食物,一路上也没有找到水源,更不方便打猎,只能这样坚持着。
“队长,前面有个村子,要不要进村里休息?”
“村子规模大不大?有民兵吗?”
“民兵肯定有。村子很小,以前我曾经路过,这里很闭塞的,应当很少和外面联系。”
“好!那就进村!”
魏可也是没办法了,他们三个人还能坚持,反而是罗曼诺夫,已经像一根蔫了的黄瓜,这一夜的奔波,老头虽然没有亲自走几步路,但他原本的身体已经很差,再经不起折腾。
这要是把大神的骨头架子颠散了,大病一场,受损失的是魏可自己!
一个闭塞的山里小村子,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休息一下恢复体能,补充食物和水,那也很,总不至于他们要一路饿着肚子跑回国内吧?
茅山村。
魏可背着罗曼诺夫,大步流星走在第一个。
他的脚边是一团毛球似的小欢,身后跟着沃嘎和阿勇。
在几个人的前面,跑着一个小个子的Y南年轻人,这年轻人一脸的兴奋表情,他是在村口遇上魏可的,当他看见身穿军装的魏可的时候,立刻讨好地鞠躬行礼,又听说魏可等人是什么考察组,就自告奋勇带他们来找村长。
魏可没办法,只得跟着来了。
这村子确实不大,目测仅有二三十户人家,房子大多数很破旧。
年轻人一路小跑,到了一个大院子前面。
这个院子,就比普通的村民家里,漂亮多了,不仅面积大,而且房子修的也漂亮,一水的青色片瓦,院墙是手臂粗细的竹子编的,很是整齐。
“人民军同志,这里就是村长家,你们请进!”
年轻人让到一边,陪着笑脸。
魏可把罗曼诺夫放到地上,整理了一下身上的军装,迈开大步就进了院子。
刚才在院子外面的时候,他就注意到,院子里面有不少人,这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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