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也不是锻造那般简单!
既是锻造,更是吸收!
左手正在从眼前这一锅铁屑中,吸收所需要的养分,用来使自己变得更完善!
哗啦!哗啦!
一念至此,魏可的心情激动,左手上的动作,变得更快,更有力!
铁屑被翻炒的更快了,魏可不仅用手来翻炒铁屑,他还用手去搓揉铁屑,因为,他觉得这样做了之后,左手上的感觉更强烈,吸收铁屑内的能量,速度也更快。
蹲在一边的一清道人,已经彻底变得目瞪口呆。
这简直是神迹。
魏可现在的动作,就是用铁屑来洗手。
铁锅之中,由于温度越来越高,再加上魏可左手的折腾,表面上升起淡淡的烟雾,而魏可的一只左手,在这团烟雾中,好像一条巨龙,正在翻江倒海。
唧唧!唧唧!
小欢突然从魏可的衣服里钻出来。
他先是趴在魏可肩膀上,小眼珠紧盯着魏可左手的动作,然后,又爬到了魏可的左手手腕上面一点的地方,紧紧抱住魏可的小臂自己舒服地贴在魏可的手臂上。
这小家伙也是挺会享受的!
“咳咳!”
魏可的动作终于被打断,左手也从铁屑中抽了回来。
吁!
魏可重重喘口气,这感觉前所未有的舒服!
“魏大师!你的手!”
一清道人突然指着魏可的手,见鬼似的叫起来。
魏可连忙低头一看。
啊!?
他自己也傻了。
只见,原本颜色正常的左手,已经变成了一种浅灰色,一点也不像正常的血肉,再低头去看铁锅里的那一锅铁屑,原本黑色的铁屑,颜色也变得淡了一些,并且失去了光泽。
铁屑的颜色,竟然变到他的左手上了!
“魏大师,你的手感觉怎么样?”
“挺好!感觉很正常,也不是!好像变得更有力量了!”
魏可捏紧拳头,感受一番。
他真的能感觉到,左手的力量再次强大了一分!
但!浅灰色的手!
魏可自己也是哭笑不得,如果这只手上的颜色不能退掉,他岂不是把自己炼成了一个怪物吗?
谁的手会是这种古怪的颜色呢?
魏可只是觉得有点苦恼而已,一清道人比他还着急,连忙找了清水来魏可洗手,然而,魏可手上的颜色,用水根本洗不掉。
不仅水洗不掉,一清道人随身带了酒,酒也洗不掉!
“算了,黑色就黑色吧!”
魏可倒是乎,相比于手变黑了,他更在意的是左手力量的增强,那不仅能增加自己的直接战斗力,还可能带来其他的好处,比如,他的制符能力,会不会有提升?
“魏大师,我这里有一副鹿皮手套,是我熬药的时候戴的,就送给大师了!”
一清道人取出一副手套,递到魏可面前。
显然,这手套是一清道人的心爱之物,最起码,魏可平时没见他戴过。
“道长,这怎么好意思呢?”
“没事没事!这手套是我师傅留给我的,送给魏大师,刚好合适!来!戴上试试,这副手套有个好处,戴在手上,手指并不会打滑,就和没戴手套的感觉差不多!”
一清道人很坚持,当场就给魏可把手套戴上。
果然,这副手套有点门道!
手套的伸缩性很好,戴在手上之后,很自然地就和手指、手掌贴合在一起,虽说不能像完全没戴手套的感觉,但普通做事情,肯定没有妨碍。
手套的长度也刚刚好,覆盖了魏可的手掌,直到手腕。
“道长,我这是又欠了你一个人情啊!”
“哈哈!贫道现在可是知道了,你是将军你欠贫道一个人情,贫道这是赚了!”
一清道人心情好,很难得地说了句笑话。
魏可也是哈哈大笑道:“道长,今天你送我一副手套,日后,我送你一座道观,决不食言!”
他是真有心思,要给那措修一座道观。
无他,一个人群必须要有信仰。
信仰是什么?
有了信仰才能让人保持旺盛的斗志,信仰,同时也能缓解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一个人温饱无法保证的时候,可以没有信仰,但当最基本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最好还是要有点信仰,无论那信仰是什么。
(本章完)
第421章 兵痞()
魏可很失望。
当他兴冲冲去找李小道,再次试验魅惑符之后,依旧失败了。
事实证明,铁屑锻手这种办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他左手的力量,却对于画符,没有一丝一毫的帮助,这好像属于两个不同的体系。
一个是力量属性,另一个,似乎与其他属性有关,比如说精神力。
算了!不行就不行!
哪怕仅仅能提升力量,也让魏可无比欢喜。
一清道人在那措盘桓一日,很快走了。
魏可一边带着手下特种兵训练,空闲的时候,就开始“锻造”他的这只左手!
魏可现,随着锻造的,左手的颜色并未再加深,然而,带来的好处是明显的,当他握紧左拳的时候,不仅力量有所增加,皮肤的坚硬程度也增加了。
比如说,以往他的一拳,可以在树干上留下一道拳印。
现在,全力一拳之后,这道拳印明显比以前要深,达到了一个小坑的水平!
假以时日,他能不能一拳打出一个洞?
同样的道理,他的这一拳如果打在敌人的胸膛上,就可以地将敌人杀死!
这就是力量带来的好处!
在那措,很多人奇怪地现,他们的老大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戴手套了,无论什么场合里,魏可的手套不离手,尤其是左手上,总是戴着一只浅褐色的手套。
这点小事情,大家还真不是很在意。
自家老大,有点小嗜好无可厚非,戴手套的魏老大,不还是魏老大吗?
三天后,郝连龙和孙连仲,同时传来消息。
王东升想动手了!
由于丘朗掸家族再次摆出强硬立场,骚扰栗敢北部区域,王东升终于意识到,自己与掸家族必有一战,这是不可避免的,他作为栗敢的主人,不可能无视自己的利益受到蚕食。
打仗,需要金钱!
同时也必须让自己的后方无忧。
王东升也是个打仗的老手了,这点道理他能想得明白。
于是,已经成为烫手山芋的那措,就成为王东升的眼中钉,当然了,也是他的“钱袋子”。
出兵拿下那措,既能保障自己的后方安全自由军集中全部力量,去应对来自于丘朗方面的威胁,又能抢下一个来钱快的大生意,这笔账谁都会算。
打仗嘛,一子弹一枚炮弹,那打的都是钱!
“疤瘌!带人前往长桥镇,盯紧了1o1山地团的动向,一有异动,立刻汇报!”
“杨大春,派人加强山顶区域的防守,布置防御阵地!”
“顾淼!秘密通道的防御交给你了!把你的人拉过去,高射机枪、火箭炮都由你调配!你的任务,在雷区后方建立阵地,同时配合两个特种作战分队,只要1o1山地团敢走那条路,就叫他有来无回!”
魏可这是要和王东升拼命。
秘密通道暴露了,暴露也有暴露的好处。
这是有心算无心。
假如王东升真的让1o1山地团偷袭,魏可完全有把握,将一场对攻战,打成伏击战,预先做好准备的那措一方,不会是失败者,倒霉的只能是山地团。
当然了,如果自由军按部就班,沿着山顶哨所往前平推,那措就完了。
唯一的办法,就是一边抵抗,一边撤退,把人都撤回国内,留下个空壳子给王东升。
只不过,一旦撤回国内,后续的麻烦就大了。
国内不是m北这样的无秩序地区!
〇七公司还能存在吗?
能手持武器吗?
显然都是不可能的,〇七公司一旦国内,就等于一切推倒重来,不仅是〇七公司,人民公社也没了,步枪生产车间也没了,否则的话,等来的必将是国内部队的围剿。
王东升!
一切的症结,就在于王东升这个人!
假如换了另一个新人来当栗敢王,迫于稳定形势的需要,可能与魏可和平共处,而王东升占据栗敢十年,已经将整个栗敢,看作自己的私人物品,不允许他人染指,也就不允许那措这个异类存在。
他吗的!不就是一个王东升吗?
老子能杀了掸雄,不信干不翻你一个王东升!
魏可将那措的防御交给一众手下,又将那措的内部事务,全都交给了老团和楚红柳,自己出了。
去栗敢!
这一次,魏可只带了小猴和沃嘎两个人。
栗敢与丘朗是不同的。
丘朗虽然是掸家族的老巢,实际上却是外紧内松,真正混入丘朗之后,暴露的危险很小,因为,掸家族原本只是个山里部落,各项制度不健全,虚有其表而已。
栗敢是一座有历史的城市,也是王东升的老巢,被王东升经营十年,防御完备。
在栗敢,魏可要想神不知鬼不觉混到王东升面前,几乎不可能!
栗敢市。
一条菜市场旁边的马路上,走来三个自由军。
这三个人,穿戴很懒散。
自由军的绿军服,松垮垮套在身上,肩膀上晃荡着老式步枪,头顶上的小平沿的军帽,也是歪戴着。
这是三个兵痞,在栗敢很常见。
话说,m北是个凭枪杆子说话的地方,哪怕王东升在栗敢经营十年,他也知道手里有枪,心里不慌的道理,手下的各个部门,往往会建立起一支小型武装,说是保安也行,说是当兵的也无不可,这就是杂牌军。
久而久之,栗敢人自己也说不清,这座城市里有多少种类的杂牌军。
三个杂牌军的兵痞,普通人见了就躲。
这种家伙,打仗没本事,欺负起老百姓来,一个顶俩!
领头的这兵痞是个大光头,右脸上套了个黑眼罩,要说他这个眼罩也奇怪,没有扣在眼睛上,反而扣在了眼角外面一点,给人的感觉,这人就是闲得慌,拿眼罩当成了装饰品,在耍酷。
兵痞是个大个子,也不是很高,不足18o,但结实,看起来比普通人壮,也就显得更高大。
这家伙迈着螃蟹步,嘴角叼一根烟卷,尤其可气的是,这人一路走,对着路旁边的大姑娘、小媳妇,就是一阵傻笑,笑得人家心里慌,扭头就跑。
试想,一个模样古怪的光头兵痞,一个劲对你傻笑,哪个姑娘敢不跑?
就在前面不远处的路边,一家铺子的门口,也有一个兵痞。
不过,这兵痞讨人嫌的程度,就要下降一个档次。
兵痞嘴里也叼着烟卷,身上没带枪,正站在铺子门口,手里提着条死鱼,大声吆喝。
“我说!老板你这条鱼不新鲜,都死了!”
“唉哟这位兵爷,咱栗敢不靠海不靠水的,有鱼吃就不错了。兵爷,这条鱼虽然是死的,但死的时间不长,您买回去,我保管您吃着好吃!”
店老板赶紧上前,小心解释。
兵痞张口啐道:“我呸!死鱼你也敢拿出来卖!知道老子是谁吗?老子是王将军家的亲戚,你这个卖死鱼骗钱的!信不信老子一个电话,叫人来把你抓走!”
兵痞张狂地喊。
店老板的脸顿时就哭丧了。
“兵爷,这条鱼吃了真没事!要不这样,我这是小本买卖,您随便给点钱,这条鱼您拿走,行不行?”
“你这么说,那还差不多!”
兵痞悻悻道,脸上却有了点笑模样。
他又拎起手里这条鱼,仔细看了两眼,恰好这时候,兵痞的眼角扫到了身后的几个人影,猛然回头去看,与马路上正在走过来的那兵痞头子,两个人的眼神对上了!
“哟呵这不王排吗?”
“啊!你是秦……秦少,您怎么在这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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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章 再入栗敢()
兵痞见兵痞,两眼泪汪汪。
王小帅下意识就往两边去看,当他意识到这里不是那措,而是栗敢,胆气立刻壮了很多。
“秦少,你怎么穿这一身?”
“这身衣服挺帅吧?我遇见几个当兵的,拿两千块钱和他们换了三身衣服!小帅兄弟,你还别说,这衣服真管用!我走在大街上,谁也不敢拦我!”
两千块钱换三套破衣服?
我呸!你个钱多了烧得慌的傻货!
王小帅在心中腹诽不已,很是可惜,自己怎么没有遇见同样的二百五!
这时候,魏可上前两步,看看被王小帅拎在手里的那条死鱼。
“小帅兄弟,你买鱼呢?来!我来给你付钱!”
说着,魏可很大气地往身后一伸手。
啪!
站在后面的小猴,十分利索地取出一大叠百元大钞,拍在了魏可的手心里。
魏可接过钱,看也不看就抽出两张,丢在了铺子前面装鱼的池子里,对店老板喝道:“拿着吧!爷赏你的!”
王小帅看呆了。
他吗的!啥叫有钱人,这才叫钱多了烧得慌啊!
“别!”
王小帅虽然看呆了,反应还是很敏捷的,一下子扑上去,伸手抓起两张漂在池子里的百元大钞,也不管水淋淋的,立刻塞进自己口袋里,又掏出两个钢镚丢在台子上。
“秦少,一条死鱼,俩钢镚够了!”
王小帅口中说着,拎着鱼凑到魏可身边,讨好道:“秦少,您和我说说,来栗敢做什么?我和你说,这栗敢里的人头我熟得很,甭管您想做什么,我都能给您办得妥妥的!”
这是大金主啊!
王小帅心说,这种有钱又骚包的土鳖,可千万不能放走了!
“哦!”
魏可长长地哦了一声,挠挠头道:“小帅兄弟,你要这么问,我还真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不瞒你说,我就是在山里闲得慌,带了俩兄弟,来城里看看热闹。我也不知道这里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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