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红柳苦苦哀求。
她是前任红箭特种兵分队长,同样是优秀的基层指挥官!
07分队长途跋涉开往陌生的战场,没有后援是不行的,楚红柳考虑的非常全面。
“那好吧!你跟我去丘朗,顾淼和杨大春留守!”
魏可终于点头答应。
要说此次出战,顾淼和杨大春,以及卢祥这些人都想跟着去,但,那措的安全更,必须留下得力的人手,所以,最终出战的只有07分队,其他人全都没份。
留守那措的临时军事指挥部,老团负责,顾淼和杨大春分别带领一个民兵连。
一连守卫新镇和铁索桥,二连守卫老镇街和山顶。
如此一来,魏可没有了后顾之忧。
那措特种兵全体集合!
实际上,巴特勒已经带领两名特种兵,作为第一批参战人员,提前出发。
剩下的共有11人。
正副指挥官魏可、楚红柳,小组长杜斌、郝思理,外加七名战士。
这是那措武装力量中的绝对精锐!
最大限度保护这批那措的精锐战士,人都用上了最好的装备,可谓是武装到牙齿。
军装,不再是自制的土布军服,而是从国内订购的迷彩服,黑绿相间,十分符合山区的环境,而且防水防风,耐磨,关键时候能当雨衣穿。
特制的迷彩多背心,从肩头一直延伸到腰部,漂亮实用。
小型军用铲,可以劈砍,更能用来挖掘。
多背包,用来携带生活物资、绳索、备用弹药等等,以及一顶轻便型睡袋,同样具有防水效果。
钢盔,外部用迷彩布包裹。
特制高帮运动鞋,轻便抗滑,保护脚踝。
如此一番装扮之后,仅仅从外型上来看,那措特种兵是非常酷的!
这样的携行装备水平,放在国内正牌的特种兵面前,属于很普通,但这里是m北,已经是顶级档次,超级豪华,没有哪一支武装的老大,肯花大价钱装备自己的手下。
接下来是武器装备。
人手一支步枪一支手枪,其中的步枪,有ak47也有56冲,凭各人的喜好,反正子弹通用。
唯有杜斌是个例外,他使用一支81杠,配有标准光学瞄准镜!
火箭筒十具。
一部单兵雷达,两部单兵电台。
魏可原本还想把12管火箭炮也带上,但,考虑到运输不便,再加上他们很可能在山区作战,63式火箭炮虽然能够牵引,然而,机动性终究有限,与特种兵的作战方式有冲突,最终被放弃。
除了以上这些装备,还有木制吊坠。
这一次,魏可不再藏着掖着,给每一名参战人员,全部配发吊坠,要求人贴身佩戴。
这可是保命的大杀器,相当于穿上了全套的护身装甲!
牛逼吗?
绝对很牛逼,以世界上最优秀的士兵防弹衣而言,也无法正面阻挡7。62毫米中威力子弹的射击,也就是说,性能与护身符的作用差不多,并不更高级。
一发7。62毫米中威力子弹,正面击中士兵的躯干,基本代表死亡。
但,佩戴吊坠之后,有很大的可能,保住一条命!
至此,魏可创建的这支山寨版07分队,已经达到了目前所能达到的极限装备水准,再想进一步,那就不是屈屈一方小势力能够做到,而只能是集一国之力。
魏可再牛逼,也无法与国家相比!
最后,保证抵达丘朗地区,还必须动用直升机。
幸亏有缴获的这架直升机!
日产bk117是一种**********,满负荷载重约为1300公斤,也就是大约十余名全副武装的士兵的总重量,这样的载重量,勉强合乎目前的07分队使用。
不过,由于同时还需要为华洪会运送一批56式步枪,魏可决定将人员分作两批。
出发!
前一批人员,除了杜斌带领的狙击小组暂时待命,其余包括魏可和楚红柳在内的八名那措特种兵,登上了直升机,这也象征着,那措特种兵的首次出战。
魏可亲自担任驾驶员,楚红柳坐在了副驾驶位置上。
“魏子!我的心脏砰砰直跳,这是咱们自己亲手建立起来的小分队!”
楚红柳自然不是害怕,而是兴奋。
能不兴奋吗!
想当初,她和老团等人从红箭大队驻地仓皇而出,何曾想到,有朝一日,她还能身穿军装,带领着一支精锐小分队,乘坐直升机走向战场?
现在的他们,除了没有红箭特种兵的身份,已经与真正的特种兵,相差无几了!
更的是,魏可就坐在她的身边!
作为一名前特种兵,作为一个女人,她楚红柳没有遗憾!
“柳子,这只是开始!相信我,咱们的队伍,将从那措起航,最终返回海洋!相信我,我们一定会成功,没有人能够阻挡我们前进的脚步!”
嗡!
直升机螺旋桨转动,卷起一片巨大的风声。
1
第285章 途中()
超低空飞行!
在地形复杂的山林地带,驾驶直升机做超低空飞行,这绝对不是普通特种兵能办到,最起码在目前的那措,也仅有魏可一人,有十成的把握而已。
魏可的驾驶技术,并不比楚红柳、巴特勒等人更强,只因为他拥有左手。
直升机从那措起飞,一路向南,沿克伦族益岭控制区的边缘,悄悄地潜入崇山峻岭之间。
这种敏感时期,大势力肯定会全力戒备。
栗敢自由军,益岭卫戍团,都是拥有战斗机的大股势力,他们当然也装备有雷达,若想不被这些势力察觉,唯一的办法就是超低空飞行,利用地形的阻挡,隔绝雷达波信。
bk117的机身瘦长,宽度仅有1。6米,在魏可的操控下,宛如一只巨大的蜻蜓。
“咦?你什么时候直升机开得这样好了?”
这个世界上,对魏可最了解的人,应当就是楚红柳!
当然了,那是指原本的魏可。
看见楚红柳惊讶,魏可也是略略尴尬。
“柳子,我的身上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有时候连我自己也很难相信!不仅是身体上的,还有心理,经过了那场灾难之后,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感情变脆弱了!不过,你只要知道,我还是那个我。”
魏可说的糊涂,换个人肯定听不懂。
但,楚红柳能懂!
或者说,如今的楚红柳,一点也不怀疑魏可的身份,那么,既然魏可连相貌都变了,再出现一些其他的变化,那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根本不必在意。
“嗯!你还是你,我也还是我!”
“谢谢你,柳子!”
此处无声胜有声。
无论是魏可,还是楚红柳,他们都是在感情方面,不善言辞的人。
你还是你!我还是我!
魏可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最值得他信任的就是楚红柳,只要有楚红柳在,就一定会坚定地跟随在他的身后,给他无条件的信任和,不会受到干扰。
这不是简单的战友情,更不是简单的男女之情!
飞行相当枯燥。
这就好像是开汽车上高速,最开始的时候,你会感觉到紧张刺激,但,时间稍微一长,人就会疲倦,甚至于无意识地思想走神,忘记了自己所处的环境。
幸好,魏可的意志力足够坚定!
他始终注意力集中直升机保持平稳的飞行。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楚红柳,也逐渐变得情绪放松,她能看得出来,魏可的驾驶技术,的确比想象中还要强。
楚红柳的脸上,挂上了满足的笑容。
试问,有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所男人,强大无比?
现在的魏可,就是一个强大的男人,不仅比以往的战斗力更强,还掌握了很多种稀奇古怪的技能,比如说熟练驾驶直升机,还有画符,还有左手的枪法等等。
这是一个完美的男人!
能够安静地坐在这个男人的身边,守着他,看着他,还有什么不满足!
由那措到孔特木西侧山区,魏可足足飞行了近两小时。
这段路程原本无需这么久,如果保持高空的巡航速度飞行,估计能一半的时间,但,魏可隐藏行踪,一直将飞行高度维持在地表十米的范围内,再加上绕路,就花费了两倍的时间。
这已经很快了。
要知道,上一次魏可和郝思理从孔特木骑马回那措,可是整整用去了两天的时间,期间还必须在山中过夜。
这就是先进装备所带来的好处,而机动对于特种兵而言,就相当于生命!
直升机后部的座舱内,一直很安静。
座舱内的六名队员,都是首次乘坐直升机的菜鸟,但他们的表现都很不错。
让这群飞行菜鸟避免晕机,楚红柳可是下了狠手!
她的方法很粗暴,就是在训练中,用绳子把队员吊起来,头朝下他们身体失重的感觉,在经历过那样的痛苦训练之后,人都适应了飞行中的不适。
最起码,没人像当初的沃嘎那样,吐个稀里哗啦。
座舱中,恰好六个座位,坐的满满当当,其中,郝思理很自觉地坐在靠近机尾的最后一个位置。
“小子们!大家表现很好!保持精神放松,很快就要到达目的地了!咱们可是那措特种兵,是m北最强的一群家伙!等咱们到了丘朗,掸家族就该发抖了!”
不知不觉中,郝思理已经有了老兵的派头。
话说,郝思理不怎么被其他人喜欢,但,他的实力很强,人人都佩服。
听到郝思理的话,魏夏第一个使劲点头。
“郝头,我们都能撑得住。对了,你陪着老大在丘朗,和掸家族干过仗,那些人是不是打仗都不要命?”
魏夏也是十名特种兵队员之一。
他也姓魏,而且是魏可的本家兄弟,但,在公开场合里,他绝对不会叫魏可“小可”,更不会摆出“老子是将军亲兄弟”的身份来压人,而是很谦虚地和其他人称兄道弟。
在07分队中,巴特勒是巴头,杜斌是杜头,而郝思理自然就是郝头。
这种称呼,基本上沿袭了部队里的惯例。
被魏夏叫作郝头,郝思理有些得意,却骄傲地撇起嘴。
“他奶奶的!谁说掸家族打仗都不要命?上一回,我和老大在丘朗的左丘山,一辆吉普车杀了个三进三出!龟儿子的掸家族人,吓得到处乱跑!尿都吓得尿裤裆里了!”
“哈哈!”
几个队员都听得笑起来。
有人怂恿道:“郝头,你给咱们说说,老大那一仗是怎么打的?听说干的可过瘾了!”
“那当然过瘾!”
郝思理洋洋得意道:“跟着老大打仗,还能有不过瘾的?不过,老大厉害,老子干的也不坏的!反正闲着没事,我就给你们这帮小子吹吹牛……”
郝思理最,就是别人夸他有本事。
这一下,戳中了他的爽点,立刻神采飞扬地吹嘘起来。
六个菜鸟,一个吹的起劲,其余五个听得入神,竟然把他们的处|女飞行,弄成了一次故事会。
其实,郝思理说的开心,思绪已经慢慢地飘远了。
只有他自己明白,他和另外几个人不同,他还没有真正成为那措的一员!
话说,郝思理前来那措,是被他老爹派来的,或者说,是北望先生安排他来的,至于说来那措干什么,郝连云并没有很清楚地告诉他,只是让他设法在那措当上官。
以他的本事,在小小的那措,弄个一官半职,那不是小菜一碟?
然而,事实与想象不同,郝思理是当了个官,论级别肯定不低,是最精锐的特种兵中的小组长,在那措的地位,几乎与两位民兵连长相当。
但,此时的郝思理,已经把他老爹的吩咐丢到了九霄云外。
他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郝思理不由得想到,还是当兵有意思!
在那措当一名特种兵,肯定比留在家里当一个护卫,要有趣多了,假如他老爹把他忘了,就让他一直留在那措,和这些特种兵混在一起,那就完美了!
第286章 金可喜大败()
孔特木西部山区,丛林。
“找到定位器信!”
楚红柳发出一声惊喜的喊叫。
在她面前,机载雷达的显示屏上,出现了一个一闪一闪跳动的小红点,那是定位器发射出的信,被直升机机载雷达追踪,出现在屏幕上。
能够出现在这个方位的雷达定位器,必然是巴特勒随身携带的那一个。
话说,巴特勒带领两名队员,先期出发前来丘朗,最的目的,就是找寻一处合理的直升机着陆地点,为大部队的到来做好准备。
发现了定位器所在的方位,基本就代表找到巴特勒。
“全体队员注意!预计五分钟内抵达目的地,做好战斗准备!”
魏可打开通话器,向座舱内的队员发布命令。
随着命令下达,郝思理等六名队员,立刻停止了吹牛打屁,将步枪抓在手里,检查枪膛、弹夹,还有战术背心里的各种小物品,以保证随时可以战斗状态。
抵达丘朗地区,意味着战场!
这不是演戏,而是真枪实弹的战斗,一点小失误,都可能让自己丧命!
别看这只是一群特种兵菜鸟,在经过了楚红柳等老牌特种兵的严格训练之后,最起码从外表上,他们已经具有了一名特种兵的素质,一切做的像模像样。
丛林中,紧挨着一座小山丘的低矮树林。
树林的中央,大树被伐倒,形成了一块直径足有二十米的着陆场。
由于着陆场的一侧就是山丘,除非站在山丘上往下看,否则,很难发现这片树林中的异常,可以说,这块着陆场的选择很有水平,隐蔽而且安全。
就在靠近着陆场一侧的山丘上,巴特勒手里抱着枪,悠闲地坐在一棵大树下。
“巴头,华洪会的人怕是扛不住了,他们会不会投降?”
问话的是一名队员。
此刻,这名队员高高地骑坐在大树的树杈上,他是负责警戒的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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