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竟然击毙了对方枪手!
林契的后脖颈子一麻,迅速扭头,看向魏可手里的枪。
没错,那是一支中国造56式步枪,由于枪柄和握把都是木质的,时间久了,看上去有些斑驳,显得很简陋,上一次魏可还特地送给他二十支,就是这种步枪,现在的那措民兵连,全部装备了这种枪。
中国造56冲,性能几乎与AK47相差无几!
也就是说,56冲的射击,在最初的一两发子弹后,弹道分散的十分严重,哪怕是再优秀的士兵,也无法用这种枪,进行精准的连续射击。
但!魏可就是用这支枪,打了一个至少二十发子弹的连射,弹着点几乎形成一个圆形!
一瞬间,林契就回想起,前一次他们在去往那措的路上,遇到了有人袭击那措民兵,魏可用一支仿81杠,在大树树干上打出了一个圆洞的事情。
上一次,他只看见了结果,今天,林契看见了魏可战斗的全过程!
这是一名了不起的战士,幸好,他是克伦族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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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吉普当盾牌用()
战斗的现场,很诡异地安静了数秒钟!
双方的人,不约而同停止射击,或许,对方剩余的枪手,他们的震惊,一点也不比林契来得小。
这原本是一场胜负已定的战斗。
魏可他们乘坐在第二辆吉普上的四个人,很侥幸地从汽车上逃了下来,但他们只能暂时躲藏在车身后面,如此狭小的地方,不足以让他们完全逃避子弹。
接下来,他们只能可怜地一个个被打死,或者吉普车被打爆。
但,就在这种局面下,一名袭击者被击毙了!
胜利的天平,不能说已经被扭转,然而,事实很清楚,袭击者精心布置的三面夹击已经被打破,如此一来,这场战斗哪一方将获得最终的胜利,已经不再是那么清晰。
突突突!
突突……突突突!
首先打破现场沉寂的,是位于正面三层小楼上的机枪手。
这名机枪手显然被激怒了,他放弃了攻击前面那辆吉普,转而将枪口,对准了魏可他们藏身的地方,一串串子弹,就像雨点一般,猛烈地扑了上来。
糟!机枪之所以被称为机枪,就在于它的连续射击。
步枪也能连续射击,但,步枪的弹夹容量小,射击稳定性也差,一名步枪手,很难对一个目标,保持长时间的压制,而机枪不同,机枪手通过连续的三发、四发的短点射,很容易就能把目标压得抬不起头。
现在的情况就是如此!
对面的机枪手,射击手法非常老练,一串串子弹,密集地砸在吉普车的不同侧面,刮起一股股金属风暴。
再敢露出头射击,那就是找死!
同样的道理,躲藏在吉普车的后面,也是找死的行为,对方是一挺轻机枪,米尼米发射的是小口径弹,这种子弹的穿透力不是很强,然而,在这样密集的扫射下,吉普车也扛不住多久,很快就会被打爆的。
“大家跟着我!林大哥注意掩护!”
魏可大吼一声。
其他三个人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见魏可把步枪甩在背上,双手一伸,扣住了吉普车的底边。
咣当一声响!
吉普车翻了,准确地说,不是翻了,而是被魏可搬了起来,来了个侧面朝天。
原本这辆车的轮胎,早就被子弹打爆,车身矮了下去,魏可几个人躲在后面,头都不敢抬,只能半蹲着移动,现在,吉普车被竖了起来,就像一面盾牌,挡在几个人前面。
人目瞪口呆。
我靠!这是什么力量!
一辆吉普车,少说有两三吨的重量,魏可又是蹲在地上的,双手不方便发力,然而,即便是如此,他还是单纯依靠一个人的臂力,就把吉普车给弄翻了。
这是一头人型的熊!现场每一个人,纷纷眼皮直跳。
“走!大家跟上!”
魏可一点没有被看作非人类的觉悟,双手紧紧抓牢吉普车底盘上凸起的部位,用力去推。
哗啦!哗啦!
刺耳的声音响起,不过,没人在乎这种噪音。
吉普车的车身,沿着公路粗糙的路面,慢慢地开始滑行,魏可这是真的在把吉普车巨大的车身,当作盾牌,一边阻挡对方的子弹,一边推着车,往公路左侧移动。
一副好具有喜感的场面!
吉普车横在路中间,侧面朝天,竖起来接近两米高,就像一艘小船,缓缓往公路旁的一座木屋滑行,而魏可四人躲在吉普车的后面,安全得很。
对面的那名机枪手,足足停顿了数秒钟!
那个家伙估计也郁闷到了极点,谁能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超人!
如此纯粹的力量,带来的视觉效果很强烈,在场的林契等三人,无不情绪激动。
正在推着车的这个男人,他是无所不能的,只要跟着他,困难也不用担心,再危险的局面,只要有这个男人在,就不再是危险。
“走!我们跟上他!”
林契大吼一声,走在最后面。
他手里端着枪,跟在魏可的身边,倒退着往后走,同时警惕地将枪口对准右侧。
这个时候,位于正前方的机枪手,完全成了摆设,唯一剩下的危险,反而是右侧树林里的那名枪手,假如对方趁机迂回过来,魏可正在推车,连躲避都是不能的。
公路并不是很宽,魏可推着吉普车,很快接近了路边。
就在这时,公路右侧的阴影里,闪出一个拿着枪的人影,那是原本藏在右前位置的枪手,这家伙终于按耐不住,想悄悄潜伏过来,打个偷袭。
哒哒哒!哒哒哒!
早有准备的林契,第一时间就扣动扳机。
紧接着,沃嘎手里的枪也响了,他拿的也是56冲,虽然不能像魏可那样射击,然而,56冲这种基于AK平台上的步枪,最大的特点就是火力凶猛,沃嘎的这一梭子子弹射出去,现场就像卷起一阵旋风。
两个人的合力扫射,威力大的惊人。
对方枪手也是够倒霉,一枪没来得及开,就被成片的子弹扫倒,死得不能再死了。
“干得漂亮!”
这时候,魏可已经将吉普车推下路面,一头撞在路边的一座木屋墙壁上。
危机彻底解除!
借助于魏可的强力表现,他们四个人终于逃出了危险区域,还不仅如此,假如袭击他们的只有三名枪手,其中的两个拿步枪的已经被打死,仅剩最后的机枪手。
可以说,猎人和猎物的位置,已经反转了过来。
机枪在开阔条件下的威力,无比强大,然而,一旦离开了开阔地,近距离交战状态,机枪的作用,甚至还不如一根烧火棍,所以,对方的这名机枪手,已经不再是巨大的威胁,而变成可怜的猎物。
“筱梓找地方隐蔽!不许乱跑!”
魏可吩咐了一声,扭头就窜了出去,沿着木屋的墙壁,往屋子的另一侧跑。
他要去对付那名机枪手!
刚才的那一场战斗,他们被打的那么惨,魏可自然不会放过对方。
林契张了张嘴,他也想跟着过去宰了机枪手,但一想到自己手下的几名战士,还在前面的吉普车上,生死不明,只能咬咬牙,忍住了冲动。
“这家伙不像人类,对方机枪手一定不是他对手。”
林契悄悄露头,往前面观察。
这时候,机枪的射击声彻底停了,机枪手也不是傻子,明知道自己处境不妙,肯定要想办法自保,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立刻放弃机枪阵地,选择逃跑。
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谁见过一个人,手里端着沉重的机枪,与对手近身肉搏?
那是电影里幻想出的情节,现实中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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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野牛杰克()
三层小楼,砖石混合结构。
难怪那名机枪手,会选择这里作为机枪阵地,在这样的小镇上,砖石结构的房子并不多见,而这幢房子恰恰就位于公路的转角处,几乎正对公路,是一个十分理想的射击位置。
小楼第一层的屋子里,空无一人。
魏可手里端着步枪,机警地闪身到了楼梯下,举枪对准上方的楼梯口。
在这样的环境里,独自躲藏的敌人,无疑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但魏可并不担心。
从刚才那名机枪手的表现来看,对方极有可能是有丰富实战经验的士兵,然而,他魏可是特种兵,如果连这样的一对一也会惧怕,那不如找个地方躲起来,舒舒服服过日子算了。
何谈报仇?
要报仇,他就必须不畏惧困难。
魏可小心翼翼地沿着楼梯往上走,一边侧耳倾听小楼里的动静。
第二层,依然是安全的。
但!他发现了三具尸体,就倒在第二层的屋子拐角处,那是一男一女两个大人,以及一个小孩,都是被刀子刺死的,血流了一地,模样非常凄惨。
没人性的魂淡!
魏可能猜得到,这三个人应当就是这座小楼里的主人,是一家人,那些枪手避免消息走漏,就杀了他们,然而这是毫无必要的。
最多只需要把人绑起来好了,为什么要杀人?
哪怕是残酷的战争,也不能无原则地残杀平民,这是魏可一贯以来坚守的准则之一。
何况,其中还有一个无辜的孩子!
魏可不由得更加愤怒,无论这些枪手来自哪里,他们有什么目的,都该死!
小楼的第三层上,依旧是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
那名机枪手,已经趁机逃了?
魏可是在和林契等人分开之后,笔直对准这幢小楼而来的,这期间顶多只是延误了几十秒钟,如此短的时间里,对方机枪手原先位于三层,他如果从小楼一层的门口逃跑,一定会迎面和魏可撞上。
当然了,机枪手如果选择跳窗出去,那就已经跑了。
无论如何,魏可还是决定上到三楼去看一看,他有种感觉,那名机枪手并不会轻易逃跑,或许就在哪个角落里,静静地等着他。
设身处地想一想,换作魏可是那名机枪手,他会逃吗?
一定不会!
自己的两位同伴,就在眼皮子底下被人干掉了,如果就这样无声无息地逃走,他会一辈子过不了这道坎,通常来说,高手都有自己的骄傲,也足够自信,除非到了万不得已,不会轻易逃跑。
所以,魏可有五成的把握,那名机枪手,就在三楼上面!
三楼,与下面两层的格局都不同,上了楼梯后,是个小房间,有一道房门,站在门外就能看见,一扇大窗户前放了一张木桌,木桌上又架着一挺机枪。
米尼米,装备两脚支撑架的米尼米机枪。
机枪留在这里,人呢?
本能地,魏可感觉到了有些不妙。
突然!一道人影猛然从房门后面闪出,呼地一阵风声,那人影手中挥舞着一根棍子似的东西,向着魏可的头顶,飞快地砸了下来!
近身搏斗,枪未必是一件最优秀的武
就比如现在,魏可手里明明端着步枪,只要他把枪口移动一些,然后扣动扳机,就能将对方射杀,但,想法虽好,手上的动作却是来不及的,如果他坚持这样做,唯一的结果,就是被对方一棍子砸倒。
说时迟那时快,魏可举起手中步枪,把步枪当作棍子,挡了上去。
当地一声响!
魏可手中的步枪,一下子就被打飞了!
突然出现的这个人影,手上的力气非常大,再加上魏可仓促之间,站立不稳,向后噔噔退了几步,后背重重地撞在墙壁上,撞的他胸口一阵气血翻涌。
抬头看,面前站着的是一个白人大汉,手里提着一根胳膊粗细的木棍。
好强壮的家伙!
魏可自忖自己也算强壮了,但如果比起眼前这个壮汉,几乎就是豆芽菜,壮汉的胳膊有正常人的大腿粗细,脖子尤其粗壮,像个小水桶,怪不得以魏可的力量,也挡不住他的一棍子。
但!让魏可最惊讶的不是眼前白人的强壮,而是他身上穿的衣服。
一套深蓝色的工装。
这种服装,魏可并不陌生,就在几天前,他还和另外几个穿着同样衣服的人,一起从仰光,乘坐直升机前往丘朗,而当时黑人约翰,以及他手下的三个人,都是这种打扮。
眼前这白人壮汉,是和约翰相同的身份。
他们都来自于同一个组织,或者说,都是R本人三浦阳介的手下!
这就不难解释了,为什么这几个枪手的装备如此好,而且身手都很不错,因为,他们都曾接受到良好的训练,就拿黑人约翰等人来说,如果他们不是在直升机上突然遇袭,凭借他们的本事,所能爆发出的战斗力,一定很不弱,最起码不比今天的三个枪手差。
甚至于,魏可还能猜到三个枪手为什么要来M北地区。
三浦阳介带着的那几个人,死的死伤的伤,眼前的白人壮汉,就是三浦阳介搬来的救兵。
然而,这又是一个想不通的地方!
既然是三浦阳介搬来的救兵,为什么不去丘朗,而是来了益岭。
再一个,他们为什么要偷袭独立营的军车?
三浦阳介是某种目的,去丘朗找掸雄合作的,他在丘朗肯定有很的事情要去完成,没必要跑来益岭,还得罪了克伦族武装力量,这是令人想不通的事。
当啷!
就在魏可大脑思考的时候,白人壮汉却将手里的木棍扔在地上。
反手一抄,取出一把匕首握在手里。
“你就是那个不自量力的M甸小老板?嘿嘿!小子,你成功地激怒了我野牛杰克了!刚才躲在汽车后面,杀死我的手下的,应当就是你?”
白人壮汉的脸上,露出残忍的狞笑。
他抬起手里的匕首,伸出长舌头,舔了一下匕首的刀刃。
“该死的M甸佬!野牛杰克要把你的脑袋割下来,反正你迟早都要死,我会送给你一个漂亮的死法!”
魏可几乎要将三浦阳介的名字抬出来,为自己争取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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