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惊一场。
李扶摇趁着小媚去茅厕的时间,对公孙长青说道:“我也不同意将李承德劝回长安,要是杀了李秀宁,他在长安几乎就是无敌的,所以我觉得先杀李承德,再杀李秀宁。”
公孙长青叹了口气,“怎么杀李秀宁?”
李承德杀不杀都无所谓,但李秀宁不死,秦王殿下就永远不可能成为太子。
李扶摇自信的笑了起来:“我有办法,但要杀李秀宁,就得先杀李承德,至于具体什么计划,我还不能告诉先生,可以保证的是,只要李承德死在我手上,我就能杀了李秀宁,所以我需要先生助我刺杀李承德。”
公孙长青沉默了一阵,才道:“善。”
又道:“如果兹事成功,你定然要成为秦王殿下的朝堂重臣,届时还望说一二情,让殿下留承道一命,这孩子真心可怜。”
李扶摇笑了,“先生似乎忘了,我是墨家死士,办完事情我就会离开长安的。”
公孙长青愕然。
墨家真的不图富贵?
李扶摇又道:“其实还有一种办法,若是大事既成,秦王殿下成太子,也不再需要先生这把剑守护,先生大可以带着李承道离开长安,前往西域避祸。”
公孙长青叹了口气,看见小媚回来,只好点头道:“只能如此了。”
出了客栈,三人去追李承德。
可以说,这是当今大唐,除了李承德和李秀宁之外最强的三人。
三人四剑,欲抗千剑!
章二百一十七 不配为李家人()
郑州遥遥在望。
狗尾巴渡口,漫山遍野的狗尾巴草,微风拂来,美不胜收。
从此渡口过河,便是郑州境内。
在渡口旁边的狗尾巴草间,有一间简易的茶水铺子。
茶博士两人,船夫一人,还有几个喝茶等着渡河的走夫贩卒。
李承德看着渡口前面,背水负手等待自己的女子,笑了起来,“我没记错,你本是东宫歌姬,被赐给了墨家死士李扶摇,后来似乎被李秀宁策反了?”
谁都没注意到,在极远处,有银龙入水逆流而上,迅速靠近狗尾巴渡口。
那是近千长剑汇聚而成的银龙。
小媚笑靥如花,“河东王殿下记性真好。”
李承德按住腰间白剑,呵呵乐了,“李秀宁让你来送死么,她应该知道,就算是出动大军来找我,也拿我莫可奈何,何况区区一个歌姬。”
李承德并不知道小媚在不到三十秒内杀了十数个柴绍的护卫,在他看来,小媚有点身手又能如何。
小媚苦笑,“所以我并不是来追杀你的。”
李承德哈哈大笑了起来,“那你意欲何为?”
小媚盯住李承德腰间的白剑,顾左右而言其他,“河东王腰畔之剑,若是没猜错的话,似乎是汉高祖刘邦斩白蛇起义的那把剑?”
李承德乐了,明白了小媚的意思,点头道:“会有一条白蛇在某一天某个地方等我。”
小媚沉吟了一阵,“这一天是十年,百年?河东王殿下虽然有陆地剑仙的实力,但却并不是真的剑仙,只是个人,是人,就会死。”
李承德笑而不语。
小媚继续轻声道:“也许有一天,平阳公主倒行逆施,惹得天怒人怨——”
李承德冷笑了一声,“还需要也许么?已经天怒人怨了,李秀宁在长安大肆清除异己,长安朝堂已是人人自危,她只需要再这么作孽下去,必然会有人成为我的拥趸。”
这才多久功夫,长安城那边已经乱了。
李秀宁以铁血手段清除太子、齐王残余势力,长安城里除去天策府,有几方势力在遭受李秀宁的打击。
偏生有柴绍这个右武卫大将军在外协助,而左武卫大将军李神通为李世民的缘故被牵制,可以说长安满堂朝臣,都拿李秀宁莫可奈何。
更何况逼宫那日,李承道成为太子,李秀宁又逼迫李渊放权,她已彻底掌握了三万元从禁军。
谁也动不了她。
被众臣寄以厚望的秦王李世民,几乎被幽禁在天策府。
小媚沉默了一阵,“是的,所以河东王如果现在杀回长安城,以一己之力除去李秀宁,必然成为清明朝堂的救星,众望所归之下,东宫可望也!”
李承德愣了下,“你是李世民的人,还是李承道的人?”
现在最想杀李秀宁的,大概就是这两人了。
李承道虽然懦弱,但杀父之仇他不会不报,而且他也不愿意当傀儡,他宁愿当一个活得自由自在的闲王。
李世民么,更不愿意就这么看着江山被李秀宁祸害。
所以,这两人都想杀李秀宁。
确实,目前来说,李秀宁是杀自己的最佳人选,她的金手指对自己而言是个巨大的威胁,但相反,自己也是杀李秀宁的最佳人选。
她的金手指再强大,吞噬再多的长剑,但终究会有个度。
一旦超过度的临界值,李秀宁只怕会死得很惨。
小媚却笑了,“都不是,我只的大唐的一个小人物,不愿意看见大唐江山被李秀宁这个祸水红颜殃害的满目疮痍。”
李承德不屑的哂笑了一声,鬼才信。
沉吟了一阵,“要杀李秀宁也可以,你跟我走,等我找到落脚点,自然会有人前来投靠于我,届时我可以斩蛇而起,以清君侧的名义杀回长安,若是功成,我可以给你一个妃嫔之名。”
这个小媚长相中上,不介意给她一点富贵。
至于她的肉体么,自己成了天子,还稀罕她……只不过还需要利用她的间谍能力而已。
小媚苦笑,“那样就是一场内乱,苦了百姓,小女子不欲也。”
李承德有些吃惊,没想到一个歌姬竟然还有这等大局观。
旋即讽刺的笑了。
封建愚民啊,都被当政者洗脑了,大唐是李家的,不是你小媚的,只要你自己过得好,哪管什么天下百姓?
你是为自己而活,又不是为天下百姓。
你以为你是圣人啊!
就算要当圣人,那也得有和圣人匹配的实力,然而你没有。
所以注定只是一枚棋子。
按住腰间白剑,“那就让开,我一般不打女人,但是我杀。”穿越来到盛唐,作为河东王,自己确实不需要打女人。
因为显赫的郡王身份,无数女人投怀送抱。
至于自己看中的那些良家子,不愿意投怀送抱的,直接抢过来成就好事,也有几个贞洁的宁死不屈,于是自己就让她们死了。
你小媚再有能力,终究只是个棋子。
而自己就算是被废黜的郡王,长安那边李秀宁闹的过分的时候,自然会有人来依附自己,棋子什么的不缺你一个。
按剑便有风起,白衣飘飘中,剑意昂扬。
一如谪仙。
小媚沉默的看着李承德,许久才叹了口气,“按照你的计划,势必要清君侧了?”
李承德哈哈笑了起来,“你真以为我甘心当一个江湖闲王?”
小媚满眼的失落,“大唐江山,不容任何人祸害,你既是李家子嗣,为何要如此祸害天下,就不怕到头来毁掉整个天下么?”
李承德像看白痴一样看着小媚,“李秀宁倒行逆施,我若清君侧,将有大军十万甚至数十万,谁可匹敌,我若得天下,李秀宁必死,谁还能阻我?”
陆地剑仙创建一个帝国,难吗?
何况自己本来就是废太子李建成的子嗣,得到天下名正言顺,届时天下一统,谁敢再造反?
小媚沉默着,许久才默默转身。
心里最后一点侥幸湮灭。
李扶摇没有说错,果然无法说服李承德——他心中根本没有天下百姓,只有成为大唐天子的野望,自己也是天真,还能对一个杀人放火强抢民女的人寄托什么希望。
真是讽刺,自己果然还是太幼稚了,以为所有李家人都和自己一样。
这样的李承德,根本不配成为李家子嗣!
看见小媚要走,李承德呵呵笑了,“现在还想走,真觉得我这么善良,给你两个选择,要么死,要么成为我的棋子。”
好歹也是个女人。
而且是个有间谍能力的女人,勉强算是人才吧……
自己需要人才。
章二百一十八 一剑一人,千剑千人()
小媚愣住,“我对你并没有什么用罢。”
李承德戏谑的上下打量着小媚,眼里有一丝赤裸的欲望,“还是有用的,比如今夜,你可以为我暖床,比如今后,你可以去为我收拢人心,这本来就是你最擅长的。”
小媚大吃了一惊,本能的作势欲退。
但李承德却笑得很灿烂,“现在才想走?晚了!”
一道剑光,自河里激射而出。
剑光如惊鸿紫电。
一闪即至。
小媚猛然一个空翻,后侧两步,盯着插在地上的长剑紫电,手掌心寒光隐隐,凝眉盯着李承德,“我错了。”
李承德哦了一声。
“我不该对你心存侥幸。”
“是啊,不该心存侥幸,也不应该太过自信,我若不是太过自信,哪会有今天,玄武门之变根本不会发生,我有一万种方法杀了李世民。”李承德身有同感。
因为对自己的自信,自己从没想过去刺杀李世民,而是只想着玄武门李世民兵变之时,趁机杀李世民,如此可正大光明的登上太子一位。
哪里知道会有个李秀宁,而且还是穿越者。
到头来反而为她做了嫁衣。
自己若是早一点出手去刺杀李世民,他纵然有公孙长青保护,可以自己的实力,完全可以横扫天策府,杀李世民不要太简单。
然而人生没有后悔药。
自己输了,非战之罪,而是太过自信。
只不过转念想到,自己要是刺杀李世民,李秀宁还沉得住气?
她必然要保护李世民。
所以到头来估计还是一场撕破脸面的大战,李秀宁有一万元从禁军,又有柴绍相助,怎么看依然是她胜算更大。
没办法,这女人布局太早,太精密。
但是等自己东山再起,再好的局也没用,那时候就是真正的疆场大军的厮杀。
小媚趁着李承德走神的功夫,欲要远遁。
却不料水中倏然又有两剑激射而起,将作势欲走的小媚避回渡口。
李承德面无表情的看着她,“我说了,你要么死,要么成为我的棋子,没有第三种选择,不要再挑战我的耐心!”
小媚沉默,许久才迟缓而认真的道:“我选择死!”
李承德脸一沉,大袖一挥。
三柄剑,悬空而起,如被无形的手掌控,在狗尾巴渡口凌空穿射,要将小媚射杀。
小媚身手确实不错。
但在三柄剑的射杀下,顿时险象环生。
漫山遍野的狗尾巴草见,距离渡口最近的地方,有几个喝茶人和两个茶博士以及船夫,此刻见状吓得魂飞魄散,慌不迭远逃。
哪顾得飞剑这等惊世奇观。
船夫青衣蓑衣,头戴毡帽,也跟着人群逃离。
却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又或者是舍不得自己的渡船,竟然妄图绕过李承德和小媚,躲到自己的船上去,于是鬼鬼祟祟的跑向渡口。
李承德冷哼了一声,就这也想刺杀我?
公孙长青,是你罢?
大手再挥。
一剑自水中起,重剑太阿席卷沉闷的破空声,一剑将那船夫刺了个透心凉。
李承德愕然。
这不是公孙长青!
虽然身材很像,但公孙长青的身手不可能连一剑都躲不开。
正思忖间,猛然间感觉脚下一振,无数泥土飞溅而起,一道身影自地底倏然破土而出,剑光闪烁,直指自己的咽喉。
李承德心中冷哼了一声,这才是公孙长青?
倒是有些意外,公孙长青竟然和小媚联手,两人根本不是一个主子。
电光石火间,手中白剑横撩,架住了公孙长青的长剑青莲,同时猛然一个却步,倒翻身中凌空一脚点出。
恰好踢到公孙长青另外一柄剑上。
短剑,将进酒!
两剑无功而返,公孙长青的心沉了下去。
李承德冷冷的盯着公孙长青,“你以为接近我就可以刺杀我?真以为我只是会御剑而已,今日就让你见识下,什么叫剑道风采!”
手中白剑缓缓倒抡,然后一剑刺出。
这一剑很轻。
云淡风轻的轻。
轻是一种姿态,一种气质。
这一剑很重。
万钧雷霆的重。
重是一种力量,一种实质。
这一剑惊出了一声炸雷,白剑剑尖上,出现了一圈突破空气形成的气流圈,一如那突破音速的音障。
这一剑黯淡了世间所有刀光剑影。
这一剑蕴含了白山黑水。
这一剑出,无人可挡。
公孙长青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剑法,或者说,从没见过这样强大的剑,这一剑已经毫无剑法可言,仅有的是一种势。
一种属于剑道的必杀的势。
这把剑的主人,李承德此刻便是高高在上的陆地剑仙,而自己,就如那蝼蚁一般弱小。
只能退!
公孙长青退。
一退再退。
然而那柄剑实在在他面前,公孙长青退无可退。
李承德的嘴角浮起一抹得意。
自己在后世的身份,是全国武术协会理事,精研了各大门派的剑技,虽然都是花哨招式中看不中用,可自己穿越到盛唐,得到金手指“御剑”后,再结合后世的经验,便拥有了强大剑道。
这一剑看似是自己刺出,其实还是御剑。
只不过是自身御剑。
手中白剑,完全按照自己对剑道的理解而运作,绝对不是自己身体和实力的反应,实际上若是没有御剑的金手指,这一剑恐怕也就二流水准,根本伤不了公孙长青皮毛。
但有御剑金手指加持,这就是剑仙一剑。
玄武门之变,李承德输了,输在自信上。
所以这一次,他不再狂妄,就算这是必杀公孙长青的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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