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啊?什么种子啊?什么样子的?”呼厨泉配合着装傻。
黑袍老者闷哼了一声,声音就像山顶上的岩石互相敲击,说道:“吾从不言笑。”
“很好,撑犁在上,”於扶罗说道,轻快的如同山岚拂过,“我们赤那之子也从来不喜欢开玩笑的人。”
黑袍老者紧紧盯着於扶罗,语气冰冷的就像是山顶石缝当中残留的寒冰:“白波谷内,非汝纵之,如何能逃?”
於扶罗切羊肉的手一顿,然后又继续切割起来,填了一块羊肉到嘴里,显然是味道还是不错,便示意着黑袍老者吃一下看看。
黑袍老者盯着於扶罗,不肯吃。
於扶罗不以为意,嘴里装着羊肉,鼓着腮帮子,再次邀请,摆明了你要是不吃我就不说话了的态度。
黑袍老者僵持良久,最终摸起了桌案之上的小刀,抓起了羊排,切了一块,送入口中。
以往的羊排都是嫩的小羊烤制的,但是这一次的羊排却是老羊,而且火候也有些过头,肉干且硬,咬起来虽然羊肉的香味十足,但是肉的纹理却像一根根的木丝一般,往牙缝当中钻。
黑袍老者没有停手,也没有因为肉老塞牙而有所停顿,嚼了几口便吞了下去,然后又是一刀一块,填入口中,直至将整根的烤羊排吃的干干净净……
“铛啷”。
黑袍老者将羊骨头和小刀都扔进了盘子里,然后默不作声的盯着,等着於扶罗的回答。
“贵客好胃口,”於扶罗笑着说道,“但是我们赤那之子的胃口一向都不大,况且……贵客要求的,我们也都做到了……”
“汝等有意放纵,百骑从容而逃!”
“啊,贵客说的是这个啊……”於扶罗呵呵一笑,说道,“贵客你看,这战,我们打赢了,是吧?这人,也帮贵客赶跑了是吧?逃走便逃走了,有那么重要么?”
“汝未依约定!”黑袍老者用手指着於扶罗,怒声喝道。
“嘿嘿,约定,呵呵,约定!”
於扶罗将刀子轻轻放在了桌案之上,温柔的就像是抚慰美人的肌肤,“当初汉天子诏,我等带了七千子民出征,约定好了我们帮忙平叛,粮草汉人提供,然后呢?”
“我们两千子民战死了,然后粮草也没有人提供了……”
“去年春天,有人说约定好了,让我们平叛白波,然后就会帮助我们向汉天子传达归家之愿,然后呢?”
“我们八百子民战死了,然后所谓的传达也没有了下文……”
“今年春天,有人说约定好了,让我们假扮白波,然后就会帮助我们回王庭,然后呢?”
“我们五百子民战死了,然后我们现在……是在哪里?”
“我想请问贵客,你所说的约定,是哪一个?”
於扶罗并没有大喊大叫,但是在这种沉稳之下的语调更是让人感觉得到所蕴含的如地壳之下岩浆翻滚一般的怒意。
黑袍老者默然,许久之后才换了一种口吻,说道:“单于,不是我等不遵守约定,而是当时朝廷忽然新派了一个郡守来,很多事情一时之间没办法做……”
“但是现在不一样,朝廷现在有朝廷的事情,暂时管不到上郡,河东这一块,只要这边的郡守一死,那么这一整片的区域便都是会像之前一样,是属于单于和我们的草场……”
“到时候单于还担心我们不遵守规矩么?难道单于还用得着担心这么一大片的土地,没有力量和粮草来支持单于北上王庭么?”
“单于难道不相信我等了么?”
於扶罗笑着说道:“自然是相信的,否则赤那的子孙也不会在这里是吧?贵客看看还要不要再来一块?”
黑袍老者婉言而谢,然后告辞了。
呼厨泉默默的过了很久,才用胡语说道:“我还是不相信他……”
“哦?为什么?”於扶罗也用胡语问道。
“……因为他吃羊排的时候就像须卜骨都侯,明明是很老的肉,是很塞牙的肉,却要依然装着自己很年轻一样,有一副好牙口一样,可以大口大口的吃掉……”
第四二九章 马越溃败带来的信息()
人和人的信任感是最难以建立的。
就像是后世的人一边叫嚣着最基本的信任感在哪里,一边去盗市场上看一样。
所以历史上才有那些记载着某某是多么信任某某,然后某某又是怎样给与了这份沉甸甸的信任回报的记载。
试想一下,就像是满大街的都是土得掉渣的丑人,忽然冒出了一个美若天仙一般的人,会不会全体愕然感叹,原来天底下竟然有如此的美人啊!
历史多数都是在薄薄的纸张,寥寥的几字之下,灌满了都快要溢出来的脓血和丑恶,因此那些史官才会浓墨重彩的将那不多的闪光点,描绘得多姿多彩,感人肺腑。
而最多,还是人和人之间的相互猜忌,计算……
“子度,你说那个匈奴单于於扶罗并没有追赶?”
斐潜刚刚见到马越带着不满百的骑兵,从平阳溃败而来的时候,心脏有那么一个瞬间都快骤停了,但是听到了马越讲述的一些细节,整个心才重新感觉到了一些温度。
南匈奴於扶罗直接带着兵马抄了马越的白波谷,而白波军则是在进攻平阳旧城!
在这个恶劣无比的坏消息里面,唯一的一点让斐潜现在琢磨不透的就是於扶罗似乎放了些水……
第一,於扶罗没有参与进攻平阳县城。当然,胡人毕竟不是擅长于攻城的,有白波军这种步卒为主的兵士,於扶罗就更没有直接肉搏的必要了,所以这个多少也说的通;
第二,於扶罗虽然将马越带领的骑兵击败了,但是却没有进行截杀。这个就有点意思了,毕竟胡人在马背上是相当擅长的,而从平阳到永安,虽然路途上是的确可以绕开白波军,但是要绕开一人多马的胡人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马越满面的羞愧,跪在堂下。
这才刚刚独立领军还不满十日,就被人像赶羊一样给哄了回来,虽然他明白带着有生力量回来,并且给斐潜报信,接受斐潜的责罚,才是最正确的做法,但是在情感上确实是非常的难受。
“……是的,主公,匈奴只是追了大概十来里,就都撤回去了。请主公治罪!”
在汉代,失师,就是损失大部分的部队,也是身为将领统帅的相当重的一个罪责,但是这种失师之罪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否则就没有将领愿意进行带兵了。
不过现在马越的这个情况,肯定还是要治罪的,但是毕竟是敌众我寡,如果没有在重大决策上出现问题,多半还是不至于是死罪。
斐潜追问道:“治罪自然是要治罪,不过现在这并不是重点,就先现在治你的罪,难道就能让真个局面好转?子度,我且问你,你要详细想想,将整个经过将来,不要漏掉什么细节……”
马越叩首一拜,然后一边回想,一边慢慢的讲述起来。
在斐潜离开了平阳之后,原先白波军并没一开始就对平阳发动什么攻击,而是在汾水边上扎营,似乎是要不管平阳,而是要直接南下了。
但是在两天前,白波军忽然一个转向,直接推到了平阳城下,不管不顾的对平阳县城开始攻击。
而马越原先就得到了贾衢的指示,说若是白波军对平阳城攻伐,那么就让马越尽可能的寻求会,突袭白波囤放粮草的地方,不求杀多少白波,只要烧了粮草,就等于一举废掉了白波的精气神。
白波军第一第二天,都是驱赶着百姓攻城,而本身的战兵并没有动,因此声势浩大,却也没有什么效果,然后到了第三天,也就是今天早上,白波军才动用了战兵……
马越带着骑兵一直等到了中午,搏杀正酣的时候,才猛然间从山谷当中杀出,直奔白波军的后营。
起初战斗都很顺利,白波军骤然被袭,攻城的势头顿时大乱,而马越又领骑兵杀入了白波后营,开始放火烧粮破坏……
正当一切都按照原先的计划设想进行的时候,没想到匈奴的骑兵忽然加入了战场,直接向马越扑杀而来!
马越旗下原本有不少胡骑,当时的情况之下,很多胡骑甚至就当场就惊慌失措,甚至没有等马越做出任何的号令,就率先逃离了,虽然还是有并州老卒撑着,但是士气已经大失……
匈奴骑兵确实是太多了,几乎是马越等的十倍,因此无奈之下,只得退却。马越与平阳县城之间不仅有匈奴骑兵,还有白波贼,根本就没有办法进入平阳城内,便只好往永安撤退,但是很奇怪的就是在整个的匈奴追击马越的时候,似乎像是根本就没有要赶尽杀绝的意思,只是略略赶出了十里之外,就主动收兵了。
整场战斗下来,马越的损失并不是在接触的哪一个瞬间导致的,反倒是因为招募的胡骑看到势头不退,在撤离的过程时,也就是那十里左右的路程,悄悄溜号了……
换句话讲,就是战死的每多少,逃跑的一大帮,到了马越重整队伍的时候,只剩下了一百余的并州老卒再加上一百多的胡骑,也就是说,有两百左右的胡骑在这个过程中逃走了。
雇佣兵,都是这个德行,斐潜到也没有多少的意外。
只是斐潜听完了马越整体的诉说,心中的一个念头不断的在盘旋,这个於扶罗,到底是什么意思?
按照马越的说法,匈奴的骑兵的兵力至少有三千多,那么就意味着只要於扶罗有这个决心,吃掉马越这五百多人是没有什么太大问题的,但是现在於扶罗的做法等于就是驱赶,并没有动。
虽然马越的兵力是损失了,但是实际上是马越在撤退的时候管束不严,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导致的胡骑逃跑,还真算不到於扶罗头上。
“平阳县城你离开的时候,情况如何?”斐潜追问道。
马越老老实实的说道:“当时带兵袭击了白波后营,所以当时攻城的白波大乱,被梁道反扑杀了不少……但是后来因为匈奴……因此现在的情况……”
斐潜不由得皱紧了眉头……
第四三零章 刀()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空开始阴暗下来,原先上午的好天气,骤然乌云密布,豆大的雨水就像是不要钱一般砸了下来,把帐篷的布匹都砸的啪啪乱响,就像是在下一刻就会被直接被雨水砸破一样。
在这样恶劣的天气之内,原本进攻平阳的节奏不得不放缓了。
不过这些跟於扶罗没有什么关系,他原先就根本不管平阳的事情,所以一直都在自己的营地帐篷之内。
但是现在,於扶罗的心情却非常的复杂……
於扶罗看着面前的这把刀,迟疑不决。
这是一把旧战刀,刀鞘是旧的牛皮,因为用的时间长了,显得黝黑发亮,刀鞘之上还缠绕着一些狼牙作为装饰,刀锋和隐藏在刀身之上的隐隐那种抹不去的红色,无疑是证明了这不仅仅是一只用来观赏的战刀,而起还曾经饮取过不少的鲜血。
这把刀是一个胡人刚刚送过来的。
那个胡人的名字叫做阿打。
阿打,阿打。
於扶罗喃喃的念了两遍,忽然摇了摇头。
或许是一种凑巧,不过……
阿打,在胡语中有骨头的意思。
但是在胡人语言体系当中,胡人吃的最多的就是牛羊肉,而吃完了肉,骨头就是吃不了的那些东西,是残余的,是无用的,是低贱的……
如果这个阿打是因为这个名字才特意挑选出来的当使者的,哼,於扶罗从鼻子当中喷出了一股气。
帐篷的门帘一掀,呼厨泉走了进来,一边徒劳的拍打着落到身上的雨水,一边说道:“下这么大的雨……单于,你找我?”
於扶罗让呼厨泉坐近一些,然后将刀收回了长鞘,放到了桌案上,往前面推了推,说道:“就在刚才,有人送来的,你看看……”
帐外的雨,噼里啪啦下个不停,敲得让人心烦。
呼厨泉接过刀,咦了一声,刀的装饰并不是按照汉人常见的模样,而是充满了胡人的气息。
呼厨泉摸了摸在刀鞘上作为装饰的狼牙,发现这些狼牙竟然都是狼的上獠牙……
虽然一只狼有四个大獠牙,但是作为公狼,上獠牙不仅仅是杀伤威力巨大的武器,更是展示雄性气息的工具,因此,公狼的上獠牙一般都比较粗壮,而且这些作为装饰品的獠牙明显不是年轻的普通公狼……
如果这把刀在普通的汉人手里,估计也看不出有什么特别出来,但是於扶罗和呼厨泉都是从小生活在草原上的人,对于狼的熟悉程度,不比马匹少了多少,因此很轻易的就能分辨出这其中的差别。
年轻的公狼,一般獠牙都比较的轻,而且表面会比较的光滑,甚至可以说比较好看;而老的公狼,因为参加的战斗远远多于年轻的公狼,所以獠牙更粗壮,更多伤痕,更丑陋,拿在手中的时候似乎都能从獠牙上的牙质上闻到那股嗜血的味道,尤其是哪一条从牙尖一直延伸到牙齿顶部的血槽,更是浓厚……
“这个……”呼厨泉掂量了一下单个狼獠牙的份量,说道,“……恐怕还不是普通公狼的牙……有可能是头狼的獠牙……”
呼厨泉又数了一下缠绕在刀鞘上的獠牙数量,一共是十八颗,九对……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就是砍杀了九只头狼,才用它们的獠牙作为自己装饰的刀!
虽然自己和北方的胡人都崇拜狼,也都有用狼牙作为装饰的习俗,但是想这样丧心病狂的只选择头狼的两个上獠牙作为装饰的还真是不多,关键是一把刀用了九只头狼的牙……
呼厨泉忽然想起了一个人,不由得抽了口凉气。
“撑犁在上!”呼厨泉有些坐不住,就像是屁股底下被扎了一下似的,急急的问道,“……单于……这个刀……不会就是……那个……那个疯子的吧?那个疯子来了?”
在北地,有一个传说,有那么一个疯子,曾经一个人,单人匹马,追逐狼群,一个月内杀死了九个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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