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叫“黄泉”的宫殿得了,那不就相见了。”王小麦指着徐文远笔下的稿纸说道。
“竖子!”徐文远气鼓鼓的放下笔,颤抖着手指着王小麦,“如此孝举,竟然被你说的一文不值,老夫……”
“哎哟……”王小麦赶紧扶老头儿坐下,真生气了,老徐有心脏病,要是把他气出个好歹来,那就罪过了。
老徐冷哼了一声:“这黄泉之誓你可知道前半部分?”
王小麦摇了摇头:“老徐你是了解我的,不学无术嘛,那些古文我都很头疼,单个的我都认识,凑到一块就不知道它在说什么了。”
“算你还有些自知之明。”老徐没好气的把故事的始末说了一遍,听得王小麦目瞪口呆。
原来郑庄公因为出生时难产,他的母亲姜夫人很不喜欢他,而他的弟弟却长得一表人材,很受母亲宠爱。郑庄公因为是长子,所以被立为太子。姜夫人数次向丈夫郑武公提起改立次子为太子,但郑武公以长幼有序为理由,一直没有答应。郑武公去世后,庄公接任国君,而弟弟侍宠而骄,数行不义,后来竟与母亲姜夫人内外勾结,密谋废掉庄公自立为君。
庄公觉后率军讨伐,弟弟走投无路,自刎而死。郑庄公获悉了母亲姜夫人与弟弟密谋废的事情,因此对母亲非常怨恨,就命令把母亲迁置到了颖地安置,并下“不及黄泉,不再相见”的誓言。后来经过颖叔考的一番劝谏,于是相出了这么个与母亲相见的主意。
又是夺嫡,王小麦叹了一口气,徐这是有的放矢啊。唉……摇了摇头,可惜李二不是那个无能的弟弟,他是千古难得一见的帝王,现在势力又这么庞大,不做皇帝都说不过去。老徐的意思很明白,是让自己远离这场争斗,专心的做学问。自己也不想参和到这些恶心事里面,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现在如果不遂李二的愿,等这小子上台以后,还不得给老子小鞋穿?倒还不如趁他没登上九五之尊之前投靠他来的好。马周昨天等了自己这么长时间,这就是李二出的信,这家伙现在还没当皇帝,控制欲就这么强,万万不能让他觉得自己有什么异心啊。但是这些苦衷,都是没法和老徐说的。
徐文远麦一副为难的神色,摇了摇头:“你小子不是贪婪权位之人,如今所作所为为何与往日大相径庭?”
“徐公就不要再问了,总之小子现在身不由己……”老徐的意思很明白,学他老人家在郑国的作风,出工不出力呗。哪有这么简单,的那副大脑壳,就知道是个聪明绝顶的主,入伙不递个投名状进去就想以后分红,没有这么便宜的事。老子虽然不懂政治,但是以前在单位里也没少知道站错队是什么下场,两不得罪就等于把两边都得罪了,无论谁掌权,都没什么好果子吃。何况自己早就知道最终的胜利者是谁,总不能和未来趋势对着干,这不等于找死?
老徐闻言无奈的摇摇头:“总之你好自为之,其中的凶险要有所准备。”历来的夺嫡争斗都是腥风血雨,稍有不慎,就是万劫不复,一个没有什么官场经验的年轻人很容易就走错了步骤,这也是他最为担心的地方。
“谢谢你,老徐……”
老徐点点头:“你小子虽然有些小聪明,但是到了长安之后,万事还当小心……”老头不放心的又絮絮叨叨的说了半天,才把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隐晦的说了一遍。
王小麦有些感动,这老头虽然和自己相处起来没大没小的,但是无疑却是真心对待自己,要不然这么大的事也不会专程来提醒。“李世民其实还是个不错的人,有胸襟,连魏征那样的臭脾气都能容下……”王小麦试着向徐文远介绍李二的优点。
徐文远笑了笑:“老夫已经年逾七十,这些是是非非早已既然你已经有所抉择,那老夫就不再多言了。”
“对了,你这几卷手稿弄得怎么样了?弄完之后就交给我,保管让它成为畅销书。”王小麦拍着胸脯说道。
老徐没好气的小麦一眼,这小子刚正经了没一会儿就原形毕露,连学问都要和钱挂上钩,不过自己的学问能让世人然是最好,也就不和他计较这些了。“前几日一直在宫内,这两天才有了闲暇,不过要完稿恐怕得到了长安之后才行。”徐文远说道。
洛阳是隋朝的东都,在隋炀帝时期实际上已经成的都,因此保留着许多的隋朝的礼用之物,孔颖达徐文远这些人这一阵子就在宫城内忙碌,要将这些东西整理清楚,然后随大军一起搬到长安去。,,。请
第二十五章 班师回朝()
不得不说,李二这些日子的一番作为深深赢得了洛阳百姓的爱戴,大军出城的时候简直是万民空巷,天街上挤满了前来相送的人群,李二每一次挥手,都会引起人群的一片山呼海啸,走了足足近两个时辰,才出了定鼎门。连跟从他一起出城的官员,都被洛阳百姓的的这副狂热的表现震惊的合不拢嘴。
“如此盛景,世所罕见。”陆德明感慨道。为官多年,就算是前隋文帝在位的时候巡视洛阳,也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阵仗。
孔颖达闻言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却没有说话。李二一进了洛阳就赦免了王世充掌权时因牵连之罪而入狱的囚犯,又设置了粥棚救济无家可归的贫困人家,还宣布减免了洛阳一年的徭赋。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把洛阳的方方面面事物处理的井井有条,人人都称赞大唐秦王殿下的仁义,百姓的生活比起王世充执政的时候,不知道强了多少倍。再加上王小麦之前组织城内义军的时候是借用的他的名义,洛阳百姓无不对他感恩戴德,甚至有许多百姓供养了秦王的长生牌位,可见他在洛阳百姓心中的地位。
王小麦正骑着自己的小棕马走在文官队伍的前面,旁边是知名的风流老帅哥宇文士及。这老小子四十多岁了,但是看起来就像是三十出头,一脸漂亮的胡须,剑眉星目,面如冠玉,骑在马上,手里竟然还拿着一把折扇,可谓是骚气十足。
宇文士及是宇文化及的弟弟,宇文智及的哥哥,宇文三兄弟中排行老二。宇文化及率领叛军北上被李密击败后,宇文士及曾经劝兄长宇文化及投唐,但是宇文化及没有听从。后来宇文化及被窦建德消灭,宇文士及就投了唐,因为以前在隋朝为官的时候和李渊交情不错,所以受到了重用。跟随在李二账下平定了宋金刚,被封为新城县公,并娶了李渊的侄女寿光县主为妻。
宇文士及出身名门,谈吐举止皆是不凡,一路上和王小麦骑马并肩而行,两人聊得倒是颇为投机。说起这次的洛阳之战,宇文士及身为李二账下的谋士,自然是对王小麦的所作所为知道的一清二楚,此人不过是区区一个五品的将作少监,无兵无权,竟然发动了全城百姓与王世充为敌,而且还攻破了皇宫,翻遍史书,这样的例子也是绝无仅有。立下如此功劳,回到长安之后,定然会封侯拜相,如此年纪,以后的前途定然一片光明。而且此人深得秦王看重,以后同朝为官,是敌非友。
天气越来越热,晒得人无精打采的,幸好王小麦早有准备,从随身的袋子里拿出一顶带着一卷帽檐的牛仔帽戴在了头上,瞬间感觉这个世界又美好了起来。这帽子是这次长途行军特意准备的,要不然连续的在烈日下行走十几天,还不得晒成黑炭。看着一旁的宇文士及,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又拿出一顶递给他。
宇文士及愣了一下,看了看宽大的帽檐,这帽子做工很是精美,用的也是透气的黑纱,里面还有些细细的竹片作支撑,比起捂得脑袋难受的进贤冠简单了许多,但是却胜在实用,比大斗笠来又美观不少。犹豫了一下,还是戴在了头上,头顶的烈日也没这么晃眼了,睁开一直半眯的双眼,顿时觉得眼前的视野开阔了许多。
“早就听说王兄奇思妙想世所罕见,没想到一顶小小的帽冠,竟然也能推陈出新,别具一格。”宇文士及赞叹道。
“这只是一些登不了大雅之堂的小玩意儿,当不得宇文兄如此赞誉。”王小麦笑着说道。不过是一顶帽子,这些古代人总是喜欢大惊小怪。帽子这东西发明出来就是遮阳避雨的,后来就渐渐成一种礼仪的象征,慢慢失去了本来的初衷,自己不过是发挥它应该有的作用而已。
天气实在太热,走了没有两个时辰,李二就下达了扎营了命令,浩浩荡荡的营帐绵延了足足十几里长。这时候众人也没有了闲聊的心思,纷纷开始低下头找水喝。
宇文士及喝干了一大囊水,才觉得缓过劲来,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却惊讶的看到王小麦从行囊里取出一块食盐,慢慢的碾碎了加到水里,然后一口气喝下。
“王兄你这是?”宇文化及张着嘴,眼睛里满是好奇。
“出的汗太多了,水里加一点食盐可以有效的补充电解质。”王小麦解释道。
“这……何为电解质?”宇文化及满头雾水。
“额……”王小麦想了想,又换了一个角度对他解释,“就是说人的汗液里面排出的盐分太多,导致盐分流失严重,所以需要补充一些,这样更容易解渴。”
“吃盐难道不是越吃越渴?”宇文化及感觉这明显超出了自己的常识。
“当然不是了,人体内的盐份是有一个恰当的的,多了少了都不行。”
“这……”宇文士及惊疑不定的看着王小麦喝光了一大杯盐水,这才有些相信了他的话。
李二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又巡视了一遍军营,入伏之后的天气热的要命,很多士兵都中了暑。不过好在洛阳到长安只有十几天的路程,实在不行就放慢一些速度。
最后来到了富贵带领的新军军营,营帐的安置很是齐整,士兵的精神头也很好,这个王富贵果然不负所托,把新军带的有模有样的。又问了问新军今日的行军情况,得到的回答却是一切良好。
“回禀殿下,这点路对俺们来说不算啥,这一个多月的操练,哪天的训练量也比今天要多,行军对俺们来说反而算是休息。”富贵在一旁说道。
李二笑了笑,这个王富贵和程咬金简直是如出一辙,吹牛皮不带脸红的,不过听他的语气,新军的确是斗志高昂,王小麦的那一套法子很管用。说了几句勉励的话,又特地叮嘱了一遍,天气炎热,小心兵士中暑。
“中暑?”富贵摇了摇头,“俺们营没有一个人中暑的。”**:
第二十六章 卫生防疫条例()
富贵随手取出了一本册子递到李二手上,这是王小麦临走前交给他的“卫生防疫条例”,里面解释了很多疫疾产生的原因,并给出了解决办法,防治中暑就在其中。
李二毫不客气的把册子揣进怀里,又喝了一杯淡盐水,不一会儿就感觉口中的饥渴感缓解了不少,抹了一把嘴,带着他的亲兵大摇大摆的出了营帐。走了没多久,就来到王小麦所在的营内。
“殿下。”宇文化及看到李二进来,急忙起身行礼。
王小麦也只好不情愿的朝李二拱了拱手,这人什么毛病,总是喜欢不敲门就往人家家里闯,不过好像整座军营都是他说了算,就不与他计较了。
李二毫不客气的一坐在属于王小麦的床上,宇文化及很狗腿的拿了一块湿布巾递给他。李二接过布巾,却被触手的温度吓了一跳:“怎么会这么凉?”
旁边的亲卫看到秦王的异状顿时一惊,手都按到了刀上,以为这布巾有什么对秦王不利的东西,听清楚李二的话之后才放松下来。这番举动搞得旁边的两人一阵心惊胆战,不就是一块凉毛巾,至于这么大反应。
宇文士及急忙开口解释,李二听完看了一眼王小麦,这人倒是会享受,出门竟然还带着硝石,简直比自己这个秦王生活的还要奢侈。宇文士及献宝一样的把王小麦送给他的帽子向李二展示了一遍:“王总管的这顶帽子最适合夏日出行……”毫不吝惜的当着李二的面就夸赞起王小麦的奇思构想来。
王小麦在旁边听得脸红,这宇文士及也太夸张了,说的好像这就不是一顶帽子,简直比空调的制冷效果都好了。不过人家在领导面前夸自己也是一片好心,也不能说什么,只好在一旁尴尬的赔着笑。
说的李二都有些心动了,当即脱下了他的铜盔,接过宇文化及手里的圆帽扣在了头上,活动了一下头,几乎感觉不到重量,确实是轻快了许多。
看着李二没有脱下来的意思,王小麦就知道这顶算是肉包子打狗了,这家伙还是个亲王,却这么喜欢占小便宜,有句话咋说来着,越又有钱的人越抠门,这李二就是其中的翘楚了。
李二取出从富贵拿来的那本册子:“王总管对医术也有涉猎?”
“不不不……”王小麦赶紧摇头,“在下对医理一窍不通。”
“那此书是何人撰写?”
“是在下写的,不过在下对医术的确是没有涉猎。”王小麦说道。
“那这册子中的王总管是从何得知?”
“殿下可记得国子监中的那台显微镜?”
李二点了点头,那台显微镜他亲自看过,想不到佛家所说的“一沙一世界”竟然真的确有其事,那些椭圆的小虫子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当时陪同的孔颖达就对他简单的介绍过,不过孔颖达了解的也不多,只是说许多疫病就是因为这些小虫子引起的,至于里面的道理就不清楚了。王小麦就是这显微镜的制造者,想必他对此是研究颇深。
王小麦摇摇头:“在下对这些细菌的也只是知道一些皮毛知识而已,大王那种烈酒就是因为酒曲中地小虫子分解粮食而来,我把这种小虫子叫酵母菌。酵母菌只是千千万万细菌之中的一种,微观世界还有庞大的瀚海等着人们去揭开。细菌之中不乏有像酵母菌这样能为人类带来好处的细菌,也有许多对人体有害的细菌。”又把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细菌列举了一遍,听得李二惊叹连连。
宇文化及在旁边听得面色一片惨白,他最好洁净,想到自己全身上下都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