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而酿就的苦果显现了出来,瓦岗将领降的降,跑的跑。
当他带着残兵败将逃离洛阳城下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无处可去,他不知道徐世绩等人还会不会服从他?杀翟让的时候,手底下兵士的刀都架在徐世绩脖子上了,差点一刀把他一块杀掉,他没敢冒这个险,已经赌输了一次了,如果这次再输就连命都没了。他带着还愿意跟从他的手下投靠了大唐,许诺他们“共保富贵”。但是当他到达长安却才得知,徐世绩一直没有投降王世充。他的心情一定是五味杂陈的,心中熄灭的革命之火也慢慢重燃了起来。他请求李渊让他带自己的手下去招降原来的旧部,李渊答应了,但还没等他走出多远,李渊又后悔了。李密最终葬身在一个叫熊耳山的地方,那时候他已经出了潼关,离自己原来的地盘不远了,但终究没有回到那个最早梦开始的地方。
李密的死讯传来的时候已经是年底了,王小麦等人也终于被解禁,但却被明确告知禁止踏出洛阳城一步,只能在城内活动。
洛阳城中间有一条洛水将洛阳城一分为二,共有一百零三坊,洛水以北的北市周围里坊多是些贫民百姓、贩夫走卒的聚集区;洛水以南则居住着的达官显贵,最少也是小康之家,西北角地势最高的地方就是宫城太薇城的所在地。里坊之间的大道称之为街,坊内的小道称之为巷。洛阳城总共有八个城门,每座城门都对应一条干道。主干道定鼎门大街称之为天街,从定鼎门外一直通往太微皇城,宽度达到惊人的一百多米。天街分为三条路,左右分流行人,正中间是不允许平头老百姓走的,只有官员上朝的时候才能走这条路。走在这座千古帝都的街道上,王小麦才感受到它的壮丽。隋炀帝杨广营建洛阳,最多的时候用到民工两百万人,王小麦无法想象两百万人的工地是个什么概念,前世见过的工地最多二百人。
“大家刚登基的时候,洛阳城内不足三万户,于是下令把周围的民户潜入城内,才有了今日的繁荣,据说现在城内已达八万户。”宋老三在一旁说。
王小麦粗略一算,按每户五个人的话,这洛阳城中如今居住了四十多万人,再加上军队,顶破天五十万,不及后世一个中等城市的规模。不过转念一想,如今整个中国的人口也不过一两千万人,两相比较的话,的确是天下一等一的大都市了,怪不得这宋老三脸上有种大城市的优越感,这和后世人人都以拥有大城市户口为荣一个道理。
走了将近半个时辰,终于来到程咬金的将军府门前,向带路的宋老三道了声谢,宋老三摆摆手回去了,他今日不当值,但还要回店铺里照看生意。
开门的人看到王小麦一愣,觉得眼前的人很眼熟,却不知道在哪里见过,王小麦却一眼就认出他是程咬金的亲兵之一。
“那个谁……”王小麦张着嘴却尴尬的发现不知道对方名字,“这位大哥,程将军和王富贵可在府中。”
“王参军?”亲兵终于想起王小麦的是谁,“俺叫刘庆,家中排行老大,王参军叫俺刘大就行了。富贵和程将军都在。”
“劳烦大郎帮我通报一声。”
“还通报啥啊。俺家将军还有富贵得知你在洛阳之后就天天念叨你的名字。跟俺进来就行了。”刘庆说完回头朝门内大声喊叫起来,“富贵,富贵……你看看谁来了。”
“小麦哥……”刚踏进门,富贵就从一旁的厢房中冲出来给了王小麦一个熊抱,“你可想死俺了……”
“臭小子……”王小麦挣扎着从富贵怀里出来,对着他的胸口捣了一拳,“想把我闷死啊。”仔细打量了富贵一眼,这小子又长高了,脸上也有了肉,嘴唇上面有了一些隐隐约约的绒毛。
“小麦兄弟……”程咬金听到动静也是欢天喜地的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程大哥。”
“那天有个军汉来府里打听富贵的消息,俺才知道你在洛阳,等了你好些日子了,快进屋,大冷天的。那个谁,你去唤叔宝过来,说小麦兄弟来了。”
刘庆答应一声,风风火火的跑出了府外。
秦琼的龙骧大将军府也在这条街道上,不到一刻钟的功夫,王小麦就听到了秦琼爽朗的笑声从外面传进屋内。
俩人又是一番感叹方才入座,程咬金又吩咐下人准备了菜肴,一个硕大的铜盆蹲在炉子上,里面热着半盆酒,不一会屋子里就酒香四溢。富贵一一的给众人一人盛了一碗,最后端着一碗滚烫的的酒也在矮榻边上坐下。众人坐在榻上,围着一张小桌子聊起当时洛阳大战的经过。
“说起来,那一日多亏了富贵救俺一命。”程咬金喝了一大口酒说道。】的!有;;您随时随地看!
第二十三章 少年英雄王富贵()
秦琼和程咬金都是李密手下的勇将,李密从军中挑了八千精兵交给二人带领,这支部队是李密的亲信部队,也是战场上一支能决定胜负的力量。那一日,李密在北邙山上看见裴行俨部陷入危急,就派遣程咬金带着五百骑兵去救裴行俨。程咬金得令之后,马上回营点齐人马,他本不欲带富贵上战场的,毕竟富贵初临战阵,他也怕自己这个苗子有什么好歹。哪知富贵一直记着王小麦的话,寸步不离的跟着程咬金,非得要去。时间紧急,程咬金没时间和他浪费口舌,就让他跟紧自己,千万别乱走。
王小麦听完苦笑了一声,他本来是觉得程咬金是个有福的人,富贵跟着他或许也能躲过灾祸,没想到一句话竟然将富贵置于了险境。
程咬金的五百骑从北邙山上借着地势一口气冲进了杀成一团的战场,此时裴行俨已经陷入了十分危险的状况,对方见他年龄虽小却是盔甲鲜明,武艺不凡,知道他是一员将领,立马有十几个贪功的骑兵上来围住了他。裴行俨就是演义里裴元庆的原型,里描述银锤太保裴元庆裴三公子,胯下一字墨角睐麒麟,掌中一对八棱梅花亮银锤,用的两柄锤,却有五升斗大,重三百斤,是瓦岗第一猛将,能挡天下无敌的李元霸三锤。现实中的裴行俨虽然没有评书演义里描述那么夸张,但也是将门出身,从小练武,看着不到二十岁的年纪,却很早就跟父亲裴仁基上过多次战场杀敌了,有万人敌的称。古人说话比较夸张,万人敌只是说他的勇猛,并非是真的能打的过一万人,强如楚霸王项羽也有垓下之战被围的时候。
裴行俨见对方主意到了他,心道不妙,拨马欲走,却哪还来得及,对方早就截住了他的去路,裴行俨双拳难敌四手,身上中了一槊,登时鲜血直流,滚落马下,摔了个七荤八素。对方一拥而上,便要抢夺着他的项上人头报功。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程咬金借着冲力杀了进来,他舞动手上的长槊如同长蛇吐信一般,顷刻间将数人击于马下,在马上往下一探身,就把昏厥过去的裴行俨拉上了自己的战马。那些敌军骑兵眼见到手的鸭子就要飞了,哪肯善罢甘休,纷纷又上来围攻他,程咬金本就壮硕体重比较大,马上又多了一个全身甲胄的裴行俨,这灵活度就下降了不少,乱军之中躲闪不及腰腹部登时中了一槊,那骑兵见刺中程咬金,顿时大喜过望,手下施力便要把槊抽回再来。程咬金久经沙场,哪能让他如意,他在马上大喝一声,左手紧抓住刺中他腹部的槊,同时反举手中的长槊斜向下一刺,登时把对方穿了透心凉,这一击程咬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长槊在刺穿对防方之后又刺入了他胯下的战马身体,竟然将对手活活的钉死在了马上。从裴行俨坠入险境开始到程咬金钉死对方的骑兵,这一切都发生在片刻之内,直到此时,富贵才跟了上来。富贵力大,直接将长槊当做了长鞭使用,左舞右挥,长槊与空气摩擦,发出慑人的破空响声,一击之下就有对方一员骑士落马。程咬金见状抖擞精神,大喝一声,双臂使力,竟然生生将刺入自己腹下的长槊硬杆折断。对方见咬金富贵如此神勇,心生怯意,直看着富贵护着程咬金杀出了重围。
但此时瓦岗军的败迹却显露了出来,以往交战,都是王世充的部队节节败退,和瓦岗交战了几十次没赢过,到后来基本是一触即溃。但这次王世充鼓舞士气,却是拿出了一个秘密武器——鬼神。当然,并非像《封神演义》里一样请了神仙来助战,而是假托鬼神之名。王世充情知若此次落败他便死无葬身之地,连同他的家族也不能幸免。但是手下的士兵已经败在李密手上多次,见了瓦岗军就像耗子见了猫,就算勉强上了战场也不可能赢。他便在战前叫一个兵士演了一出戏,那士兵一连多天都在军营中称自己梦到了周公,还对他说了一句话,这件事在军营里闹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王世充又找了一个所谓的“世外高人”解周公留下的这句话,解出来的意思是周公让他们尽管奋勇杀敌不要怕,他老人家会保佑他们,如果谁在战场上畏敌了,他就会降下瘟疫把人都弄死。古人大都对鬼神之说比较敬畏,他手下的精兵悍将淮南籍居多,那时候淮南一带尤其喜好这些封建迷信。他手下的将士便信以为真了,上了战场果真是奋不顾身,悍不畏死,交战第一天王世充就占了上风。那些士兵见战胜了,更坚信了有神灵的保佑,结果第二天一发动攻击,李密的瓦岗军竟然是节节败退,直至最后变成一场溃败。当日,单雄信、秦琼、养伤的程咬金、裴家父子、罗士信等一干瓦岗的大将都被王世充擒获,李密仓皇而逃。
古代打仗可不像影视剧上那样拿把刀上去乱砍,尤其是步兵是讲究阵法的,此阵法并不是像诸葛亮八卦阵那样是个法阵,而是战场上各兵种的搭配和阵型的排列。冷兵器时代作战,甚至一直延续到第一次世界大战,阵法都是军队打仗必不可少的。一支军纪严明的军队,列好阵列一往无前的向前冲锋,如果对方也是同样纪律严明的部队,那拼的就是一个战斗意志了,双方接触的前排不断倒下,后面的人又补上前人的位置。这种场面对一个人的心理压力是何等巨大,眼睁睁的看着前面一个两个三个倒下,下一个就是自己。所以哪一方士兵先胆怯腿软了,这种畏战的情绪便会大规模的传染开来,那就基本上要宣告失败了,害怕丧命的兵士四散奔逃,这时候的人是不理智的,只顾抱头鼠窜,仓皇逃命。古代冷兵器作战士气第一,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些都是通过残酷的战争总结出来的。
众人又说起李密的死,皆是一番长吁短叹,尤其是秦琼,眼神中带着浓重的悲伤之色。又说起对李密不离不弃的王伯当,都是沉默不语。
程咬金见气氛有些沉重,忙岔开话题,转头问王小麦:“当日王伯当不是带着金墉的留守人员都扯往河阳了吗?为何小麦你还是被王世充抓了?”
王小麦看了一眼富贵:“当日我听闻程大哥被俘,十分担心富贵的安危,便留在了金墉打探你们的下落。”他便将事情的始末对众人说了一遍。
秦琼皱着眉头责怪道:“小麦你怎可如此冲动,乱军之中,那些杀红了眼的士兵可不管你是谁,幸好如今平安无事。”
王小麦洒然一笑:“说起来,我也是有些后怕,幸亏来人是冲着魏公的留下的财物来的。”
“小麦哥……”富贵少年心性,听到王小麦他以身犯险,哽咽了起来。
“哭什么……”王小麦摸了摸他的头,“刚才听程大哥说起你战场上的英姿,我也是佩服的紧呢。看你在程大哥麾下如鱼得水,我也就放心了,我已经托人捎了些钱财回家,你不用担心老娘,好好跟着程大哥,以后会有出头之日的。”富贵的成熟了,不仅体现在身体发育上,刚才众人喝酒聊天,谁的碗空了,他都能及时发觉,不动声色又给添上。近半年的军营生活看来是和程咬金学了不少东西,早已经和当初那个装疯卖傻的乡下孩子相去了甚远。
程咬金对富贵也是赞不绝口:“富贵别看年龄小,心思可不少,当兵的刚进军营哪有不挨欺负的,这小子愣是在我亲兵营里混了个好人缘,一点都没有新兵蛋子的楞劲。要不是现在没了兵权,也该让他独当一面了。”
富贵嘿嘿一笑,这些都是刚入营的时候王小麦教他的。王小麦知道,就算在后世老兵欺负新兵也是军营的传统,便教他遇到老兵要尊敬,人家让他干啥只要不太过分就帮着干。实在是被骑到头上了,没说的,揍他,军营里尊敬强者,要么不打,打就让别人知道他不是好惹的,到时候官司打到程咬金那里,也有理。虽然和程咬金有旧,但是这将军也不喜欢老哭鼻子的兵,该自己出头还得自己出头。果然,富贵在军营里呆了不到半个月,就有兵痞看他个子大经常当着众人的面嘲笑他。最后惹恼了富贵了,三两下把那个兵痞按在了地上。军营里斗殴是违纪的,不过富贵却是讨得了不少人喜欢,很多人都为他求情。本来就是走程咬金后门进来的,程咬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罚他十军棍。执行军法的士兵早得到程咬金的暗示了,十军棍打完,富贵从地上蹦起来拍拍,和没事人一样。从那以后,士兵们便知道这个看起来傻傻的大个子不简单,都服了他的气。】的!有;;您随时随地看!
第二十四章 爆竹声中一岁除()
“说起来,当日小麦你曾对我说过不看好这一战,当日为兄以为这只是你不愿出仕的托辞,没想到却一语成真。”秦琼惋惜的摇着头。
“哦?”程咬金定睛看着王小麦。
“我也都只是纸上谈兵,连战场都没见过,只是一时的胡乱猜测,当不得真。”王小麦摆摆手。
“小麦兄弟你莫要自谦,俺老程当日见到你就知道你是个有本事的人,叔宝看上的人能有错?”程咬金这一句话拍了两人的马屁,直把秦琼和王小麦说的眉开目笑。
“小麦哥懂得可多了,在庄里的时候人民就说他神神叨叨怪里怪气的,像个算命先生。”富贵起身便给众人添酒边说道。
“你这是夸我还是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