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朱平槿准备让田骞教子弟学校,让他培养出一批有理想有抱负的四有宗室贵族子弟,以后可以为民政军队两条线源源不断提供初级干部。可派去试探的郑安民碰了一鼻子灰,愤愤而归。倘若是别人,朱平槿大可一脚提走。然而田骞是他亲自三顾茅庐请回来的高人,不能这样轻率处置。朱平槿举棋未定之际,便通过李明史把自己闲来无事编曲谱词的几首新歌教给他们,让他们在松林山大阅兵中充当乐队,却无意间收获了一个音乐天才。
这位音乐天才名叫元养淬,是个可爱的小胖子,吹拉弹唱样样精通,而且是能唱G大调的男高音。他是乐户出身,一家的户籍都在在蜀王府奉祠所里,归典乐(正九品)大人管。乐户在大明属于贱籍,没有资格参加科举,故而这元养淬虽然学业不错,但在科举仕途上没有前途。
军队指挥,单靠一面大鼓、一挂金钹,一个口哨,战场上很容易被敌方假冒。用有曲调的喇叭声指挥军队,指挥信息量大,传输距离远,不宜假冒,是未来指挥手段的主要形式。元养淬的音乐才能,立刻让朱平槿如获至宝。而朱平槿想到音乐才能,又联想到卷入谋反事件等待剐刑的典乐大人,可以腾出一个正经的朝廷官位给孙洪;想到典乐大人,又联想到自己死去的爹以前在宫苑里养了一个蜀地最高水准的歌舞团。
现在没人看演出,歌舞团里的她们都失业了。蜀王治丧期间,别的郡王府和官宦家谁敢收留?想到歌舞团,朱平槿又想到她们缺乏一个团长……田骞不好安排,那就去当蜀王府第一个文艺将军!以后孙洪手下的草台戏班,也一并整合到田骞的文艺口!以后朱平槿任何时候检查文艺口的工作,都可名正言顺点名田骞陪同。
田骞是小舅子的老师,关系属于后党,是法律上证明力最强的证人之一。他出庭作证世子与那些风情万种的文艺兵绝无苟且之事,老婆能说什么?
想好了田骞的安排,朱平槿的心思重新放到了歌舞团,重新放到了摄人心魄的轻歌曼舞。他想着,不由得出了神。
罗景云没注意姐夫的表情异常,还在絮絮叨叨地道:“我能不能再要几个人?我有几个要好的同学,他们都想跟我去打仗……”
罗景云的话没能说完,因为被他姐截断了。她给弟弟努努嘴,意思是朱平槿正在认真考虑工作上的大事,不要打搅他。
“说给姐听,你姐见过他们。”
“比如那个史允孝,还有那个张盛、还有……好多,反正他们都想跟我去打仗。”
“打仗好玩吗?”罗雨虹笑眯眯问她弟。
对他姐引蛇出洞的招数熟得很,罗景云立即拿出监军的嘴皮本事,坚决否认。说那不是好玩,那是通过残酷的战场上坚定他们的信念,磨砺他们的意志,锻炼他们的吃苦耐劳精神!
罗雨虹沉下脸来:“没通过学兵连训练,谁都入不了护商队!你是监军,知道规矩,还带头开后门!打仗是要死人的。他们死了你去给人家父母当孝子?还有你那个田先生,嘴皮子倒是厉害,说十句话倒有九句听不懂!只怕到了战场,秀才遇到兵,有理也说不清!不要以为拿了羽毛扇子,就是诸葛亮!你要不要羽毛扇子,姐给你买把玩。”
罗景云不服气:“姐,你是对田先生有偏见!田先生满腹韬略,文武双全,还有田先生的那个朋友李用敬,都是……我知道,你到学堂被田先生……”
他姐不客气打断他:“你姐夫能当领导,第一本事就是会用人。他安排的肯定没错!你们田先生现在是学兵连副连长,能不能把一群混蛋小子和一群农户练成军人,这就是你姐夫对他的第一项考验!”
……
罗景云急着回操场去了,朱平槿和老婆难得静静坐会儿。
老婆笑眯眯的问朱平槿是不是刚才想女人了。朱平槿老老实实回答是。老婆没有揪耳朵,她笑道你刚才都花痴得流口水了,还不是想女人?
说,你想谁了?
朱平槿道:“想云哥儿!”
漫天祥云里裹藏的暴风雨,没有等来机会显露峥嵘。罗雨虹撕下伪装,好奇地盯着朱平槿。
朱平槿严肃认真地向老婆解释:
罗景云的年龄在护商队中是最小的,可他也快到十五了。据统计,护商队年龄平均大约十八岁。很多士兵都没有娶媳妇,主要原因是原来家里穷,娶不起。
军官中的光棍也不少。年龄最大的光棍是王大牛,三十好几了。全家五个兄弟,五个全是光棍。
松林山是秘密军事基地,他们挣了军饷也没处找媳妇。
所以啊,他在想能不能出台一个政策,解决军官士兵们的婚姻大事。只是这军队结婚,也要讲个规矩。什么人可以结婚,什么人不能,批准程序是什么,都要拿出规矩。
“拖儿带女怎么上阵?打死了谁来抚养小孩?”罗雨虹追问。她目不转睛盯着老公的脸色看,观察他是否心里有鬼。
朱平槿道:“这时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没个后代,军心反而动摇,战斗力反而下降。有了后代不要紧,以后这些小孩长大了,就是红二代。我们可以搞个松林山保育院,小孩们都可以叫你罗妈妈。”
“还叫你朱爸爸呢!”罗雨虹立即反驳道。可她脸上的笑容,说明她已经丢掉了戒心。
“仁寿织造局的单身女性多得很。这次我过去,顺便跟小兰打声招呼。不过你不要打我的主意,我不会去搞群团组织。我的事情多得很,你让刘红婷去搞!”
朱平槿犹豫着摇摇头:“刘红婷要带兵,她自己也在谈恋爱。再说她的性格……可能不太适合妇女儿童工作。潘狗屎的妈,天生就一个媒婆相……”
朱平槿的深谋远虑和整体布局,罗雨虹毫无兴趣。她对徐汉卿送她的精壮男人开起了玩笑。
“徐志聪,本姑娘给你找房媳妇怎么样?”
徐志聪那张永远脏兮兮的大脸上,猛地咧开了阔嘴。几滴晶莹的口水从嘴角溅出,滴落到满地的松枝上。
“那太好嘞!最好是漂亮的!”
第一百七十七章热兵时代(一)()
第二天朱平槿早早起床,与士兵们一同晨跑,却把老婆留在床上,让她睡个懒觉。这时代官宦家的小姐贵妇,多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常常是“养在深闺无人识。”可自己的老婆呢,天南地北、杂事成堆。除了天全没去,其他自己去过的地方她全去了,而且待的时间比他还长。
晨跑要围着大操场跑两圈,差不多有五里路。朱平槿没有偷懒,一身大汗回到了自己的行营。可掀开帘布,却看见罗雨虹已经起来了。她换了一身嫩青色的交领束腰道袍,缀白绫护领,头戴一顶宽檐大帽,腰间系了一根艳丽的大红锦带,锦带上还挂了一柄宝刀,好似一个出门踏春的富家少年郎。唯一显露女子装扮的,是她带了耳环。
“怎么挂上刀了?如果我老婆也要用刀,那这护商队练来也没多大用处了。”朱平槿轻轻走过去,从背后抄住她的手,围着她的腰,把鼻子凑近她的发髻,嗅她发髻中飘散的体香。
“一身都是汗,讨厌!”虽然嘴里骂着,可罗雨虹并没有推开老公,反而把头后仰,让自己的腮帮接触老公的嘴唇。
“长胡子了。留着,显得老成,免得被下面的将军欺负。”
“谁敢欺负我老婆,本世子就砍了他的脑袋!”朱平槿在老婆耳边恶狠狠地呢喃。
罗雨虹松开老公,转过身来,把刀子扯出半截让朱平槿看:“你不在我身边怎么办?就如收租院那回。我还是自己带把刀,心里有些安全感。这是高安泰送的,说和你的刀是一对儿。比你的刀短一尺,拿着轻松些。”
朱平槿又把老婆圈在怀中:“再短也是凶器!将来你老公会为你杀出个太平盛世,走到哪里都不用配刀带警卫!”
“记着你的承诺!”
“我记着。在彭山搞个布袋厂,一袋装五十斤。布袋除了转运军粮方便,紧急情况下还可以用来装泥巴堆工事。”
“唔!”
“检查仁寿养的鸡鸭鹅猪。天然食品也是要圈养的,不是满山乱放。可以把圈搞大些,这样它们就可以自己上山下河找吃的,节省饲料。兔子在山上散养要谨慎。兔子几个月就繁殖一窝,全家到处打洞,破坏植被,下雨容易滑坡。”
“唔!”
“再看看河边建的那座磨坊。有了磨坊才有面粉,有了面粉才能烤锅盔。”
“还有什么?一次说完!”
“再选几十个女孩当护士,让你爹你师兄教她们。以后我要在成都府建一座伤兵医院。”
“还有完没完?”
“完了。视察内容都在行程表里写着的。”
“真想一直留在你身边。”
“我也是。有种难舍难分的感觉。”朱平槿道。
“我不想走。”他老婆扭动着燥热的身体,把嘴唇伸过来。
“姐!你还走不走?”罗景云不耐烦的声音适时在帘布外响起,“我还要参加营里火器演习呢!咋女人出个门都这么啰嗦!”
“走,我送你一程。”朱平槿轻轻亲了老婆耳朵一下,把她的发迹味道留在自己的鼻翕间,“我在这里住几天,练练兵。等你从彭山仁寿回来,我们一起回成都,好不好?”
朱平槿和罗景云回到松林山,跟着阵阵轰鸣声直接去了操场。新编的辎重营正在操场上训练。士兵们一人一辆鸡公车,车上压着沉重的土袋,围着操场转圈绕石头。三营正在操场的东南角附近组织火器排对抗演习。十几名士兵身着红色皮甲,面对小山坡站成一排,正把铳托放在地上,加快速度往铳口塞铅子。一名军官掐着自己腕上脉搏,来为这次装弹计时。火器排对面,还有个负责陪练的短矛排。
见到朱平槿等过来,组织演习的总参军官贺有义、高安泰、刘红婷、洪其信,以及宋振宗、宋振嗣等一团二团十余名团营长一起过来迎接。
朱平槿直截了当询问对抗演习效果怎么样。
“我们已经组织了两次短矛排对火铳排的对抗演习。”回答的是三营营长陈有福,“演习证明,在对抗作战中,火铳排对短矛排有明显的优势。原因很简单,世子这次发放的新式火铳有刺刀,既是火铳也是短矛。对抗双方在接敌之时,火铳排率先打放一次。我们估计,按三十步命中三成的准头,火铳排可以率先打掉短矛排一个班的兵力。然后双方白刃拼刺,短矛排虽然兵器轻巧灵便些,但是人少了三分之一,所以还是落了下风。若是火铳排的打放距离再近些,命中率还会更高。还有个决定胜负的关键,短矛排的士兵看着能喷火的铳口正对自己,心里害怕,走着走着士兵就慢下来,这样气势上便先输了一筹!”
宋振宗、贺有义等人以前曾经激烈反对装备火铳,贺有义对此做了个经典总结,叫做“六不便”。这次对抗演习之后,这些老将都没有提出意见,这说明带刺刀的火铳确实比起单一的短矛和火绳枪具有相当的优势。
“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D公的名言,放在古代一样适用。好不好用,拉出来溜溜便一目了然。
朱平槿满意地点点头:“现在火铳暂时不足。不过在陈营长他们出发前,至少足够编成一个排。火铳是与短矛混编还是独立编组,你们有结论了吗?”
陈有福看了眼宋振宗,老实回答,“现在还有争论。”
“你个人的看法是什么?”
“末将以为,要尽量集中,独立编成一个排。理由如下:
火铳射程有限,远了准头也差,而且打放速度太慢,只能在敌人逼近时打放一轮。若要彻底震撼敌胆,只能集中。火铳有个弓箭比不了的好处,威力极大,打中了人非死即残,比起短矛刺中要害毫不逊色。早晨我们将厨房要杀的猪披上甲试了威力。一层皮甲、一层棉袄,二十步铅子轻易打穿,毫无问题。猪儿一阵嚎叫,立即蹬腿死翘翘!”
朱平槿和众人都笑起来。看来只要环境适合,陈有福这个苦大仇深的人也会释放幽默感。
“只要我们集中打放,中弹之敌必然像猪儿一样大声嚎叫,动摇敌之军心,并倒地阻碍后队之敌前进。是故末将以为,火铳以到前排集中打放为好。集中打放后,立即退后装弹,由短矛手掩护接敌。火铳手装完子药,既可原地再次打放,也可以到其他地段打放。如果被前排士卒挡了视线,还可以成为预备队。”
“反对意见是什么,谁来讲?”朱平槿笑着环顾众将道。
“末将的意见分散到各连,每连一个班。”宋振宗大声道:“陈营长说的便是我们秦军使用弓弩手的法子。弓弩手先到前排攒(ZAN)射,三箭之后敌人逼近,就躲入后排,然后再抛射敌后,阻敌增援前队。但末将仔细想了,觉得不行。”
“哦?既然宋将军也是仔细想过的,那也给本世子一个理由!”
“是!理由不是一个,是三个!”
“一是火铳使用不便,火绳缠着碍事。战场上瞬息间便是生死之别,火铳手若是被火绳绊了,没有及时跑回后排,那就会误大事;
二是我们火铳数量太少,集中打放吓吓山匪可以。但那些土暴子里面官军很多,吓不住。他们跟俺一样,原来也是瞧不起火铳的。依靠火铳一次齐射就吓跑敌人,末将觉得很难;
三是弓箭虽然威力小些,但射速远快于火铳,射程也不吃亏。北人善射,秦军多年征战,装备远好于川军,装备了大量弓弩。末将担心,若敌人有弓弩手,站在远处与火铳手对射,那我们就要吃大亏!末将以为,要震破敌胆,集中火铳不如集中虎蹲炮!一阵排炮过去,土暴子肯定吓傻!”
其他人都没有继续发表意见,那说明两人的说法应该具有代表性。
陈有福的想法,代表了火铳部队的未来方向;但是宋振宗的话,言之凿凿,明显更加贴近实战。
朱平槿在军官们面前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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