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他就只能打秋风,巴黎有粮就跑巴黎,奥尔良有粮就跑奥尔良,等把一个城市吃干抹净了就赶紧跑下一个,然后等着来年粮食丰收再回来。
法王,就是这么悲催。
怪不得艾莉诺不跟路易七世过了,人不解风趣也就算了,过个日子还这么颠沛流离,搞得跟难民似的人家艾莉诺可是阿基坦的公主,不论是地盘还是财富都比路易多了几倍,什么时候吃过这种苦的!
“陛下,有几个修道士想要见您。”
再一次奔波在道路上,夜晚,大部队安营扎寨,路易七世正窝在他的帐篷里伤春悲秋呢,一个负责守夜的骑士突然走进来说道。
“修道士?”
路易七世诧异道,这个地点、这个时候怎么会有修道士来找他,难道又是拉赞助的?
想到这,路易七世就觉得胸闷的慌,他是修道院出身,虔信基督不错,但是当国王的,有几个能和宗教一直都保持良好关系的?
路易虽然糊涂,但好歹也安安稳稳的坐了三十年国王,足以超越这颗星球上绝大部分的君主三十年经验的积累,谁敢把路易当傻子,谁才是真傻子。
“不,陛下,他们说他们是来给您送钱的?”
说到最后,连骑士自己都不确定了,事实上,要不是他问了好几遍确认自己没听错,他都不敢进来和路易通报。
“请他们进来吧。”
有趣,实在是有趣,不可否认,路易感觉自己的兴趣已经完全被这几个修道士给勾起来了。他觉得,就算这是个骗局,大不了到时候给些钱就是了,身为一个国王,他连这点任性的权利还没有吗?!
然后,他就失望了。
进来这三个人,他都见过。
阿道弗斯神父就不说了,身为虔信者的路易当然知道,只不过当时神父刚被教宗拒绝,还处在信仰的迷茫期,哪有这个闲心搭理他的。
至于马格努斯和奥德加,你们两个,以为换个发型我就不认识了?
我还没老糊涂到那个地步!
不过,还没等到路易怒不可遏的说话,马格努斯就已经抢先开口了。
“尊敬的陛下,请容我开口介绍,这位是阿拉贡的阿道弗斯神父,神父远道而来,见识到法兰西风景优美人杰地灵,是天主赐福的地方神父想要在这里建立一座修道院以便传教,为此,神父愿意付出五千磅银的代价。”
路易七世刚刚站起来的身子立刻就坐下了。
五千磅银呢
路易七世一年也没有这么多收入呢
“你们想要在哪里建修道院?”
仔细思考过后,路易觉得这是一笔好买卖,五千磅银哪里是一个神父能拿出来的?肯定是马格努斯借着神父的名义来给自己购买土地但是,一个修道院又能有多大?一个骑士领?一个男爵领?
那可是五千磅银!
实际上,奥德加这会眼睛都快急得冒火了,王子殿下啊,你可真是王子殿下,不食人间烟火,那五千磅银,能是说给就给的?给了,我们复国怎么办?
要不是马格努斯早就强调,这次会谈,除了他之外任何人,所有人都不许插嘴,这会奥德加就要跳起来了。
“阿道弗斯神父希望,能把这个修道院建在布列塔尼。”
所有人,只要能听懂这句话含义的人,立刻就愣住了。
“呵呵”
路易七世敲着桌椅,在在场众人当中,他应该是最早明白马格努斯意思的,即使是一早就知道王子殿下到底想做什么的奥德加也没有他明白的早。
也正是因为如此,路易才会感到震惊,为马格努斯的野心感到震惊。
“勒菲弗尔骑士,你先出去吧。”
“可是,陛下”
“无妨,你先出去。”
转过头,路易先是把自己的贴身护卫给赶了出去,因为接下来的这些话不是一般人能听的。
马格努斯之所以扮作是修道士,也正是因为要隐藏身份,防止消息走漏。
要不然,打一个毫无防备的大公国,和打一个武装到牙齿的大公国,这个概念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让我们直接把话说明白吧,马格努斯王子殿下。”路易站起身来,如鹰般的目光直指马格努斯,浑身凝结的厚重几乎压的人喘不过气来“假如你想要得到我的支持,仅仅是五千磅银哼、仅仅是五千磅银,这可是完全不够的。”
“是的,国王陛下,我无比赞同这一点。”
既然路易想要敞开了说,那就敞开了说,马格努斯一把摘掉自己的兜帽,对着路易深施一礼。
“但是,陛下,我也想提醒您,对于一个父亲被杀害,国家被夺取,只能孤苦伶仃的流落在外的流亡王子来说,当愤怒已经填满了他的心胸的时候,这世上再没有什么代价,是他所无法承受的。”
注这里是夸张写法,不过有的城堡确实是这样。
注据末日审判书,英格兰国王威廉的一年总收入为18000磅银,但是这已经是威廉施行中央集权,确保全国大中小贵族都要向他交税之后的数据了至于说路易七世说实话,五千磅银还是高估他了。
第十三章 勒菲弗尔()
康沃尔、普利茅斯、多切斯特、南安普顿、哈文特、克劳利、金斯顿这些都是耳熟能详的英格兰城镇名称。
路易七世的胃口大的出奇,自伦敦以南,以泰晤士河为分界线,几乎半个英国南部全部都被他一口吞下了肚!
恒古以来,自葛德温家族掌控英格兰以来,从未有过如此丧权辱国之条约!
当年阿尔弗雷德大帝收复英格兰北部,名震天下、志得意满的时候,恐怕都没想过,百年之后自己的老家都要被后人给割让出去了!
但是马格努斯就是答应了。
不仅答应了,还答应的十分痛快,颇有几分甩锅的意味。
这让奥德加十分的不满。
祖宗之地不可轻废,欧罗巴虽然没这个说法,但是英格兰的那些土地,奥德加的祖上也是曾经为之抛头颅洒热血过的。这些浸透了祖先的鲜血,寄宿着无数英灵英魂的土地,岂是能说放弃就放弃的?
这件事情,一个处理不好,奥德加和马格努斯之间刚刚建立起来的脆弱互信,说不得立刻就得要灰飞烟灭了。
“不用担心,奥德加叔叔,这些土地我们终究还是能拿回来的。”
策马前行,马格努斯好不容易才追上独自生闷气的奥德加,拉住他的衣袖解释道。
实际上,奥德加的感觉没有错,马格努斯就是在甩锅。
前文提过,马格努斯的目标始终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活命。
但是活命,悲惨的活也是活,快乐的活也是活,只不过在黑暗世纪,倘若是悲惨的活那还不如死了好。毕竟就算是地狱,也要比这世间的悲惨好上千万倍。
所以马格努斯想要快乐的活。
而一旦打下布列塔尼,马格努斯觉得自己的目标就完成的差不多了。
不是狂妄自大,不是自吹自擂,马格努斯敢放话说,只要给他三年,不,五年时间,他就有把握将布列塔尼变成全西欧最富裕的地方。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要有钱了,那还不是吃香的喝辣的哦抱歉喝不了辣的,辣椒这玩意要等到十五世纪才能传入欧洲但是还是那句话,有钱了,什么干不成?
养兵要用钱,养马要用钱,买装备要用钱,维护装备更要用钱,但是咱,不缺钱!
到时候直接武装一只人数超多装备精良的大军,复国也好收复失地也好,甚至是哪怕最后和路易翻脸也罢,脏活累活流血活杀人活全部都有奥德加干他马格努斯只需要安心的躺在后方醉生梦死就好
这就是马格努斯内心的真实想法。
不得不说,实在是太过于天真。
而且这个锅貌似还可以推到奥德加身上,都怪一直以来奥德加实在是把他的王子殿下保护的太好,才让马格努斯的思想至今都还没有转变过来还停留在那个大家都讲台面上的规则,只是偶尔才下黑手,资本决定一切的时代里。
不过这也没关系,只要上过战场见识过真正的死亡,我相信,马格努斯脑中的那些小资主义思想很快就会得到强制矫正
“”
奥德加抿了抿嘴唇,决定再相信王子殿下一次。
毕竟那些土地如今都不在他们的控制之下,拿一堆不存在的土地换取了盟约,严格来说,他们应该还是赚了才对。
这一点,奥德加冷静下来之后还是能想明白的。
奥德加唯一生气的,是王子殿下又败家了。
而且是一口气败掉了他们存款的三分之一!
一想到这,奥德加就恨不得抽出根棍子来把王子殿下的屁股狠狠的抽一顿。
“不要那么生气嘛,你看,花了五千磅银还是有点用的不是?至少,路易七世支持了我们一百骑兵对不对?”
马格努斯不说这个还好,一说,奥德加更来气。
要是这支骑兵部队完全服从他们的控制也就算了,五千磅银换一百名武艺精通的骑兵,这笔生意做的还不算亏。
但是,关键是,这支骑兵它是自带指挥官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什么意思?!什么意思?!!
还能有什么意思,不想你把自己的骑兵当炮灰用呗。
而且,这支骑兵还有其他的用处,例如说,监军,再例如说,抢战利品。
奥德加已经可以想象,假如自己得到、收到、抢到什么值钱的玩意,绝对少不了这些名为骑兵实为强盗的家伙的一杯羹。如果他要是不给
古典时代的骑士老爷,长剑磨得雪亮雪亮的,家里的田产地产,有大半都是靠着这把长剑抢回来的!
“好了好了,与其抱怨,不如想想怎么才能和这支骑兵的指挥官搞好关系,毕竟,他看上去还是个小年轻,应该好骗的很。”
嗯,小年轻。
以马格努斯的年龄,实在是不应该说这话。
但是如果用奥德加的眼光看来,那就真是一个小年轻了。
勒菲弗尔,一个连毛都还没长齐的小骑士。
这个毛都没长齐并不是形容词,而是大实话,以勒菲弗尔的年龄来说,他成为骑士实在是太早。
一般人这个一般人指的都是贵族,至少也是骑士家庭出身一般人成为一名骑士,年龄最小也要等到二十一岁,但是勒菲弗尔,他估计连十八岁都还不到。
当然,规矩这个东西生来就是要被人打破的,就好像大仇人威廉,一样是还没成年就被封了骑士但是,马格努斯实在是想不出,勒菲弗尔有什么显赫的背景,可以让路易七世破这个例。
“请问两位有什么事情吗?”
或许是马格努斯和奥德加投向勒菲弗尔的目光太过于炙热,仅仅只是一小会,年轻人的脸皮就挂不住,主动上前来问道。
顺带一提,勒菲弗尔说的竟然还是撒克逊语,虽然语音相当的别扭,但是瞬间就让奥德加的好感度增加了十个百分点。
看不出来,还是挺多才多艺的嘛。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在商量着怎么才能和你搞好关系。”
嘻嘻一笑,马格努斯毫不避讳的把刚才的所想都说了出来,奥德加的眼睛马上就瞪的和铜铃差不多大。
但是这就是奥德加不懂了,和年轻人说话就是要直来直去,千万不能绕弯子,只要不是背地里搞阴谋,就算是当面说要打他,两个人打完之后说不定还能来一句不打不相识呢。
“不不不,您完全不用这样。”果不其然,听到了马格努斯说这样的话,勒菲弗尔慌乱的连连挥手“陛下吩咐我来辅助你们,倘若二位有什么需要,直接说就是了。”
好家伙,一下子就漏老底了。
辅助,什么样的辅助才算做是辅助?有友军惨遭围困,我自不动如山的辅助,也有为友军舍生忘死的辅助,这明显是路易不好意思说的太明白,让勒菲弗尔自己判断来着。
但是勒菲弗尔这一句直接说就是了,就等于是把主导权交到马格努斯手里了。
马格努斯和奥德加对视一眼,顿时更热情了。
“来来来,你怎么能这么说呢!你看,再不久我们就要一起上阵杀敌,那我们就是战友了吧?”
“姆”
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做套路的勒菲弗尔,在马格努斯超乎想象的热情下完全不知如何抵挡,只能迷糊着点头。
“你看,圣经上都说过,你要视你的同袍为兄弟手足,既然是战友,那咱们就是兄弟了不是?哥哥与弟弟之间搞好关系,这有什么不对的?要我说,咱们还更应该亲上加亲,来,今天哥哥就带你去好好爽一爽。”
“”
完全不明白什么叫做爽一爽的勒菲弗尔,完全沉默中。
注威廉是十五岁受封的骑士。
s今天好累啊还要码字还有两章好想死
另,想稍微尝试一下轻松的写法,请书友们发表一下意见,如果有不合适的,我就再改回来好了。
第十四章 比武与两三话()
“叮当”
剑与剑互相撞击的声音。
这并不能称得上是多么清脆悦耳,非要比较起来,就好像是铁匠在打铁一样,枯燥,机械,并且嘈杂。
但就是能抓住男人的心。
在场中比试的二人是马格努斯以及勒菲弗尔,此刻两人都穿着标准的比武装扮,即皮盔、皮甲、亚麻布细织的手套、护膝以及皮靴,还有束腰的上衣和束腿的马裤。
唯一不同的是两人所选择的武器,勒菲弗尔所持的是传统的长剑,只能用于刺,用于劈砍则显得较弱而马格努斯所拿的则是新打造出来的手半剑,可劈可砍可刺,当然,因为剑身的强度不足,劈砍的次数多了,会断掉也说不一定。
但是就算再怎么脆,铁终究还是铁,至少一场战斗不会让它夭折。
因此,就装备上来说,马格努斯是有优势的。
但是局面却是对他压倒性的不利。
欧罗巴与中国并不同,中国自从发现了刀这种便宜好用的武器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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