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在不列颠》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日在不列颠- 第3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另外,不要忘记,马格努斯还有一个残暴嗜血的代名,他不说,周边身份不够的人根本连提都不敢提,就是生怕马格努斯一个脾气不好,又拉出去砍头祭旗。

    既然本身就不知道,周边又没人敢提,这些代理人的活便全部由他接过,马格努斯时常忙的夜不能寐,倒是有部分都交代在这了。

    但是疲惫总会有成果。

    那个巴黎商人所没有提到的,外地的商人之所以喜欢到布列塔尼来做生意,就是因为他们赚了钱,交了税金之后,剩下的全是自己的,再不用还要拿出一部分,有时候甚至是大部分,交给那些贪得无厌的经纪人。

    不过,有一点巴黎商人是没有说错的,那就是马格努斯确实需要铁,而且是大量的铁。

    铁是现代社会的脊梁,这一点,马格努斯要在中世纪才能切身体会的到。

    因为太容易得到的不会让人珍惜,只有失去之后,才会觉得宝贵。

    前文曾经提过,在中世纪,农民耕种的方式,是不可思议的朝天洒。

    当时的马格努斯,除了不解之外并没有其他的想法,而今才明白,这其实也是农民们的无奈之举。

    因为农民们并没有铁锄。

    种田是需要挖坑的。

    没有铁锄,农民们就只能用木锄,木锄易断,便只能用手扣请想像一下,用手挖洞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小孩都知道,即使是挖柔软的沙子,挖多了也会手痛,更不用说是坚硬的土块了。

    况且,如果仅仅是痛也就算了,为了活命,痛不是什么不能忍受的事,关键在于,用手来挖土,会让手指破裂,甚至会引发感染。

    感染,之后便是破伤风,这在中世纪是不治之症。

    为了活命,结果却是送了命,这也难怪那些农民们开始朝天洒。这样的行为一代一代的传承下来,成为了传统,农民的手中却仍然没有任何哪怕一件铁锄。

    而这只是冰山一角。

第六十三章 出征(二)() 
“耶和华啊,求你可怜我,因为我软弱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因为我的骨头发战。我的心大大的发颤,耶和华啊,求你转回,搭救我,因你的慈爱拯救我。

    我因唉哼而困乏,我每夜流泪,把床榻漂起,把褥子湿透,我因忧愁眼睛乾瘪,又因我一切的敌人眼睛昏花。

    显我为义的神啊,我呼吁的时候,求你应允我。我在困苦中,你曾使我宽广。现在求你怜恤我,听我的祷告。

    耶和华啊,求你起来。我的神啊,求你救我。因为你打了我一切仇敌的腮骨,敲碎了恶人的牙齿。

    我的一切仇敌都必羞愧,大大惊惶。他们必要退后,忽然羞愧。

    我躺下睡觉,我醒着,耶和华都保佑我。

    救恩属乎耶和华,愿你赐福给你的百姓。”

    摘自旧约ss

    战前动员。

    从古至今,不管是东方又或是西方,不管文明是发达又或是野蛮,都是从来不会少的环节。

    而且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

    皇帝、或者是领主、或者是部落酋长,在出征之前向天,或者是向上帝,又或者是向蛮荒之神祈愿,祈求伟大的神赐予他们胜利,以此提高士兵的士气,并由此来获得发动战争的正当性。

    马格努斯也不能免俗。

    不仅不能免俗,他还要做的特别大,要让整个公爵领的人都知道,他,马格努斯,不是为了钱财或者土地发动战争,而是为了伸张正义!

    尽管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这个正义究竟是什么。

    但是也无所谓,圣经还不是一样,前面写主是如何的宽容仁慈爱世人,后面就宣扬主发了灭世洪水,将一切全都摧毁的事迹。

    这就充分表明,有没有真凭实据不重要,有没有逻辑更不重要,重要的是得有人宣传,谎言说了一万遍,它也就成真了。

    不过

    马格努斯多少有些不满意。

    瞧瞧阿道弗斯神父这念的都是什么玩意!

    因为我软弱、因为我的骨头发战、我流出的眼泪把褥子湿透,简直就是纯娘们在哀号,哪像是一支即将出征,钢铁覆身的军队的誓词!

    在马格努斯心中,这场动员,就算没有东方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霸气,至少也得有主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直到被掳囚在监里之人的长子、以及一切头生的牲畜、尽都杀了。法老和一切臣仆、并埃及众人、夜间都起来了在埃及有大哀号、无一家不死一个人的这样的杀气腾腾吧!

    可是阿道弗斯神父念得,这都是什么玩意!

    怪不得阿拉贡最后会灭亡,倘若它整个国家都像着神父念的祷词这样暮气沉沉,那只能说是时也命也,怪不到别人头上。

    不过,好在,一般人也听不懂神父在说什么。

    他们只需要在最后,跟上一句阿门就好。

    动员之后,大军便准备开拨。

    但是实际上,这次的军队并不能称得上是大军。

    因为马格努斯并没有征召农兵。

    布列塔尼的壮年男性经过一场大战,原本就已经很稀少,马格努斯还指望着他们加班加点,加油加劲,赶紧给他弄几个小崽子出来,自然不可能再将他们白白的损耗在战场上。

    缺少了凑人数的农兵,军队看起来多少有些气势不足。

    但是绝对没有任何人可以小看他们。

    首先说步兵,人数为一百的禁卫军,以及人数五百的卡罗尔佣兵工会的领证佣兵,这两者构成了此次军队的主体。

    但也仅仅只是主体,连绝大部分都说不上。

    路易七世的慷慨远超乎马格努斯的想像主要是为了保护腓力,他原本只是想着,能再把勒费弗尔以及他的一百标骑借过来便算是圆满,谁知路易不仅是借了一百标骑,甚至连重骑兵,这种昂贵的,凶猛的,真正的战场机器都借了过来!

    数量同样为一百。

    算上马格努斯手下的四十名骑士,此时此刻,在他的军队当中,骑兵竟然有着两百四十名,占了整支军队的四分之一还要多!

    这样高的比例,除了那些游牧民族之外,在哪都是罕见的。

    当然,如此之多的骑兵,耗费的粮食也绝对不是一个小数。

    并不是指人吃的面包,而是战马吃的燕麦。

    战马和一般的驮马,以及那些在大草原上奔跑的野马截然不同,战马吃豆类,干草,大麦以及燕麦,最好是燕麦,但是鲜草,这个却是绝对不能吃的。

    因为鲜草不干净,战马吃了会拉稀。

    人拉稀的时候尚且会感到浑身无力,不能动弹,更何况是战马,上战场的时候,身上还要驮着一个活生生的铁罐头。

    万一跑到半路,战马腿一软,摔倒在地,骑士就得腾空而起,摔个七荤八素就不说了,就算是侥幸没受伤,你就这么摔到了敌人的阵营里,是打仗,还是送人头?

    光荣的战死,骑士们不会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但是像这样滑稽的死亡,就不是他们所愿了。

    然后,说完骑兵,就该说道他们的指挥官,杜根将军。

    马格努斯觉得,这是比战马缺粮还要更令他头疼的问题。

    缺粮不算什么,没有燕麦,战马还可以吃大麦,吃豆类,就是什么都没有,偶尔让战马啃两天鲜草也吃不坏它们这是发生在布列塔尼境内的战争,不是一走就是半年的长征,马格努斯并不觉得有多少为难。

    但是杜根,从见到他的第一眼,马格努斯就认定,这是一个和奥德加类似的人物。

    对卡佩家族抱有绝对的忠诚。

    而且和初出茅庐的勒费弗尔完全不同,杜根,根本就没法糊弄。

    作为骑兵的总指挥,马格努斯宴请杜根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但是他就是一点油盐都不进,送钱收着,头一扭就送给手下的骑兵不仅如此,他还严格约束了勒费弗尔,每次马格努斯想和勒费弗尔叙叙旧,总能看到勒费弗尔苦笑摇头。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是极为正确的战略。

    杜根是什么人?

    他是路易的骑兵总指挥,是武将中的第一人,在整个法兰西岛,卡佩家族所能控制的区域之内,他的身份可以排到前三。

    第一是路易国王,第二是腓力王子。

    手握重兵,地位崇高,若是再与外臣交往过密,路易会怎么想?

    杜根禁止勒费弗尔与马格努斯见面便是因为此。

    身为未来几乎注定的王国总指挥,勒费弗尔已经得到了来自于国王与王子的全部信任,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守住这份信任。

    手下将领与外人交往过密,这绝对是君王的第一大忌。

    不过这些几十年积攒下来的政治智慧,却是不能轻易的说出口,杜根也就只能把勒费弗尔约束在身边,慢慢的提点他。

    这是从小节上来讲,从大节上,杜根却是没有一点可挑之处。

    调兵遣将,安营扎寨,那些桀骜不驯的骑士在杜根的手中比兔子还乖,一口大气都不敢喘,不仅是同为将领的奥德加赞叹有加,就是对军事一窍不通的马格努斯,也觉得受益匪浅。

    军队就在这样的氛围中迅速前进,很快,就到了马格努斯与布雷斯特伯爵实际控制区域的分界线。

第六十四章 夜话() 
“轰隆隆”

    战马奔腾,大地颤耸的声音。

    来自于法兰西,桀骜不驯的骑手们完全没有收敛傲气的意思,他们肆意张扬的挥舞着马鞭,战马唏嘘,以追风的速度践踏过这片土地的每一个角落。

    这些骑手都是标骑,也就是标枪骑兵的一员。

    总共百人,以十人为一队,分成十个小队他们是斥候,是军队的耳和眼,每次巡逻,都会有四个小队出去,四个小队等待轮换,剩下的两个小队留作预备。

    勒费弗尔身为标骑的指挥,身先士卒的就担当了某支小队的队长,在那些策马狂奔的骑手当中,一样有着他的身影。

    或者说原本就是他带起来的。

    因为勒费弗尔的心头郁闷,他的心头极大的郁闷。在今年之前,他的世界当中还只有武术和忠诚,然而,随着他第一次带兵出征,阴谋与诡计,这些他生平最讨厌的东西就开始一个个的入侵他的世界。

    他不能拒绝,也没法拒绝。

    实际上,勒费弗尔一点都不傻,正相反,他相当聪明,他明白腓力王子,以及杜根将军,他们来到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

    rr

    我发誓真诚的对待我的朋友。

    这是骑士美德之七,诚实,在正式授封骑士的那日,勒费弗尔是跪在教堂穹顶之下,对着圣父圣母以及圣子的雕像庄严宣誓的。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那勒费弗尔宁愿自己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骑士,而不是像现在,是个什么狗屁的未来大统领,这样,说不定还能活的更开心一点。

    但是时光不能倒流,过去的事也不可能再来,一想到这,勒费弗尔的心头,刚刚散去的郁结之气又再次凝结,不由得就是一鞭子抽在了马屁股上。

    战马吃痛,顿时跑的更快了。

    而在另一边,勒费弗尔正在狂奔的时候,腓力与杜根,两个人正如他所预料的,开始讨论起关于马格努斯的事。

    话说这其中还有一个小插曲。

    杜根势大,两百精锐骑兵犹如一块千斤石压在布列塔尼人身上。那从法兰西,骑士之花诞生的国度来的骑兵何等的骄傲!竟然完全不把和他们同阶的布列塔尼骑士放在眼里!

    不过是荒芜之地的蛮子

    甚至于,因为供战马的燕麦不够,法兰西的骑兵仗着人多势众,硬生生的把属于布列塔尼骑士的燕麦抢走一半!

    幸好,大战在即,这两方之间总算是有些自制力,没有自己先打起来,否则就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这个插曲就发生在腓力身上。

    众所周知,扎营的时候,骑兵与步兵之间是分开的,高贵的骑士老爷可不能容忍自己与一群低贱的步卒佣兵睡同一个地方,这简直就是侮辱。

    但是,很少人知道,骑兵之间同样也是分的清清楚楚。

    布列塔尼的骑士与法兰西的骑兵,一左一右,一方一边,楚河汉界,泾渭分明。

    腓力要去杜根的住处,就要从这两边骑兵的包围中穿过,路过某一个布列塔尼骑士身旁的时候,突然就传出来一阵讥笑声。

    这笑声就像是传染一样,很快,整个布列塔尼的骑士都在笑,而法兰西的骑兵握紧了拳头,黑着脸,隐而不发。

    腓力走过的时候,模糊的听到了一个词眼“!”

    或曰兔爷,又曰童娈也。

    亦船亦楼,名娃闺秀,携及童娈,笑啼杂之,环坐露台,左右盼望,身在月下而实不看月者。

    “王子殿下!”

    大帐里,听到了讥笑的杜根脸色也不好看。

    不过他也没办法。

    正如东方之晋,世家大族皆盛男风,在中世纪,不只是出了名的神父爱男孩,一些贵族身边,也常常会随身带着两三个相貌清秀的男孩,以备不时之需。

    而腓力,他在外的身份是骑士之子,说白了就是没有任何地位,却能跟在将军身边,时常出入最重要的将军住处,那就别怪他人说闲话。

    况且这可是传统,就是路易七世,贵为国王,也会有一些不明不白的男孩爱人呢。

    这样的爱人,既满足了一些贵族的迷乱心理,又不会带来私生子这样败坏声誉的事情,实在是又合算又方便,故而高雅。

    不过这种高雅的风俗,野蛮的布列塔尼人实在是接受不来,因此心中不忿的布列塔尼骑士才会讥讽了那么一句。

    “不,杜根,这又没有什么,反正他们又不知道我的身份,就让他们说去吧。”

    腓力倒是完全没有生气的意思。

    他年轻虽然轻,但却心思深重,学的又是帝王心术,早就不把那些所谓的荣誉放在眼里,别人说两句,还能掉肉不成?

    “好了,说正事,杜根叔叔,明天的战斗,你有计划了没?”

    腓力向杜根问道。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