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别呀,掐你人中了昂。请你醒一醒,振作一点儿,再仔细欣赏一次,这可是广场上的阿狄丽娜的前身啊,一定是你看走眼了。
你请看。
首先,配色。
你瞧着的是各种颜料调了一大盘子,大中小笔刷都用了,甚至一开始还上了刮刀,但是阿狄丽娜真正的只有一种颜色。
黑。
那不规则,勉强算个圆,像个没摊好的大饼一样的东西,姑且我们就叫它脑袋好了。
两个粗黑的一字写在靠上的位置是眉毛,其中一个尾梢还抖了抖,细看是上下上的轨迹,走位颇为风骚,彰显着主人那张肌肉不协调,但是表情绝对俏皮的面庞。
在那下面,两条前黑后白朝向右方的无尾小咸鱼自然是眼睛了,不要怀疑,看起人来绝对的炯炯有神,瞪谁谁怀孕。
鼻子是正中央拐成接近直角的字母l,挂起一串钥匙是没问题的,很方便。
嘴,最下方的这根面条一样的东西一定就是嘴巴了,能看出那甜美的微笑参照的是达芬奇的传世名作蒙娜丽莎,淡然且自信。只不过现实中的人类是没办法完成这个至少拐了四道弯儿的表情动作了,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还好在画里实现了这个梦,不遗憾了。
而由两根线组成,真正如那句“有缸粗没缸高,除了屁股全是腰”,没比脑袋窄多少的水桶身子左边紧贴着一条臂线依旧不太平坦的胳膊。
什么?脖子?那模特儿怎么会有脖子的?保安,把不懂艺术,捣乱瞎提问的家伙轰走丢出去,我们继续看。
肉感十足的右臂端到大饼的外沿,不好意思,口误了,虽然它又大又圆肥到连个最小的弧度都没有,那也应该尊重它,叫它的名字——下巴。
手?没长。
就是这样凌驾于自然规则之上,霸气地从那地方凭空生长出一柄巨剑。由细小如米粒至最终剑锋足有半个脑袋大,如此构图处理当然是考虑到了近大远小的透视效果的。
至于一贯曲折的走线,弯到隔壁老王家的剑脊已经超出剑尖轮廓的这种情况必须不是瑕疵。你敢说维纳斯的断臂是亚历山德罗斯的失误么?所以你觉得不对,那只能说明你的艺术欣赏水准不到那个程度罢了,请你主动走刚才那扇门,跟上刚才那个人,自行退下。
我解说不下去了,我不行了,恶心得我脑袋晕,我要吸氧。
当初被吴斯谬气得落下了帕金森的病根现在一并复发了,指着画板,我浑身发抖,舌头都捋不过来先骂哪一句好,“你。。。。。。我这。。。。。。你又刷又涂又刮的,摆那么大阵仗,合着就是给我这儿装呢?画了快两个小时就画个土豆?!我就长这样儿?!!!”
和丁老头的画像比,我连那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三根儿头发都没有。
干干净净。
那秃到寸草不生,一根儿毛儿不长的车祸现场脑袋仿佛在嘲笑我的愚蠢。
这一波秀作得真齐全,这一波秀作得真叫忙,这一波秀我要给他打100加150昏!!!
我觉得我可能必须要来一杯醇正的三千年纯血心头血紧急抢救一下才压得下我的病情。
都说作者看自己的作品就像看自己的孩子,再歪瓜裂枣也一句不容人说。
为什么?
很简单,你敢质疑辣鸡,那你一定是和辣鸡的制造者过不去了。
当妈的这还能不跟你急眼么?
那自封皮格马利翁的脑残本来拿着笔便想猛敲画布给我补一课“美术”欣赏,结果半路刹车,笔扔一边,换成了攻击性少得多的手指头,即便如此仍旧舍不得碰上去,离得有一掌的距离,回轰我,“什么土豆!你家土豆带鼻子眼睛能手持长剑?我是灵魂画手,寥寥几笔,你看这眉眼间的神…韵,你敢说不像你?”
你长得就是那辣鸡样儿,你非要怪为你拍照的不给你好好修图,你不是不讲理么你?
火发出去了气就消了,脑子不好的一般都不记仇,最主要是记不住。他凶了两句眉毛就不竖着了,表情连着话锋一起转,全部放柔,“当然,你最美的样子我都一笔一笔深深刻画到我心里了,我。。。。。。”
“你给我闭嘴!!!!!!!!!”两辈子啊,我敢拍胸脯地说活了两辈子我都没这么嚷过谁啊,算他狠,要不是我个儿矮够不着,我非揪上他的领子,贴着他耳朵边喊,不给他吼聋了不算数。
尤其是最后那句“你敢说不像你”,我真。。。。。。
显然,大傻子被我突然的龙吟虎啸,无人可挡气势给吓着了,嘴张着话没说下去,眼睛都睁大了。但没吓住,毕竟活得久了别的能耐没有,厚脸皮一顶一,很快便回过神,“我靠!这句话都感动不了你?!你是女人么?”
他居然还有脸和我顶嘴!
“我不是!感动?我呸!!!你不是活了两百多年,样样精通么?你就这水平,你也好意思自称画家出来摆摊儿?!而且是油画的摊儿!对,刚才还想要我钱,我白在这儿坐了俩小时啊!你赔我钱!!!”事已至此,我只恨自己不是个纯狼族,没有一口好牙,不然我一定上嘴咬住他的喉咙让他头尾分家,反正要那脑袋也没用。
他低下头,今天第二次看到我的手掌心让他微皱起了眉,“合着你吃我的喝我的,花着我的钱,一分没掏,白得张印象派大师的绘作,我还得再搭钱给你?”
什么什么?是我听错了,还是这糟老头子口齿不清说错了?他说他那画是印象派?
“你这叫印象派?你这连抽象派都不是!在这个充满爱与美的小镇,你这么乱入究竟什么意思?算了,我不跟你多讲了,讲不通。chris,你啊,你就拿着你这张大作好好跟这儿画吧啊!”你好自为之吧,钱我不要了,我走,我要离开这里,去一个没有土豆的地方疗伤。
“别的本事没见涨,小脾气现在真是越来越大了。”他说着说着,轻摇摇头,没皮没脸地竟然笑了,放下手中的调色盘,“等我会儿,我收摊儿,一会儿带你买礼服去。”
“不去。”声音倍儿脆生,我就是这么简单明了的一个人。
第三场戏谁爱演谁演,反正我不演。
他收拾的动作一顿,笑容僵住,“问都不问干嘛,就不去,你现在可真是快翻了天了。”
牢骚是发牢骚,他到底还是耐心大,又软了些语气,“我跟你说啊,是这里的一项传统活动,保证好玩儿到你哭,每年只有在。。。。。。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别废话!”
我说话了么?就别废话。嘁。
大概原本他计划是走苦口婆心,随身带糖的哄孩子老母亲好言相劝路数,结果见我油盐不进,还“冥顽不灵”地甩头不理背冲他,他终于忍不了了,扯了下我的胳膊,把我扒拉过来面向他,对我竖眉瞪眼,“还不让说了是不是?一说就背对着我,这毛病能不能改改?”
孩子不听话,老挣蹦,知道多半是自己惯的,打一顿就好,可下不去手怎么办?
他这会儿青筋凸起嘣嘣跳的脑门儿led屏上差不多滚的是这样一排字。
不背对你怎么招儿?看你来气,能打你么?
“还噘嘴,噘什么嘴?收回去,不许噘嘴。”他转身本来是要把他自己未动的那一杯饮料和我被扣了好久的平板一并塞到我手里的,见我满脸的不乐意,饮料给我,平板往胳肢窝下一夹,又没收了。指指那边喷泉,让我过去罚站,“躲远点儿喝,这儿脏。你老实跟那儿站会儿,等着我弄完了再走,别以为我看不见你。”
是是是,当妈的最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了。
我抱着纸杯子头也不回地走去喷泉,边嘬边想,他少说了吧?这儿不仅是脏吧?还很恶心。
没多会儿。
画架和其他设备还给道具组了,咱们导演手里唯独拎着最该消失的画板子,还往前推了一手,给我展示了下,“把你的肖像画收好,再过个一百来年,这就是我给你的一笔巨大财富。”
十分自豪了。
我二话不说,眼都不敢大睁,生怕被旁人看见刺瞎双眼伤及无辜,赶紧上前抓起边框,十分有公德心地给翻了个个儿,背扣了过去。
就这破玩意儿,过一千年也没人欣赏得了吧?!!!
还我的肖像画。。。。。。
我。。。。。。
叫个什么广场上的阿狄丽娜,这么大个岁数了,要不要脸?就该叫广场上的旋风土豆!
116 钟情*()
晚间。
城北。
灯火辉煌,人来人往。
坐在车里,掀起帘子的一角,透过车窗仰视这座小城里唯二有高度的“雄伟”建筑物,我此时的心情是难以名状的。
吴导递来的这第三个本子开场依旧玩儿的是假装大家不认识的老梗,虽然他有为我安排打点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称得上事无巨细了,但他早在确定好礼服之后就从定制店那里先撤了。我被一通试衣上妆,来了个彻底的改头换面,做戏做全套,最后乘坐的交通工具竟是辆双车夫的四轮马车,可谓历尽千辛,摆足了派头才总算到达目的地。
这是一座折衷主义的巴洛克风格大剧院,正立面由数个拱形门道顶起高大的科林斯式双柱柱廊,柱廊上方的门檐上分别雕刻着巴赫、海顿等共计九位古典乐巨头的肖像。下方最左及最右的拱门两侧分立各两座希腊众神大型雕塑,左边两侧的代表着诗歌和音乐,右边两侧的则是舞蹈和戏剧。剧院顶端最中央矗立着托起喜剧面具的塔利亚和手持悲剧面具的墨尔波墨涅。西侧整面墙则是。。。。。。
呃,一不留神,老毛病又犯了。
我认为这事儿不能赖我,以前条件不允许,主要是事情太多,顾不上去想这些有的没的,如今有了个鼎力支持的强劲后台,我这一放开了心性,周围环境又是如此对口,总忍不住瞧见个经典建筑上来就得先品头论足鉴赏一番。
当然,今晚来这里不是观光学习的。
今晚,在这所华丽建筑里要举办一年一度的假面舞会,淑女绅士们都会换上得体精致的复古礼服,头戴假面盛装出席。由于没有门槛限制,只要着装应景皆可进入,所以不光本地人积极,许多附近离得不算太远的外来客也纷至沓来,热闹非常。
其实就我个人而言,比起好好参观下剧院,欣赏欣赏大师的杰作,对舞会的兴趣是不大的。倒不是不会跳,现代的年轻人嘛,要玩儿都是群魔乱舞那种,尤其我作为白总裁的小尾巴,有他带着称霸个夜店没什么问题,可参加这种相对比较正式的旧欧式主题舞会的场合实在屈指可数。
但谁让家里那位当导演的妈戏瘾大非想要演呢,我也没有说不陪练的权利不是?
既来之,则安之,是我一贯的处世态度。来都来了,跟他较劲不乐意未免太没意思了,大好的机会浪费掉亏的只会是我自己,入乡随俗,好好感受下难得的异国风情才是硬道理。
大约等了十分钟左右,排到我们了。停了马,侍者打开车门,我稳了稳假面,提起裙摆,下车步入专为乘坐马车来的宾客而开启的西侧边阁大门。
吴煜凡视角
已经等待有一阵子了,反复打开再扣上怀表确认时间,有些无聊到不耐烦的吴煜凡忽然觉得仿佛自那边门口吹进一缕春风,使他整个人在瞬间重新复活,充满了生气。
夹在人群中间,若只看脸公允地说扣着假面,互相之间真的差不太多,但从那人一进入会场,他还是直接认了出来。
见她左顾右盼了一会儿,最后放弃找自己,寻个相对人少偏僻,靠近边缘的位子坐下,倚在一处角落里的吴煜凡当即决定也不那么快现身了。
他不想过早地打搅这片在他心中无限旖旎和难得的安静祥和,想就这样不近不远,静谧无声地望着她。
即便看不到她的脸,他照样觉得今天的她很漂亮,像个发光体,区别于其他芸芸众生,无需任何多余的动作,光是坐在那儿便已耀眼到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力。
感情于血族,从来犹如人类形容时间,和书里写的一样,就是一条波澜壮阔的长河,翻出了无尽的浪花。
可这会儿他越发觉得,那其中没有一朵,独特到让他这样悸动和挂念。
拿得起,却放也放不下。
几百年了,他见过,接触过,甚至拥有过的女人如过江之鲫,数都数不清。
论姿色,他纵然再偏心,也只能说她顶多算个小美女。
论身材,那更是排不上号儿,离他往时喜欢的前凸后翘,性感火辣相去甚远。
论年龄,呃,她当初说他是她爷爷都算饶了他,不提也罢。
论性格。。。。。。一旦不爱听不高兴了就会扭身留给他一个背,那倔脾气只有自家那个小魔女能跟她有一搏,好吧,很多时候,她仿佛也拼不太过这块儿认死理的石头。
唯一能说得上点儿名号的,就是她混血的身份了。可雷声大雨点儿小,在震撼了两族之后,又归于平庸,毫无传言中的逆天力量不说,还得让他用心头血供小祖宗一样地供着。
这完全背离了他的本意和习惯,他的初衷必然不会是这样的。
是从什么时候变了的呢?
从她拒绝他授意姜雪雅端去的那一杯?
从他与她同居一室却怕被他的“后宫”误会而为他解释?
从大家一起打赌看她能撑多久?
实际上应该是更早吧。
那是他跟她第一次见面。
除了第一次三字听似引人遐想,值得回味外,真实的场景万万和美好这个词沾不上边儿。
他生而即是血族,活得够久,也见过太多。
信仰?忠诚?
他承认事无绝对,但真正在他们这类人的心里鲜少有事物可以凌驾于自我之上。
忠于自己。
这才是血族人的信条。
他相信,这同样,甚至在某些地方更加是他们人类的。
可就是这么一条可以称为普世价值的准则却好像恰恰遇到了一块儿石头。
她自山上而下就不可能对那里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