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邻浓郁西西里风情的休闲度假胜地,这边空旷得颇有种闲置了挺大个园子的遗憾。
不过话说回来,倒是挺符合他的性子。
无为而治。
身处统治地位对人对物皆如此,任其发展,之后,发掘潜力,最大程度的优势利用。
这么一想释然不少。
就再拿回这池子讲好了。
正面向起居室的那部分向外延伸,长探出灌丛院界,撑在外面的花岗岩崖坡上,加之居高的地势,托着它由对岸看来可能像悬苑一样横空出世。
前提是能看到的话。
晴日里无风时池水如镜,无边的构造使于室内望去仿佛同蓝天碧海相接,交相掩映,触手可及,而置身池中酌酒仰瞰却又是另番视角的震撼。
对自然的流动与静美之力由衷地赞叹。
我相信,它的夜景更让人沉醉,心驰神往。
居移气,养移体。人在这种环境里待久了,怕是想不心怀若谷都难。
天然去雕饰,美得孤高,美得壮阔,还美得包容,美得韵致。
合而为一地交融后,谁又能说皱起串串涟漪,趴在最边沿那处享受这一切的自己不是雄奇美景中的一部分呢?
这时间,远岸灯火陆陆续续点起,热热闹闹,很快,辉煌蔓延一整山。
云虽蔽日,天已泛红,晚霞一出来一扫这天气的厚重阴沉,满是勃勃生机。
雨停了。
三岛的滨海小镇尚笼罩在未全部消散的水气里,薄烟似的迷蒙中带了一点点旖旎,那侧卧休憩的哪里只是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分明是瑶池天界的神女下凡,仙气萦绕。
波光潋滟,萤闪着粼粼的金色,好似璀璨的水晶串联洒了孔雀蓝的无垠大海,衬得它像绚丽的蓝宝石般熠熠生辉。潮水一波接一波涌向绵延的海岸线,打磨出五彩光泽的贝壳,淘出细腻如泥的软沙,留下一岸的白糖色。
如此丰盛的颜色难道不比区区一园蔷薇来得浪漫和性感太多么?
我是不大懂中式那套阴阳五行,件件物品码放皆讲究凶吉寓意的玄之又玄风水学,顶多瞧出个玉带揽腰的鹅卵石小径和并不算是严格意义上水曲有情的长池布局,单从老本行的建筑角度来看,这绝对算得上是设计感十足,且充分体贴、人性化的一栋后现代主义风格的别墅了。
瞧到这儿,记起曾读过这样一段话,大致意思是狭隘的暴发户俗不可耐才会事事追求奢华和高端。坐拥数不尽财富,并在经历了漫长的岁月沧桑后不为物质所拘,对事物的价值和格调仅取决于喜欢与否,可睡黄金榻,可穿蓑草衣,拥有这样恣意潇洒性情的才是真正的贵族。
懂,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嘛。
然而,我一直是不以为然的。
不歌颂财富,不拜金是对的,但刻意回避它带来的正面作用,同样引人发笑。
我不否认凡事有例外,可那到底凤毛麟角,万里难挑一。
好比吴煜凡,他年纪两百多,岁月够长,经历够多了,早已不需要用一望而知的不菲珍宝来衬托自己,那难道他便会放着琼楼玉宇不住,跑去钻破瓦寒窑里“修身养性”么?
恰恰相反。
贫不学俭,富不学奢。他生而处尊居显,血统所代表的不仅仅是他背后我尚未曾见过的族群势力,更是他摆在明面上毋庸置疑的自身实力。不同于脆弱的人类,他们贵可常尊,俗世财富在他们那里只是必然的附加值。而正因为是真正的贵族,对事物的喜好自然是固定在一定范围内的,才不可能允许他出现那样大的偏差。
低调不是低就,不刻意不等于不在意,富贵不傲物不代表他能自降身段去过什么返璞归真的简朴日子,那未免太滑稽,想都未曾想。
忆苦思甜,他哪里来的辛酸的回忆?
朴实无华,他几时过的朴实的日子?
草屋寒舍,在他的视野范围中连出现的机会都不会有。
优胜劣汰,这是生物在生存竞争中的法则。品味和标准这两样东西一旦养成很难降低,哪怕偶尔一次都无法适应忍受。
就像当初带着我四处逃亡,依然不忘对衣食住行择优取之,严选把关的鹿谨。
就像不得不藏躲在升斗小民中间,也绝不凑合,一定要打造出一个优渥清雅居住环境的白贤。
这些并不是不分场合的摆架子,臭讲究。
习惯而已。
回来到眼前这房子。
它造价高昂,具创意,很精致,乍看造型随性,实质拥有着强迫症式的完美细节,光凭它外观中的几何美学将其定性为艺术品也是合理的。
诚然,它的主人对品质有着极高的要求,可另一方面,它却并不高冷,叫你敢看不敢碰的。
东西再好都理当服务于人,它其实不过是个设施高级点儿的私宅罢了。
所以你万万犯不着拘谨得像是再见鲁迅的闰土那般,你大可以想怎么折腾怎么折腾,随便住。
原因很简单,这里不是博物馆,它温暖、窝心,满满的人情味儿,是放松休息的地方。
是家。
暮色渐浓,终于,自宅水池底及园子里的灯也亮了起来,发出柔和的光芒。
风拂着叶,沙沙作响,微凉清新的空气里弥漫着雨后特有的泥土气息,好闻得不行,猛来上几口恨不得全身被滋润了一样的酣畅淋漓。
我猜的。
我喜欢雨,大的小的打雷闪电都行,气味和景色占了一定的原因,更主要的是它能让我安静下来,将我从现实中剥离片时,抚平我偶尔泛起的惆怅和低落。
以前是可以的,就像以前我还可以闻到那么美妙的味道。
现在。
现在我不知道还有几件事是可以的。
我估计不出水晶到底要跟吴煜凡嘱咐些什么,不过不管她去说什么,表面怎么没正经,我明白,实打实的,总归为我好是一定的。
刚才跟她没顾上聊几句,别的没了解到多少,只彻底确定了一件事,顾言蹊至少在鹿谨和吴煜凡决裂这点没有骗我。
他们如今的情况,先不说顾言蹊作为血族长老深不可测的实力,单让吴煜凡去救鹿谨这一条,就强人所难,天方夜谭,太扯淡了。我即便再想,也根本没那个资格和立场去开口求他。
可鹿谨因我身陷囹圄,我必须管他。
管,说得好听,怎么管?
拇指抵上食指的戒指,上面凸起的雕饰硌得指间发白。
有些疼。
用它杀了吴煜凡么?
果然是那句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明明没有配得上的实力,却徒有其表白落个混血的称号,不仅让自己屡陷阴谋,引得我身边的人都跟着危机四伏,命途多舛。
以前也不止一次的唾弃鄙视这个身份给旁人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与灾难,这会儿头一回更是干脆让我厌恶到憎恨。
内疚、愤懑、悲哀、彷徨,繁多极端的情绪纷至沓来。
残阳似火,霞明玉映,风里,我独坐愁城。
这里的秋本不该和苍凉沾上半点边的。
“非风动,非幡动,仁者心动。”
是了,没错。
绷起身子紧抓栏杆,很想对海大声发泄。
然而。
反复张了几次口,最后还是阖上,收敛回来。
我又怎么能那样放肆,惹人担忧。
可叹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经历了那么多,我终究学不会做一个深沉的人。
“想喊就喊,憋着干嘛?”声音确有刻意压低,但仍旧吓我一跳。
右手下意识地瑟缩,攥起拳忙往袖子里藏。
107 逐光()
“头发长长不少,比以前顺了,挺好。”还没来得及回头,身上便多了件外套,“不过,也该剪一点儿了。”
和顾言蹊说得差不多,他对长发不太感冒,总之没什么情结,不像。。。。。。
“睡得怎么样?”他为我披上衣服便放下手踱步到我身旁,看着我慢吞吞地穿好袖子,把头发从外套里甩出来,“水晶几次去看,说你动都没动过,要不是呼吸还有,样子没变,还以为你一声招呼不打直接休眠了。”
我暗自松口气,万幸,我动作快,他没注意到。那么大个戒指在手上没看到是不可能,但我要是太在意,他能不怀疑么?
摘,我是没想过,关键是不敢想。顾言蹊那是长老大人,保不齐会有个什么眼线之类的在吴煜凡附近阳奉阴违猫着吧?只当我书看多了傻了脑子好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真被他知道我直接摘了戒指,那不相当于挑明了和他对着干么?鹿谨还按在人家手里,能好?
不可能用到它就行了。
话说回来,什么是休眠?狼是不用冬眠的,引申到身为狼族的各位那里一样,在我小的时候冬天一切照常。
血族这是?
不用张嘴,他知道我的疑惑,“纯血要休眠的,近从也必须陪同。有长有短,每个纯血的时间都不一样,被唤醒和沉睡有周期,互相轮流。”
“你就当是避世吧。”他降低海拔,躬身手臂枕上栏杆,两手自然交握于前,一派舒适悠闲,“而且这次和你看的那些里写得差不多,是在灵柩中进行休眠的。”
怪不得以前跟着他们上学那会儿不怕小粉丝们偷拍呢,当时我怎么都想不通,以他们那张张让人过目难忘的神颜,这么无所畏惧地抛头露面真的能行么?没想到过去好久,现在倒把这个谜题给解了。
家族遗传、相貌神似,世界那么大,长得像得多了去了,可要是不休眠避世,顶着一张不老的脸活那么久该怎么解释?
我想了想,“你安息了,所以水晶他们得跟着陪葬?”
“对,要死一起死。”他像是被我的用词逗笑了,“但不是只有‘水晶他们’,还包括你。”
。。。。。。我么?
“我都‘安息’了,你不‘陪葬’能行么?”他先是一贯惹人嫌地学上了我的语气,戏谑一番后才接着说,“这儿出来进去的人是多了,可知道我叫吴煜凡的还是你们几个。”
记着了,我权当他是嘱咐我别叫错了,不过忍不住吐槽,“那这不是成了从一开始就准备拉我陪葬么?”
想起好早以前我刚搬进吴煜凡家,段然和我说过的那些话,那会儿他就看中我,坚信我能成为“近从”了?
“没有。”没想到,他竟然否定了。
我睁大眼瞪着他等下文,他却笑着眺望远方的大海,只字不提了。
什么意思么,话说一半儿,换个人可能得攥上他的脖子掐死他吧。
鄙视归鄙视,我一般不是爱追问的人,跟着看向那片海,两个人安静下来。
片刻。
“听说你很能喝。”冷不丁地,他开口了。
“什么?”我转头,看他的表情就像是聊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来了兴致,弄得我有点儿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wrath of angels。”他笑意更深,嘴角愈加上扬,“一口闷。”
。。。。。。
心里咯噔一下。
我不知道前面的什么wrath of angels,但一口闷,这个词我上次听到是几天前从顾言蹊那里,他当时对我是“大加赞赏”的。
现在,吴煜凡提到这个,是。。。。。。什么意思?
听说,他能听谁说?
“不夜城那边今天送了三箱过来,两箱都是给你的,单独多给我一箱还是为了留话叫我不要和你抢。”他视线依旧驻足海上,仿佛不忍挪开,只留个侧脸给我,光影里更显轮廓分明。
没别的可讲的,就简单两个字。
好看。
提醒?警告?是哪一种不重要,对我和顾言蹊来说,心照不宣,没差。
“这是他们最烈的酒,深受有部分血族,主要是男性的喜爱。由于一些原因,平时管控得很严,除了长老宅邸,只有在那里才能喝到纯正的,再不会外流到其他地方。血族很多人一般不爱远行,不夜城也不是一直像那天那样完全对外开放,尤其纯血,没有十足的必要是不会去那儿的。所以比起人转血,纯血要更青睐。”来头不凡,具体介绍了下那酒的背景,他转而又说,“你要就留下,不想要就先放着,等将来到别人的领地作客看见喜欢的东西了,可以拿去换。”
“换?”我没听错?这可是中的宇宙总裁放现实里也得老老实实给他们打工的不老血族,积累多年,缺什么也不能缺钱啊,我上辈子可从没见过白贤喜欢一样东西是要用换的。
“因为无聊啊。”这五个字一出口,我感觉就差北风起,空中飘几片雪花衬托一下寂寞了。
我没搭茬儿。
不好意思,还是没懂。
“和人类打交道的时候才会用钱,血族之间没人会用钱交易,互相只会拿东西换。这个东西的概念范围很大,单纯的物品是最普通的,有些时候要求会很抽象。”耐心地进一步解释,再说明了这里面的规则后,他不忘继续勾引,“你可以试试,应该会觉得挺好玩儿的。大件儿不用想了,来点儿年代稍近一些,或者不那么知名的小玩意儿还是能行的。”
我依旧没吭声儿。
抱歉啊,这回懂是懂了,但这么挑衅的事儿你撺掇我干我也没胆子,咱还是别了吧。
孺子尽管不可教那也要再教一教,他知道我一贯怂,仍不放弃教唆我,“反正东西给了你就是你的了,想怎么处置是你的事情,别人管不着,没必要有负担。”
一股子浓烈的生活气息扑面而来,可以说很接地气,很会过日子了。
我的东西我做主,理儿是这么个理儿,可您这么随性真的冇问题么?!
我是没想他能像书里男主角一样,霸气得连接都不接这份礼,我本以为总裁今日想低调,来一句咱就地分了,将来有人来的话谁爱喝留着给谁,或者壕无人性烧包点儿,说不想要就把酒倒了,结果他居然让我以物易物?不是不流通的么?这比直接拒了顾言蹊都撅堂堂长老的面子吧?大礼先收了,转身就跟别人换东西去了,啪啪啪地打人脸,你太嚣张了吧你,就很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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