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它对凌熙的一个挑战,它自身可以跨越过去,但是身上背着人就说不定了。
众人立刻被不可置信的的一跃给惊呆,这种情形根本就无法应对,只能被甩入河中。
怎知少年手一扬,袖子里甩出了一支反作用力很强的火铳,就在半空中飞跃时,对着反方向,连续扣动扳机,虽然只是一点点的反作用力,但是也足够协助让花斑马安全地落到了河对面浅滩。
这少年真是够胆大,够心细,计算的也完全精准。
在腾空的刹那,她仿佛与马匹人马合一,又仿佛是骑着马从天空而落,周围看上去颇有些枯燥的背景,也在这一刻显露出了迷人的魅力,又仿佛是一副动态的画卷儿,人和马一同跃进了天边红色的朝霞当中。
这一幕,已彻彻底底地占据了人们的心。
邓龙商队的众人,个个面面相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完全已被惊得都说不出话语来。
他们眼下已不是惊讶于对方的骑术,而是被那火铳的威力所震慑,也被那少年的急智所倾倒,同时更是沉浸在那个美丽的画面中,无法自拔。
只有裴子楚依然眼观鼻、鼻观心地坐在马车里。
他从来不参与外面乱七八糟的事情,他向来对旁人事情兴趣不大,更不可能暴露自己的身份,他很是爱干净,自从看到邓龙汗流浃背的样子,今日他就拒绝邓龙进入到马车内,觉着他污染了空气,除非他把自己弄干净。
“小裴,小裴,你方才有没有看到那一幕?”邓龙回过眸子,激动万分地叫着。
“嗯,看到了。”裴子楚抬眸,面无表情,“又有什么?”
“一个美少年。”邓龙感慨万千,加强了语气,“美,真美。”
“可惜,我对男人没有兴趣。”裴子楚鄙夷地看了一眼邓龙。
但见凌熙落地后,那夜照白终于老实了下来,已浑身汗气蒸腾,“噗哧噗哧”剧喘如风箱,它骄傲如斯,从来没有遇到这种难缠的女人。
然而它也是黔驴技穷了,不,是黔马技穷。
但是给这个女人骑着,自己真的是前途无亮,永无宁日。
于是,它还是想要挣扎,凌熙笑眯眯地抬手摸了摸夜照白的鬃毛,夜照白刚刚避开了一些,忽然凌熙左右开弓,狠狠地打了它几巴掌。
夜照白顿时眼冒金星,差点站不稳身子,这女人太狠毒了。
凌熙再次凑到前面,抱住了夜照白的脖颈,低低细语,语声温柔无比,“如果你再不听话,我就把你做成烤马肉吃。”
夜照白顿时冷汗涔涔,惊恐不已,公子究竟把自己送给了一个怎样可怕的女人?
姬三站在河对岸,瞠目结舌,他被夜照白的嘶鸣和眼神深深刺激到了,欲哭无泪。
公子,你的爱马被打了!我无能为力。
……
两个商队一前一后过了河道,来到了一处客栈。
这处客栈位于县城的西北角落,市口不及大县城,清幽不比江南小镇,酒水比不上各地酒楼,就连这客栈的建筑,仅是一座土楼子楼阁。
此地也有好处,就是地基很高,有种空中阁楼的感觉,内外的动静可以一览无余。
此地可以补充一些马匹与饲料,而且商队的诸人一路上风餐露宿,吃的都很不可口,客栈倒是可以打打牙祭。
凌熙对夜照白虽然先前严厉,但是心底还是心存喜爱与怜惜,吩咐小二给它除下鞍子,不要给它随随便便的饲料,用一些胡萝卜五谷杂粮豆类伺候这匹马。
凌熙甚至拿来一个水煮蛋,夜照白立刻一口吞掉了,意犹未尽地添了舔舌头,看样子有些满意。
姬三本来是照顾夜照白饮食的,也不过是用些精致的饲料,在后世凌氏赛马场的名贵纯种赛马,虽然身价很高,但是远远比不上夜照白。
不过在饲养的费用方面也是高得惊人,一年一百万的马就是饲料每天都要花费两万元,当然除了饲料之外,还要吃各种的营养品,譬如说蛋白粉,胡萝卜、榨好的果汁,甚至于生鸡蛋,外加各种护理,凌熙知道养马的花费委实不低。
在古代依然如此,一匹马就像后世人养一辆好车。
凌熙把夜照白安排好,从客栈大门走了进去,发现此地的人目光齐刷刷地看向了她,眸子在她身上来来回回的转了两圈。
凌熙侧过眸子低声道:“他们看我作甚?”
姬三连忙站在旁侧,低声道:“凌少……呃,凌泽公子,你一路上都是精精干干的样子,与这些人风尘仆仆的样子根本不符,一看就是另类,他们这些人当然要看你了。”
凌熙道:“原来如此。你们这些大男人都是要出一身汗的,一个个都是臭男人,我可受不了。”
姬三讪讪一笑,姬钰公子也是很讲究整洁的,与她如出一辙。
眼下凌熙很不喜欢别人这样打量自己,可是一人在外,不想惹事。直到入了座之后,她仍感觉还有一道视线锲而不舍地盯住自己,于是不满地瞪了过去。
邓龙被对方一瞪,立刻忍不住摸了摸鼻子,这个少年今日在近处一看还真是美艳不可方物,就算是女人也没有几个比他漂亮的。而且被对方的眸子一瞪,邓龙觉着自己的整个身子都酥软了一半。
凌熙立刻道:“小二,来一个雅间。”
小二唯唯诺诺上前,“抱歉,客官,我们这里没有雅间。”
·
凌熙蹙了蹙眉,知道乡间野店没有什么,只能选一个靠近窗子的位置,勉强将就。
姬三立刻拿出一个布子,在桌子上擦了三遍不止。
“小三子,你说还有多久到江东的地界?”凌熙问道。
这时候回话的却是邓龙,他声音沉稳,中气十足,“公子似乎是外地来的商人,应该完全不知道,此地到江东还要走五日五夜,如果速度慢的话,十日也说不定。”
十日,凌熙凝眸,在古代的行程果然是令人发指。
习惯在后世飞机来飞机去的她,根本难以忍受这些。
她双手托腮,眸子微微的眯了眯,轻轻地道了一声多谢。
楼梯上又传来了“咯吱”声,裴子楚这时候也走了上来,穿戴的自然是一身清爽,不过他却带着帷帽,而且身上的衣服是黑色的,倒没有过分引人瞩目。
他坐在那里要了一些酸梅汤,看着素色的瓷面凝着细细的水珠,心中却感慨万千,自从离开了洛阳后,那么便从来没有品尝过舒爽的冰饮。
凌熙坐在旁侧的桌子前,唇边带着浅浅的笑意。
“这位公子,可需要在下帮忙的,大家都是出外的,多一个朋友,就多一份帮助。”邓龙说的很是诚恳,当然换做别人,他就不会这样主动询问。
“不需要。”姬三对着邓龙拱了拱手,知道这个男人是个喜欢男色的,对于此人没有半分好感,可怜白泽公子如今真是要防着各种情敌。
不过姬三有些好奇,旁边那个黑衣男子,不知与邓龙算是什么关系。
邓龙见对方不搭理自己,方才讪讪一笑地坐下。
裴子楚低声不屑道:“你又与人搭讪?”
邓龙蹬了瞪他,觉着对方管的太宽,这一次遇到这样绝色的少年,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裴子楚虽然坐在邓龙旁侧,始终保持了一段距离,左手搭在桌上,中指轻轻的叩着,言语有些鄙夷说道:“既然来到客栈,就让你手下的人都好好洗干净,你们实在是太不修边幅,莫说是搭讪,就是本公子看着你们都有些嫌弃。”
语落,裴子楚戴着帷帽,眸子盯住外面的景色,一动不动。
他说话的声音并不大,不知怎的就能觉着听上去很是独特,很有磁性,让人觉着与众不同,甚至能穿过喧哗的众人,轻轻传到她耳里,甚至于听起来还有几分魅惑与懒洋洋的味道。
邓龙有些惭愧,面对凌少这样的美少年,觉着自己一行人臭烘烘的也实在是不妥,难怪人家对自己也爱搭不理的,于是,邓龙暗暗下了决心,吃完这顿饭他就立刻去洗漱,而且要换一身很漂亮的衣服。
很快,店小二就送来的食物,虽然比不上城里的饭菜,但是要比起商队厨子做的饭菜,不知道美味多少倍。
有好菜必然要有好酒,商队出行不宜饮酒,但是小酌没有问题。
邓龙举着酒杯向凌熙遥遥一敬:“这位少年公子,不介意我们的人在这一同凑着吧?”
身边的桌子都坐满了人,都是邓龙商行的人,其实他根本不需要打什么招呼,在这里本来就是一群人吃饭的地方,并不是凌熙包下了的客栈,但是邓龙搭讪的法子就是如此厚脸皮。
凌熙本来也懒得理会旁人,不过这时候她发现这商队的人个个都是训练有素的样子,行动起来的动作令她刮目相看。
每个人都似乎准备着一副银针,当饭菜送过来的时候,就拿出来在食用物上插进去,检查饭菜里有没有毒物。
而且吃饭的时候,众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凌泽公子,你看看这些合胃口不?”姬三觉着这些日子,公子已经把她的胃口给养刁了。
“出门在外,不需要太讲究。”凌熙慢吞吞的喝着茶,语声轻柔的说道。
“凌泽公子,这真是个好名字。在下邓龙,是江东商队的商主。”邓龙又对凌熙拱了拱手。
“江东商队?”凌熙轻轻扬起了面容问道。
“不错,我们是有口碑的商队,如果凌泽公子跟着我们一路,可以得到很多的照应。”邓龙笑容满面地说道。
凌熙沉吟片刻,嘴角绽出了一丝莫测笑意,仔细想想,觉着与这个江东商队行走也没有什么不好,目前她对于江东的情形并没有深入了解,一路上姬三说的也难以满足她心中需求,毕竟姬三不是商人,对于商业懂得不多,有道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所以遇到一个本土的商队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有这样的向导,那么她何乐而不为呢?
虽然从姬三那里听说对方有断袖之癖,不过对方就算是有断袖之癖又有什么关系,自己毕竟只是一个女人。
凌熙轻轻一弯嘴角,微笑着道:“原来是邓兄,小弟名叫凌泽,能遇到邓兄真是三生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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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一章 同行()
凌熙轻轻一弯嘴角,微笑着道:“原来是邓兄,小弟名叫凌泽,能遇到邓兄真是三生有幸。”
邓龙先是怔了一怔,黑眸一亮,立刻欣喜万分,“实在是太好了。在下愿为凌少做向导,先前觉着凌少很投我的眼缘,所以才会冒昧的邀请,我们这些人都是见多识广的,想必一路上凌泽公子一定不会觉着无聊。”
凌熙幽深清亮的眸子放着令人不容忽视的光泽,微微笑道:“我也这么认为。”
邓龙爽朗一笑,气氛大好。
相对而言,姬三的面容却是沉了下来,嘴角耷拉了下来,他没想到最终居然会是这样。他这种人有时候有些古板,不知晓遇事如何的变通,让未来的女主子与这些三教九流一起,真是……不过他俨然忘记了凌少当年是怎么起家的,周围的兵丁也都是一些无赖货色。
暗自叹了口气,姬三暗道:白泽公子,不是属下不愿意帮你,而是眼下发生的状况实在是太多。
哪怕是一个可恶的有断袖之癖的男人,也在觊觎着你的女人。
说实话,还是这个女人的魅力太大,吸引力也太强烈了。
想到这些,姬三揉了揉额头。
沿途县城的驿中,车马已开始整装待发。
两队马车走在了一起,倒是一路上浩浩荡荡的。
凌熙依然坐在马车上,夜照白并没有拉车,但见旁侧的“花斑马”老老实实的跟在后面,不敢妄动,它深知这女主子的脾气,只要自己听话,那么必然会有好东西等着它。
此刻,因为没有后世定位仪的缘故,他们走到了哪里?凌熙根本不知晓,所以说任何时候,跟着一个熟悉道路的队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跟着商队走,她也可以偷偷懒,诸多事情都不必她来操心。
眼下世道有些乱了,四处匪贼横行,处处都不太平。
若以为邓龙的商队就是一个正正经经的商队,那么你可就大错特错了。这个商队不是零零散散的人组成的,而是训练有素的一个团队,凌熙完全可看出这些人都是有组织有纪律的人。
寻常人家的男儿在乱世中都很少经商,所以在商队中混口饭吃的,都是刀尖上舔血的人物,队内每个人都拿着自己的武器,恐怕就是最寻常的马夫也是杀人的高手。
而且商队不止是运货,他们的职责范围不固定,或许可以为人传递一些消息,可以运送贵重的物品,也可以肩负着一些秘密。
凌熙也知道这个商队的骨子里很高傲,而且也有一些秘密,并不是常人可以随随便便就能加入进来的。
邓龙的商队已经走南闯北十年,渐渐发展为江东第一大商队,实力可见一斑。
既然对方邀请她,那么她何乐而不为?
商队一路行来,眼里面看到的不是郁郁葱葱,而是灰蒙蒙的山色,高高低低的山脉在晦暗的背景中就像是巨兽一般。
“凌泽公子。”不远处忽然传来男子的叫声。
凌熙循声望去,首先看到了一双漆黑的眸子,接着看到一身青色长衫,与商队众人的装束格格不入,此人正是商队的队主邓龙,此时的着装看上去有些文雅,商队众人看着他的着装不由笑着指指点点。
邓龙也是行动派,从先前凌熙答应与他一路,很快就在一间屋子里盥洗干净,换了一身清清爽爽的华贵衣衫。
甚至他又买了一辆马车,里面放了十几套新买的衣衫,还有一个浴桶,随时方便自己沐浴净身。
他深知若要让对方对自己印象好,一定要先从外形上下手。
但可惜秋风凛冽,他穿的有些单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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