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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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行天下- 第2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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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宁闻言一愣。这些人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好心了,难道外面的情况有所变化,又或者萧靖已经回来了?

    差人很满意邵宁的反应。故意顿了顿,他才摇头叹道:“可惜啊,好日子也没有几天了。知道为什么对您如此优待么?咳,犯人在上刑场以前总要吃顿饱饭的,就算公子犯的是通敌的大罪,再过些天就要问斩了也一样……”

    什么?

    人都怕死,邵宁也不例外。满心惊诧的他脚下一软,踉跄着差点倒在地上。

    自己虽然过了堂,却没有招供更没有画押,罪名是如何定下来的?

    看到他狼狈的模样,差人不禁哈哈大笑道:“公子心中一定疑窦丛生,便由小人来为您解惑吧:此事虽然远未结案,但已有人将因由上达天听。俗话说乱世用重典,国难之时当以雷霆手段行非常之事,谁还会等着仔细审结后再秋后问斩?

    前方战事正紧,京里若不杀些人以儆效尤,那些与北胡眉来眼去的人又怎会消停下来?这种时候谁都救不了您了!”

    笑过之后,他又冷冷地道:“公子或许有冤情,但谁让您被推到了这风口浪尖上,又是谁让您跟了那萧靖呢?罢了,咱也不多说什么了,反正能吃能睡的日子不多了,您自便就是。公子保重,小人先走了。”

    说罢,他满是怜悯的看了邵宁一眼,随即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虽然紧咬着牙关不愿认输,但邵宁知道官差说的绝非戏言,报社的一干人等很可能成为无辜的替死鬼。

    也不知萧靖怎么样了,难道他有了意外?

    莫非,这次真的玩大了?

    兴阳县城上,萧靖正做着最后的挣扎。

    本以为陆冲走后对方进攻的势头会有所减缓,谁知留下的北胡军队反而像疯了似的加紧了攻城。几乎倾巢而出的胡人如浪潮一样涌来,在人潮的不停拍打下,本就摇摇欲坠的城防终于走到了几近绝望的地步。

    身边的敌人越来越多了。萧靖狠狠地吐了一口带血的口水,勉强抬起已然十分酸涩的手臂,举着刀冲向了下一处地方。

    穿越来大瑞的这些年里,他经历了无数前生只能在电视剧里看到的事,尝过了许多的酸甜苦辣:

    他曾混迹于食不果腹的灾民之中,仓惶间几乎饿死;他曾受尽别人的白眼,却白手起家创立了《镜报》;他曾为无助之人大声疾呼,也曾为了爱情千里万里地奔走,更做了不少惊世骇俗的事。

    在无比美好的洞房花烛后,他拥有了世间最好的女子,还有了自己的孩子。

    如果说以前那个光棍一条的萧靖可以做到视死如归,那么如今他已有了很多的牵挂。一想到死,他的心中立刻充满了不舍与留恋,只恨不得能插上翅膀飞回瑞都、回到雪儿和子芊的身边。

    或许那时他就会被惊醒,继而庆幸地发现充斥着死亡与杀戮的战场只是一场噩梦。

    可惜,这种念头在纷乱的战场上最多只能存在一个呼吸的时间。

    这并不是萧靖第一次面对死亡,但他还是被深深的无力感包围了。

    我对不起雪儿,对不起子芊,对不起报社的同事们……

    自己若有个万一,她们会是多么悲痛欲绝?

    一想到这一幕,宛如刀绞的心痛就带走了他所有的怯懦。

    不管情况如何艰难,我都要活下去,哪怕多一刻也好!

    飞仙谷的战斗进入了白热化。

    北胡的汗帐卫虽然死伤了大半,但也渐渐稳住了局面。伏兵的弓箭和弩矢有限,手里似乎也没有多余的猛火油;抛了一阵石头后,他们不得不冲下来与汗帐卫短兵相接,这就给了北胡人重整旗鼓的机会。

    随着火势的蔓延,战场被分割成了数块,而陆冲正处在一条溪水的旁边。

    借着火光,他看清了面前不远处那个年轻人的脸。

    “原来还是老相识。”陆冲非常平静地点了点头:“在草原时对本汗无礼的就是你吧?今天你能在此处截杀我等,不管成功与否都是一份莫大的军功呢。”

    手持银枪的年轻人咧嘴一笑,露出了满口的白牙:“军功倒还在其次,关键是这年头啊,讨个婆娘真不容易!”

第四百四十一章 盖世奇功() 
与陆冲对话的人正是曹驰。

    “这年头讨个婆娘不容易”是他的心里话,他说话的时候也是一本正经的模样,说完还面带憾色地叹了口气。

    然而,北胡的汗帐卫并不知道这是什么梗。他们还以为这人是在消遣自家大汗,纷纷对曹驰怒目相向,恨不得下一刻就冲过去将他生吞活剥。

    山谷里依旧充斥着惨叫声和喊杀声,只有这一小块地方享受着相对的宁静。

    “虽然不知道足下在说什么,但能看出来,你为了擒杀本汗是下了很大工夫的。”陆冲很不以为然地摇头道:“只是,草原的勇士绝不会束手就擒!即便到了这般地步,本汗也还有一战之力,胜负尤是未定之数,你讨婆娘的事怕是要落空了。”

    曹驰闻言又露出了标志性的笑容:“不试试怎么知道,老子带着兄弟把你围在这里难道是要请你吃饭的?萧大哥说过一句话,俺很是喜欢:‘别废话,干就是了’!

    还大汗呢,别胡吹什么威武大气,上次在草原你还不是像只耗子似的溜了?嘿,这次你就是想抱头鼠窜,也得先问问俺手里的长枪答不答应!”

    听到他言语间辱及大汗,陆冲身边的汗帐卫怒吼冲了过去。

    双方都不是来叙旧的。事已至此,唯有厮杀!

    几个呼吸间,两百余人杀到了一处。

    大瑞军队的单兵战力和斗志通常无法与胡人相比,因此汗帐卫的骄兵悍将根本没把对面的大瑞人放在眼里。

    他们受够了被箭矢攒射的滋味,现在,他们要给可恶的大瑞人一点颜色看看!

    不过很快,汗帐卫便发现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敌人虽然衣衫褴褛、灰头土脸,却个个是身经百战的老兵!

    他们可以被杀死,但绝不会轻易认输,更不会后退一步!

    现场的火势让战场局限在了溪边一块不大的空地上。因为缺乏闪转腾挪的空间,短兵相接的战斗格外激烈,金铁交鸣的声音几乎汇成了一道铿锵的旋律。

    狭路相逢,勇者胜!

    在战场的某个角落,胡人的长枪刺穿了一个大瑞士兵的身体。

    他叫葛七,原本是边军的一员。

    近些年葛七驻守的地方相对安宁,少有胡人侵扰,是以身为老兵的他早就修炼成了一个兵油子,连操练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

    胡人南侵后,他所在的部队奉命南下,之后在一场大战中被打散。后来,他碰巧遇上了在收拢残兵的曹驰,这才来到了飞仙谷的战场上。

    一击得手后,对面的胡人拔出了长枪,鲜血从他的身体里喷涌而出。

    葛七茫然地看了眼身上的血洞,踉跄了一下又以刀拄地艰难地立住了身子。

    他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力正在逐渐流失。很快,麻木的感觉传遍了全身,那能够随意抡起石锁的健壮臂膀也几乎失去了力气。

    或许下一刻,他的身躯就会倒在地上,继而走向生命的终结。

    葛七本可以拒绝加入这位年轻百户的队伍。但是,当曹驰说起自己要去寻北胡大汗的晦气,他马上义无反顾地点头应允了。

    尽管这样的劝诱像是吹破了天的牛皮,尽管曹百户年轻得让人心生疑虑,他还是愿意试一试。

    没有别的,就是要为无数英勇捐躯的袍泽报仇雪恨!

    一起从边关出来的生死兄弟,不知有多少人惨死在胡人的刀下……他们的音容笑貌仍在脑海中回荡,自己又怎能贪生怕死,窝起来当苟且偷生的逃兵?

    一切的一切,都始自发动战争者的贪婪和狂妄。如果能干掉那杀千刀的大汗,不仅报了兄弟们的大仇,群龙无首的入侵者也必将溃不成军,反击胡人、还我河山的时机便会到来,战争也会走向终结!

    擒贼先擒王,要干就干一票大的!

    汗帐在兴阳县的事并不是什么秘密。为了到附近设伏,他们在胡人大军中间来回穿插,好几次险死还生,直到五天前才堪堪赶到了飞仙谷。

    为了掩藏行踪,曹驰等人在当地向导的带领下住进了谷中的大溶洞。渴了喝生水,饿了就吃干粮、啃野果,在漆黑的洞中靠着一点火光过着不见天日的生活。

    终于,大家等来了陆冲!

    人群里不是没有人小声议论“瞎猫撞上了死耗子”什么的。但是,葛七知道:虽然陆冲送上门来有些偶然,但年轻的曹百户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敏锐嗅觉,他一定是参详了周边的军情才做出了准确的决断,早早就率兵卡住了要害。

    如果成功袭杀陆冲,那定是一桩盖世奇功!

    不过,抱定必死之心的葛七早已不在意功劳了。他只想拉上更多的胡人为兄弟们陪葬,如果运气好砍翻他十个八个,那就算大赚特赚了。

    现在,他的机会来了!

    意识渐渐模糊的葛七突然大吼一声,用尽剩余的所有力气扑向了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胡人。

    钢刀刺穿了他的胸膛,他却像全然没有痛觉一样,张开嘴死死地咬住了对方的喉咙。

    葛七和胡人就这样在地上翻滚着,一圈、两圈、三圈……

    片刻后,两人静静地停在了地上,再没有了声息。

    战场上,这样的场景几乎随处可见。只要有一个大瑞战士倒下,他的身边必然会躺着一两具北胡人的遗体。换言之,心高气傲的胡人没从大瑞人手里讨到半点便宜。

    能一片纷乱中闲庭信步的只有一个人:曹驰。

    无论他出现在哪里,战斗的局面都会截然不同。在他的支撑下,大瑞人从一开始的守势逐渐转向了攻势,而战场上能够投入战斗的北胡人已越来越少了。

    如果说个人的勇武在上万人的大战中没太大作用,那么这种小规模的战斗则是最适合他的舞台!

    北胡的精锐固然勇猛,但他们和武艺出众、宛如杀神的曹驰比起来就如同豺狼之于虎豹,终究不是敌手。

    陆冲身边的亲卫见状急道:“大汗,莫在此地恋战了,属下等拼死护着您杀出去!”

    “杀出去?”陆冲看了眼四周的火焰和浓烟,平静地道:“你等都不熟悉谷中地形。事到如今除非能飞天遁地,否则又能跑到哪儿去?”

    说着,他猛地拔出佩剑,高声道:“勇士们,随本汗一战!”

第四百四十二章 不祥() 
当陆冲来到近前时,几乎势不可挡的曹驰已然在北胡阵中撕开了一个巨大的缺口。

    一番拼杀后,还能继续作战的汗帐卫只剩下了不到二十人。大瑞那边稍好些,大概还有四十多人,但亦是伤亡惨重了。

    见陆冲离自己只剩下了十来步的距离,曹驰呵呵一笑抛掉了长枪又随手从地上捡起了一把弯刀,道:“不愧是大汗,到底还有些血气。你的武艺好像不错?来来,和俺大战三百回合!把话说在前面啊,若战到脱力还是未分胜负,俺就心甘情愿地放你走,如何?”

    剩下的北胡人虽然仍旧悍勇,却没了早先那种锐不可当的气势。他们之中的一些人甚至将满怀希望的眼神投向了陆冲,似是期待着勇冠三军的大汗能主动站出来击退强敌,再带领自己逃出生天。

    在成为大汗之前,陆冲的勇武之名便已传遍草原。胡人崇尚强者,这也是他能够夺下汗位的重要因素之一。

    同时,北胡人一向视大汗为天神之子。既然有神灵庇佑,又怎会输给那个大瑞人?

    陆冲没有理会曹驰的激将。下一刻,他忽然还剑入鞘,又从下属手中拿过一张弓,对着四十步之外的某个身影放了一箭。

    一声惨叫后,远处那人便躺倒在地,很快就没了声息。

    “真想不到,汗帐卫里居然还有这么不争气的人,想趁人不备偷偷找个出口独自从火场溜走。”陆冲随手把弓还给了身边的护卫,道:“倒是让阁下见笑了。”

    说着,他不顾手下的劝阻主动向曹驰走近了些,目光灼灼地道:“与你交手前,本汗有一事想问:你可愿入我北胡?只要你应允”

    对于勇猛善战的曹驰,陆冲是真真正正地起了爱才之心。北胡的将领中有勇无谋者甚众,如果这位前途无量的年轻人能加入自己的阵营,那么北胡在断了大瑞一臂之余亦能如虎添翼。

    为此,陆冲不惜开出让所有人震惊的价码!

    不过,他连把话说完的机会都没有。回答他的,是一声满是嘲讽的嗤笑。

    “临阵招揽这种事,俺倒是经常听说书的人说起,没想到今天也落到了俺的头上。”

    曹驰哂笑着摇了摇头,道:“其实,俺都能料到大汗要说啥:‘大瑞的朝廷昏庸,就算斩杀了本汗,功劳的大头也落不到你头上。这番盖世奇功不过是为人作嫁,而你自己了不起封个千户,又有什么意思?到了草原,本汗能给你大把荣华富贵,金银财帛、美酒美人要多少有多少,你还可以掌握北胡的雄兵,建功立业不过平常事’对不对?”

    仿佛是为了表达不屑,他将弯刀在空中虚劈了两下,大声道:“任你多少废话,咱就两句话:第一,俺要给所有阵亡的大瑞兄弟报仇,也只有斩了你,才能让胡人乖乖滚回草原去!至于二嘛,老子刚才说了,俺要讨婆娘!任你有多少美人,俺就认准那人了,别的谁都不稀罕!”

    曹驰一本正经的模样实在太可爱,以至于他身边的大瑞人在这个紧张的时刻爆发出了哄笑声。

    “既如此,那便战吧!”火光下,陆冲的面容显得有些狰狞:“勇士们,举起你们的弯刀,跟在本汗的身后!让卑劣怯懦的南人看看,到底谁才是真正的英雄,天下的主宰!”

    顷刻间,这片战场上所有还站立着的人又杀到了一处。

    战争并不是骑士之间的对决。双方的主帅并没有直接接战,他们只是作为这场血肉绞杀中的一员与那些素不相识的对手展开了厮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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