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天子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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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天子门生-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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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桂想要说点什么,却被沈耘的一番话给堵在了喉咙里。

    “今日我若是不闹,纵使我不被告官,往后这流言便会从宁西堡里传出去,说我是偷窃了东西买了布料给你们。

    于我,污了声名,以后参加科考难免会被拒之门外。

    于你们,收了赃物还用了,加上朱阿亮那个不成器的东西,你们朱家就成了一窝子贼。往后谁还敢和你们打交道?”

    沈耘并未夸大其词。

    虽说如今的科考放宽了考生的来源,但是对于考生的品行这些都是由乡里人作保才能获取资格的。

    流言一起,沈耘可就是黄泥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重活一世,再加上先前在沈夕家中的遭遇,沈耘怎么可能甘愿自己这一辈子就混迹在黄土地里。

    闻说后果如此严重,沈桂惊呆了。先前一直愣神的她,压根没听到沈耘说的偷盗罪名成立后的判决。

    忽然间的后怕让沈桂内心那点要面子的心彻底烟消云散。

    “既然这样,那阿姐也就不说什么了。只是银瓶儿说的都是真的?你真的写了几个字便赚了二两银子?”

    沈桂不得不惊讶。因为二两银子足够她和朱阿明两人辛辛苦苦劳作一年,同时二两银子也足够将一整年的赋税劳役都拆算成钱上交。

    可在沈耘这里,只不过写了几个字的事情。

    “小弟,既然如此,那便好好读书。庄稼地里,终究是赚不来几个钱,还要遭人差使。你若中了状元,往后咱们家里也有面子。就算那些个差役来了,都不敢吆三喝四了。”

    平复了心情,沈桂那对于自家人盲目自信的性格便体现的淋漓尽致。

    对于自家姐姐这个性子,沈耘是彻底无奈了:“阿姐,状元哪里有那么好当的。每一次科考都是数万人前往东京参加省试,中举的算上特奏名,也不过三百来人,说万里挑一都是少的,至少也十万里挑一才能中个状元。”

    “旁人再好,又怎会比得过我家小弟。”

    沈桂静静听着,却忽然冒出这样一句,沈耘无奈地发现,自己先前其实讲的都是废话。

    哭笑不得的沈耘只能找个别的话题,以阻止沈桂无休无止对自己没来由的夸赞。

    “阿姐,姐夫去哪了?怎的闹这么大事情,一直没见他的面?”

    提起朱阿明,沈桂的脸上多了几分笑意:“你姐夫啊,今日听说山里有野鹿出没,便邀了几个人一道去山里打猎了。前几天下扣,套着两个兔子,便越发上瘾了。”

    沈耘明白,对于即将断炊的一家来说,能有额外的收获,还是肉食,别提多美了。沈桂自然也喜欢朱阿明的努力,因此说出来的声音都高了几分。

    说曹操曹操到,这厢提着朱阿明,院子里便响起了朱阿明的声音:“银瓶儿,你啥时候来的。来,把爹爹手里的肉给你娘拎过去。拿好草绳,别让血粘到手上。”

    当沈耘随着沈桂走出屋子,朱阿明正从院子中摆放的粗陶缸里舀了水,清洗手上的斑斑血迹。

    金辉儿在朱阿明身后,紧紧抱着一条腿,惹得朱阿明笑声阵阵。

    银瓶儿手中正拎着肉,见沈桂出来,连连叫道:“阿娘,阿娘,你快看,爹爹今日打了好大一块肉回来。够咱们吃好些天了。”

    沈耘循声看去,银瓶儿手里赫然是少说十斤的鹿后腿。

    洗完手的朱阿明抬头,正好看到沈耘站在沈桂身后,愣了愣神,嘴角含笑问道:“沈耘也来了,正好,呆会儿就让你姐姐炒些肉让你尝尝。”

    接过银瓶儿小跑着送过来的肉,沈桂笑了笑:“你也莫要着急,且先进去陪小弟说说话。看时候也到正午了,我这边淘了米做饭。银瓶儿过来,帮阿娘烧火。”

    银瓶儿乖乖跟着沈桂去一边的灶台做饭,金辉儿却并未放开朱阿明的腿,就像个毛茸茸的树袋熊一般,被朱阿明拖着走进屋里。

    其实朱阿明这会儿真的不想跟沈耘说什么话。

    方才在回来的路上,也多少听同村的那些人说了方才发生的事情。

    与他而言,这么丢脸的事情,被沈耘闹这么大,虽说自己的爷娘对自己不太好,可毕竟人也到老了,临了还这么丢脸,着实让人心里不舒服。

    但后来道听途说,这宁西堡的人家个个庆幸自己老娘没被人家送到官府去。

    朱阿明这心里,顿时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

    往常的沈耘不过是个没主见的书呆子,来自己家里也不是一次两次,自己那老娘哪次没跟沈桂吵闹过。可也没见这小子有什么动静。

    谁知这咬人的狗不叫,上来就这么一下子。

    一方面恼怒自己的丑事被传的沸沸扬扬,另一方面也庆幸沈耘手下留情,多少没闹到官府去。

    不过朱阿明的性子,也不会主动提起这件事情。只能佯作不知,坐在炕头寒暄道:“我也好些天没去牛鞍堡,老岳丈和岳母都还好吧?”

    任朱阿明心中再怎么隐藏,沈耘依旧可以从他脸上看出几分来。暗笑自己这个姐夫死要面子,却也不说破,只是微笑着回答:“一切都好,此番看着马上要收庄稼,阿娘便让我送银瓶儿过来。不说帮着你们收庄稼,家里做饭洒扫倒也能办好了。”

    银瓶儿乖巧懂事,早些年朱阿明家贫也跟着受了不少苦,不论是沈母还是沈耘,都对这个小丫头很爱护。

    朱阿明点点头,却不再接话头,反而婉转地问道:“方才听街上人说我那阿娘又来跟你姐吵闹了?”

    到底还是忍不住,朱阿明虽然没有兴师问罪的心思,可也不愿自己就这样被蒙在鼓里。

    沈耘嘴角的笑容越发盛了。

    从朱阿明一进门他就在等,他可不信朱阿明沿路没人说这件事情。只是自己开口到底还是有些逞威风的意思,所以哪怕朱阿明进来装作不知道自己来了,沈耘也没在意。

    既然问起,沈耘自然不会乱扯:“闹了,还闹得挺凶。”

    朱阿明终究时忍不住了:“听说,你还将老二给打了?就连村老都被叫来了?”

    点点头,沈耘没有说话。朱阿明的脸色不好看起来,只是面对沈耘,他怎么也不敢发火。事情的来龙去脉早就被人家说个通透,要是自己再点上一把火,他可不觉得这忽然变了性子的妻弟能忍气吞声。

    叹了口气,朱阿明不得不做回那个憋屈的老大:“这事儿,我也听说了,是我那阿娘,这么多年就没管住过嘴。往后我会跟她好好说说。”

    沈耘摇摇头,很是直接地挑明:“姐夫,你要说的有用,还会发生今日的事情?”

    朱阿明脸色一暗。

    可沈耘却不依不饶:“你们家间怎么争吵我是不管的,阿姐能不能和这个婆婆相处好,那是你们的事情。但,凡事也要有个分寸。

    你那老娘居然要让人将我捉拿送官,呵呵,难道这也是亲戚能做出来的事情?”

    朱阿明的脸色已经羞红。

    本来吧,这乡间多少年来的习俗都是亲亲相隐。就如同朱阿亮偷了人家的东西,自己那爷娘同各种遮掩辩护。不然这小子早就被送官多少次了。

    可这回自己老娘居然做出这等事情,如果沈耘真要深究,不仅自己老娘要被送官,自己与沈桂这夫妻,只怕也要迫于世俗的压力,一刀两断。

    年过三十的自己,带着两个孩子,肩上还有自己的父母,甚至还要被父母逼着为朱阿亮的婚事着想。

    只是想想,就觉得害怕。

    朱阿明此时彻底沉默了。

第十七章 灿灿麦穗苦耕人() 
乍起一夜秋风,麦秆上的青翠倏忽散尽,犹如婴孩粉嫩的肤色一般,煞是羡人。

    沈母自是微笑的。

    或许对于整个秦州的百姓来说,整整一年来,最为开心的便是此刻。

    好些人家早就已经青黄不接,若非俗日还做些其他的营生维持生计,只怕老老少少都得饿死。如今,终于赶上秋收了。

    沈山一大早便从外间的房梁上找出锈迹斑斑的镰刀。

    刀头不大,仅有成人的巴掌长。两指并拢了的宽度,因为浮锈,略显得臃肿。

    刀柄是早些年在山上砍下的白杨木棍子,尺许的柄上满满的都是灰黑的污渍。沈耘认得,那多半是汗渍沾了泥土,日久天长,竟成为洗也洗不清的痕迹。

    沈山也不知从何处捡来的石头,沾些水,锈迹斑斑的镰刀在上边磨了稍许,浮锈便被磨去,黝黑的生铁在晨光的映照下散出道道寒芒。

    手指在刀刃上轻轻一刮,沈山抬起头,看着站在身边的沈耘笑笑,口中不知说些什么,却将镰刀掉了个,将刀柄递给沈耘。

    到底还是猜出了沈山的意思,沈耘也随着刮了刮,感觉一不小心,便会在手上割一道口子,也便点点头,让沈山一阵开心。

    三柄镰刀,沈山不过半刻时间便打磨好了。

    初次割麦子,沈母特意早起,用家中不多的白面做了老面馒头。上地的时候带几个,午间亦不回家,直到太阳落山,看着羊倌儿赶了羊回来,才会跟着回去。

    说真的沈耘是有点畏惧的。

    两世为人,这是他第一次操持着如此简单的农具在田间劳作。

    听沈母的意思,往后的大半月之内,披星戴月那是经常的事情。除非赶上下雨,不然也别想提前回家了。

    本来是只需要十天的。奈何还有沈夕死皮赖脸砸在自己家中的那二十几亩田。这一下子一家三口的担子就重了不少。

    说到这里,沈母叹了口气,看着依旧在那边忙活个不停的沈山。略微感叹道:“你爹爹这辈子也就出苦力的命了,前几日跟他说起,想也不想就点头答应了,我稍微说几句,他便粗着脖子叫嚷……”

    剩下的话不待沈母说出来,沈山就已然走过来。

    看东西都收拾停当,点点头,便带着镰刀往村外广袤的田地走去。

    不仅是沈耘一家如此着急。

    当一家三口来到田间的时候,心急的人家早就将那枯黄的麦田割开了许多豁口。

    到底农家朴实,沿路来种种招呼,让沈耘将这些个街坊四邻的印象更加深刻。

    见惯了后世的麦穗,沈耘不得不说,农家青黄不接绝对是品种的问题。

    任麦秆长的有齐腰高,奈何麦穗不过寸许,数下来居然仅有二十来粒麦子。

    更兼粗疏的播种手法也土壤的贫瘠,沈耘面前这看起来足足有两亩的土地上,估计守城也不过一石多一些。

    饶是如此,沈母却依旧欢喜地称道今年风调雨顺,收成看起来不错。

    站在田埂上,凉爽的秋风吹过,好一阵舒爽。原本沈耘以为入了麦地,又这样舒服的天气,任自己不太会把持手上的镰刀,也不会差劲到哪里。

    怎知现实给了他狠狠一巴掌。

    考虑到麦秆要烧炕,麦茬要留得低一些。人不得不蹲在地上才能正常劳作,当身体低于麦秆的时候,一阵闷热瞬间袭来。

    加上那浓重的泥腥味,沈耘恨不能马上站起身来长呼几口气。

    只是沈山与沈母已经挥舞起手中的镰刀,沈耘自是不能落在后边。观察着两人的动作,沈耘似模似样地学习起来。

    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即便是这小小的割麦子,也是一门学问。沈耘自然不懂其中的奥妙,初度挥舞镰刀,仗着手上有几分力气,倒也轻松。

    只是不过半个时辰,沈耘便觉得这胳膊上似是挂着两个重重的铅块,一举一动都被压制着,压根使不出力气来。

    而此时的沈山与沈母,早就割出七八尺远。

    看着行动越来越缓慢的沈耘,沈山呜呜地说了几句。沈耘自是听不懂的,也唯有沈母这朝夕相处多年的人,才明白其中的意思。

    笑了笑,沈母走到了沈耘这边。

    “傻孩子,怎的一年不干活,便连镰刀都不会使了。一把揽那么多田做什么,刀头就这么短,弄多了也割不下。顺着这个劲往自己这边收,力道小一些,某要割了脚趾。”

    沈母一刀一刀地示范着,沈耘仔细观察着,不觉之间,沈耘落下的几尺便被沈母割了过来。

    舒了口气,沈母这才笑笑:“你便自己再慢慢割吧,也是年轻没出过力气,不着急的。”

    想了想,似是觉得又该说一句:“这会儿知道了种地的苦,往后当好好读书,等你中了举,便是要做官的人了,便也无需出这等苦力气。”

    摇摇头,沈母缓缓走到自己那一边开始割起了麦子。

    留下沈耘一个,脑海中回味着沈母的期望,手上也随着方才观察得来的技巧,慢慢将眼前的麦秆放倒。

    太阳逐渐高悬。眨眼的功夫,便已经到了头顶。

    虽说西北偏冷,然而即便入秋,正午时分的日光依旧灼人。本就闷热的麦田越发烧灼起来,就像是将人扔进了蒸笼,让一重一重的水汽浸过。

    沈耘身上早已汗流浃背。两只袖子被高高挽起,时不时擦擦额头上的汗水,便将这粗麻布的袖子湿透。饶是如此,汗水依旧不依不饶地从额头流到脸颊,又从脸颊缓缓滴落,在焦黄的土地上溅成深棕色的圆点。

    看着早已远去的沈山与沈母的背影,沈耘心里怎么的也不是个滋味。

    到底谁都不是铁汉。

    劳作许久,沈山与沈母二人已经割出去差不多一亩地。到了此时,也有些受不住炎热的太阳。

    两人一道站起身来,看着依旧在身后缓慢挪动的沈耘,笑了笑,便叫道:“孩子,莫要瞎忙乎了,快过来到这树荫下歇息歇息,顺道吃些东西。”

    拎着镰刀站起神来,感受到一阵凉风吹在背上,沈耘瞬间觉得好生舒服。

    地埂边上是棵齐腰粗的桦树。

    伞盖一般的树冠撒下丈许的荫凉,一家三口坐在树下,正好享受一番田间风光。

    沈母自包袱中拿出准备好的馒头,沈山也从一边掏出个水葫芦。

    美美地喝上一口,擦了擦葫芦嘴,这才递给沈耘。与此同时,沈母也将馒头递到沈耘手里。

    虽说是老面馒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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