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皇》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大唐南皇- 第37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但是敬畏这东西是双刃剑,用好了可以杀人,用不好就只能伤己了。”刘仁轨语重心长道:“没有敬畏之心可以让殿下行事顺利,但是时间长了就会失控——殿下,人活着不能随心所欲,而要心有所惧,只有这样,才能时时警惕,告诫自己不可做的太过。

    就连普通人都不可以为所欲为,殿下可是国之储君啊,如果殿下心中不存畏惧,未来只怕……”

    “闭嘴吧你,本宫明白你的意思了。”李贞一点都不客气,不耐烦的摆摆手:“说了半天你就说了这些啊,那你就不用说了,本宫的性格本宫很清楚,用不着你来提醒。”

    李贞内心中很想笑,说他没有敬畏之心?

    这个结论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得出来的?

    更离谱的是,刘仁轨竟然还相信了。

    但是李贞怎么可能没有敬畏之心呢?

    是,他是来自二十一世纪,他不相信神明。

    但是那又如何?

    穿越者就没有敬畏之心吗?

    不可能的。

    至少他就很怕河蟹大神……

    “好吧,既然殿下明白了,属下这就告辞了。”刘仁轨自然看出了李贞厌恶,眼中不由闪过意思暗淡,但是他话已经说出来了,李贞听与不听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但是很明显,李贞并没有听进去,这让刘仁轨觉得李贞变了,因为当上了太子,志得意满,因此不再有之前的贤明。

    刘仁轨是这么认为的,这种误会一直持续到几个月后,薛仁贵等人从战场上下来……然后就是深深的愧疚了……

    说到底,刘仁轨毕竟待在李贞身边的时间不长——他虽然也跟着李贞十年了,但是这十年间他倒是有九年都在外边的,要么就是主持登州造船厂的建设工作,要么就是带领着海军出海训练,待在李贞身边的时间并不长。

    就连他被调到岭南后,也是立刻带着船队出去寻找吕宋了,除了知道自己的主公是李贞之外,根本没有和李贞怎么相处。

    这也就导致了他对李贞的了解大都是从别处人那里听来的,但是他却忘了,他跟了李贞十年了,都不了解李贞,那些连李贞心腹都算不上的人,又怎么可能知道李贞的真实性格?

    如果今天把站在这里的刘仁轨换成薛仁贵或者房遗爱等人的话,他们就不会说出这么蠢的话来,因为他们太熟悉李贞了,也很知道李贞的性格,不但不会触怒李贞,甚至还会帮着李贞将这些人赶走。

    “殿下,您这又是何必?刘仁轨虽然做事莽撞了一点,但是他的忠心可鉴啊。”王德威其实早就过来了,但是因为李贞在训斥人,而且听原因还和他们有关,因此他们也不好马上过来,一直等到李贞将所有人都赶走,这才走了过来劝道。

    “没事,不关你们的事情,无以规矩不成方圆,是刘仁轨做的太过分了,这惩罚是他们应得的。”李贞没有多说,王德威等人虽然忠诚,但是他们的资质限制了他们的发展,这些人注定走不进朝廷的中枢的,这种事情就算是说给他们听,也只是徒费口舌罢了。

    说完,李贞便将目光放在了王德威身后的几个人身上,只见这群人一共有八个,肤色同样是黄皮肤,而且也梳着唐人样式的发型,穿戴的也是汉服,只是他们的相貌嘛……

    却和传统的汉人不太一样,这些人的皮肤虽然是黄颜色,但是更偏向于褐色一点,应该是经常在海上生活导致;;头发粗黑,微呈波状;眼睛为褐色,有内眦褶痕迹;脸部宽平,颧骨凸出;鼻梁平直,扁长而窄,有几个人的还都呈鹰钩状——不用印证了,光是从他们的面部特征看,李贞就很确定他们的确是印第安人。

    看来红薯的事情有着落了啊……

第809章 易洛魁人() 
第一百七十一章易洛魁人

    “尊敬的殿下,赛群雄向您问好。”出乎李贞意料的是,他还没有开口,这群印第安人中一个明显是头领的人(不要问李贞为什么能看出他的头领,因为在八个印第安人中,只有这个人的头上顶着一圈鸟毛,虽然很破烂,但这却是酋长特有的装饰物)居然主动开口问好了,而且他说的还是汉语,虽然不是很熟练,但是已经能让人听懂意思了。

    “你能说我们的话?”李贞没有笑赛群雄这个名字,因为他知道印第安人的起名字规矩,一个印第安人的终身用名取决于他第一次对敌战斗的战绩如何,战斗归来后,全部落都聚在一起,参加首领给他取宗族名字的仪式。若取胜,他就得到一个好名字,可以叫他“双枪将”、“六人杀手”、“猛枪将”,或者“赛群雄”,反之,人们就叫他“疯狼”、“孬种”,要么就叫他“烟婆婆”,所以一个印第安人的名字就是他本人的档案和描述。

    赛群雄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但是李贞知道,赛群雄最多也就三十多岁,不会超过四十岁的,之所以表现的这么老态,只怕是和王德威一样,是被艰苦的环境摧所导致的。

    赛群雄见李贞问起这个,便笑着解释道:“是的,我和王兄的性格相合,就连学习能力也是一样,在这段日子里我们互相学习,我教他易洛魁语,他教我汉语,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进步,如今不但王兄有一口流利的易洛魁语,我也可以顺畅的说出汉语了,不光是我,我的族人也都可以理解一部分汉语的意思了。”

    听到他这么说,他身后的七个汉子也都连忙点头,示意自己明白赛群雄的话。

    “这么说,你们是易洛魁人了?”李贞连忙问道,但是在内心深处,却是有些疑惑,他只听说过印第安人三大文明,但是这三大文明中,可没有易洛魁人啊。

    其实李贞不知道,印第安人三大文明此时还没有出现,最早的也要等到十世纪之后才能诞生文明的萌芽。而在三大文明之前,统治北美洲西部的就是这个易洛魁文明。

    “是的,我们就是易洛魁人。”赛群雄道:“易洛魁人非常喜爱和平,我们莫切人本身也很擅长种植和渔猎,我们一群人就是在出海打鱼的时候,遇见了暴风雨,等我们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一片未知的海域,幸亏我们旁边就有一座巨大的岛屿,上面物资丰富,我们靠着狩猎技术在那里生活了将近一太阳年时间,这才修好了我们的船。可是叫做我们出海准备回家后的第三天,我们又遇见了暴风雨,船只破损严重,水源也被风雨卷跑了,眼看着我们就要被渴死,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遇见了王兄。一直到这时候,我们才发现了,我们竟然被暴风卷到了另一个强大的帝国,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

    说到这里,赛群雄的语气又是感激又是沮丧,另外还夹带着一点感叹,这一年多来的经历实在是太过离奇,不只是因为连续两次遭遇灾难却两次都大难不死,更重要的却是他从海参崴出来后沿途在大唐的所见所闻——原以为他们易洛魁人就已经够发达了,但是在见识了大唐的繁华之后,他才明白了王德威教给他的那个‘坐井观天’的成语的意思。

    “原来是这样。”他们的经历李贞已经听王德威说过了,如过李贞没有猜错的话,他们降临的那个岛屿应该就是库页岛了。

    “殿下,赛兄说的都是真的。”王德威也在旁边作证:“属下也按照赛兄提供的路线图,找到了那里,的确是一座巨大的岛屿,在这座岛屿的南边,同样有一座不小的岛屿,在上面生活着一群番外野人,属下因为没有足够的力量,所以没有上去查探。”

    “那就是了。”两个相邻的岛屿,一个是库页岛,南边的那个就是北海道,两者之间只相隔了一个宗谷海峡,两者最近处只有四十多公里,王德威既然能发现库页岛,自然也能发现北海道,只可惜此时的尉迟宝庆和秦怀玉还没有到达北海道,不然他们双方说不定就能会师了。

    “对了,你们真的带了红薯吗?”闲聊完毕,李贞问起了正事,如果他们带来的真的是红薯,那李贞的粮食战略可能就套提前完成了,寻找美洲也就不用那么迫切了。

    “尊敬的殿下,我们不知道您说的红薯是什么东西,但是我们的确带了很多东西想要献给您,其中或许就有您需要的东西。”赛群雄立刻道,经过和王德威几个月的交流以及自己亲眼所见所闻,他也明他了大唐并不是他所了解的任何一个地方——要知道赛群雄是他们部落中有名的智者,他在十几岁的时候就出去游历过,去过很远的地方,甚至连南美洲都去过(当然在赛群雄口中,美洲肯定是不会叫美洲的),见识过那里的莫切文明的辉煌(在三大文明出现之前,美洲最发达的文明),原本他以为莫切人已经将文明发展到极限了,但是在见识到了大唐的繁华之后,他才明白和大唐比起来,莫切人连大唐的一个小乡镇都比不上。

    所以大唐肯定不是在美洲的,也就是说他们来到了另一片大陆,此生估计都不要想回到美洲了。

    既然回不去了,那就在大唐好好的生活吧,只是他们一群外来人,数量又只有八个,这么一点人口连占山为匪都做不到,因此光靠自己的力量。想要在人生地不熟的大唐生活的很好,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想要活的很好,唯一的办法就是傍上一个大腿,原本他以为王德威就已经是一个不小的大腿了,但是但他跟着王德威环绕着大唐的海域走了一圈,来到了大唐的南方之后,他才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大腿……

    本章完

第810章 李贞的努力() 
第一百七十二章李贞的努力

    大唐帝国的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君主的当朝太子,大唐帝国未来的继承人,大唐南方军总司令……

    等等等等,李贞诸多的身份让赛群雄明白了,李贞才是真正的超级金大腿,而之前被他以为是大腿的王德威,只能算是这条金大腿上的一根微不足道的汗毛——王德威只是一个超级船厂的掌舵人而已,而李贞却是大唐未来的储君,手握几十万大军,征服了无数的国家与土地,无数的小国君王在他面前卑躬屈膝,亲吻着他的靴子……

    这样的金大腿,此时不抱,更待何时?

    于是一听李贞的问题,赛群雄立刻就将自己所带来的所有东西都拿了出来:“这就是我们所有从家乡带来的东西了,希望有能对尊敬的殿下您有用的东西。”

    “殿下,这就是刚才属下说的那种很好吃的食物。”王德威上前一步,打开了其中一个袋子,拿出一个拳头大小,有着红褐色外皮,模样颇为不堪的东西介绍道:“别看这东西样子不怎么看,但是吃起来清脆可口甘甜,更重要的是,这东西的外皮很薄,里面全部都是可食用部分,就连外皮如果清洗干净的话,也是可以吃的……殿下,如果这东西能在大唐种植成功,那我们大唐将又要多一种能吃的作物了啊。”

    王德威介绍的很详细,但是李贞一句都没有听进去——论对红薯的了解,王德威区区以大唐土著,又如何比得上李贞这个从未来穿越过来的穿越者?

    要知道李贞虽然是个小富二代,但他家发起来的时候是在他十岁以后,在十岁以前的小时候他家里可并不怎么富裕,当年在乡下可没少吃这玩意儿啊。

    “果然,这就是红薯……哈哈哈……”李贞非常激动,以至于最后都失态的大笑了起来。

    由不得他不笑,天知道他在来到大唐之后为了提高作物产量,做了多大的努力——当年李贞从李世民那里讨要了一个巨大的庄园,虽然最后有一片地方变成了水泥试验作坊,但是有一大部分依旧是种的粮食,目的就是为了研究如何提高粮食产量,甚至不光是李贞,就连李治的那个庄园,都被李贞高价买了回来。

    为了提高粮食资产量,李贞几乎将前世他知道的,在大唐呢个复制出来的方法都用出来了,并且还专门聘请了几十名种地有一手的老农作为顾问,虽然因此也取得了不菲的成果,但是最多也就是将一石的产量变成了一石半而已,终究是没有引起质变。

    所以从那以后,李贞就不再专注于作物的改良,因为他已经明白了,后世的作物之所以能有那么高的产量,除了高科技之外,更重要的是华夏百姓几千年来的慢慢培育。

    后来李贞就不再关注这些,只是让庄园的人每年将最饱满,产量最高的小麦穗以及其他作物的穗保留下来,然后留作明年的种子,希望用这样的方法优化作物的基因,慢慢改善粮食产量——这是他从小时候看过的一篇名为《绿手指》的文章上得到的灵感,那个老奶奶就用这样的方法培育出白色的金盏花。

    李贞不知道这个方法有没有用,但是通过种子遗传学的理论来看,这就算是不能彻底优化种子,但是也应该能增加一部分粮食的产量吧。

    其实李贞不知道的是,他这是误打误撞的找对了方法,因为在古代,华夏的百姓的确就是用这样的方法选种子的,也正是因为经过了几百年这样的选育,这才有了未来即便高科技作物种子还没有出现,华夏的粮食产量也能达到两百多斤(问老爸说的,六几年的时候的产量大概是这么多,没有化肥,没有农耕机械,只有农家肥和一头牛),勉强喂饱了华夏几亿人口,最终才算是撑到了杂交水稻的出现。

    如今李贞提前用了只是这样的方法用,只是这种方法耗时太长,没有一二十年根本见不到成效。

    所以李贞很快便将这件事放在了旁边,开始用短期内有效的方法——也就是开辟出一片高产的肥沃土地。

    也就是在那时候,李贞就将目光对准了南洋,只有征服这里,大唐才能暂时解决饥饿的威胁,李贞才能争取到更多的时间寻找新的高产作物。

    换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就算没有林邑的冒犯,李贞也会在安定了岭南局势之后,也会找一个借口去征服南洋的。

    而今南洋终于落到了大唐的手里,但是李贞到这时才发现,想要在南洋种地,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南洋的土著实在是太多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