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游龙》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五代游龙- 第12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官员,一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由云南宣抚使府录事参军事会同司功参军主持考课。通过廉、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并适当听取当地百姓意见,将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优秀者有空缺者升职,无空缺者加俸六个月;良好者酌情升职,并加俸三个月;合格者留任原职,并加俸一个月;不合格者一般情况撤职,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留任者罚俸六个月留任一年,以观后效。

    二、云南各级官员拒不执行云南的各项律令制度,拒不服从上官的命令、安排,徇私舞弊、推诿搪塞、欺瞒侮辱上司,无故殴打同僚和属下,拒不受理百姓申诉,轻则罚俸六个月或撤职,重则按渎职罪拘押审讯。

    三、学龄儿童少年不论男女,年满七周岁必须安排就学,从大有九年开始,入学率必须达到九成以上,达不到标准的当地县令,第一年罚俸三个月,第二年罚俸六个月,第三年撤职。该县主管教育的教谕,第一年罚俸六个月,第二年撤职,三年内不得入仕。

    四、原赋税征收按人头征收,年满十六周岁就必须缴纳人头税,并根据田亩多少按亩征收田地收成税,而且不管是丰年还是歉收年,一律足额征收。导致歉年时由于收成不足,百姓连吃饭都成问题,使得农民欲哭无泪,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现行赋税政策规定,云南全境一律取消人头税,收成税实行弹性征收制度,设定一个最高限,丰年征收时不得超过此限额,歉年时按最高限额的六成以下征收。因歉年导致颗粒无收的农户,还可以获得官府提供的口粮和种子,既可以满足吃饭的需求,又可以保证来年粮食的种植,并能维持粮食的连续生产。

    五、取消云南原先设置的二十六个收税哨卡。全云南按照地域和道路情况,设置五个商品流通税哨卡,一个设置在东川县至蜀国的交通要道上,一个设置在会泽县通往镇雄节度使辖地的交通要道上,一个设置在富源县通往京城的要道上,一个设置在平阳关至大义宁国的要道上,最后一个设置在陆良县至通海方面的交通要道上。云南本地客商,只要手持本地官府核发的过关凭证,不论运输贩卖多少货物,一律按次征收象征意义的关税,不再按货物数量和品类征收,大大降低了过关税费。而为了鼓励外地客商加强与云南进行商品贸易,关税均按以前标准减半征收。

    六、取消以前规定的婚丧嫁娶税、青苗税、排灌税、骡马税、耕牛税等不合理的收税种类三十八种,只保留商铺铺面税、商品交易税,商铺铺面税根据铺面大小按月征收,征税额只有以前的三分之一左右,商品交易税根据实际交易额只征收一次,凭借完税契约避免重复征税,征税额按以前标准减半征收。

    七、虽然税收条目比以前大幅下降,但如果进出云南的商人大量增加,流通贸易额增长,通过增量减税,税收额不但不会下降,而且还会大幅提高。所以云南既然制定了这么优惠的税率,就要严格予以执行,对偷税漏税进行严厉打击,凡故意偷逃税收者,按照偷逃税额的多寡,分别施以杖、徒刑,并罚没一定数额的家产。偷逃税额巨大,且武力抗税者,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第256章 革新鼎固() 
八、原先为了减少偷盗行为,规定偷盗十钱以上判处徒刑,百钱以上可以判处死刑,这种严刑峻法,虽然短时间内能起到一定的威慑效果,但说实话也就防君子不防小人,而且严酷的法令枉杀了不少为生活所迫之人,使得民间人心惶惶。所以,云南这次全面取消这个特殊时期的特殊法令,偷盗数额不大的一律训诫教育,偷盗数额超过五百钱的才追究其刑责。但多次偷盗成性者,或由乡里进行家族式惩罚,或由官府拘押看管并罚没其家产以儆效尤。

    九、原先为了保证军队所需牛皮的供应和保持耕牛的数量,官府律令一直禁止民间私宰耕牛,甚至连耕牛生老病死都必须上交官府,不得自行处置,民间为此怨声载道。而现行政策规定,在鼓励民间大规模饲养繁殖牛羊猪鸡鸭鹅等畜禽并扩大流通的基础上,民间可以根据情况自行宰杀老病耕牛,并由自家安排处置,但要保证耕牛的数量足够使用。

    十、官员致仕的规定。从五品以上官员的致仕年龄根据朝廷的规定,在朝廷发放致仕薪俸的基础上,云南地方再每年向致仕官员发放一定数额的致仕补助。正六品以下官员致仕后由云南官府发放致仕薪俸,数额为致仕前在职时薪俸的六成,远高于以前规定的三成,并享受每年一定数额的补助。

    十一、鼓励百姓自己开垦荒田,不论开垦荒田数目多寡,只要向官府报备进行丈量入册后,就可以终身拥有并传给子孙。而且开垦荒田后三年内不用缴纳赋税。

    十二、关于婚姻方面的规定。原先只有男女双方年龄达到十四岁就可以结婚。现行规定推迟到男十八岁,女十六岁,这也是为了保证男女双方的身心健康,以达到生理相对成熟,优生优育的目的考虑的。

    十三、关于服徭役的规定。以前规定男丁年满十四周岁就必须服徭役,直到六十五岁为止,而且每年服徭役时间必须达到一百天,还完全是义务性质。现行规定,男丁年满十六周岁才开始服徭役,年满五十五周岁停止,每年服徭役时间不超过七十天,每次服徭役除管吃管住外,还发放一定数额的补助,因特殊情况超过七十天的,服徭役补助加倍给予。

    十四、关于征兵的规定。以前规定男丁年满十四周岁必须服兵役,直到五十五周岁为止。每七户抽一丁,并且自备战马、盔甲、兵器,甚至口粮。现行规定,男丁年满十六周岁才开始服兵役,四十五周岁停服兵役,虽然仍是每七户抽一丁,但所有战马、盔甲、兵器、口粮都由官府提供,并发放一定数额的军人津贴,另外,军户还享受一定数额的补助。而且服兵役的家户,家中其他男丁可以免除三年徭役。

    十五、关于盐铁专营的规定。盐铁由国家垄断经营,个人不得私自煮盐、贩卖,一经查获按大汉律严厉处罚,贩卖食盐十石以上的判处死刑。虽然对贩卖私盐判处死刑的规定较以前减轻了,但仍然沿用以前的盐铁官府专营律令,是因为在这个时代盐铁专营好处多多。

    首先,因为盐铁都是紧俏货,虽然云南有一口产量较大的盐井,但并不能满足云南自身的需求。而铁器产能规模也不大,因为能据此制作兵器、农具,可说是标准的战略物资,通过盐铁专营可以平抑物价,杜绝外流。

    其次,通过盐铁专营,官府由此可以获得稳定的收入,保证了官府的正常运转。通过林易等人的简单计算,仅此两项每年至少就可以为云南官府获得二十万缗以上的收入。这种专营与现在的时代背景紧密结合,又能使官府收益,当然不能取消了。

    十六、关于选拔人才的规定。原先选拔人才,不是按门第高低,就是任人唯亲,体现不出选拔人才的公平性,也发现不了真正的人才。

    就算寒门子弟勉强入了仕,奋斗几十年也不一定得到重用,导致像江华这样的本地人士根本不想入仕。

    所以,为了尽可能的发现人才,起用人才,从现在开始,不论出身,不论门第、不论亲疏,只要有真才实学,都可以前来自荐。还可以通过地方官府保荐的方式,向云南宣抚使府举送人才。

    另外,通过考试选拔的方式进入到云南政经堂学习两年,经考核定为优秀的学生,可以直接安排有品级的官职。其他考核名次稍差的学生,也可以安排到云南各地官府担任各级吏员。

    十七、保护百姓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百姓合法拥有的房屋、田产、契约、财货及其他私人物品都归个人所有,任何人包括官府都不得侵犯,官府为城市规划、律令规定、军事目的、因罪收缴而征用或罚没的除外。

    非法闯入私人住宅进行寻衅滋事、斗殴伤人的严厉处罚,住家有权采取自卫措施,因而造成入侵者受伤者不受处罚。但防卫过当造成入侵者死亡时,也只需要赔偿适当数量的钱财抵罪。

    另外,官府保护任何人合法交易所获得的收益,并严厉打击以非法交易为目的而获得的赃款、赃物。

    十八、官府保护佛寺、道观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除了官府按照规定提供给佛寺、道观的部分田产外,还允许它们依法自行购置佛寺、道观周围一定数量的田产,以满足佛寺、道观自身的需求,但严禁佛寺、道观非法侵占百姓的耕地、宅院、山林、池塘等私有合法财产。

    十九、云南境内的所有山川、湖泊、河流、矿产均属于大汉朝廷官府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和开采。但官府允许百姓通过合法手续申请经营、使用、开采以上物产,但必须根据本地法令上缴一定比例的使用费和开采税。其实这条规定在以前就有,现行规定只不过把税费降低了一些而已。

第257章 宽严相济() 
二十、关于交通方面的规定。云南所属各州县的主要交通道路,均由云南官府进行管理和维护,各乡里有责任维护当地的道路通行的便利性,若有损毁应及时修缮,鼓励当地百姓自行出资修路建桥,官府也将给予适当的补助,使云南各地的出行畅通无阻。

    云南本地的所有车辆、行人都必须遵循靠右行驶的规定,划定道路中间线和行人线,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线行驶,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因违反规定而造成车辆、行人碰撞受到伤害的,处罚违反规定的一方。

    不管是市肆、商铺、集市等人流密集场所,都必须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并开辟出足够两辆马车并行的道路,及方便行人通行的人行道。

    二十一、关于刑罚适用的规定。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自古以来就是天经地义的,凡是谋反、谋大逆、武力袭击官府驻地和官员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恶性强奸不满十四岁幼女的、抢劫三次以上或抢劫钱财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影响的、采取非法手段非法侵夺他人财产数额巨大的,一律判处死刑。

    凡是孙德成主政以前犯下的罪行,不管严重程度如何,只要能主动向官府自首、并改过自新的,都给与从轻处罚,并过往不究。若是隐瞒、拒不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一旦查获,比照大汉律从重处罚。

    对于犯罪株连的问题,根据保甲连坐法处理,资匪、通匪、为匪者严厉惩罚,乡里各户实行连坐,但只要犯罪者亲属不存在窝赃、包庇的行为,不允许对他们连带处罚。

    二十二、关于奖励新技术、新生产方法的规定。只要在云南范围内,不管是手工业还是蚕桑、纺织、耕种栽培,只要能研制出提高效率、美化外观、提高产量、改进生产方法的新技术、新方法,并能在生产、生活中得到应用的人员,都将获得官府的重奖,并授予‘技士’的称号,终生发放一定数额的薪俸。

    二十三、关于云南地方勋衔的规定。首先,对于杀敌破贼有功、指挥得力、骁勇善战、斩杀捕获敌酋、杀伤贼寇五名以上的低级无品级军官和士卒、衙役、捕快、乡勇等人员,每年授予二十名‘军士’称号,‘军士’勋衔获得者每年可额外获得官府发放的一定数额的‘军士’薪俸,而且终身领取。

    其次,对于支持、帮助云南地方建设、主动周恤鳏寡孤独、并持之以恒的、修桥补路、一贯声名显著的、教化地方、化解民间纠纷、维护地方安宁的云南各耆宿名士、乡里望族的族长等人员,每年授予十名‘贤士’称号,‘贤士’勋衔获得者,将会获得极大的尊荣,既可以面对各级官员时赞拜不跪,又可以在生前永久免除本家徭役,还可以每年获得官府一定数额的‘贤士’薪俸。

    像林家堡的林宗义、郭家寨的郭颂、‘集萃轩’的梁叔通等人,这一次将毫无悬念的获得云南第一批‘贤士’称号。

    再次,云南地方的文人才子、乡里名师、好学青年才俊,只要能够考入云南政经堂,并在学业考试考核中获得优秀的成绩,就能获得‘秀士’称号,每年的名额二十名。

    凡‘秀士’勋衔获得者,不但每年获得一定数额的‘秀士’薪俸,而且可以直接可以获得有品级的官职,不用在不入流的吏员堆里挣扎了。

    最后,为了鼓励、嘉勉那些官府里没有品级的吏目、管事、执事人等,对于勤勉任事、忠诚无私、清廉公正、声名素著的吏员,每年授予十名‘纶士’称号。凡‘纶士’勋衔获得者,优先获得入品的机会,并每年可以额外得到官府发放的‘纶士’薪俸。

    以上勋衔获得者都由官府核发书证,予以确认。

    以上二十三条举措,都是在李翊的主导下,经过云南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并立即责成云南印书局印发三千份告示,张贴到各州县的乡里、村舍、街坊等处,晓谕万民,通告全境,并从大有九年正月开始实行。

    当然了,这些举措都不是具体的律令条文,云南也没有权利随便制定律令。每条举措都要制定详细的规制,这只能是由林易他们今后慢慢的规划编篡了。

    编制这些举措的目的,就是为了除旧布新、为云南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官府的高效运转、百姓的安居乐业、军队的战力提高,提供法理上的保证,使人们习惯于用法律制度保护自己,使人们乐于遵守法律,使得各方面关系都走上正确的轨道。长此以往,云南还能不兴旺发达吗?

    另外,虽然举措的部分条目都是以向百姓让利为目的,而且削减了大多数税目,猛一看官府税款少了,但实际上官府却不用担心税收的问题。

    因为,官府本身掌握了盐铁专营,每年获利至少二十万缗以上。再加上云南境内的所有山川、湖泊、河流、矿产均属于官府所有,即使大幅度的让利于民,所获年收入也能达到五十万缗以上。

    目前云南官府公职人员全部加起来也就三百多人,虽然机构在不断的扩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